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关 [打印本页]

作者: hesuccess    时间: 2004-10-13 13:59
标题: [color=darkred][b]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color][/b](关
广州市政府对车辆保管收费标准已做出明确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管理方式。

一, 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企业在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时必须报市物价部门备案。对明显不合理的收费,市物价部门有权纠正其价格行为。

二, 普通露天停车场、住宅区、综合商住楼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见下表),经营者可在物价部门制定基准价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在规定范围内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住宅区停车场的经营者对住宅区内住户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优惠,优惠价格由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研究制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类    时间     住宅小区室内、地下停车场 (元/辆)  普通露天停车场(元/辆)
-------------------------------------------------------------------------------------------------------------------
中小型车  次(12小时)       10                5
      月保管          600               350
大型车   次(12小时)                        10
      月保管                           600
超大型车  次(12小时)                        20
      月保管                           1000
摩托车   8时-18时(按次收费)   2                1
      18时-次日8时(按次收费) 2                2
      月保管           60               40

三, 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的露天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上报市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四, 静态道路汽车停车场(含电子咪表泊车点)停放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分白天晚上两个时段收费:白天4元/小时;晚上6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每次10元。
五, 以下三种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1)进入居民小区停车场、商住楼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2)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3)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


看到这里,我想骏景有车的业主们都明白了,原来我们的贴心管家是一直按照政府指导价的上限向我们收费!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康景物业不给我们业主优惠呢?我想它会冠冕堂皇地说: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怎么制定优惠价格?所以只能这样收!

作者: hesuccess    时间: 2004-10-13 16:54
标题: Re: [color=darkred][b]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color][/b
今天出台了新的政府指导价,住宅小区月保最高限价:室内400元,露天150元。11月15日起实施,见今日《南方都市报》。但这也是上限,业主应享受优惠。况且骏景花园地处三类地段!
作者: 风铃鸟    时间: 2004-10-13 17:06
标题: Re: [color=darkred][b]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color][/b
车辆月保价格调整后,不知固定车位的管理费会不会下调呢?
现在是每月80元, [M10] [M10]
作者: 酒红飘香    时间: 2004-10-13 18:12
标题: Re: [color=darkred][b]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color][/b
[M13] 北苑管理费涨价的时候我问过,当时物管的会计很牛的头也不抬的说:规定最高上限是1.8,这算便宜的了。
作者: 风铃鸟    时间: 2004-10-13 18:24
标题: Re: [color=darkred][b]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color][/b
QUOTE Create By 酒红飘香 At 2004-10-13
[M13] 北苑管理费涨价的时候我问过,当时物管的会计很牛的头也不抬的说:规定最高上限是1.8,这算便宜的了。

你是说房子的管理费吧? [M13]
作者: 枫叶之儒    时间: 2004-10-14 03:10
标题: Re: [color=darkred][b]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color][/b
[M21] [M21] [M21]

好啊,坚决支持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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