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翔F 于 2007-10-29发表的原文
房子:现在买不起,将来会租不起
2007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葛红兵
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
文学博士
中国应开放农民地产的市场准入,平抑当前房价。中国的房价现在是不正常的。是因为中国地产的城乡二元结构。应该改变的是这个结构。这样地产价格才能降下来,才能接近真实价格。这个要我们大家一起呼吁。
一个朋友来问我,该不该买房? 我说,若是自住,不买也得买,别希望房价会跌下来。我不想安慰他,我知道房价不会像他希望的那样跌下来。
国内房价奇高的原因在哪里?主要的是因为土地人口比。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太少,政府不能不控制土地供给,到处都是房子,哪里还有土地种粮?所以,地产地产,最终总要因为这个人口土地比而不断地涨价。地用一块儿就少一块儿,而人对住房的欲望却是一茬一茬地在增长,这个矛盾永远无法解决——解决不了。
所以,该买的还得买。长线看,房价总是要涨的,且涨幅会远远超过银行利息。现在你说你买不起,老实说,将来你会租不起——存款利息高了,房租会提高,而且会比利息提得快。
但是,目前的情况来看,短线,中国的高房价有特殊原因——而且这个原因是不正常的。有人说是开发商搞鬼,我不这么看,开发商搞鬼只能逞一时,而且风险很大,如果后面有很多新房源上来,他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不是自寻死路么?
照理说,按照市场原则,价格高了,应该增加供给,才能平抑价格。但是,中国恰恰在这个上面是反过来的,房价高了,大家都有意见,本来加强土地供给,降低房地业务介入门槛,多造房子,价格就降下来了?为什么不那样做呢?
所以,我说,政府最好的做法是:增加土地供给,鼓励房产开发,让更多的房子上市——那些开发商也好、中介商也好、投机客也好,面对大量上市的新房源,他们的联盟会不攻自破。
有人说,政府没有那么多地,而且地供应多了,房地产过热,容易伤害经济发展的节奏,造成经济过热,云云。后一个问题,我不谈了,留给经济学家去谈,前一个问题,我谈谈。
中国还没有到真的没有地造房子的地步,中国现在之所以地不够,是因为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农民有很多宅基地,但却没有上市资格,不能形成有效的土地供应,不能在市场上流通。这就把中国大部分的宅基地限制在了土地市场之外。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农民的宅基地被人为地剥夺了交易权,实际上也就剥夺了他们的所有权,事实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大量失地,但是,他们的地权价格却没有真正地被市场化衡量——他们的地皮被以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拿走了。
中国农民没有享受到近30年来改革开放带来的地产增值的福利——城里人买房之后,地产增值,现在很多人都是拥有数十万地产的中产阶层了,但是,农民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他们的地产不值钱。
我的意思是:中国应该让农民的地产和城市市民的地产等值,在一个市场上自由买卖。这样,中国的房价就会降下来。在北京,同一地块,小产权房子不就比大产权房子便宜一半吗?道理就在这里。
其实政府解决住房问题有很多模式可以借鉴。新加坡是政府造租屋,多数居民住在政府造的租屋里,房价很平稳。中国政府应该学这个模式,因为中国和新加坡类似,土地很少。
另一个模式是澳洲的。我刚刚去过澳洲,那里是土地私有的,任何人花10万澳元左右,就可以买一块拥有永久产权的地皮,然后,可以自己造屋子——再花10万澳元左右,你就拥有一处占地一亩半,800平方米左右的花园住宅了。这个模式是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的开发商。这样下来,房价不容易大涨——因为地皮掌握在个人手里,不容易垄断,不被机构垄断,也不被政府垄断;人人都可以自己盖屋子,开发商就只能帮助业主造屋,而不能主宰市场。当然这个模式,要土地私有化。中国现在可以借鉴的是:农民如何享有地权?
真正的财产是地权,这也是一切人权的基础。因为有地,你的财产才有着落,其他产权都是附带的。现在的问题是:改变农民状况,让他们享有和城市居民同样的权力,需要我们思考这个问题,这是社会公义的要求。
其实这也是环保的要求。中国环境出大问题,关键是地权不明,你只能用,不拥有,谁会爱护呢?本来只能放牧100头牛的牧场,结果被放了1000头,因为牧场不是农民的,他放几年,就交给国家,他当然把牧场放到沙化为止,黑窑工厂主挖粘土的地不是自己的,他挖了就走,他干吗不挖到地球的那边去?——不要责怪大家的私心,没有私心的人是没有的;现在的问题是:谁都说这是我们的祖国,但是,谁都不拥有这个祖国——结果祖国被挖得千疮百孔。
如果城乡地权平等,中国的房价马上就会降下来。否则的话,现在买不起房子的人,将来会租不起房子。
[本帖由翔F修改于2007-10-29 21:08:46]
引用作者 翔F 于 2007-10-29发表的原文
亲情哄逗售旧居 安享晚年梦落空
耗积蓄买楼被逐睡街妇控子媳
28/10/2007
含辛茹苦养大三名子女的中年妇,应儿媳两人要求将名下自住、尚未供完的海怡半岛单位放售套现,以媳妇名义另购北角健威花园单位,一心以为能与儿媳及孙儿同住安享晚年。岂料,儿媳收楼后却拒绝母亲入住,更私自搬入单位并更换门锁。可怜母亲不但老来无家可归,钱财尽失,更从地产代理得知儿媳图再将单位放售。她为免积蓄化为乌有,遂入禀区域法院,要求法庭禁止儿媳转售单位,并要求收回单位。
原告妇人吴少芬,自从被拒进入健威单位至今近一个月来,大部分时间露宿街头,随身物品仅得一个背包,一些日用品,银行存折亦只余数十元积蓄。她现于鸭?洲一老人院工作,月入七千多元。为了不想因放假而整天流浪街头,故要求天天上班,每天放工后则会到附近海旁流连休息,「等到够钟又继续返工。」
悔未听两女劝告
吴妇昨午在她经常流连的海旁公园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每提及自己无家可归的遭遇时便禁不住落泪。她说,她在入禀状中报住的筲箕湾地址,乃她借用胞姊住址以办理诉讼事宜,但她不敢投靠姊姊,事关健威单位首期中有三、四十万元是她向胞姊借的,她觉得亏欠胞姊。至于她另外两女儿,因她当初没听两人劝告,坚持将海怡单位变卖,结果令原本同住的两女要另觅住处,她觉得内疚,故没脸投靠女儿,因此才急于讨回单位。
案中两名被告分别为吴妇儿子陈家明及媳妇吕颖宜。据土地注册处数据显示,涉案健威单位的持有业主是吕颖宜,单位于今年七月三十一日以二百零八万元购入。
原告在亲自撰写的入禀状中指,两名被告于今年二月游说她出售海怡半岛单位,以套现另购一物业供三人同住,原告遂于五月出售海怡物业。并在被告建议下购入健威花园B座一单位,该单位的三成首期由原告毕生积蓄联同原告胞姊吴细金合资支付。
装修完毕即换锁
入禀状指,在正式购入健威单位后,被告表示单位需装修后才入住,由于原告表示已没余款付装修费,被告遂表示会自行支付。惟当装修工程完成后,被告拒绝付款,更指原告态度有问题而拒绝与她同住。未几,被告便自行迁入单位,不但更换大门门锁以阻原告进入,更有意将单位放售。
原告表示,由于海怡旧居已出售,她又不准进入健威新居,现时已无家可归。她将毕生积蓄投放在健威单位上,加上她从未承诺借款予被告买楼或相赠单位予被告,故入禀要求法院颁令禁制被告出售健威单位,并要求取回单位自住。
就吴妇对儿媳的指控,本报记者昨曾与吴妇一起联络其子,但电话无人接听,记者昨晚再到健威花园登门造访,但无人应门,只见大门锁上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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