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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人事管理制度(20010526)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务、任免、解聘、考核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属本公司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聘用:
2.1分公司总经理、财务部、供应部、销售部人员均由总公司直接安排。
2.2 A,B类管理人员: 行政人事部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
2.3普通员工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由用工部门将所需人员数量、条件申报至行政人事部,经生产厂长审批,行政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招聘。
第三条:新聘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方予录用,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管理人员:期满合格者经其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干部)评析表》各级主管审批鉴定后,签定《雇佣合同》予以正式录用,合同期为一年;
普通员工:无薪试用3日,合格后进入试用期并签定《用工协议表》,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公司正式签定集体《用工协议》予以正式录用,协议期为一年。
试用期间或尚未与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者,如提出辞职者,必须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书,经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能力欠佳或无故旷工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五条: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经公司批准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第六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通知规定时间上班。
填写《入职申请表》,交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各一份。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 主管指导。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遵守纪律,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完成任务,增加效益;处理业务时应有成本观念;员工执行职务时,力求切实,不得畏难回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公司物品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或挪做私用。对外应谦和有礼并严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第三条: 员工对于有关职务之报告或意见反应,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由主管核准,时间以不超过15分钟为限,因公会客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有互相矛盾、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用本公司名义。
第六条:员工不得私自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毒品、摄影机、易燃、易腐、易爆等物品进行工作场所。
第七条: 本公司无加班规定。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加班者,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通知单》经生产厂长审批认可后,送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财务部备档。
注:本条款仅限于普通生产员工。
第八条: 利益冲突:全休员工均保持其职业及工作道德,不得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此项要求如下:
员工不得兼任与公司利益冲突机构之任何职务。
员工不能接受与本公司业务有关之公司、厂商或机构馈赠之礼物。
确为人情世故不便推辞而接受之礼物,应交公司统一处理。
从事财、物经办的人员,不得因个人责任导致缺数、缺额。
四、考勤:
第一条:考勤项目包括出勤、事假、病假、工伤、休息、旷工、迟到、早退等,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应每天如实填写考勤表,于月底汇总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
第二条:各员工每天上下班在门卫室打卡,如因故未打卡者,应由其生产厂长在卡片上签名核可。考勤卡月底由门卫交行政人事部统计核实各员工的出勤情况。有关迟到、早退、旷工的定义为:
迟到、早退:依分钟计算,限一小时(不含)以内。
旷工:按小时计。以下情况均按旷工论处:
2.1上、下班未打卡者,且无主管签名者。
2.2上班后迟到超过1小时而未办理请假手续者;
2.3未经批准休假或假期已到而逾期不归者;
2.3不服从工作调动,不到新派工作岗位工作任职者;
2.4未经车间主任以上主管批准的顶班者;
2.5提出辞职未批准或在批准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完手续的;
第三条:工伤: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必须由所在部门于事故当日写出事故报告,交行政人事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工伤员工须保留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请假:
第一条:员工因病、事等原因不能上班,必须提前4小时上报病、事假条,病假必须由公司指定医院出示正规病假条。
第二条:准假权限:
非管理人员:
凡请假一天(含)以下者,其请假条应呈跟班主任审批,并报生产厂长处。
凡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生产厂长及行政人事部审批。
凡请假超过3天者,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管理人员:
跟班主任(含)以上人员由生产厂长审批,并向分公司总经理报备;非生产管理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审批,并向分公司总经理报备。
第三条:续假:因病、事、伤需续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到假后未办理续假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条:因病、事假休息,每休息一天扣薪资2天;旷工一次扣月薪资20%,旷工二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
职务任免:
第一条:分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直接任免并依章程上报董事会。
其他人员的任免需由部门主管核定并填写《员工(干部)评析表》,经相关部门主管评析后,呈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报总公司备。
第二条:职务任免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认可后,下发人事任(免)令。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解职分为 "当然解职"、 "辞职"、 "停职"、"免职"和"解雇"五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 "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普通合同员工自行辞职者,应于请求辞职之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及相关部门主管核准,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相关事项后,在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行政人事部将离职日期报至财务部。
其他管理人员于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并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相关事项后,报部门主管及相关部门主管核准,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厂长审批,在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离职,并将离职日期报至财务部。
未经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并依《雇佣合同》扣发一个月薪资。A类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辞职或未服务满一年辞职者取消年终奖金。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离职。
因业务能力或体力不支者,无法适应工作要求。
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
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 "当然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调职(仅限于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
公司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如:夫妻异地、子女等家庭原因),需调职至其他所属分公司,应由调入方填写《请调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
调入方出具总经理审批的《请调申请表》通知调出方,调出方接通知后即日通知被调人员。被调人员必需经生产厂长、分公司总经理认可,完成交接工作手续后,在行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调职手续。
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调职表》,经相关部门主管签认、生产厂长、分公司总经理认可后,行政人事部开具公司《介绍信》及个人档案资料交被调人员,方可调离。
八、附则:
本制度之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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