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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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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ydeng
时间:
2008-1-20 09:43
标题: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广 州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
穗环〔2007〕183号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本市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汽车是指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且在本市登记并持有效牌证的在用载客、载货汽车和特殊用途汽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
二、环保标志是汽车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凭证,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汽车应当取得环保标志。
三、环保标志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制作、核发。
四、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
五、环保标志设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类,绿色标志暂设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和国Ⅲ标志三种,黄色标志只设一种。
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和国Ⅲ标志分别适用于符合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国Ⅱ标准和国Ⅲ标准”)的汽车。
黄色标志适用于符合国Ⅰ标准以下(不含国Ⅰ标准)的汽车。
六、环保标志核发
(一)新车和外地转入本市汽车环保标志的核发: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在本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汽车,在取得牌证后,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二)未到定期检验期限的在用汽车环保标志的核发:在本通告施行之日前已登记,且在2008年内未到定期检验期限的汽车,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三)已到定期检验期限的在用汽车环保标志的核发:在本通告施行之日前已登记,且在2008年内已到定期检验期限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四)各类环保标志的核发办法:
1.下列汽车核发黄色标志:
(1)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3)2001年9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2.下列汽车核发国Ⅰ标志:
(1)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3)2001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3.下列汽车核发国Ⅱ标志:
2005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下列汽车核发国Ⅲ标志:
2006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使用LPG的单燃料城市公共交通汽车。
5.对于核发环保标志种类有异议的车辆,可以到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指定的鉴别机构申请技术鉴别,并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
七、环保标志换发和补发
(一)环保标志的有效期原则上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环保定期检验周期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有效期为2年。
(二)环保标志有效期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标志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换发环保标志。
(三)环保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损坏的标志或补发申请书,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补发。
八、代他人办理环保标志核发、换发和补发手续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外,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九、环保标志的核发、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费用。
十、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标志,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标志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环保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十一、技术鉴别程序、技术鉴别机构及地址、环保标志核发点名单及地址等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另行公布,相关信息可登录“广州环境保护”网查询(网址:http://www.gzepb.gov.cn)。
十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汽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咨询投诉电话:83190024。
十三、本通告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8-1-20 10:35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收到... 8月份年检的时候估计要去领标志了... [M02]
作者:
lcc0731
时间:
2008-1-21 11:31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顶起来 [M29]
作者:
amee
时间:
2008-1-21 11:57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收到,.
作者:
喜之郎
时间:
2008-1-21 12:12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上哪搞这玩意去?
作者:
cc621
时间:
2008-1-21 12:39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黄标车会限行吗?哪些路段限行呢?
作者:
raydeng
时间:
2008-1-21 20:36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我的车有可能被定义成黄标车啊,所以比较关注,对于私家小车:
1.下列汽车核发黄色标志:
(1)
2000年7月1日之前
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下列汽车核发国Ⅰ标志:
(1)
2000年7月1日
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3.下列汽车核发国Ⅱ标志:
2005年7月1日起
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下列汽车核发国Ⅲ标志:
2006年9月1日起
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使用LPG的单燃料城市公共交通汽车。
5.
对于核发环保标志种类有异议的车辆,可以到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指定的鉴别机构申请技术鉴别,并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
作者:
raydeng
时间:
2008-1-21 20:50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黄标车于09年可能被限行,但现在还没有明确限行的范围。根据北京的经验,一开始是在市内限行三条路。几年之后则限行不允许进行二环路。
作者:
raydeng
时间:
2008-1-23 12:49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今天去问了问,原来今年年审车不能提前办,要到年审时同时办。
作者:
maurice
时间:
2008-1-24 17:28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引用作者 raydeng 于 2008-1-21发表的原文
黄标车于09年可能被限行,但现在还没有明确限行的范围。根据北京的经验,一开始是在市内限行三条路。几年之后则限行不允许进行二环路。
北京的黄标车是白天二环内限行,晚上7点后可以走。
作者:
raydeng
时间:
2008-1-27 00:40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亚运期间,黄标车一定会被限行!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8-1-27 08:57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08年底前领标应该就没事了吧? [M11]
作者:
raydeng
时间:
2008-1-27 10:52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人人都这样想的,还提前一点办了好。
新车上牌时就可以办,今年要年审的车就年审的时候办,明年才年审的车,最好提早找个时间去办了。
作者:
laiyh
时间:
2008-3-9 06:51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2000年7月前上牌的进口轿车,按规定应该领黄标。但是由于欧美等国的排放标准比我们早实行,如果不是按上牌时间领标,而是花点时间去做一次技术检测,很大机会可以拿个国I绿标呢。
作者:
gcub
时间:
2008-7-24 02:19
标题:
Re: 广州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09年限行黄标车了
我是2000年6月买的皇冠3.0,才用9年那岂不是要报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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