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97|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2-11 1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 2007年12月11日 ] 版次:[ AA02 ] 版名:[ 社论 ] 下一篇
  街谈
  过年回家,难;过年从广州回家,更难。
  我曾在过年前看到这样的一幅写真:广州火车站附近的桥墩上,有红色的粉笔字,写着“小红,你要回家啊”,对面广场上,是汹涌的人群。这潦草的手迹,留着草根阶层的温暖活气,同时也勾勒出游子归家的凄惶。
  说到底,就是春节期间,一票难求啊!广州铁路票务部门正在播撒甘露:为鼓励和引导春节前返乡客流提前乘车返乡,也就是错峰返乡,本月31日前,对广州火车站始发的部分列车车票实行“20免1”的优惠措施,买满20张同时、同车次、同到达站、同席别车票的,给予减免1张票款的优惠(昨日《羊城晚报》)。
  离放假至少还有50天的光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这是一个来得太早的好消息,反倒败坏了“一票在手”的期望胃口。想想看,出门在外的,无非是想多挣点工资,****近年关,积攒多几个加班费,老板的红包也是放假前才有点眉目,这样,脸上才会多些还乡的荣光,谁会冒着旷工、来年被开的风险,12月31日前回家耗着过年呢?毕竟,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早,多赚点的风险大;回家晚,买不到票的风险大。其中的度量与取舍,打工的人,才体会得到冷暖。所以说,鼓励错峰返乡的本意,也许就只是换来模糊的“为民生”的新闻报道,以及领导汇报材料中“为乘客办实事”的和谐主旋律,只是乘客们无福消受而已。现实的车轮,就这样从我们眼皮底下从容地开过。幸福的终点站,就像多年前唱的那首《站台》一样:喧嚣的站台,寂寞的等待。
  买20送1的优惠,也就是95折啦,对于面孔坚硬如铁、收费毫不含糊的铁路部门来说,这回有了些温和的气色,这气色里,因为“扮相”严谨,计量精密,也显出了“铁算盘”的真功。20张同时、同车次、同到达站、同席别车票的才给予1张优惠,这“四同一优惠”,从概率上来说,可能性不大,只有打仗的军列才会这么齐整,虽说是鼓励大家组织名副其实的“还乡团”的举措,有老乡做伴好还乡的美意,但落到实处的优惠,恐怕只有上下其手的票贩子才能品尝甘饴。
  月底前广播福祉,大家没有时间享用,与打工者的经济理性相违:“四同一优惠”,概率上又微乎其微,与科学理性顶撞,所以,“月底前团购火车票‘20免1’”的和谐春运精华便挂在了空挡上。不过,有这样精明算计的铁老大执掌回家之路,坐车的人应该安心了:火车不会晚点,和谐气氛浓郁,国有资产不外流,人民铁路爱人民。
  错峰返乡啊,有冇搞错?
  □三季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07-12-11 14:43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M13] 弄出这么多幺蛾子出来,都是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7-12-11 15:28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啥时候能办点实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7-12-11 15:40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今年其实很想回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12-11 21:28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今天一定要回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3 08:58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弄出这么多幺蛾子出来,都是空的. [M27] [M27] [M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7-12-13 12:13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是啊,早上也看到了新闻。真是不由得感叹,还是离家近点好啊,呵呵。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7-12-13 14:08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回家,但这时候能回去吗,还想不想混了 [M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12-16 09:15 | 只看该作者

Re: 回家是为了过春节,而不是过元旦回家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8-16 15:16 , Processed in 0.06196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