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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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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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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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请大家打印并张贴/派发此资料!!为了抗争的大局, 本贴已修改! 原贴收回! 请注意!
致发展商合生的公开信
曾几何时,我们为能生活在这个美丽祥和的家园而庆幸:买楼时售楼小姐的热情笑脸,看楼时保安的谦逊有礼,还有合生和康景对共建和谐家园的承诺。。。。。。 这一切还犹在眼前,而今天,却更要让我们因为为成为业主付出自己健康和后代的代价,"110千伏变电站工程"已经赫然上马了!居民住宅区、中学与变电站完全几乎零距离接触!
对于我们的义愤填膺,康景的回应是这一决策是规划局和供电局作出的,与合生无关。而当我们的业主向天河区政府反映情况时,区政府的批复是"你小区发展商于两年前向有关部门报批,要求建设变电站,以满足小区用电需要,已获市规划及市供电部门批准。作为业主,你们可要求发展商公示小区规划的详细情况,如拒绝出示,即属违法,可向市国土局即时检举。"令人无话可说, 作为大家家园的建设者, 你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了吗? 连自己做过的事情也不敢认了吗? 还是因为一个"钱"字, 挡住了你对其它所有东西的追求?!
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http://www.jincao.com/fa/law05.12.htm 据此, 在居民、学校等敏感建筑物附近就不能建造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可见,骏景变电站工程规划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法, 具有未知的潜在危险。虽然广州必须重新建设电力网, 大型变电站的建设无法避免, 但作为开发商, 明知几万业主的后代的集中地-- 骏景中学会首当其冲, 就理当据理力争, 积极协调变通, 为支持你, 信任你, 支持你的几万人争取健康权, 而不是背着广大业主,糊涂申报了事! 负点责任好不好!!! 还装模做样, 把变电站和慢哈顿统一围上围墙,统一打上慢哈顿的广告, 待慢哈顿建好快卖完了才把变电站外围墙的小区广告撤掉, 变电站的告示才贴出来! 这样做, 怀疑你的诚信观念还有没有!!!
作为新世纪的成功企业, 作为非常有钱人拥有的企业, 需要永恒追求的根本不应该是一个"钱"字! 看看IBM,看看SONY, 最重要的企业文化就是诚信, 贯穿的是对环境保护, 对人类健康和社会进步的贡献和尊重. 因为只有这些的沦丧才会令这个企业无法继续成功, 无法被人尊重. 如果你是一个刚刚暴发起来的企业, 我只能怜悯而无奈的摇头, 鄙视一下; 但作为新世纪的成功企业, 作为财富排行榜人士拥有的企业, 作为被几万甚至十几万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做出终身选择的企业, 作为在全市具有深厚影响力的企业, 你的不作为甚至推波助澜简直就是低劣而无知了. 遗憾! 可恶! 浪费社会给你的资源! 不负责任! 希望这只是少数人的愚蠢行为, 不是你的本意!
为了维护自己的健康权,我们强烈要求你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并派代表于2006年3月18日与业主面对面谈话,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并及时作出迁移调整,真正作到"确保社区健康发展"的承诺!共建和谐社会! 具体时间, 地点你有办法通知大家的!
我们这些无辜的业主绝不会只是坐在家里顾影自怜,一定会同心同德,寻求各种有效合法的途径,携手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合生, 你是选择躺在钱堆里面数钞票, 还是选择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获得后人的尊重, 唉, 你自己看着办吧.
骏景业主
2006年3月13日
(来自"肥肥猫"的文章)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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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还我们一个"绿色"家园!
救救孩子,还我们一个"绿色"家园!
第一次看到手中的宣传单,我不禁愕然,继而愤怒,又即而颇感无奈。愕然的是变电站竟然不经意间,没有任何听证的将要建在我们的小区范围内;愤怒的是南方电力局为何如此的肆意践踏民生民权,全然不顾小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可是,思潮澎湃之后,一种感到无奈的情绪逐渐占了上风,谁让我们是"弱势群体",为何受伤的总是我们?
然而,孩子何罪之有?看着小区里天真无邪的孩子们雀跃的身影,听着他们欢快的笑声,我们又怎忍心看着他们备受电磁辐射的折磨,身体渐渐的坏去?为何要让他们幼小的身躯蒙受这不明不白的怨罪!!不仅孩子,我们同样也是受害者!曾经,我们视"骏景"为心中理想的家园,为了它,我们甘愿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艰辛,大家共同努力营造着一个恬静、祥和、安康的社区。可现在,这个消息不哧于一个晴天霹雳,重重的击中了我的胸口,也击碎了我们美好的梦景!
几天来我热切地关注着全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每一个细节,深深地为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在节约中求发展,在环境保护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发展,加强和谐社会的建设……"等的精神所鼓舞叫好,可现实却是如此的残酷,理想是那么的遥远!!我不禁要问:到底是谁给了南方电力公司这个权利,可以不顾中央的法令政策,这般破坏环境、破坏和谐、损害民众的生命健康!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严重沦丧,在全社会倡导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这种行为无疑是要受到人们的唾弃和挞伐的!!
亲爱的骏景同胞们,我们或许素不相识,或许兴致各异,但大家都有或将有自己的家庭、可爱的孩子、自己的事业前程,我们住在一个家园里,同一片蓝天下,共呼吸、同命运,相同的追求让我们走到了一起!也许你还并不知情;也许你还觉得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许你还心存侥幸,认为"没有那么严重"吧?可是,我们的孩子那?他们将要或已经就读着骏景小学、骏景中学,而这些学校恰恰是电磁污染和噪音污染的重灾区!!多么触目惊心的事实啊,擦亮我们的双眼吧,是该清醒的时候了!所有的人,行动起来,我们都是受害者!让我们携手抗争,驱除污染,还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反之,在居民、办公楼等敏感建筑物附近就不能建造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该变电站工程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法。又如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而违法施工地距我小区居民楼及学校又是如此之近,电力部门明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而始作俑者——无良开发商合生公司暗箱操作,背着广大业主,擅自将共同拥有使用权的绿化地有偿转让给电力部门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权益,也严重威胁着广大业主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强烈要求有关方面和南方电力公司及合生公司给我们一个"说法",并及时作出迁移调整, "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 真正"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可以以各种方式,通过上访、投诉、新闻曝光,甚至法律途径,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五山成功的先例,是指引我们的方向。放弃抱怨,无需伤怀,骏景花园不乏政府公务员、学术菁英、,商界名流、律政先锋,只要我们同心同德,胜利一定会属于我们!
来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文章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3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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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景物业服务公司的公开信
康景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
你好!
骏景西门要建高压变电站,骏景社区业主群情激愤,自发散步到西门变电站工地表示强烈反对和抗议。在现场我看到康景物业的保安认真地维持秩序,保证车辆通行,提醒业主注意安全。对于这种对业主安全负责的态度,我们表示感谢。
昨天刚收到一张落款为"康景物业服务公司"的宣传单,内容令人惊讶。题目是:"关于骏景西面变电站投诉处理相关进展的通报",摘录如下:
"近日,我中心接到部分业主对骏景西门外建设变电站的投诉,发展商和我物业管理中心非常重视业主的意见,积极向南方电网、市供电局、环保局和天河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沟通。经我们努力协调,市供电局愿与业主代表、发展商和物业管理中心代表共同协商,并请上述相关部门参与,认真切实地评估骏景变电站对社区的影响,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为尽快解决此事,请有意参与的业主,与2006年3月17日前到骏景居委会登记报名,3月22日前从中选出业主代表,联同发展商和物业限额管理中心(注:原文如此)的代表,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方案。
近期部分业主在小区内就此事表达相关意愿,客观上给小区的交通、消防和生活秩序等带来了安全隐患,希望广大业主合理、合法的表达意见。。。。。。"
对于这封信的真实性,我个人表示怀疑,即使信上盖有贵公司公章,但因为是复印件,不足为凭。文中不合逻辑的地方很多,列举如下:
1、 关于"发展商和我物业管理中心非常重视业主的意见":
请问发展商自己难道不是业主吗?骏景西门建变电站,严重威胁骏景数万业主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尤其是刚刚以天价购买了曼哈顿公寓的业主,房价下跌不算,精神上肯定蒙受巨大的创伤。试问发展商自己作为最大的业主,难道没有感同身受么?发展商竟然把自己摆在第三者的位置,怎么会如此超脱?康景跟发展商的关系如此密切,怎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呢?此为一不可信。
2、 关于"请热心业主到居委会登记,选代表跟有关部门协商"云云
康景在这里俨然成了骏景独立王国的小政府,物管指挥居委会?没听说过。相信街道办的领导看到也会拍案而起。恕我直言,康景只是物业"服务"公司,无权让居委会、让业主做这做那,更无权主持选举什么业主代表。试问在这种情况下选出来的"业主代表"能代表谁?当然康景公司自告奋勇想充当业主和发展商、政府机关的沟通桥梁,甚至提供一些后勤上的帮助,我们作为业主无任欢迎,我们这些每月交管理费的业主会感到非常欣慰,一些拒交管理费的业主也会改变态度。
除非由街道办、骏景居委会出面召集,任何由康景公司组织的业主代表选举都是非法的,无效的。康景公司不应该不明白这一点。此为二不可信。
3、 关于小区散步带来"安全隐患"
这点不值一驳。即使大家一起散步会有什么"安全隐患",难道会比小区内中学旁边一个11万伏变电站的安全隐患更大吗?!只要康景或者任何其他部门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我个人就停止散步;否则,骏景变电站规划不改,我们就会每天去西门和小区内各处散步,让更多人知道我们身边的这个定时炸弹。如果有施工单位敢于开工,我们的行动一定会比散步激烈得多,骏景业主说到做到!
对于以上问题盼望尽快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骏景一业主 2006/3/11
来自"二百两"的文章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3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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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市领导的公开信
致广州市领导的公开信
-- 以民为本,慎重规划骏景变电站
尊敬的广州市领导:
我们是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骏景花园的住户,一直以来我们在这里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和谐将被打破,我们的健康也将不在!而这一切的发生,就是因为骏景花园的西门,要兴建有一座110KV的变电站。而这个规划在成熟密集居民小区群中央的110kv变电站,事先未经过任何听证,也没有发出任何的通知。
面对我们的质疑,骏景花园康景物业解释为"这是市规划局和电力局的决策,与合生发展商无关"。而天河区委的回答是"你小区发展商于两年前向有关部门报批,要求建设变电站,以满足小区用电需要,已获市规划及市供电部门批准。"是合生暗箱操作,还是电力部门肆意践踏民生民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另外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所址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实际上,在骏景高压变电站选址附近500米范围内有几十座居民楼、二所小学和三所幼儿园,涉及到了几万公众的重大利益。在未作环境评价和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广州市规划局和电力局就批准选址建设,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评价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家明确规定变电站必须是政府规划用地,而骏景变电站明显位于小区规划红线以内。合生蒙蔽业主,擅自将共同拥有使用权的绿化地有偿转让给电力部门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权益。不仅严重威胁着广大业主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更充分表现出合生对业主合理权益的蔑视!
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危害,已经有相当多的专家提出看法。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恰恰相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而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近年来,我国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选址问题引起不少风波,这已经引起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认为,在还没有国际法律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在未作充分环境评价的情况下,贸然决定将高压变电站修建在居民区是违反宪法和反科学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权的挑战,天理难容,百姓难容。我们的生存权应该也必须大于企业的经营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也必须由政府部门保障。我们要和谐社会!我们要健康的生存环境!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强烈要求有市领导、南方电力公司及合生公司给我们一个"说法",并及时作出迁移调整, "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 真正"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们相信政府定能还我们骏景四万居民一个公道!
骏景全体居民、业主
2006年3月13日
签名:
(文章来自"肥肥猫")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3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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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要求复查关于"高压变电站远离居民区"的申述科学园南里小区居民
要求复查关于"高压变电站远离居民区"的申述
科学园南里小区居民就变电站选址问题给北京市王歧山市长的信
尊敬的北京市王歧山市长:
我科学园南里小区3千多居民的签名信于2005年6月29日,7月8日分别向北京市刘淇书记、王岐山市长、刘志华和刘敬民副市长反映,不同意在距离我小区居民楼不足10米处建地下高压变电站。2005年10月12日,13日 分别收到市规划委,市环保局信访书面答复意见。我们认真阅读了复函,认为市规划委的态度是推诿、敷衍了事的,并没有对我们提出的意见给于确切的答复,把问题推给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的答复我们也不能接受。
近来我们反复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文件和胡锦涛同志的讲话,深入领会"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群众利益无小事",以及"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等中央政策的精神。胡锦涛在江苏考察时指出,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近日,温家宝总理在签署国家公务员法时严肃指出,要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些指示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使我们寄希望于北京市领导切实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妥善处理解决好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因此按信访条例规定,我们要求北京市进行复查,作出既符合奥运精神又符合群众利益的正确决定。
申请复查的理由如下:
一、关于标准
1、据我们所知,目前关于电磁辐射防护标准有三个。即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8702-1988);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和国家环保局推荐的《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JH/T24-1998)。前两个是"国家标准",后一个实际上是一个行业技术规范,后者与前两个标准相比相差甚远。用一个行业技术规范怎么能替代国家标准呢?用这样一个行业标准来衡量所测数据是不合理的,我们不能接受。
2、复函中称(GB8702-1988)中的公众导出限值对应的电磁辐射是中波段,而输变电工程产生的工频感应电磁场不属于中波段。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明确说明"本标准适合一切人群经常居住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本标准所称电磁辐射是指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和微波"。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局令(1997年3月15日)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这种与国家标准显然不符的行业规范,老百姓不能认同!
3、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关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的将100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单中。
4、(HJ/T24-1998)所提出的标准仅是一个推荐的行业技术规范,是对电力行业技术管理的的一种约束,怎可代替国家标准?正如电子专家赵玉峰教授指出的,"用一个推荐的行业标准作为唯一的依据并得出结论是不妥当和不严谨的"。许多专家对目前我国多种标准并行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质疑。例如,中国工程院院士,人大代表王小谟教授指出的:"原有的标准无法适应新的问题,需要完善和补充","最近因为发射站和高压输变电站引发的纠纷有上升趋势,每逢纠纷发生,依据现行的标准所做出的评判却是似是而非","应该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以此来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
总之,在目前多个标准并存,标准尺度不一,特别是许多专家对目前的标准提出质疑,呼吁对现行的标准尽快完善和补充。我们认为在新的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作为政府执行部门仅仅依靠一个行业技术规范来代替国家标准岂能叫"依法行政",这不能说服群众,更不能消除群众的顾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应该按党中央"执政为民" ,"以人为本"的精神才能妥善处理好问题,不然只能把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
二、我们不同意复函中把我们提出的"磁场强度高于0.2微特斯拉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担心电磁污染伤害健康。"说成是属于科学领域研究的范畴。
任何法律法规,科学标准的制定都是以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为依据的。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标准的限制也会必然做出相应的调整修改,我们不同意将安全标准的制定与科学研究对立起来。他们这种说法违背科学发展观。电磁专家高攸纲教授也明确认为,"研究证实,生活在0.2微斯特拉以上低频磁场环境中将对人体产生影响"。他还指出,"专家预测,电磁辐射每年以7-14%速度增加,21世纪电磁污染环境恶化已成定局。" 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先污染后治理的沉痛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英美国家电磁辐射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经过多年研究于1995年提出把国家卫生标准(100微斯特拉)修改为0.2微斯特拉。
复函中提出(JH/T24-1998)与世界各国对工频电磁场的限值相比属于比较严格的标准。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从中冶集团对光华路地下110KV变电站的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在50米以内是高值区(见环评报告30-37页),300米外接近环境本底值,0.2μT。让居民长期生活在高值区,我们是不能容忍的。另外还必须指出,光华路变电站是两台机组,而设计中的"南沟泥变电站"为四台机组,这就意味着居民还要承受更强的电磁辐射。0.2μT是国际上大多数专家所认可的,也是我们所期望的。因此我们强烈要求选址远离居民区,让长期居住在科学园南里小区的群众,科学家,儿童生活在正常环境内。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在大力倡导"构筑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今天,首先想到这个问题的不应该是群众,而应该是我们某些部门的领导。
三、市电力公司将高压变电站选在科学园南里居民楼旁,违反了北京市规划布局,违反了绿色奥运的精神。
市规委在向全市公开展示的模型和规划图上标明该地为绿地,如今他们却朝令夕改!北辰西路西侧南端已经有一座停工的"摩根大楼",遭到了广大市民的批评和谴责,市规委和个别市领导为什么不从中吸取教训?按照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主干道两旁应保留50米绿化带。北辰西路西侧南起四环路北至新开工的奥运村,约4000多米,这是仅存的唯一可以绿化的一小块绿地。该地是奥运公园地区的一个重要窗口,在紧挨奥运场馆密集区和居民密集区的地方建高压变电站,违背了"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的精神。若国际奥委会知道了,对这种建设方案也会提出质疑。
四、 复函中提出"关于变电站距离居民住宅的最小距离,我国目前没有相关要求"。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事实上,根据国家环保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第18号令明确规定,第二十条《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这就是说在已建的高压输变电周围不能建居民楼,反之,现有居民楼附近不能建造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
我们不明白,如果没有相关要求,规划委审批该电站(2004规意字0638号)时明确要求高压变电站要距离奥运信息中心300米,其依据是什么?而距居民楼不足10米只字不提,完全违背了党中央关于"以人为本"的精神。
我们曾向市环保局提出:"鉴于在居民区建高压变电站,在全国和北京市已发生多起纠纷(特别是有一个建在一所小学校地下室),已成为全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为让老百姓得到一个安全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答复,根据行政许可法,我们要求召开听证会",被环保局以"听证会不是辩论会"为由被拒绝。我们提出,电力公司提供的环评报告,是根据行业技术规范所得出的数据,是一家之言,不足为信,也不能接受,要求由我们居民推选的专家参加重测,也被市环保局以"没有资质证"而不采纳。
医学专家曹兆进教授认为,"不能说符合标准就是安全的,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另外我们还必须指出,将变电站建造在地下,保证环境和电站的安全是一个全新的重大课题,需要做长期的细致的实验和研究,来不得半点儿侥幸和想当然。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可能会降低,但不能消除;由于散热困难,一旦运行出现故障容易引发爆炸,形成极大的隐患。今年莫斯科大面积停电就是由于变电站爆炸,国内广州也有地上变电站发生爆炸的先例。
在新的国家统一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未出台之前,我们不能接受用《GB8702-1988》标准环评所得结果,更不能相信它是安全的。目前解决该问题最为妥善的办法,就是按照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十六位委员和一些专家的建议:"高压输变电工程应远离居民区"。
为此我们建议:
将该高压变电站北移5-6百米,建在大屯路以北奥运公园内,难道占地1160公顷的地面容不下一个2500平方米的高压变电站?建在地上还可以省下5800万纳税人的钱,也符合节约办奥运的精神,利国利民。如果建在地下,可以建在现有的临时变电站站址附近。这些方案,既不影响奥运周边电站布局,也不影响用电满荷和电流输送中的流失问题,而且远离奥运场馆和居民住宅敏感区。
中国科学院的广大科研工作者对2008奥运会的召开无不欢欣鼓舞,对奥运中心的建设给予了巨大的支持,今后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如果北京市政府不能妥善解决好该问题,我们将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进行申述。
在未与我区居民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电力部门强行施工,我们将坚决进行抵制,所引发的矛盾激化和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后果由电力部门完全负责。
殷切地等待您的批示
此致
敬礼
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居民
2005年10月30日
邮编 100101 联系电话 64841885
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 孙金堂 王逢桂
作者:
zjk72
时间:
2006-3-14 00:03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好帖,LZ辛苦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4 08:30
标题:
[color=orange]一名骏景小学生写给广州市市长的信[/color]
一名骏景小学生写给广州市市长的信
尊敬的张广宁市长:
您好!
我是广州市天河区骏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很冒昧给您写这封信。我知道您工作很忙,但是我希望您百忙之中能看到这封信。
我在骏景花园居住了三年,小区虽然不算漂亮,但我们生活在这里,学习在这里,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可最近,听说供电部门要在小区内、离学校只有几十米远的地方兴建一座110万伏的高压变电站,消息传来后,小区里的人们都震惊了!爸爸和我查阅了大量资料,知道高压变电站的辐射对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有不良影响,尤其是容易引发儿童白血病。爷爷奶奶开始为我担忧起来,他们说,活了大半辈子,啥也不怕了,可就担心我这个孙子。我的爸爸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他每天的工作是用法律知识为很多市民服务,我问他为什么不能用法律去阻止在学校旁边建变电站?爸爸的眼睛湿润了,他说,他可以用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却没有办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辐射!
自从听到兴建变电站的消息后,大人们每天都很担忧,而我也变得很不快乐,夜里经常会做噩梦,经常梦见一只张牙舞爪的老虎向我扑来……好几次我从梦中惊醒,望着窗外的月光,心想,电站建好以后,骏景的月光还会这么美吗?张市长,可能是我年纪还小,我想不明白,不是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吗?一切为了孩子吗?为什么还要在学校旁边建电站?难道他们就不怕孩子受到辐射吗?谁家没有孩子?谁家父母不疼爱孩子?为什么不能把电站建在远离孩子的地方呢?我曾经在电视新闻上看到那些患白血病的儿童,那一张张苍白的脸孔、无神的眼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不敢想象,电站建好后,长期的辐射会怎样危害我们这些孩子的健康?以前我的理想是像爸爸一样,做个法律工作者,维护公平和正义,可现在,当我知道法律不能保护孩子不受辐射后,我的理想变了——我想当个电力设计师和工程师。我希望能建很多电站,它们会远离城市或者藏在地下,不会有任何的辐射,不会危害人们的健康,不会让父母为孩子担忧。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可以赚钱买别处的房子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住,不让他们受到辐射,可是我也知道,人是不可能一夜长大的,但电站却是会一夜之间建起来的。张市长,骏景小区有约七千户居民,每个家庭一个孩子,那么骏景里就有七千个孩子。为了七千个孩子的健康,我有个请求,请求市长叫供电部门的叔叔、阿姨把电站迁移,让我们在没有辐射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打扰您了,对不起。
此致
敬礼!
骏景小学学生 小杰
二00六年三月十三日
来自"柔软心"的文章
作者:
WYFD
时间:
2006-3-14 15:03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规划先后现在不再重要,主要是周围居民的强烈反对政府能不顾,以后天天散步,社会能和谐?不用交管理费,KJ喝西北风去吧?变电站不迁走,KJ也不会有安宁的日子过?
作者:
GZROCK
时间:
2006-3-14 15:28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M29] [M29]
作者:
紫嫣
时间:
2006-3-14 15:33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好帖,顶. [M29] [M29]
作者:
huangxiao
时间:
2006-3-14 22:18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M29] [M29] [M29]
作者:
tsing
时间:
2006-3-14 22:44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征集条幅用语,同时征集能制作条幅的筒子
收集如下:
1、迁移变电站,还骏景健康! ----baner
2、孩子的未来不该有电磁辐射的阴影----松山
3、迁移变电站 还我好家园----木丁西
4、妈妈,我害怕辐射!! -----乐善
5、辐射杀人于无形!!!-----乐善
6、停止侵害业主,保卫我们家园 ----youax
7、为民造福,迁移变电站 ----catter
8、我们要生存!还我健康家园!-----一辨心香
9、大型成熟社区建电站,四万居民健康谁关注!----松山
10、民生无小事,政府要关注!4万居民的呼吁——还我健康家园!----军临天下
11、叔叔阿姨,请救救我们!----HELLO KITTY
12、领会"十一五"精神,关注五万百姓生存权!----雨天
13、民生是大事,政府勿漠视!4万居民的呐喊——健康家园.才有和谐社会!----无所事事
14、迁移变电站!4万居民的呼吁——还我健康家园! ----兵临城下
15、寝席之旁,岂容电站辐射 ----百草园
16、迁移电站,远离辐射,健康生存,重视民生!-万人呼吁骏景花园西门电站移址! ----big-fish
17、民生无小事,政府要关注!4万居民的呼吁——迁移变电站,还我健康家园!----wendyyib
18、政府不能漠视4万居民的生命健康!迁移变电站,还我健康骏景!-----乐善
19、 当骏景遭遇变电站,当数万平民的生存与健康遭遇践踏,请救救我们!----playboy
20、保护孩子,拒绝辐射!倾听民意,迁移电站!----jjean
21、 "远离辐射,让生命延续!" ----klazylee
22、电站不友好,骏景不和谐 ----augustz
23、政府部门规划失策 五万居民将失健康 ----ivyqin
24、中央倡导和谐社会 广州不问民生健康----ivyqin
25、抵制辐射,还我健康!----IAM110
26、抵制变电站,还我健康家园!----IAM110
27、家园成为变电站,辐射成为家常饭!----IAM110
28、规划不顾民生,辐射伴你一生! ----IAM110
29、身边建电站,不问民生,祸害无穷! 家园拒辐射,顺应民意,功利千秋! ----NSM
30、电磁辐射,变相杀人,人命关天 ----jijiwa
31、规划不考虑民生,请政府不要再说"以民为本"。 ----volare
32、党中央要共建和谐社会,居民小区建变电站就是和党中央对着干!----寂寂山贼
33、救救孩子----岁月经典
34、一切为了孩子!愿骏景所有的母亲站起来吧! ----汪汪
35、誓死捍卫美好家园!-----身在骏景
36、和谐社会,以民为本!保护家园,拒绝辐射!----reachlee
37、辐射非小事,大家需关注! ----huangxiao
38、小区建电站 违反科学发展观 违反构建和谐社会!----白发渔夫
39、各位领导:锦涛讲话多学学,顺应民意保乌纱!----liuliu
40、不要在人堆里建变电站!-----dspfun
41、修正糊涂设计!更改白痴规划! ----archer
作者:
VOLARE
时间:
2006-3-15 08:54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迁移变电站骏景站,构建和谐社会。 花园泳池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55808&tstart=75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6 09:14
标题:
[color=red]淘金家园、波尔多庄园、御龙庭居民反建变电站联盟再致广东省、广州市
尊敬的各位领导:
尽管广州市电力局作出了在淘金东居民密集区建220KV大型变电站对周边居民无害的答复,越秀区法院也判决电磁辐射案市民败诉,但我们这三个小区的居民认为电力局的答复并无充分的科学和事实根据,法院的判决更不公允,我们显然不服,所以联合起来组成更大范围的联盟,准备为保卫家园、反建变电站抗争到底。
我们一致认为:不管是市电力局的答复还是越秀区法院的判决,都不符合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不符合中央和省市领导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方针及科学发展观,也不符合国际公认的最基本的法律准则,缺乏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精神。
越秀区法院判决电磁辐射案市民败诉,其理由是电磁辐射目前尚具有不确定性。按最常规的推理,具有不确定性就是说可能无害,也可能有害。如果是公平的判决,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应有50%的胜诉机会。2005年9月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世界法律大会模拟法庭的案例,强调衡平原则,就是法官在遇到弱势群体与强势政府的官司时,需要采取衡平的原则着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越秀区法院在根本没有搞清高压变电站辐射对人身有害无害的情况下,就做出了这种对弱势群体不利的一边倒的判决,说明它是不公正的。
从另一个角度讲,在居民密集区建220KV大型变电站,是攸关数万居民健康和生命的大事情,一个对人民负责任的法院和政府,怎么能在还未搞清无害有害的时候就决定兴建,拿数万居民的生命和健康来做实验品呢?这和未搞清非典的传染性之前,禁止设立非典病人隔离区有何不同?
220KV大型变电站对周边居民究竟有害无害呢?先看看2005年第10期《生活与健康》杂志的文章"警惕日趋严重的污染源------电子雾"中的一个例子:"前不久,媒体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工程师纪绍庆一家遭遇天外来祸:家里乔迁以后,三个女儿先后出现头痛、失眠,接着陆续出现精神病症状,打闹砸东西,家里一塌糊涂。纪家夫妻并没有精神病家族史,三个女儿的病从哪儿来的呢?经过专家多次会诊,才找到了悲剧的根源,原来是乔迁新居以后紧邻高压线,高压线发出的强大电磁波打乱了纪家女儿的生物电磁场,使她们罹患精神分裂症!纪绍庆一气之下向高压线所属单位提出了高达3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
上述案例已经证明高压线对邻近人体的严重危害,用事实推翻了广州市供电局"高电压设备不是电磁污染源,居民不必担心遭受电磁辐射危害的"的结论。我们知道,220万伏高压线是接入变电站主变压器的高压线圈的。既然临近高压线对人体有严重危害已成事实,怎么还断言高压变电站对周边居民无害?
供电局的复函说,正常运行条件下的高电压设备……所产生的辐射主要为50HZ工频电磁辐射。这完全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解释。这种论点,必须在高压设备传输的工频电压和电流是理想正弦波的情况下才能成立,而事实并非如此。从事电力工作的人都知道,变电站电压的升降是通过电磁感应实现的。高压电缆给变压器原边输入高压电流,高压电流切割铁心产生交变磁通,磁通切割副边线圈产生副边电压和电流。由于传输的电压总是在额定电压上下波动,发电机和变压器的铁心常在饱和与非饱和情况下运行是不可避免的。在非饱和情况下,产生的是50HZ工频电磁场,按30万公里的传播速率,50HZ工频电磁波的波长是很长的,自然不能远距离辐射。然而在铁心饱和的情况下就不同了,正弦波将被变成平顶波,按傅利叶分解的理论,平顶波将会分解出一系列的高次谐波,如150HZ、250HZ……,甚至超过10000HZ的高次谐波。这些谐波电磁场包含辐射远、渗透力强的微波电磁场,它会破坏人体的生物电磁场,使人体的血红蛋白中所含的铁反复磁化,造成许多不良的生理反应,使人体的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受到影响,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久而久之,神经衰弱,内分泌紊乱,精神失调,失眠,狂躁,儿童智力残缺,甚至白血病、癌症都有可能发生。而且老人、儿童、孕妇则是对电磁辐射抵抗力量最弱的人群。这也正是纪家三个女儿的生物电磁场遭到破坏,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根本原因。
发达国家对电磁辐射的危害已有深刻认识:变电站对人体伤害难以估量,除高频伤害外,其磁场无法屏蔽,加上此处是高雷区,机箱本身又是一个大油罐,一旦失火爆炸,势必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另外,运行产生低频噪音,变电站顶端冷却塔连续运转的大型风机的噪音和变压器产生的低频噪音,将使我们日夜不得安宁,同样危害周边居民的健康。所以规定新建的高电磁辐射设施必须远离居民居住及活动区域。
意大利专家认为,该国每年有400多名儿童患白血病,其主要原因是距离高压电线太近,因而受到了严重的电磁污染。瑞士的研究资料表明,周围有高压线经过的地区的居民,患乳腺癌的概率比正常情况下高了7.4倍。美国得克萨斯州癌症医疗基金会对一些遭受电磁辐射的病人进行研究,其抽样化验结果显示,在高压线附近生活的人,其癌细胞生长速度比一般人要快24倍。
因而,在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把超低电磁场作为可疑致癌源,与咖啡、苯乙烯、电焊烟雾、汽车尾气等归属为一类致癌物。
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曾建议:新建托儿所和学校要远离高压输变电系统。既然这附近已建好省一级小学,为什么还要蛮横地插入22万伏变电站?
广东省环保局的宣传资料《辐射环境知识宣传卡》原文指出:"电磁辐射的危害:长期处在较强电磁辐射环境下,会对中枢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以及消化系统造成一定影响,肿瘤、白内障、白血病等疾病的发病率升高。"
党中央和省、市委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社会和营造适于人居住的环境,为大力构建和谐广东、和谐广州,省、市政府将2005年定为"城市管理年",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十件大事之一来抓。我们认为,政府的具体工作部门,在作规划时应多为公众利益和人民福祉着想,多减少一些不和谐因素,避免一些影响和谐的过激行动的发生。我们再次呼吁:将变电站建在郊区或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如将变电站规划地址移到广源中路和麓湖路交接处附近空地,那儿人口稀少,已有垃圾压缩站的规划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6 22:09
标题:
[color=red]"给广州市领导公开信"的修改稿--以实际行动抵制变电站 [
在发布修改稿之前,先谈几点前几次变电站维权活动的感想,以供参考:
一、游行的次数不宜多。游行的目的主要是扩大影响,这个目的应该基本达到,次数太多,反而容易引起感情疲劳。
二、急需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机制。几次活动感觉组织乏力,意见不统一。建议成立10人左右的领导小组,每栋楼每个楼梯间3名联络员。感觉今天晚上,已动手这方面准备,值得欣慰。
三、建议将附有签名的公开信送至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毕竟最后能拍板解决问题的都是这些部门。
修改稿主要修改了以下三点:
一、增加了变电站四个方向距居民楼的具体数字
二、增加了对骏景居民自发游行反对的描述
三、修改了部分过于严厉的措辞语气,毕竟目标是解决问题,不宜树敌太多。
修改稿如下:
以民为本,重新规划骏景花园110千伏变电站
----骏景花园居民给各级领导的申请书
尊敬的广州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电力局、南方电网公司的领导们:
我们是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的住户,一直以来我们在这里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但没多久,我们的和谐生活已被打破,我们的健康正遭受严重威胁!而这一切的发生,就是因为骏景花园的西门,要兴建一座110KV的高压变电站。而这个紧贴成熟密集居民小区的变电站,北面离曼哈顿公寓仅一墙之隔(距离在5米左右),东面离骏景中学不到30米,东南和南面离居民楼只有20米,离骏景小学只有50米,距西面的食街和居民楼只有15米,并且规划前未经过任何听证,也没有发出过任何通知。
面对我们的质疑,物业公司解释为"这是市规划局和电力局的决策,与发展商无关"。而天河区委的回答是"你小区发展商于两年前向有关部门报批,要求建设变电站,以满足小区用电需要,已获市规划及市供电部门批准。"具体谁真谁假,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另外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所址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实际上,在骏景高压变电站选址附近500米范围内有几十座居民楼、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和三所幼儿园,涉及到了几万公众的重大利益。最近的居民楼距离变电站竟然只有5米左右,这严重反映了部分负责人员重设备、轻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顾群众利益的错误倾向。我们强烈要求,市规划局撤销对骏景花园110千伏变电站的批复。
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有危害,已经有相当多的专家提出看法。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恰恰相反,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而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近年来,我国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选址问题引起不少风波,这已经引起领导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认为,在还没有国际法律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在未作充分环境评价的情况下,贸然决定将高压变电站修建在居民区是违反宪法和反科学的,是对数万群众生存权的挑战,天理难容,百姓难容。我们的生存权应该也必须大于企业的经营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也必须由政府部门保障。我们要和谐社会!我们要健康的生存环境!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
近期,骏景花园数千居民已多次自发组织小区内的游行示威,此事如不及时妥善解决,有可能愈演愈烈,造成更大社会影响。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强烈要求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南方电网公司及发展商公司高度重视,重新规划骏景花园变电站,及时作出迁移调整, "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 真正"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们相信政府定能还我们骏景四万居民一个公道!
骏景全体居民、业主
2006年3月13日
反对兴建骏景花园110千伏变电站的业主代表签名:
来自"韦小宝"的文章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6 22:32
标题:
[color=red]我们抗议!我们呼吁!我们哭泣![/color]——骏景业主的控诉
我们抗议!我们呼吁!我们哭泣!
我们不是寻找死亡。我们寻找健康的生命。
在电力局和规划局非理性的规划下,
骏景的居民必须阻止在我们身边埋下定时炸弹。
以行动抗议在居民区建设变电站,
以行动呼吁政府关心民生,
以行动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
共同建设健康的家园,我们人人都负有一份责任!
我们没有敌人!不要让仇恨和暴力毒化了我们的智慧和骏景的和谐!
我们都需要反省!环境的破坏人人有责!
我们首先是人民!我们不是寻找死亡!我们寻找健康的生命!
我们要采取合法的、非暴力的、理性的和平方式来维护骏景每个人的健康!
在这阳光灿烂的三月,我们行动了!
在这最忙碌的季节,我们却不得不将繁忙的工作决然留在身后了。
但是,我们是多么的不情愿,多么的不甘心啊!
然而,骏景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刻:变卖会所、严禁停车、打击报复、管理混乱、建设高辐射的变电站
当我们的生命都受到威胁的时候,邻居们,一切有良知的人们,请听一听我们的呼声吧!
骏景是我们的家,我们是是国家的人民,政府是我们的政府。
我们不喊,谁喊?
我们不干,谁干?
尽管我们群体还很弱势,尽管时间对我们来说很宝贵,但是我们去了
我们不得不走出去,生命的尊严要求我们这样!
可是,我们的感情一再被玩弄,我们的权益一再被侵犯,几万精英恳求还我们家园
却被视而不见,承诺不再兑现,业委会的成立一再被拖延,我们身处危难…
维权乃不得已而为之,且不得不为之!
在群众和个人利益之间,我们想看看,是答复、不理睬、还是镇压?
在群众和个人利益之间,我们想看看,是继续拖延、还是恐吓?
我们用行动写成的誓言,必将晴朗骏景的天空!
来自"savejj"的文章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8 11:59
标题:
[color=red]致合生老总朱孟依的公开信 《既然富甲中华 何不为富当仁》 [/col
致合生老总朱孟依的公开信 《既然富甲中华 何不为富当仁》
欣闻先生领导下的合生创展被评为《2005年广州市民受欢迎的房地产企业》,作为贵公司旗下的广州市手屈一指的骏景花园的一名业主当然倍感荣幸,但该事刚好发生在震惊中外的南华新村血案的一个月后的今天,不得不使人怀疑贵公司收买传媒,收买权贵,用钱做假而取得来的。
说到李刚血案,它也是发生在贵公司旗下的华南新城,其案件的动机不言而喻,而作为老总的您,对此无责任吗?正当您因为获奖而飘飘然的时候,我还要提到的是早已被人遗忘鲜为人知血淋淋的事实,那也是在贵公司旗下的一个楼盘,也就是贵公司广州分公司所在地的天河公园板块的心脏楼盘的华景新城,它由于地处中山立交上,在未建天桥前发生若干车祸,死去的其中不少是华景新城的业主,他们有养家活儿的成年人、有天真活泼的孩子,有本来应该安度晚年的老年人,他们都是为过那险象环生的马路,而最惨烈的是其中的一次,当两爷孙过马路时,爷爷为救孙儿而一起命丧车轮下,虽然您不是主要的责任人,但面对那些亡魂及失去亲人的悲痛的华景新城的业主,对此您能心安理得吗,他们都是因为买了您的楼宇而做成的。您有的是钱,当时您为何不支助政府搞好那里的市政建设。
说到骏景花园,我不多说了,您看看诛子网人家是怎样说的。
"离旭景不远,是合生的另一大型楼盘-----骏景花园,曾获得"广州市十大明星楼盘"及"广州市最受欢迎楼盘"称誉。在合生印发的关于骏景的宣传资料里,充满着诱人的写意:安全、安宁、花园、绿地、双会所、双游泳池,首层架空的活动空间、一流的物业管理。。。。。。。然而住在这样一个明星楼盘里,小区的居民们却并不舒心,现实的结果与理想大相径庭:小区楼巴被管理处单方面取消,管理费一升再升,封闭的小区不再封闭,并数次发生了绑架、盗窃事件,会所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XX酒家",昔日的壁球场变成了办公室,以前的图书室变成了包间,乒乓球室变成了厨房。。。。。业主们愤怒了,不少热心的业主牵头,自发组织了数次规模不等的维权行动,尤其是8月31日的百人游行和9月4日上午在中庭广场的2千人签名维权大行动,惊动了天河区政府,也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场而颇为壮观。在众多业主整齐划一的口号中,"信赖合生,满意一生"的合生广告语变成了"错信合生,后悔一生"。由于影响较大,合生做出了部分让步,酒家已暂停营业,但维权行动远远没有停止……。"
以上是发生在2004年的事,2006年初,正当听到贵公司荣获《2005年广州市民受欢迎的房地产企业》的前半个月,也就是李刚血案的一个月后,骏景西门的一片绿化地突然冒出《110千瓦变电站》的工地,对此您曾向骏景四万的居民咨询过吗,干吗要把一个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变电站设在人口密集骏景人的家门口,何况十多米远就是您称之为"精英教育系统的〈骏景中学〉,你心里还有数百名在那读书的孩子吗。
您身家数亿,有的是钱,您建高楼,申报电站,您为何只顾把钱用在追求名利上而不为居民想一想,您应该学学霍英东,修桥补路而流芳百世,而不是为一已私利而牺牲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您既然要申建电站,那就应该在远离骏景的合适的地点赞助电业局重新征地,而做福于您福荫下的四万老百姓,那时您将功德完满,更加功成名就。
既然富甲中华 何不为富当仁
请勿忘华景新城血的惨痛教训。
祝好!
VOLARE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19 00:31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将交由何主任的公开信,明日活动时将派发给出席的人员.
这份给可以上网的邻居参考.(有点长,大家辛苦点看)
关于要求骏景花园变电站迁建的公开信
尊敬的林书记、张市长及各级政府领导:
关于骏景花园变电站一事,3月17日晚骏景花园居委会何月玲主任告诉部分业主,称此事已引起市政府的重视,决定由市调研处组织市规划局、环保局、电力部门等有关部门,召开情况说明会,并要求我们全体业主推选十名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对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深表感谢。但鉴于我们的诉求十分明确、情况说明会作用有限等原因,我们决定,不再推选代表参加会议。其理由是:
首先,情况说明会只具形式主义,对事情的解决不起任何作用。情况说明会,说明什么情况,无非是向我们解释这一项目的建设是如何的重要,程序是如何的完善,各项指标经所谓专家论证,是如何的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标准。这能解决什么问题?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永远是处在第一位的,在它面前,任何安慰式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
骏景花园这座高压变电站,北临曼哈顿公寓仅一墙之隔(距离在5米左右),东距骏景中学不到30米,东南和南面离居民楼只有20米,离骏景小学只有50米,在它附近500米范围内,就有几十座居民楼、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和三所幼儿园,涉及居民达几万人。在这么一个环境中,变电站的潜在威胁是显而易见的。针对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的危害性问题,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面对上面这些资料,请那些试图说服我们的所谓专家们和居庙堂之高的政府官员们抚心自问:难道高教授、蔡教授等专家的诤诤良言都仅仅是学术性问题吗?难道为了所谓的用电需要,就一定要让我们这些无辜平民和我们的后代们成为电磁辐射安全性的试验品吗?难道那些过时的指标在我们生命健康权之前还有说明意义吗?为什么北京市规划委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广州就做不到?为什么五山路变电站能够迁建,骏景花园变电站就不能迁建?
其次,我们的诉求在本公开信中已明确,没有必要通过所谓的业主代表来表达。政府部门要求我们推选业主代表多达十名,也许认为在我们居民和业主中间会有多种声音、多种意见出现,希望从中寻找到一个折衷的办法。但事实上,在面对这么一个对我们生存环境构成重大威胁、可能危及我们子孙后代的项目面前,我们会有第二种意见、第二种声音、第二种选择吗?不!绝对没有!!!我们的意见是统一,我们强烈呼吁:
1、有关方面尽快重新选址,将变电站迁建于骏景花园居民区300米外的地方。
2、在新地址未确定之前,立即停止骏景花园西门变电站的一切运作,尤其是电力部门,切勿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不得继续报批或施工!
我们是平民百姓,我们热爱我们的家园,热爱骏景花园,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和谐社区。我们热爱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的政府,同时,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政府真真正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的民本思想,真真正正落实张德江书记关于建设和谐广东的指示,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还我们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还我们骏景四万居民一个公道!
备注:各位业主,请认真浏览,如无意见,我们将上门收集您宝贵的反对建变电站签名。作为跟相关单位一个重要的依据。
骏景全体居民、业主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八日
来自"barefoot angel"的文章
作者:
懒和糊涂
时间:
2006-3-2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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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顶!
作者:
百草园
时间:
2006-3-21 13:03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又看了一遍,good [M21]
作者:
xiaotong
时间:
2006-3-22 12:24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顶!
作者:
聪明糊涂心
时间:
2006-3-22 12:26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顶! [M21]
作者:
barefoot angel
时间:
2006-3-23 16:51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M29]
作者:
james
时间:
2006-3-24 09:57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M29]
作者:
懒和糊涂
时间:
2006-3-24 11:12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顶
作者:
MaxK
时间:
2006-3-24 11:54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Up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6-3-30 20:07
标题:
[color=red]漠视民意、人造之作--对广州供电局辩解的质疑[/color]
漠视民意、人造之作
--对广州供电局辩解的质疑
广州市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
3月20日,广州供电局向贵办公室致《关于建设110千伏骏景变电站情况说明的函》(广供电工部函(2006)6号),并附上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试图对骏景变电站项目进行辩解。
但我们认为,这份所谓的情况说明,根本经不起推敲,完全是一份漠视民意的人造报告,反而更让我们看清某些利益部门的真实面目。
一、所谓居民意见纯属捏造。函中称"省环保局严格按要求审批,发放调查表征求居民意见",并在环境影响评价简本的结论与建议的第4点"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中,称"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受到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和大部份群众的支持"。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真不知道这些造假者还有没有一点做人起码的道德和良心。照他们这一说法,近期居民的激烈反应又是从何而来?2000多份签名反对意见又是从何而来?出现这一令人啼笑皆非的所谓结论,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这几方面的原因:一是调查所选取的样本量太少,根本反映不出项目周围敏感点居民的真实意见。象这么重大的项目,涉及的人口近4万人,仅仅抽样选取20个调查对象,这样的样本量还有代表性吗?造假者不是连这点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吧?二是暗箱操作,"人造"意见,试图瞒天过海。据我们互相探询邻居,奇怪的是,至今还没有一位邻居声称受到了这一方面的调查。这么一个对他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调查,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们只能怀疑,这根本就是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合组成的所谓工作小组暗箱操作,一手炮制的结论报告。以一份造假水平如此低劣的所谓报告,竟然能过瞒天过海,项目的目的性及公正性难道不更值得我们怀疑吗?
二是公示没按法定程序执行,没有充分听取民意。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象这么重大的项目,理应在事前让项目周围敏感点居民享受到充分的知情权,并听取我们的意见。报告虽然声称环保部门"批复前已在环保网站公示7天",但是,这种公示具有法律效力吗?能达到公示的目的和效果吗?这么重大的项目,影响的居民达4万多人,仅仅在这么一个专业的环保网站上公示就行了吗?虽然现在网民的比率已大大提高,但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会在那么重大的7天里那么凑巧的看到了呢?如果真想听取民意,其实途径有很多,比如在当地报纸媒体上,甚至到骏景花园各楼层贴出有关告示,不是更好的途径吗?我们的个别部门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表明在这一事件上已违反了有关程序,我们不仅要问,一个程序违法的项目,能算得上"完全符合规划及环评的要求"吗?
三是报告还是没有回答我们的质疑。我们曾在致林书记、张市长及各级政府领导《关于要求骏景花园变电站迁建的公开信》中明确问及有关部门的几个问题,包括"难道为了所谓的用电需要,就一定要让我们这些无辜平民和我们的后代们成为电磁辐射安全性的试验品吗?难道那些过时的指标在我们生命健康权之前还有说明意义吗?为什么北京市规划委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广州就做不到?为什么五山路变电站能够迁建,骏景花园变电站就不能迁建?"。遗憾的是,在供电局辩解的字眼间,我们仍没有找到我们所需要的答案。这样的辩解,怎么可能消除或减少我们的疑虑呢?
现在,在我们的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之前,供电局竟然在函中声称"正在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对此,我们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强烈要求:
一、恳请贵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公布此项目从申请到办理手续的全部过程及其文件。
二、鉴于至今我们居民中尚未发现有人被调查的,恳请贵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告之20名被调查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正视听。
三、恳请贵办公室充分考虑我们的强烈意见,责成有关方面尽快重新选址,将变电站迁建于骏景花园居民区300米外的地方。
四、在新地址未确定之前,立即停止骏景花园西门变电站的一切运作,尤其是电力部门,切勿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不得继续报批或施工!
此致
骏景全体居民、业主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作者:
GZROCK
时间:
2006-3-30 20:54
标题: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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