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打印本页]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3 18:14
标题: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今天下午城管的人交予偶家一张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北门条幅4月4日9时前必须拆除。否则,他们就要亲自动手拆除。
[M08] [M08] [M07] [M07]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4-3 18:1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理由? [M14]
作者: 聪明糊涂心    时间: 2006-4-3 18:21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问他们依据?没有的话,如果他们敢作出书面决定,就告他们。看新闻就知城管大队这些年输了很多官司,都是不依法行政,很多都是一告一个准。知道人们怎么形容城管队吗——土匪。就知道欺负老实人和进城的农民工。 [M09]很多违章建筑、很多影响市容的地方他不去管,就知道去欺负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摊贩,粗暴蛮横。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登过报纸的前进村违章建筑"龙怡苑",未经批准盖了9栋,卖出1000多套,都是不能办房产证的——这一切就是他们和开发商勾结在一起造成的恶果。听说还抓了好几个城管的人。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3 18:2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你单位于2006年4月3日在骏景花园X轩X单元进行乱和挂,违反了《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
1、请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请你单位在2006年4月4日9时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中队将组织人力进行拆除。
3、对于继续强行建设违法建筑物的,我队将采取措施,恢复原状。
上面还附有其他轩悬挂建筑物的具体门牌。 [M10] [M09] [M09]
作者: 舒言    时间: 2006-4-3 18:2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今天下午城管的人交予偶家一张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北门条幅4月4日9时前必须拆除。否则,他们就要亲自动手拆除。
[M08] [M08] [M07] [M07]



LZ能否将城管的通知书用照片上传???
作者: hihi    时间: 2006-4-3 18:3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这些人真是 [M35] [M35] 我家楼顶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很多邻居都去投诉他们却不管。 [M09] [M09]
作者: 忽悠忽悠    时间: 2006-4-3 18:3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聪明糊涂心 At 2006-4-3
问他们依据?没有的话,如果他们敢作出书面决定,就告他们。看新闻就知城管大队这些年输了很多官司,都是不依法行政,很多都是一告一个准。知道人们怎么形容城管队吗——土匪。就知道欺负老实人和进城的农民工。 [M09]很多违章建筑、很多影响市容的地方他不去管,就知道去欺负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摊贩,粗暴蛮横。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登过报纸的前进村违章建筑"龙怡苑",未经批准盖了9栋,卖出1000多套,都是不能办房产证的——这一切就是他们和开发商勾结在一起造成的恶果。听说还抓了好几个城管的人。


惹急了业主,把他们的事发到各大网站上,广而告知,看他们如何收场! [M14]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3 18:3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舒言 At 2006-4-3
[quote]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今天下午城管的人交予偶家一张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北门条幅4月4日9时前必须拆除。否则,他们就要亲自动手拆除。
[M08] [M08] [M07] [M07]



LZ能否将城管的通知书用照片上传???[/quote]


家里没有数码相机也没扫描仪, 抱歉啊[M12]
作者: 我是叶子    时间: 2006-4-3 19:1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且不管他们是不是土匪,目前当务之急是帮LZ处理问题.

哪位懂法/有经验的筒子指点一下啊 [M29]
作者: 奥列格    时间: 2006-4-3 19:2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朋友家也面临同样问题,焦急啊……
大家给点意见啊
朋友的意思是要是今晚没有更好的主意,准备就自己拆掉了,总好过让城管的人冲进自己家强行拆除吧。
作者: 野火    时间: 2006-4-3 19:31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城管是没有进家的执法权利的,那个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个人认为,若不想拆除,不开门就好了。

北苑那么多顶层违章建筑,举报了这么久都没有法子拆除,就是因为那些违章业主根本不给城管入屋。 现在不是栋栋的顶楼违章大屋都在用。 [M15] [M35]
作者: GZROCK    时间: 2006-4-3 19:3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土匪


他们敢来我们就不让他们拆。。。。。
作者: zjk72    时间: 2006-4-3 19:4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你单位于2006年4月3日在骏景花园X轩X单元进行"乱和挂",违反了《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quote]

何以为"乱挂"?有规定?城管的土匪们简直是胡扯
作者: zjk72    时间: 2006-4-3 19:4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这帮土匪不学无术,就知道欺压百姓
作者: 阿来    时间: 2006-4-3 19:4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既然城管发文,也不必为难已经做出贡献的筒子,不必要求他们继续坚持挂横幅,毕竟,最后面对城管的是他们,而不是所有的人。
从战略上说,应该可以换一种方式。
既然不允许朝中山大道的外沥墙挂横幅,那么,我们可以取下来转挂骏景内部的楼栋 [M14]。至于地点的选择,我个人觉得:
1、挂在骏景待售的南苑空楼对面——让看楼的筒子看到骏景人的呼声
2、挂在朝着中庭多人的楼栋——让更多的骏景人看到热诚筒子们的行动
3、挂在售楼处带看楼人必经之路——理由同1

总之,宣传的口号是多种途径的,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就尽可能去表达我们的众志成城的呼声,我们就尽可能去影响合生的售楼大计,我们就尽可能地唤起更多骏景人与我们站在一列!

从来没有什么力量能敌得过群众的力量!合生如果要向蒋介石学习,就让他落得个与蒋同样的下场!!

[M36] [M36]
作者: 奥列格    时间: 2006-4-3 19:5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朋友家里真的很着急,在第一线的压力确实很大。
昨天有保安上了他们家门劝说拆条幅,被他们严辞拒绝。可这两天从外面进单元门回家时,他们都有担心会不会被人跟踪、会不会给保安打,再加上今天城管的通知。
大家给点正面意见吧,站着说话不腰疼谁都会啊 [M13] [M13] [M13]
作者: bestymm    时间: 2006-4-3 19:5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以俺和KJ打交道的经验,KJ一定会通过某种方式解决他们眼中的"老大难"问题,时间他们有的是--比如说,某年某月某日楼主不在家,擅自爬入你家阳台进行拆除 [M14]
就算你找JC,JC叔叔会批评KJ不对,反过来再对你进行教育;然后,连个报警回执都木有 [M15] [M09]
作者: 阿来    时间: 2006-4-3 19:5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奥列格 At 2006-4-3
我朋友家里真的很着急,在第一线的压力确实很大。
昨天有保安上了他们家门劝说拆条幅,被他们严辞拒绝。可这两天从外面进单元门回家时,他们都有担心会不会被人跟踪、会不会给保安打,再加上今天城管的通知。
大家给点正面意见吧,站着说话不腰疼谁都会啊 [M13] [M13] [M13]


既然城管发文,也不必为难已经做出贡献的筒子,不必要求他们继续坚持挂横幅,毕竟,最后面对城管的是他们,而不是所有的人。
从战略上说,应该可以换一种方式。
既然不允许朝中山大道的外沥墙挂横幅,那么,我们可以取下来转挂骏景内部的楼栋 。至于地点的选择,我个人觉得:
1、挂在骏景待售的南苑空楼对面——让看楼的筒子看到骏景人的呼声
2、挂在朝着中庭多人的楼栋——让更多的骏景人看到热诚筒子们的行动
3、挂在售楼处带看楼人必经之路——理由同1

总之,宣传的口号是多种途径的,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就尽可能去表达我们的众志成城的呼声,我们就尽可能去影响合生的售楼大计,我们就尽可能地唤起更多骏景人与我们站在一列!

从来没有什么力量能敌得过群众的力量!合生如果要向蒋介石学习,就让他落得个与蒋同样的下场!!
作者: bestymm    时间: 2006-4-3 19:5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偶理解一线筒子的压力:所以,偶赞同自行收回维权条幅,让这些条幅在别处继续发挥作用 [M24]
作者: bestymm    时间: 2006-4-3 19:5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阿来 At 2006-4-3
既然城管发文,也不必为难已经做出贡献的筒子,不必要求他们继续坚持挂横幅,毕竟,最后面对城管的是他们,而不是所有的人。
从战略上说,应该可以换一种方式。
既然不允许朝中山大道的外沥墙挂横幅,那么,我们可以取下来转挂骏景内部的楼栋 。至于地点的选择,我个人觉得:
1、挂在骏景待售的南苑空楼对面——让看楼的筒子看到骏景人的呼声
2、挂在朝着中庭多人的楼栋——让更多的骏景人看到热诚筒子们的行动
3、挂在售楼处带看楼人必经之路——理由同1

总之,宣传的口号是多种途径的,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就尽可能去表达我们的众志成城的呼声,我们就尽可能去影响合生的售楼大计,我们就尽可能地唤起更多骏景人与我们站在一列!

从来没有什么力量能敌得过群众的力量!合生如果要向蒋介石学习,就让他落得个与蒋同样的下场!!


[M21]
就像群众对付鬼子那样 [M34] 嘿,把虾米地道战/地雷战的老片片再找出来温习一遍 [M04]
作者: snippers    时间: 2006-4-3 20:4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你单位于2006年4月3日在骏景花园X轩X单元进行乱和挂,违反了《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
1、请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请你单位在2006年4月4日9时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中队将组织人力进行拆除。
3、对于继续强行建设违法建筑物的,我队将采取措施,恢复原状。
上面还附有其他轩悬挂建筑物的具体门牌。 [M10] [M09] [M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第六条 城管监察队伍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暂扣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对继续强行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当场采取措施,恢复原状。


[M10] [M10] [M10] 不懂呀
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时间: 2006-4-3 20:46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请律师筒子来支持和解释一下。 [M29]
作者: snippers    时间: 2006-4-3 20:5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先收回条幅吧,想象的到压力所在 [M29] [M29] [M29]

辛苦了! [M29] [M29] [M29]
作者: King Lion    时间: 2006-4-3 20:5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敌进我退,过两天再挂出来 [M01]

硬撑不是办法,那帮土匪不知道收了KJ、HS多少好处,有些事情肯定要做。

也千万别迷信什么法律规定,在这个社会,经历了那么多事后,还有需要讲法律吗?
作者: gz    时间: 2006-4-3 20:5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条幅是否挂在阳台铁栏外面?
作者: snippers    时间: 2006-4-3 20:5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以前看到那个应该是历得雅舍,也有很多业主挂了条幅,谴责什么违章建筑的

正好在马路边上,也挂了好久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3 20:5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城管已带人进入家里进行拆除。。。。
作者: snippers    时间: 2006-4-3 20:56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城管已带人进入家里进行拆除。。。。



[M13] [M13] [M13]
作者: gz    时间: 2006-4-3 20:57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4-3
请律师筒子来支持和解释一下。 [M29]


咱们骏景不是有位著名的"法律人"吗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3 21:0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M08] [M08]
大剪子一剪,完全挡不住,他们把条幅丢下去了,不晓得3楼底的同志怎样,不晓得能不能保住那个条幅。。。。。
作者: yyzzfy    时间: 2006-4-3 21:0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真得感谢这些一线的同志,顶着压力在与他们抗争,但敌进我退,也会是一种好战略.
作者: stone_chen    时间: 2006-4-3 21:1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城管已带人进入家里进行拆除。。。。

不是说4月4日早上九点吗?可以拒绝他进门的.况且它也没清楚的写明我违反了何条理,更可以以不明白我违反了什么条例而拒绝.
但LZ坚持维权到底我打心理佩服. [M29] [M29] [M29]
希望组织者出来说句话或给挂调幅的筒子门发个信息,告诉他们该怎么处理这突来的事件,他们在第一线确实压力比较大.
作者: 真累    时间: 2006-4-3 21:12
标题: Re:请收到整改书的筒子把条幅自行拆下来.留着备用
请收到整改书的筒子把条幅自行拆下来.留着备用.
顾影MM,可不可以让城管把条幅留下?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3 21:2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他们一群彪形大汉,我一小女子还是心存恐慌的,说是明天有领导检查,就自行上前剪掉了 [M10] 我强势点就好了,后悔ING[M20]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3 21:2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他们丢下去了,据说条幅尾巴在3楼,要问下3楼的同志
我有点被吓糊涂了,生平第一次看到执法人员找我
忘记问条幅能不能留下
作者: 奥列格    时间: 2006-4-3 21:26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楼上的不必内疚,你已经尽力了 [M29] [M29] [M29]
作者: 新新土豆    时间: 2006-4-3 21:27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慰问LZ MM [M29]
作者: alana    时间: 2006-4-3 21:3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LZ mm 受惊了,已经尽力了 [M29] [M29] [M29]
作者: 军临天下    时间: 2006-4-3 21:3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谁开的门?擅闯民宅?不过楼主能有勇气挂横幅已值得赞扬。看来我们还要学习对付城管的方法,别一听什么检查就慌张了,毕竟我们挂的仅仅是为维权标语而不是反动口号,不存在妨害社会的问题。没有任何法律条文禁止公民在自家的阳台悬挂横幅——城管的人专门欺负不懂法律的老实百姓。KING LION说得有道理,咱们要打地道战,收起来,等鬼子走了,过两天再挂出来。 [M01]
作者: stone_chen    时间: 2006-4-3 21:3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这明显的是HS搞出来的东西,城管那有那么敬业,半夜三更还来执法.
鉴于这种情况,我有个建议,联系一些愿意维权的业主楼栋,牺牲点光线,一家贴一个大字,这样一排下来也是一条巨幅呀.而且我只是挡我的窗户,形成条幅只不过是凑巧而已,而且没往外挂,他们就找不出违法的理由了.但这样做的话要整栋楼的筒子们都配合才行.
作者: 海蓝宝贝    时间: 2006-4-3 21:3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是奥列格的朋友.
刚才听他报信,说坛子上有人发言,说有挂条幅人家接到了城管通知书。
知道事情有点不妙,本来正在加班的,赶紧请了假往骏景赶。
一进小区,已经看到大门口那栋有人在拆条幅,几个戴着"城管"帽子的人在楼下指手划脚。我忍不住上前问"那些条幅为什么要拆",戴着大盖帽的人说"这是广州的规定,所有的户外条幅都要申请才能挂,没申请的就要拆掉!"
我很紧张,真的感觉和楼上顾影一样,前半辈子没和官打过交道,不紧张才怪。赶紧冲回家,果然有一张通知在等着我,看到限期时间是明天上午9点,想干脆等到明天再说吧,然后走到阳台看看旁边那户人家的条幅还在不在。一看还在,正准备回去,这时,那群大盖帽走到了我家阳台下,向我大喊"赶紧收回去!",我急忙收起了条幅。
然后对面那家人也听到了大盖帽的大吼,他们没有收,而是说"我自己剪了扔下去,你们小心别给砸到了!"我刚想大喊"别剪啊,收起来",已经来不及了,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条幅,在我眼皮底下掉了下去。
那一刻,我心里真的很难受。因为我参加过一点点挂条幅的工作,知道背后的不易和辛苦。也很遗憾,我没有顶住压力,
作者: 聪明糊涂心    时间: 2006-4-3 21:41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楼主MM受惊了,慰问! [M29] [M29]
不过别担心,城管是没有权利闯进民居的,否则他们就构成一条刑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除非有公安局的搜查令,否则任何人包括警察都不能擅自闯进你的家,更何况是城管!
不过维权是一件长期的事情,为免一线筒子受委屈,还是暂时把条幅收起来。来日方长,与他们打交道得讲究技巧。给楼主 [M29] [M29]
作者: 刚洗完澡    时间: 2006-4-3 21:4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M29]
作者: 聪明糊涂心    时间: 2006-4-3 21:4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由此事想到。我们的业主法律知识太薄弱了,虽说为避免冲突条幅要暂时收起来,可也不能惊慌成这样子呀,他们只是城管不是警察!看来我们大家都要好好学习一下法律,法律是用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武器,不懂得运用这个武器,吃亏的是我们自己。要知道,城管执法要依据法律,他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被处罚人不服,是有法律途径诉讼的,不是他们说了算。
作者: GZROCK    时间: 2006-4-3 21:46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土匪城管无法无天!!
作者: alana    时间: 2006-4-3 21:4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海蓝宝贝 At 2006-4-3
我是奥列格的朋友.
刚才听他报信,说坛子上有人发言,说有挂条幅人家接到了城管通知书。
知道事情有点不妙,本来正在加班的,赶紧请了假往骏景赶。
一进小区,已经看到大门口那栋有人在拆条幅,几个戴着"城管"帽子的人在楼下指手划脚。我忍不住上前问"那些条幅为什么要拆",戴着大盖帽的人说"这是广州的规定,所有的户外条幅都要申请才能挂,没申请的就要拆掉!"
我很紧张,真的感觉和楼上顾影一样,前半辈子没和官打过交道,不紧张才怪。赶紧冲回家,果然有一张通知在等着我,看到限期时间是明天上午9点,想干脆等到明天再说吧,然后走到阳台看看旁边那户人家的条幅还在不在。一看还在,正准备回去,这时,那群大盖帽走到了我家阳台下,向我大喊"赶紧收回去!",我急忙收起了条幅。
然后对面那家人也听到了大盖帽的大吼,他们没有收,而是说"我自己剪了扔下去,你们小心别给砸到了!"我刚想大喊"别剪啊,收起来",已经来不及了,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条幅,在我眼皮底下掉了下去。
那一刻,我心里真的很难受。因为我参加过一点点挂条幅的工作,知道背后的不易和辛苦。也很遗憾,我没有顶住压力,




[M29] [M29] [M29] 辛苦了!
作者: 奥列格    时间: 2006-4-3 21:5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站着说话不腰疼,谁不会 [M07]
当然,城管是没有入室拆条幅的权利。可是在中国是人都知道,城管也没有打人的权利,结果还不是天天都有这种那种的消息。
作者: bestymm    时间: 2006-4-3 21:5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安慰楼主 [M30]

想必偶遇到这种土匪,也就是无可奈何 [M41]
作者: 聪明糊涂心    时间: 2006-4-3 21:57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奥列格 At 2006-4-3
站着说话不腰疼,谁不会 [M07]
当然,城管是没有入室拆条幅的权利。可是在中国是人都知道,城管也没有打人的权利,结果还不是天天都有这种那种的消息。


本人不是这个意思,别误会。你们有勇气挂条幅出来,是为了我们大家的利益,值得我们尊重。我上述言论只是以事论事而已。敌强我弱,当然要收起条幅,只是他们给了期限,且又没有其他过激言语,所以不必太惊慌。慰问因挂条幅而受惊的好邻居! [M29] [M29]
作者: stone_chen    时间: 2006-4-3 22:0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真诚安慰挂调幅的筒子们,你们是好样的. 我们也知道你们的难处,心放宽一点吧,别的筒子也没有别的意思,不要介意,只要我们团结起来,继续以后的维权,就一定能胜利.[M29] [M29] [M29]
作者: 苯苯苯恐龙    时间: 2006-4-3 22:0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没有搜查令,凭什么强行进业主家????
现在歹徒都会化妆的,[M07] 反正不认识的人,进来一个,....一个!! [M09]
作者: 疑似马甲    时间: 2006-4-3 22:09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M30] [M30] [M30]
作者: 疑似马甲    时间: 2006-4-3 22:09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发重了
作者: kangzhanshengli    时间: 2006-4-3 22:1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有朋友是区政府的,前些日子吃饭时曾听他说过,城管这几年问题多多,因粗暴执法被抓到公安局的也有,因受贿被判刑的也有。 [M10]
作者: 小小麦    时间: 2006-4-3 23:09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bestymm At 2006-4-3
偶理解一线筒子的压力:所以,偶赞同自行收回维权条幅,让这些条幅在别处继续发挥作用 [M24]


我也赞同,这些天一线同志作了很大贡献,不能让他们家人也跟着担惊受怕。
作者: 岁月经典    时间: 2006-4-3 23:1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为什么城管来了不可以自己先收起来呢?等城管走了再挂出来,他是没办法的 [M05]
作者: limover    时间: 2006-4-3 23:4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城管是没有进家的执法权利的,那个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个人认为,若不想拆除,不开门就好了。进家报110 [M09]
作者: 苯苯苯恐龙    时间: 2006-4-4 00:0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现在筒子们正在西门外和城管理论呢!
正有业主们陆续赶到!
致敬 [M29]
作者: 雨天    时间: 2006-4-4 00:1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他们太过分了!慰问我们这些善良文明的一线同志们!
明天晚上一定要多一点人去助阵,他们越这样,我们越要团结,要抗争到底.
作者: 开心果果    时间: 2006-4-4 07:2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M29] 给各位勇士!
作者: CZT    时间: 2006-4-4 08:2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给战斗在一线的邻居献上 [M29] .

维权还要继续.
作者: blackcat    时间: 2006-4-4 08:36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今天回来晚了,补慰问同志们 [M38] [M38] [M38] [M36] [M36] [M36] [M19] [M19] [M19]
作者: Crystal-cao    时间: 2006-4-4 08:5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还没搬来,向一线的同志致敬!
希望大家守望相助,不畏强权,战斗到底!
天哪,在新社会,还得时时准备战斗、准备牺牲 [M10]
何其不幸生在中国 [M06]
作者: erdo    时间: 2006-4-4 09:1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M29] [M36] [M37] 慰问一线的同志!你们受惊了!不过也不要太过紧张,大家都在支持您们呢!事情就随机应变,当然不要给他们留下行凶的借口!这个不行,我们换一种方式继续战斗。
作者: sunwave    时间: 2006-4-4 09:1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snippers At 2006-4-3
[quote]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你单位于2006年4月3日在骏景花园X轩X单元进行乱和挂,违反了《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
1、请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请你单位在2006年4月4日9时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中队将组织人力进行拆除。
3、对于继续强行建设违法建筑物的,我队将采取措施,恢复原状。
上面还附有其他轩悬挂建筑物的具体门牌。 [M10] [M09] [M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第六条 城管监察队伍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暂扣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对继续强行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当场采取措施,恢复原状。


[M10] [M10] [M10] 不懂呀[/quote]

整改通知书漏洞百出。1、从行政执法的角度,行政机关应当将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的条款明确提出,但该通知书只提到违反了《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但具体条款并未提及,法律依据不明确,缺乏法律依据。2、通知书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该条款只是在行政机关实施了行政处罚时适用,业主并未受到行政处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显示其法律知识的贫乏,法盲。 [M17]
作者: barefoot angel    时间: 2006-4-4 09:26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楼主受惊了,给楼主献花

我相信,一条条幅被剪,千千万万条条幅将挂起来 [M31]
作者: linya    时间: 2006-4-4 09:29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给一线的筒子们 [M29] [M29]
作者: WYFD    时间: 2006-4-4 09:31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条幅不给挂,HS可能怕影响卖楼,周末散步更好.
作者: suxe1988    时间: 2006-4-4 09:3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今天一早条幅全撤下来啦?!
作者: tangseng    时间: 2006-4-4 09:37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本来我对这个事情是怀着一个平常心的,也就是打打气助助威而已,但现在看到糠景卑鄙到这种地步,我真的是气愤了,希望更多的邻居们跟我一样,愤怒起来吧,我们不能再让他们鱼肉了,我们要和他们抗争到底.
作者: tangseng    时间: 2006-4-4 09:41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昨天晚上我们后面把那个猪头中队长下来解释的时候也没有说我们究竟违反了什么条例,那这样说我们这样做并没有违法,也没违规,那他没事干拆我们的条幅干嘛,所以一定要投诉他.
作者: tangseng    时间: 2006-4-4 09:47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1.昨天晚上他们也没有说我们违反什么条例,这样说他们就是错误执法,这样他应该给我们道歉;
2.既然我们没违法,是不是可以组织人把他们重新挂起来?但有部分一线的筒子估计受到了惊吓,不知到他们是否还敢在家里挂,所以需要有人去做这个思想工作,但如果一线的邻居因为这个事件而受到惊吓而不敢再挂,希望大家也能体谅,争取找出更好的办法,我们不能无动于衷.
作者: 奥列格    时间: 2006-4-4 09:57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有兴趣参与做思想工作或其他维权工作的同学,除了积极在坛子上发言外,其实可以发站内短信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把联系方式告知参与活动比较积极的ID的.
作者: 回眸一笑    时间: 2006-4-4 10:2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安慰顾影MM和其他挂条幅的同学 [M29] [M29] [M29] [M29] [M29] [M29]


偶家楼层不高,也不靠边,原来没挂条幅,如果现在需要,偶愿意挂上,分字的也行 [M09]
作者: 顾影    时间: 2006-4-4 10:3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条幅被城管拿走了,我一直觉得非常对不起维权的野猪们。 [M06]
因为整改通知书上写的4月4日,本想夜里才把条幅拿下来的。没想到城管夜里突然袭击 ,当时偶在洗碗[M10] 。没有思想准备,没来得及作出应对,条幅就被拿走了。 [M09] [M09]
作者: yukee    时间: 2006-4-4 10:39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家里挂条幅的业主都承受了相当的压力,先是收到整改通知,再是保安带着几个自称是城管的人强行进屋拆条幅,相信普通老百姓都会害怕的.但他们越是这样越是证明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他们害怕了.我们还要继续!在这个时候没人帮我们,我们更要自己救自己!
作者: os    时间: 2006-4-4 10:5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quote]QUOTE Created By 舒言 At 2006-4-3
[quote]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3
今天下午城管的人交予偶家一张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北门条幅4月4日9时前必须拆除。否则,他们就要亲自动手拆除。
[M08] [M08] [M07] [M07]



LZ能否将城管的通知书用照片上传???[/quote]


家里没有数码相机也没扫描仪, 抱歉啊[M12][/quote]我家里有数码相机和纸质扫描仪,以后再遇上此类事,可民直接拿到我家来扫
(PS:扫描仪这几天要去送修,又被儿子搞坏了)
作者: os    时间: 2006-4-4 11:0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慰问LZ,一线的邻居受惊了 [M29] [M29]

(慢慢也就锻炼出来了 [M20] [M24] ____昨晚不少邻居对着城管和JC慷慨陈辞 [M21] )
作者: 忽悠忽悠    时间: 2006-4-4 11:5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从这件事情我们看到了几点:
1、我们的业主是团结的,这是维权的胜利保障; [M29]
2、合生怕政府领导看到条幅,证明政府那边还没有下定决心建电站;
3、如果今天真有政府官员来西门看现场的话,证明我们维权有很大希望,因为中学就在电站旁边,这不由得政府不考虑,他们嘴上说没有辐射危害,可心里还是发毛的;
4、我们的散步、投诉还是初有成效的,继续努力。

为我们热心的团结的业主们喝彩! [M29] [M29]
作者: GZROCK    时间: 2006-4-4 11:5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M09] 条幅再挂起来!
作者: bittman    时间: 2006-4-4 12:2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大家团结起来,发动更大气势的游行!!
作者: stone_chen    时间: 2006-4-4 12:20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顾影 At 2006-4-4
条幅被城管拿走了,我一直觉得非常对不起维权的野猪们。 [M06]
因为整改通知书上写的4月4日,本想夜里才把条幅拿下来的。没想到城管夜里突然袭击 ,当时偶在洗碗[M10] 。没有思想准备,没来得及作出应对,条幅就被拿走了。 [M09] [M09]

好像已经拿回来了,但不知在那个筒子手里,应该他们会安排的.
作者: victor2004    时间: 2006-4-4 12:2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慰问LZ MM [M29] .我建议长条幅暂时收取.请我们的楼宇联络人为如骏仁等显眼楼宇的每个单元房分配标语中的一字,并提出尺寸及颜色要求.我们每家就在窗玻璃内贴一个字.还放风防雨.你看他城管还是何人来一户一户的强行入门清除!撤下一条,我们贴出百幅!
作者: 寂寂山贼    时间: 2006-4-4 12:38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慰问受到了惊吓的筒子 [M29] [M29] 。
  我的建议是能否多做些横的条幅,我家是对中山大道的,但楼层较低,不合适挂长的,我想如果多做些横的,给愿意悬挂的筒子每家一条,白天挂,晚上收,或者想挂就挂,想收就收,来检查就收,检查完就挂,多发动些,人多力量大,这样这帮狗娘养的城管也不好抓。
  另外是挂长幅的筒子家,不要只固定一户,可以这两天这一户,过两天又换一户,跟那帮无耻之徒打游击。
作者: anan2003    时间: 2006-4-4 12:5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慰问受惊吓的邻居们, [M29]

感觉贴字的方法比较好操作。有彩色打印机的YZ可以先打印好,然后分发给大家,告知贴的位置,大家还是比较容易配合一些。
作者: 天文数字    时间: 2006-4-4 12:5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有短的横条幅吗?我家也愿意挂一条 [M29]
作者: 网络天使    时间: 2006-4-4 13:11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M29] 慰问
作者: os    时间: 2006-4-4 13:1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剪开来,一个字或两个字贴一家的(玻璃窗)或阳台
03年经过深圳,见某小区业主这样干过.深圳的朋友说贴了2个多月,直到事情解决了才拿下来
作者: 恋茶    时间: 2006-4-4 13:16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寂寂山贼 At 2006-4-4
  慰问受到了惊吓的筒子 [M29] [M29] 。
  我的建议是能否多做些横的条幅,我家是对中山大道的,但楼层较低,不合适挂长的,我想如果多做些横的,给愿意悬挂的筒子每家一条,白天挂,晚上收,或者想挂就挂,想收就收,来检查就收,检查完就挂,多发动些,人多力量大,这样这帮狗娘养的城管也不好抓。
  另外是挂长幅的筒子家,不要只固定一户,可以这两天这一户,过两天又换一户,跟那帮无耻之徒打游击。

嗯,可行方式之一,我也可以申请了。
作者: erdo    时间: 2006-4-4 13:17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抵抗野蛮执法,限期前1秒钟取下来都有理!
作者: 梦里花开    时间: 2006-4-4 14:4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也去做一个挂上
作者: 卫斯理    时间: 2006-4-4 14:5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为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

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地、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招牌等广告;

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广告;
以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绘制、悬挂、张贴的广告。

凡在本事行政区域内设置、绘制、悬挂、张贴等从事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户外广告活动。

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绿化、风景名胜和交通、消防安全。

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活动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对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规划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确定设置户外广告的地区、路段和设置要求,审核重要地区、重要路段和5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户外广告。

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对50平方米以上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审核和对张挂、张贴户外广告审核管理。并对破损、残缺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城建、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不得发布户外广告。

发布规划

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户外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商标、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书写规范准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影响道路畅通、损害市容市貌的;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利用电力杆、电讯杆、电车杆、路灯杆等;

利用违章建筑、危房及其它可能危机安全的建筑和设施的;

利用人行道、城市广场(商业街、步行街除外)、绿化带等公共场地设置招牌广告的(包括企业名称指示牌);

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设置烟草广告的;

非商业区内的建筑外墙、裙楼、楼顶、栏杆及围墙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严格控制在市区道路上设置路牌广告。在商业步行街道、步行街占道设置路牌广告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在本市中山路、环市路、北京路、上九路、下九路、长堤路、农林下路、署前路、江南大道、天河路、洪德路等重点商业街区设置户外广告的,鼓励用霓虹灯形式。

严格控制在下列地段和场所占道设置户外广告的数量:

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机场;
海珠广场、天河体育中心、珠江新城;东风路、解放路、流花路;
收费站、桥梁、高架桥、桥墩、人行天桥(广告集资的除外)。

在上述地方设置长期固定性户外广告的,应当采用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脑喷画等形式。人行天桥的户外广告设置必须以通透、霓虹灯形式,占用面积不得超过桥体本身。装饰性灯饰用于经营性户外广告的,纳入户外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设置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广告牌距离10千伏高压导线净距不得小于1.5米;

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广告牌外沿距离建(构)筑物的立面不得超出1.8米;

广告牌距离地面不得低于4.5米,设在上盖的人行道上方的,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8米;

市区内街消防通道上空4.5米以下,宽3.5米以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广州地区电气设置装置规程》的规定和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横额、标语的张挂不能横跨马路;张挂期限不得超过15天。

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对户外广告设施负有安全责任。单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应当办理安全保险。

企业招牌广告,应与企业注册登记名称相一致。企业招牌广告的设置,在用一条道路应做到协调、整齐。

经营专卖商品的企业可在招牌部门版面发布专营的商品广告,但其面积不得超过招牌版面的1/2,不得发布非专卖商品的广告。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必须在其右下角表明《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号和经营者名称(霓虹灯广告除外)。

规划设置与审批登记管理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重要地区的户外广告牌位的设置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市容环卫、公安、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制订。具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城市重要地区和50平方米以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应先征得承上启下规划部门的同意。其中,5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的设置,还应征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同意。横额标语设置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其它地区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单板或拼装总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凡经营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证照,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后,方可营业。

广州地区以外的广告经营者和外商广告企业如需在本市经营户外广告,必须委托本市具有相应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广告经营者承办,不得自行在本市从事户外广告经营活动。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者联系到广告牌设置场地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告样稿、广告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

户外广告的设置,其场地涉及交通、道路、市政设施的,或在机场净空控制区内建筑物顶部设置广告牌位的,应事先征求有关部门同意;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由其直接审批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备案。需送规划、视同环卫或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经审查合格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举办有企业赞助的文化、体育、公益的活动,如需设置不超过两个月临时户外广告的,必须委托户外广告经营者承办,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或方可设置。

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

已经批准,但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发布。

依法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是城市临时构筑物,除广告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定程序变动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拆除、遮盖或损害。

凡经批准的户外广告是城市临时构筑物,应城市建设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户外广告的,应先行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户外广告设置者自行拆除。

户外广告牌位不得空置。如合同期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应以公益广告补充版面。

户外广告场地占用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在自有场所(包括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的),对外设置内容与营业执照登记项目相一致的招牌广告,须将广告样稿及诱拐证明材料向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又受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招牌广告登记证》后,方可设置。

公共广告栏的管理设置,由表及里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并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需要在公共广告栏张贴各类经济、文化、社会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向张贴的的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由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认定的广告公司统一张贴。

《户外广告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需继续设置的,应在有效期届满15日之前向原审批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续期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登记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部门注销其登记证。

户外广告设置在建(构)筑五或其它载体上的,由发布者负责维修、维护、更换、拆除。独立设置的,由设置者负责;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户外广告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或个人应经常检查户外广告的设置情况,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陈旧、污浊、腐蚀、损毁、变型、脱色、肮脏等情况,应立即予以恢复或拆除。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应及时拆除。

户外广告经营者和出租场地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户外广告登记管理部门缴纳广告管理费。

第四章法律责任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及出租场地单位或个人拖欠广告管理费的,每拖欠一天按应缴纳金额的3%缴交滞纳金;

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按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处罚。

凡违反本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由城市规划或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不改正或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广告发布者承担。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责令恢复或摘除而逾期不履行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任者承担,并依法处罚。
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就条规定,乱张贴广告,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处罚。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管理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街道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本市制定的其它有关广告规章内容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按该管理办法来看没城管的事吧!
作者: barefoot angel    时间: 2006-4-4 15:2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们挂的条幅合法么,太长,看乐不记得

郁闷,眼睛睁不开
作者: 雪花膏    时间: 2006-4-4 15:31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好像不对,我们的条幅不是广告~ [M14]
作者: yixiazi    时间: 2006-4-4 15:45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我觉得这位楼主说的很有道理,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呀
作者: yixiazi    时间: 2006-4-4 15:49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其实挂这个对他们的销售影响好像不大,我的朋友上星期在他们那买了套复式,唉,有钱人啦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4-4 16:02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好象广州市没有出《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吧?
哪位能找到给大家看看?

倒是有《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http://www.law110.com/city/guangzhou/200301062.htm

其中可能相关的是:
第八条 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幕、霓虹灯、灯箱、橱窗、标志牌、标语等不得有损市容。陈旧、破损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拆除。

但是感觉骏景现在的条幅(如果算标语的话)制作精良,很美观啊。 如果有陈旧、破损情况,相信业主们会很主动地"及时维修、更换"的


或者城管是指这个:《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连法规都引用错?)
http://www.cin.gov.cn/law/admin/2000111005-02.htm

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对照条文看,也没发现业主们挂条幅有什么违规之处




城管们还是管好顶楼的违章建筑吧,哪些违章建筑建这么久了,怎么没见这么积极地来拆除?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4-4 16:0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QUOTE Created By yixiazi At 2006-4-4
其实挂这个对他们的销售影响好像不大,我的朋友上星期在他们那买了套复式,唉,有钱人啦


总会有不怕死的人的 [M04]

不过估计因为看到这个而放弃买的更多
作者: 后羿    时间: 2006-4-4 16:04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不能气馁,跟他们打持久战,游击战,直到胜利为止!让所有的筒子联合起来,东边不亮西边亮,打得鬼子晕头转向!
作者: erdo    时间: 2006-4-4 16:13
标题: Re: 紧急,关于维权条幅
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995年9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6年4月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八条 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幕、霓虹灯、灯箱、橱窗、标志牌、标语等不得有损市容。陈旧、破损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拆除。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机构责令其限期纠正、清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罚款:
(四)在建(构)筑物、设施和树木上乱涂写、乱刻画、乱贴(挂)广告、标志牌及不按期限清除、更换污损或过时标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按规定设置废弃物收集容器的,不履行城市清扫保洁、废弃物清运区域责任制的,在道路上进行屠宰、加工等活动的,开挖道路、修剪树木或清疏沟渠,不按时限清理余(淤)泥、枝叶、渣土的,均分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六)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幕、霓虹灯、灯箱、橱窗、标志牌等不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经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限期维修、更换、拆除而逾期不执行的,将有害的废弃物混入生活废弃物中倾倒的,分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文件内容
1、我们的标语不影响市容
2、规定中并没有任何针对标语的处罚规定
3、就算他们认定要处罚,也得按程序进行,也只能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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