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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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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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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0-11-5 11:29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你也是上来找包养的吧?我刚问过我一些朋友,他们说叫你把你全家的女人美照先发上来研究一下!如果他们看得上眼的,到时最通知你。另外,我今次是完全免费的。不收你任何费用!请放心!
摩大 发表于 2010-11-5 11:03



    我对性功能低下者和穷人完全没兴趣,对你就无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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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0-11-5 11:29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唉,看了这么多,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论坛上很火的一个帖子,《某某妞和营销总监的缘起》。。。
中国这么大,广州也不小,为什么都要挤到JJ论坛上来高调宣示自己的幸福呢?
如果这幸福的前提是伤害曾经的有缘人。。。
问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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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0-11-5 11:30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本来论坛只是个虚拟的空间,可是居然有人不断在挑战道德底线的同时还不断的挑逗大家的忍耐性,孰可忍而不可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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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0-11-5 11:34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握手,我老公也是这样说
现实社会,如果可以象80年代那样,婚外通奸都抓到牢里去的话,也许社会上会少很多这样的龌龊人龌龊事。可惜,国家没有细致地立法保护妇女儿童。
os 发表于 2010-11-5 08:57

我婆婆说,以前要是抓到通奸的,是直接上法场的呢!没有现在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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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0-11-5 11:38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我是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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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0-11-5 11:39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我婆婆说,以前要是抓到通奸的,是直接上法场的呢!没有现在这么好!
一江秋水 发表于 2010-11-5 11:34

[jx]通奸,古老中国,猪笼刑;回教,石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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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0-11-5 11:40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看明白了。乱世乱象多妖孽
做都做了,还怕人说?早就该预到会有这结果,这种事还想别人都一边倒支持你祝福你,那简直就是西边出太阳了。
稍微有点家庭观念的男人都不会认同,我确信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女人会认同,无论是你说的弃妇贤妇还包括你的新妇,不相信的男人都回家问老婆去。
悠悠众口,章鱼就八爪,再张牙舞爪都捂不过来吧,还不如趁早回家专心伺候月子去,就此收心回家做二十四孝老爹,那也是件大功德了。
秋天 发表于 2010-11-5 09:51

觉得新妇没准很认同呢,就等着小四出现吧?难道不知道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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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0-11-5 11:45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不明真相路过,只能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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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0-11-5 11:46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一头雾水。[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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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0-11-5 12:16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路过打酱油的期待小四小五的高调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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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0-11-5 14:35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觉得新妇没准很认同呢,就等着小四出现吧?难道不知道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吗?
一江秋水 发表于 2010-11-5 11:40



    小四一出现小三就可以闹着分家产,小三都是奔着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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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0-11-5 14:37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良家女孩子肯定不会去偷别人的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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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0-11-5 15:10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不明真相的人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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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0-11-5 15:45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咱没结婚不是,按道理应该是处,但现在社会又那么开放,你明白的

    所以算副处吧
我是小四 发表于 2010-11-5 09:51



    呵呵,这年头算是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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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0-11-5 15:48 | 只看该作者

RE: 无语

[M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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