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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弃不抛弃!与JJ业主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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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10 2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惊悉JJ从们再度被朱孟依的合生、南方电网、市规化局推到不得不在年关维权,新年有业主被代表奸商的JC带走,本埠媒体黑白颠倒,即使南方都市报也是一派胡言。
悲从中来。
作为JJ附近一小区的业主,曾成功与业主一起维权过的过来人,眼含着泪,心忍着痛,手发着抖,十分真切写下以下文字:
强烈建议JJ业主以静坐代散步。
散步会被人抓到口实和把柄,因为散步在某些人的眼里是游行,是示威,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人家可以师出有名。
当然散步是我们JJ的优美传统,但那是会所事件的产物。会所面对的只是一家酒店,当然顺带一下合生旗下的物业公司的利益而已。它们还不是一条鳄鱼,最多也就是一条珠江河里清垃圾的鱼而已,散步或许可以惊走它们。
此时不一样了,你们面对的是朱孟依的合生——因为合生隐瞒了规划、南方电网——广东的纳税大户国有垄断企业、规划局——与中国最大利益集团开发商勾结的职能部门,还有JC——强大的国家机器的代表。
它们何止是鳄鱼,已经是非洲豹、华南虎了。会所事件留下的散步之首显然不适合了。
在此,很希望咱们JJ的叶公——那位写博客的,还有那位写《五论变电站的倒掉》的业主,通过印度甘地带领印度人们搞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从英国手中独立出来的历史,写几篇好文,来业主们看看非暴力不合作是多么的有效。
当然甘地也曾带领大家在印度各地散步,但是他们面对的是有基督信仰的英政府,散步是有效,而我们呢,面对的是没有宗教信仰的集团。所以要非暴力不合作,只好静坐了。
在自己的家门口晒太阳,有错吗?即使是冬天出来吹吹风,这是俺的爱好,如果真的风大了,那大家可以唱HK歌星那首“想要和你一起吹吹风”。
在这种环境下,静坐是你们最好的表达方式,也最有效的。
小学不是放假了吗?
那让我们的孩子们拿起自己的笔,如果他是一位爱画画的小孩子,就让他们一起去西门画画变电站吧,当然要在纸上多画几个骷髅。你说我是反动吗?怎么了,变电站上画骷髅犯法了吗?拿出法律依据吧!
如果你的孩子是一位爱好音乐的,那么叫他弹起吉他,唱有首《想有一个家》,“一个不需要有变电站的地方”。
当然,这是小孩子们要做的。
我们大人呢?
该签名的要签名,该上访的要上访,找规化局,找信访办,找南方电网,找朱孟依,这是你们的权利,宪法赋予的。
当然你们还要找专家,一切要用数据说话,在找到专家之后,再与以上的部门去“喝茶”。
朱小丹不是要把广州搞成首善之区吗?让他听听首善之区的业主的声音吧。
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其他业主除了静坐,还可以做什么呢?
支持,从物质到精神。不要泄气。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
最后送大家一句:不放弃,不抛弃!
永远与你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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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10 23:30 | 只看该作者

Re: 不放弃不抛弃!与JJ业主永远在一起!

说的非常在理。西门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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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10 23:31 | 只看该作者

Re: 不放弃不抛弃!与JJ业主永远在一起!

[M04] 或者西门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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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11 01:30 | 只看该作者

Re: 不放弃不抛弃!与JJ业主永远在一起!

[M21] 楼主世外高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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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11 13:23 | 只看该作者

Re: 不放弃不抛弃!与JJ业主永远在一起!

这情况是静坐饿死也不会有人管你的。除非你有本事坐着让总理主席们看得到。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264645&bid=1 从这里了解一个“金玉良言”。看了不必太气愤,这是另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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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1 13:32 | 只看该作者

Re: 不放弃不抛弃!与JJ业主永远在一起!

心态归心态,行动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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