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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性患者疑染非典 已报卫生部等待确认[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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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7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7:1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曾文琼 吴峻松) 昨天(26日),本报接到广州某大医院工作人员报料,称该院收治的一名病人被"确诊"为SARS。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证实,卫生厅已经接到该院报告,确有一位罗姓患者怀疑感染SARS,但并未确诊,昨晚卫生厅已报请卫生部专家组进行确认。

  "昨天我们医院就召集我们开了会,说医院有一个病人已经被确诊是非典,要求大
家立即做好防护准备。"该位报料人还告诉记者该名患者姓罗,男性。"但医院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有不少员工不知道这个消息,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病房的病人都被要求戴上口罩。"

  记者随即与收治该病人的医院、广东省卫生厅以及广东省非典指挥部的有关人士取得联系,初步证实该罗姓病人于12月20日入该院(为SARS定点收治医院)求诊,经过多次检查和会诊,最终被高度怀疑是"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该院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呈报广东省卫生厅,昨天省卫生厅为此召开了紧急会议。

  广东省卫生厅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国家规定,诊断SARS病人分五个层面:不是SARS、不像SARS、疑似SARS、临床诊断SARS、确诊SARS。如果属新发"首例"SARS病人,任何省市专家组都无权确诊临床诊断SARS和确诊SARS。因此省卫生厅昨晚已按有关规定报告卫生部,待国家级专家组前来确认。

  根据《广东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省内首例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12小时内组织临床呼吸疾病、传染病、流行病学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员进行确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省内首例临床诊断病例报告后,应于12小时内派出省级专家组进行判定,并报请卫生部派国家级专家组进行确认。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强调该位病人不是医务人员,但其具体身份没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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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7 11:20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一男性患者疑染非典 已报卫生部等待确认[惊讶]

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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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7 11:57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一男性患者疑染非典 已报卫生部等待确认[惊讶]

恐怖阿[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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