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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楼事项注意(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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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风谷主
时间:
2004-11-24 15:28
标题:
收楼事项注意(zt)
前车之鉴:"打死狗讲价"无奈收楼
"'先验房、后收楼'在我想象中一直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实际上现在却都是先签收后交楼。实在是'打死狗讲价'!"被问到收楼时遇到的问题时,上个月刚刚入住新居的刘小姐便恼怒不已。
先签收楼纸,才能验房收楼。这种明显有失公允的不合理收楼程序,被第一次置业,经历收楼的刘小姐视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最大不公平。刘小姐表示,当她收楼时,发展商一再要求她必须先签订收楼纸后,才能带她验楼收楼。当时她提出异议,结果还遭到工作人员的恐吓。当时陪同收楼的工作人员声称,如果业主不先签署收楼书,到时如果房子出现任何问题,后续的跟进问题就要业主自己负责。
市场现状:收楼前要查验有关文件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先验房,再签文件,后交费的收楼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
据熟知内情的人透露,发展商采取"先收楼再验楼"的做法,将可以取得更大的主动性,从一开始就已将自己置于不败之地,购房者难以取得实质性的保护。因为买家先签收楼纸,即表示已经认可开发商所交的"商品",即等于业主还没见到货品就签收了。业主进入单位后一旦发现房间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甚至需要退房或日后若是出现诉讼,往往会处于被动状态。
有关专家提醒,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文件,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收楼前首先应要求开发商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文件和证明,这是通常所说的"一证三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否则业主签名时则更要慎重。
专家支招:将"先验楼再收楼"写入合同
法律界人士认为,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将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楼。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这样一旦发现楼房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甚至希望退房等,业主也可以为自己取得主动权。
同时,业主在签署入住单、收楼前,有些业主在跟开发商签合同时,没有约定交楼时间一定要在楼盘通过综合验收后,而只要求通过专业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即使是在这些阶段交楼,开发商也应该具备单体、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业主可以向开发商要求提供这些证明书。(新快报记者 谢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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