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与康景物业骏景管理公司和南苑会所协商,南苑会所泳池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此期间以下称:冬泳期)作为广州冬泳会骏景分会的冬泳活动场所,对骏景冬泳的全体会员开放,并公告如下: 1、
冬泳期间,泳池只对骏景冬泳会的会员开放。凡需要进入泳池的非会员业主须先报名参加广州
冬泳会骏景分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进入泳池游泳。 2、
进入泳池游泳的冬泳会员须办理以下手续: l
填写“冬泳人身意外风险责任承诺书”并交南苑会所和冬泳会备案,内容见附页。 l
购买冬泳月票卡或次票卡,样版见附页。 l
凭购买的冬泳月票卡或次票卡进入泳池游泳。 3、
冬泳月票卡、次票卡的收费标准: l
次票: 每票20元,限购买当日内1次进场游泳,逾期作废。 l
次票卡:每卡150元,限购买当月内10次进场游泳,逾期作废。 l
月票卡:每卡300元,限购买当月内无限次进场游泳,逾期作废。 4、
冬泳期间,泳池每天开放时间安排如下: 早场:6:30~~~~9:30
只开放室外大池 晚场:7:00~~~~9:30
只开放室内大池 每周的星期一清洗泳池,不安排开放早场,晚场正常开放。 考虑到只有一名专职救生员和节约能源的需要,暂安排早场只开放室外大池,晚场只开放室内小池,请会员自行遵守。 为保持水质,每位下水的人员必须带好泳帽,否则管理人员可以拒绝其入水游泳。 5、
安全是冬泳活动的第一要务,务请会员们一定量体而行、切莫在头晕、胸闷、体虚和其它身体 不适或醉酒、睡眠不足等情况下入池游泳。到场游泳的每一名会员,在首先确保自身的身体条件适合下水游泳并在安全的情况下,请多留意身边的其他泳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请主动及时给予救助或呼叫周边的其他人员一同救助。 冬泳会特聘请以下会员作为义务救生员,在他们到场游泳的情况下,若需救助,请呼唤他们:林忠民、黄国栋、夏志坚、詹铎成、贺正生、洪向群、何庆全、章琪、孙春风、黄昕、汤玉峰, 陈小红。 6、
节约用水尤其是节俭使用淋浴的热水,以使有限的资源得以有效和充分地为大部分会员享用, 是每一名会员的义务和职责。 7、
冬泳期间,冬泳会同南苑会所一同管理泳池,需办理入会、参加冬泳、购买票卡等事务的会员 和骏景的业主,请到泳池与冬泳会的秘书长黄昕, 陈小红联系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黄昕、陈小红的联系电话:13602716901 8、
所有进入泳池游泳的人员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只有符合条件,出示月票卡或 次票卡并在管理人员准许的情况下才能入池游泳。 违反本公告的规定或不遵守管理人员安排进 入泳池游泳者,引起的后果和责任由自己全部承担。 9、
本公告的其它未竟事宜或解释,请与南苑会所或骏景冬泳会黄昕、陈小红联系。 特此公告!
广州冬泳会骏景分会
2011年10月30日
附页一: 2011-12年度冬季骏景南苑会所泳池开放 管 理 规 定 2011-12年度的冬天又将来临,骏景的广大业主和骏景冬泳会的成员又将开始新一年度的冬泳锻炼的全民健身运动,为了确保有序、安全的泳池环境,特制订2011-12年度冬季骏景南苑会所泳池开放管理规定, 请来会所游泳的会员遵守。 规定如下。
1.
冬泳管理模式
1.1
基于安全的原因,2011-12年度冬季骏景南苑会所泳池只对广州冬泳会的会员开放。
1.2
泳池由广州冬泳会协助南苑会所管理,会所安排两位固定的救生管理员,负责泳池日常管理和安全救生;冬泳会安排两位固定的救生管理员和八位流动的救生监督人员,协助泳池日常管理和安全救生。
1.3
泳池的收费标准为非盈利性质,主要支付泳池固定的救生管理员的工资和泳池的水电、净化过滤的成本等费用。收费标准及开放时间另行公告规定,费用由冬泳会统一安排收取,并缴纳给会所。
2.
冬泳安全管理和责任
2.1 凡是每一位进入泳池的冬泳爱好者,必须是广州冬泳会的会员并经广州冬泳会骏景分会管理人员确认方可下水游泳。
2.2
冬泳爱好者必须先向广州冬泳会骏景分会报名,经广州冬泳会骏景分会确认符合冬泳条件者,才可以参加冬泳。
2.3
报名参加冬泳的爱好者必须填写健康申报表,65岁及以上人员须提交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
2.4
报名参加冬泳的爱好者必须填写安全风险责任书,签署责任书并申明全部的安全责任和风险由个人承担。18岁以下和65岁及以上人员须附有监护人和家属的签名。
2.5
广州冬泳会骏景分会将提供一台血压心率计,供下水冬泳人员检测血压和心率。管理人员可以指定或要求每一位人员下水前检测血压和心率,异常人员将被拒绝下水。
3.
冬泳期间泳池的日常管理 冬泳期间泳池的日常管理除本规定1, 2条外,完全按照骏景南苑会所泳池的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1. 安全风险责任承诺书
2. 65岁以上需提供2011年下半年的体检表(包含血压及心电图)。
骏景花园南苑会所 广州市冬泳协会骏景分会 2011年10月19日 联糸人:副会长 黄昕13602716901
附页二: 人身意外风险责任承诺书
编号:D011P____我(右侧所贴相片为本人)自愿参加201__年11月1日至201__年 4月30日时间内在广州骏景花园南苑会所游泳池内的冬泳运动。我清 楚此项运动同任何运动一样,存在着风险和意外,而这种风险和意外 是不以场地提供者(广州骏景花园南苑会所)、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意志 所能避免的;我也清楚场地提供者(广州骏景花园南苑会所)和组织者向参与者提供非盈利性的义务服务,我更清楚地明白这一运动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并在此确认自己的身体条件适合冬泳运动。
鉴此,我郑重声明:本人的身体条件适合这一冬泳运动,并自愿承担本人参加此项运动全过程的人身意外风险责任。活动中本人出现的不测和意外,均与场地提供者(广州骏景花园南苑会所)、组织者和同行会友无关。
上述承诺是经本人认真思考并在意识完全清醒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亲笔签名:_____________ 家属或监护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亲笔签名:_____________ 家庭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日期:201__年
月 日 注: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65岁及以上的年长者,“家属或监护人”栏必须填写,家属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其余人员“家属或监护人”栏可不作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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