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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期货公司争夺股指期货"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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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8 1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筹备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股指期货可能成为首个交易品种。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负责部门、市场参与机制和就此产生的全新利益分配格局等话题渐渐被提出。


近两周来,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分别由证监会和衍生品市场筹备小组组织的内部讨论会上,券商、期货公司等利益主体纷纷提出了有利于己的参与方案,以期在最终方案出台前抢占先机。由于主导部门监管思路和各类机构利益的不同,在这两次会议上分别形成的两套方案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两套方案的共同点在于:证券公司拥有自营牌照,以自营会员身份直接进场交易;期货公司拥有经纪牌照,负责经纪代理业务;而基金等其他机构投资者则作为客户参与。两套方案的差异集中在:证券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取得场内经纪业务及如何进行代理。


"上海会议"方案


在前召开的上海衍生品筹备小组讨论会上,虽然对券商参与经纪代理业务的提议也存在分歧,并提出了两种机制,但确认了券商可以直接参加一级代理市场。券商可以通过其期货子公司进行经纪业务或直接兼营代理业务,可以成为交易所会员。


如果将来市场采用此方案,券商将在一级代理市场上和期货公司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业务范围,再加上综合类券商的自营资格。


券商直接取得一级代理资格,可以节约交易成本,活跃市场并且有利于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券商通过成立或并购成立期货子公司,有效建立期、现两级市场的"风险防火墙"。借此机会证券公司可以建立完整交易业态,为建立混业的金融集团奠定基础。


目前15家创新类证券公司中有6家直接参股期货公司,同时,有47家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方拥有金融机构背景。


这大概可以称为大券商主导的市场参与方案,而中小型券商和期货经纪公司在其中处于劣势。


航空证券研发部总经理涂春辉博士表示,像海通、光大、中信这样的大型券商可能中意第一种方案,例如,海通证券已经收购了黄海期货作为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平台。但中小型券商多数自顾不暇,可能没有能力成立或并购期货经纪公司。民族证券研发中心樊锐指出,第一种方案尽管可以降低风险,但证券公司设立期货子公司需要一段时间,而且成本也很高。股指期货只是一个投资品种,单单为一个投资品种而设立一个子公司,有点小题大做。


也有市场人士担忧,证券公司普遍缺乏从事期货业务的经验,在内部制度建设上任重道远,这可能间接拖延股指期货推出的进程。如果让证券公司仓促上阵,很可能会因为风险控制不到位,引发市场风险。


从监管角度上讲,目前国内的监管体系建立在"分业监管"基础上,混业经营很可能给统一监管造成各部门的协调问题,降低监管效率、徒增监管成本。既有可能出现交叉监管,也有可能导致监管真空,从而放大风险。


"无论券商以何种方式直接参与一级代理市场,都将对期货经纪公司构成重大威胁。"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大型券商的一个主力营业部就拥有上百亿客户保证金,超过原来整个期货业的全部保证金;国泰君安和银河两家券商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就比整个期货业所有公司网点加起来还多。期货公司怎么跟人家竞争?"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表示,多元化的经纪代理权虽然可以促进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但是因为大券商在企业规模、全国营业网点分布、传统客户群开发、研发团队力量等方面具有绝对优势,期货经纪公司得到的市场份额将很小。


"北京会议"方案


就在"上海会议"方案被各大券商接受的同时,证监会在北京召开了由8家期货经纪公司老总参加的讨论会并征询了意见。据透露,这次会议的重点,还是集中在市场参与机制上,形成的主要观点是让证券公司以期货经纪公司的"介绍经纪商(IB)"形式参与市场,并由此衍生出金融衍生品交易代理权的标准问题;证券公司收购期货经纪公司的股权比例问题;期货经纪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权、责、利划分问题;以及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背景要求问题。


如果将上海的一级代理多元化方案和北京的一元化方案相对比,可以发现按照后一个模式,则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垄断股指期货的经纪代理业务,证券公司如果想做经纪业务,就必须通过期货经纪公司这一关。


不难想象,期货经纪公司对于这样的安排相当满意,多家期货公司高管向《证券市场周刊》表示:"这可以说是管理层对期货公司的莫大支持,按照这种参与机制,券商不能成为股指期货的经纪代理会员,只能通过二级代理的方式进入市场。成为会员的期货公司可以通过这些IB,获得丰厚且稳定的佣金收入,这样一来,期货公司壳资源价值迅速飙升。"


从宏观层面来说,一元化的一级代理机制有利于衍生品的统一监管,节约监管成本、提高效率;从微观层面上来说,风险的防范将集中在期货公司一级,防火墙的设立可以有效避免券商混业经营可能导致的诸多弊病。但市场对此也有疑虑。


"IB结构很可能导致'小马拉大车',目前期货公司的客户数量都很有限,有的小公司只有几十个客户,大公司也很少有超过1000个客户的,如果期货公司独立运作股指期货,7000万股民的开户就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交易大厅的容量短期内也不能解决,期货公司一般不能提供电话自助委托和电话自助查询行情,而这些都是股票交易者经常使用的。"胡俞越教授表示。


对拥有雄厚实力的证券公司来说,当然不会甘心情愿成为期货公司的IB。国泰君安证券一位负责人说:"期货公司所谓的优势就是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经验,但也只是在商品期货方面。金融衍生品对大家都是个全新的领域,通过吸收期货公司的人才我们完全可以在短期内组建自己的队伍。如果我们成为期货公司的IB,市场利益的分配就不是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而是一种变相垄断。"


由证券公司IB制衍生出来的问题还有很多。


如金融衍生品交易代理权的标准问题,"如果赋予期货经纪公司场内代理会员资格,就必须提高门槛,只有符合标准的期货公司才能进入。在净资本、三年经营业绩、研发力量和信誉资质等方面认真审查,择优进场。"胡俞越教授呼吁。


据悉,北京会议上确定了三个标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与净资本额、高管人员任职条件、历史经营状况。但具体的合格条件尚未最终敲定,对注册资本金要求的提议从5000万元到2亿元不等。


再就是敏感的并购问题,长城伟业期货公司总经理袁小文预测:"券商IB制度最终的结果是将投资者引向有期货公司背景的证券公司。"理性的投资者肯定会选择交易成本小的经纪公司。对于实力雄厚的证券公司来说,兼并一家有会员经纪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随后将自身经纪业务交由旗下期货公司来做,这样手续费不至外流,且容易保守商业机密。


目前,提前动手的多家大券商纷纷完成了对期货公司的收购,并且持股比例很高。"为了防止一股独大问题,持股比例控制在40%较为合适,且容易谈判和达成协议。"参加北京会议的知情人士说。


而监管层对金融机构背后实际控制人的关注,被认为是注意到了其中存在的交叉持股问题,业务领域横跨保险、基金、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超级金融集团对金融衍生品市场构成潜在的操纵威胁。


两套方案各有利弊,在市场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时,各利益主体纷纷"亮剑出招",意图在未来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而不同于完全市场化博弈的是,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很可能被更多的非市场因素所左右,各方冲突最终会归于"行政主导下的妥协",但这是否有益于市场正常发展,还有待"实践"这个"第三方案"来加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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