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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广州日报1月7日报道 广东省检察院昨天下午对外公布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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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意见”明确规定,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或企业领导沟通,慎重选择办案时机,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暂缓办理。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特别是目前仍在营运的困难企业,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业务骨干,涉嫌一般犯罪的,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可不采用拘留、逮捕等措施。

所以说,广州的政府司法部门的理论水平有多高,法律意识有多强,从此可见一斑,
想想咱们骏景散步维权,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权,基本是此路不通!

http://news.163.com/09/0107/01/4V13U2KB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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