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349|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9-10 0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9日是令骏景业主振奋的一天。因为这一天,骏景酒家与骏景康景突然间"撕咬"起来。
有业主表示大家不要介入酒家与康景的纠纷,这是正确的。
但更重要的是,在酒家没有恢复回会所之前,我们的维权运动仍必须进行,而不能因为双方的做秀而从战士变成观众。
双方不论是酒家以经济案起诉康景,还是康景以违约起诉酒家,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做秀。我们不必理会他们的举止。我们还要再一次明确我们要什么--我们要回我们的会所!当然我们更想要回我们安全的小区,而这才是我们的终级目标--成立业委会!
周末又要到来,个人觉得大家还必须到中庭静坐示威,发放宣传单张,宣传业委会。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在北苑会所一天没有恢复功能时,我们周末就要行动,并为业委会做更多的准备!

________________
不能从战士变成观众!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楼主| 发表于 2004-9-10 00:25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小区内是我的家,在家游行合理合情,个人觉得大家可以把战场集中在中庭和大门口的花圃处。
来看楼的人必然会看到我们的游行。又不会因为合生的便衣在游行人群中搞搞阵而出漏子。

合生开始大规模做十一广告,康景和酒家暂时性的在小区内表演对骂而不借助法律手段,康景出了"尽快"(含糊不清)恢复会所功能的通知,这一切放在一起,似乎颇有玄机!

会所一天不恢复,每周末我们就要集会--大家邻里间可以交流相识,互通有无,甚至可以创造出一些公司间合作的机会;大家还可以宣传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法规;大家还可以为业委会成立签名或报名。

________________
小区散步合理合法;小区散步有益健康;小区散步宣传业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4-9-10 09:21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好象有那么点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4-9-10 09:40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坚决支持成立业委会!我们要尽快行动起来,只有成立业委会,才能防止类似事情继续发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4-9-10 10:42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Suppor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4-9-10 11:31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u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4-9-10 11:48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U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4-9-10 12:26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坚决支持! [M21] [M21]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4-9-10 12:55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支持!!我们要尽快成立业委会!!! [M02] [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4-9-10 13:54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强烈支持!!! [M21] [M21] [M21]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4-9-10 14:28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在业委会没成立前,现在我们的维权该如何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4-9-10 15:35 | 只看该作者

Re: 不能因为酒家和物管"纠纷"而忽视正事--宣传并加速成立业委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权益的基本保障。
坚决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7-23 17:29 , Processed in 0.07092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