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color=red][公告] 2006年9月版 广告签名之规范 以及 关于广告ID [/color]
http://photo.qoqbb.com/SZY/C-04-2.jpg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6-9-5发表的原文
【关于广告ID】
因为乱发广告的行为引起其他业主的反感,所以我们特开辟“商贸新街市版”作为发布广告商贸信息的专版。如果ID名、签名档包含广告信息,或者其他版面乱发、重发广告贴的,则被设置为“广告ID”,限制其只能在“商贸新街市版”发帖,禁止其在其他版发帖回帖。
[公告] 广告签名之规范 2006年9月版
1. 限制所有有关商业信息, 包括广告信息及广告链接….等各形式之广告签名. [M37]
2. 对于已经存在之广告签名, 限期整改. 请于9月30日以前整改完毕. [M14]
3. 9月30日整改期之后, 如仍未整改者, 将行惩处. –- 关小黑屋7天, 罚膏100. 膏膏财产数未足100 GG 者, 其膏如数全部归公. [M01]
4. 小黑屋刑期期间, 必须先改正其签名檔, 期满始可放行, 未改正者期满仍不得放行.
5. 放行之后, 故意重犯者, 封ID或删ID 处置 . [M15]
6. 10月1日起总版保留直接删除广告签名之权利. [M34]
7. 10月1日起将设一广告签名举报帖, 欢迎筒子们监督举报 [M36]
8. 其他未尽事宜
特此公告 [M29]
2006. 9. 5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07-02-27 14:02: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