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枫叶之儒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企业管理制度之汇]:以生产管理类开始~~[color

[复制链接]
76#
 楼主| 发表于 2006-4-27 13:3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QUOTE Created By 喜之郎 At 2006-4-27
有存货管理的么?
给一个撒


谁有存货管理的?~~帮喜之郎同学再次吆喝一下 [M01] [M45] [M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楼主| 发表于 2006-4-27 13:4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生产管理类,用得比较多的有: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标准作业流程、加工指示书)
生产技术(工艺)管理制度
料品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8#
 楼主| 发表于 2006-4-27 13:5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QUOTE Created By 枫叶之儒 At 2006-4-27
生产管理类,用得比较多的有: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标准作业流程、加工指示书)
生产技术(工艺)管理制度
料品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哪位同学有这些?重膏膏悬~~~ [M01] [M01] [M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06-5-4 14:4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M01] [M01] 儒生,我又来赚膏膏了

果冻先生需要存货管理的,可是存货管理和行业有很大关系,制度也千差万别,汽油的库存管理和电视机肯定差得很远,所以还是需要有针对性的找一找。我这里有个材料管理的,其中库存管理也涉及到了,觉得不错,先参考参考吧!

材料管理制度

■◆一、通则?
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对物品业务有关的处理或处置要点作出规定。工具及事务用品的管理业务另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材料物品是指制造上直接或间接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和低值易耗品。管理业务主要指物品有关的计划、协调与联系、物品的接受入库、支付领用、采购申请、保管、整理及记账、核算等事务。?第三条 零部件、材料和易耗品的保管部门(以下称仓库部门),必须按本规定行 事;在按本规定处理业务或事务的同时,与他部门搞好协作与配合,保证本规定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 仓库部门的主要协作关系是材料计划部门与物品采购部门。与计划部门的关系另有规定,与物品采购部门的关系,按本规定执行。?第五条 材料计划部门应经常与仓库部门保持联系,准确把握库存的变动情况;并且与制造生产部门、物品采购部门保持联系,掌握生产进度和采购周期等等;有责任维持或保证库存、生产与采购三者在物品材料供求上的平衡。?第六条 仓库部门必须忠于下列职守,履行下列仓库职责:?1.仓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确保有人留守或值班。?2.物品出库必须办理正规的手续。?3.未经特别许可,任何非仓库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4.仓库内所有货架装箱都必须码放整齐,所有物品都必须井然有序。5.经常核算与整理账目与卡片,使填写的内容、金额、数量一目了然。第七条 仓库部门的主要工作如下:?1.常备物资材料及零部件的收发领用与管理。2.基建项目中的专项订货或特殊采购物品的收发领用与管理。

3.上述物品的记账、核算与统计事务。?第八条 机械、杂器、工具、器具等物品,须经总裁或各部门负责人特别认可,方能存放入库。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机械物品入库,不得随意携带出库,须按一般物品出库手续办理。?第九条 本规定的制定、修改与废除,须经董事会决议。??
■◆二、材料计划的管理?
第十条 各类物品按下列英文字母编号。?1.成品零部件 (A)?2.外协加工零部件 (B)?3.钢材 (C)?4.铸锻件 (D)?5.油料等液态物品 (E)?6.工具 (F)?7.易耗品 (G)?8.杂品杂货 (H)?第十一条 材料计划部门在制订材料计划的时候,除了依据基建工程项目与生产计划以外,还必须对库存状况作出调查,并推算未来库存量变动态势,作出材料计划上的准确安排。在必要的情况下,制成正式的文件,提示与库存有关的制造部门和采购部门,以使计划得到认真贯彻。?第十二条 材料计划的构成内容如下:?1.基建工程项目名称与编号,或者生产制造用途。?2.品种、单价(幅度)与数量。?3.所需要的时间或日期。?4.所在部门或工程项目地点与环节。?第十三条 材料计划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特定物品,另一种是一般 常备物品。特定物品根据实际发生的需求安排材料计划或订制或采购。

一般常备物品则根据生产制造的消耗进行推断,按标准或制度规定库存量及采购批量,安排材料计划,进行订制与采购。第十四条 材料部门按材料计划监视材料入库情况,并经常向制造部门通报材料入库情况。另外,可根据库存情况与状态,在与制造部门协商的基础上,申请购买替代物品,以及启用其他可替代物品,以降低库存不必要的积压,加速库存物品的周转,以及合理利用库存物品等等。第十五条 制造部门必须经常与材料计划保持联系,通报生产制造的作业进程,以及相应的材料需要量及需要日期,使材料计划部门能够及时安排材料采购与供应计划。第十六条 材料计划部门为了把握现有物品,在获得主管上级及仓库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进入仓库进行库存调查。
■◆三、保管、整理与盘点
第十七条 仓库中的物品按下列方式码放。A、B、C……N,为"列"。1、2、3……n为"行"或"箱"。第十八条 现有物品(现货)卡片直接安置或挂在现货货架或箱柜的醒目处,并且按码放货架的行列,把现货卡片上的内容,包括出入库数量变动情况记录在仓库的台账上。第十九条 现有物品码放要整齐,方便存取。并且,新入库物品码放在内侧,出库物品放在外侧,即按陈货先用的原则出库。第二十条 仓库部门应该经常整理与收拾货架货柜中的存货,使之整齐清洁,保证存货的质量;并且,按库存点检要求经常核对物品,确认库存的数量。

万一数量不符,必须查对"现货卡片"的有关栏目中,出库数量与入库数量之间有无填写登记上的差错,有无误填与漏填;然后,再对出入库传票进一步核实寻找原因。上报主管科长,由科长作出裁定,指示会计人员与仓库主任作出具体处置。如果库存数量差异很大,必须经科长向总裁作出详细报告。第二十一条 仓库部门必须按事先制订的"盘点"计划日程表,分货架、分 存货区域, 巡回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确保在若干盘点周期后,使全部存货都得到一次清查与核对。为了避免漏查,在逐箱、逐货架盘点之后,在"现货卡片"的有关栏中填写"盘点"要点,注明盘点担当者姓名。
■◆四、记账、计算与报告
第二十二条 物品出入库及库存核算,根据库房货架货柜上的现货卡片、仓库事务所的"物品收发领用台账"进行。第二十三条 必须在现货卡片上填写出入库物品数量的同时,计算出现货余量或存量,填写在有关栏目中。第二十四条 仓库部门按月填写一份库存统计表,主要内容是根据现货卡片,统计每月末各种类物品的库存余量。统计表一式四份,一份仓库部门自存,另三份分送材料、制造和会计部门。第二十五条 仓库部门在收发领用物品实际发生之前,必须填写出入库传票。因此 ,在仓库部门事务所的"物品收发领用台账"上,必须在实际发出物品出入库之前,就得在相应的物品科目中填写出入库量以及余量。第二十六条 仓库部门必须按月对台账与现存物品进行一次核对,使账、物经常保持一致。如果出现账物不符的情况,立即对传票进行检查,并且把有差错的传票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由领导对台账修正作出指示与意见。??

■◆五、物品申请
第二十七条 物品领用申请,原则上以部门预算及材料计划为基准。第二十八条 主要材料的领用,原则上由制造部门开具出库申请传票,由当事人直接交给仓库现场责任者,并告之仓库部门材料的使用日期,提醒仓库人员材料发放的适宜日期。第二十九条 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申请,直接向事务所提出,填写传票与通用台账 ,申请责任者签字后,去仓库领取。第三十条 特殊材料的领用,按主要材料的规定进行。
■◆六、物品的发放
第三十一条 物品发放原则上按现有物品是否已经入库,以及入库手续是否已经办妥为限。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在特定的工程急需情况下,或者是急 需品、重要物品,允许在物品进货或入库的同时,向制造或作业现场发放。这种情况称作"直接出库"。直接出库须征得总裁的认可或指示。第三十二条 仓库部门在发放或领用出库物品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核对出库物品。 1.物品领用责任者是否传票上所指定人。2. 领用物品是否领用单位所需物品。3.领用数量是否合适。第三十三条 据前条规定如果有疑惑,立即与需求单位的主管取得联系,并 就申请领用物品的调换及数量的削减进行交涉。

第三十四条 在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直接出库情况下,必须在出库传票上加盖 "直接出库"的红色印章。在特殊情况下,有必要让物品领用者填写仓库部门的"直接出库 登记表"。?第三十五条 仓库领用物品的时间规定如下:?1.主要材料领用时间为整个上午。?2.其他材料,包括辅料与易耗品等,领用时间为上午10点以前。第三十六条 领用物品的申请,原则上在使用前一天中午以前向仓库部门提出,如果仓库中有现货,可以随出库传票发放或领用所需物品。?第三十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在发放物品时,必须在"现货卡片"的有关栏目中填写发放物品的数量,计算余量。?第三十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之前,按"主要材料"、"辅助材料" 和"易耗品",分类填写一日中发放物品数量的报表,一式四份,转送下列部门。?1.经采购部门呈交总裁。?2.经制造部门转交各有关部门传阅。?3.交财会部门。?4.留存仓库部门。?第三十九条 仓库部门在每月末,按日报的形式编辑成"物品发放月报",按前条 规定转送有关部门。?第四十条 在借出或贷出物品的情况下,由借贷者本人向仓库提出申请,填写有关传票一式两份,一份留给借贷者本人,另一份交付仓库人员。仓库部 门根据所借贷物品,按借贷者姓名进行登记填写。任何借贷物品都必须规定归还日期。?第四十一条 物品领用按先入先出原则进行。领用或发放物品按先前入库时 的进价确定单价,按出库的顺序发放或领用物品。?

■◆七、采购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仓库部门在下列三种类型中提出物品采购申请。?1.特殊采购。(机械器具、杂器及经营与修缮项目用品的采购与订做)2.临时采购。(根据经营部门临时订单或订货确定的材料采购)3.常规采购。(按库存批量及最低存量确定的采购)?第四十三条 采购申请传票须经主管科长认可,由仓库主任具体制订,然后呈交财会部门并总裁认可,交采购部门实施。财会部门在接到申请传票后,对采购量及采购开支作出预算,并把采购金额预算表附在采购传票上一起转送采购部门。?第四十四条 仓库部门必须按采购到货日期分类整理"采购申请传票"存根,依次向采购部门进行催促,提请采购部门按时进货。??
■◆八、物品进库?
第四十五条 在进货接货的时候,必须按照送货单接货,把全部货物送往验收场等候验收。凡是没有"送货单"者,原则上一律拒收拒接。?第四十六条 进货接收后必须核对订货单、送货单、货物检验单以及收费票据等等 。?第四十七条 数量验收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按个数(件、只、个等等)购进的货物 ,就按个数进行点数;如果购进的是重量或容积类物品,就按计量器具进行验收。 ?第四十八条 质量检查用计量器具测量内在质量和尺寸。如果物品比较简单,只需目测外观质量即可。?

第四十九条 精密物品或重要的物品,必须按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检测部位,用标准的计量仪器或测量器具,进行科学测试。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根据具体产品或品种,确定是否全检还是抽检。第五十条 通过验收的物品即为合格品,可以登记入账;不合格物品直接通知采购部门,等候采购部门具体处理。第五十一条 把不合格品连同送货单一起放在合适的容器中,或者放置在验收场某僻静处,然后,填写一份退货传票(复印件),送交采购部门处置。第五十二条 合格品直接入库按指定的货架货柜或场所码放整齐。如果是直 接出库物品,在适宜的时间内,通知制造部门或作业现场,办理直接出库手续,领取堆放在验收场上的物品。第五十三条 在入库码放的同时,责任者即时在现货卡片上填写入库数量,并计算余量或存量。第五十四条 仓库部门按第四十六条与第五十条规定,把每日的进货入库情况,连同不合格品的处理或处置结果向下列部门作出报告:(报告一式四份)1.经采购部门向总裁报告。2.经制造部门转送各部门传阅。3.送交财会部门。4.仓库部门留存。九、外协加工第五十五条 在为外协加工厂提供材料的情况下,由采购部门根据外协加工契约, 制成"材料出库申请传票",向仓库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制成"发放材料明细表",连同材料一起送交外协加工厂。申请传票与明细表必须编号。

第五十六条 提供给外协加工单位的材料基准量,由制造部门负责计算,即由制造部门根据外协加工品的成品数量,按工艺条件和制造加工必要损耗余量,计算应发材料量。?第五十七条 外协加工厂加工完毕后需要把外协加工品转送回仓库存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进库传票上填写"外协加工订货单"的编号,以及"发放材料明细表"的编号,并把进库传票、订货单和明细表附在现货或外协加工品上,一起送往仓库存放。第五十八条 仓库部门核对验收有关传票与物品后入库。如果有差错,直接通知采购部门及外协加工厂。? 第五十九条 仓库部门应该单独设立外协加工用材料收发台账,并且按外协工厂单独设立账目与账号,把所提供的材料同加工完毕后返回入库的成品对应起来记账,使外协加工用材料与加工成品的收发关系更为明确,更为清楚。第六十条 加工品的验收方法与验收程序,另行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楼主| 发表于 2006-5-4 15:0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请继续! [M21] [M29]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1#
 楼主| 发表于 2006-5-4 15:0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干脆把生产管理的全套找齐了,一起结算哈 [M05] [M29]

顺便一句,偶不系"儒生" [M04]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2006-5-4 21:2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QUOTE Created By roger At 2006-5-4
[M01] [M01] 儒生,我又来赚膏膏了

果冻先生需要存货管理的,可是存货管理和行业有很大关系,制度也千差万别,汽油的库存管理和电视机肯定差得很远,所以还是需要有针对性的找一找。我这里有个材料管理的,其中库存管理也涉及到了,觉得不错,先参考参考吧!

材料管理制度

■◆一、通则?
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对物品业务有关的处理或处置要点作出规定。工具及事务用品的管理业务另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材料物品是指制造上直接或间接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和低值易耗品。管理业务主要指物品有关的计划、协调与联系、物品的接受入库、支付领用、采购申请、保管、整理及记账、核算等事务。?第三条 零部件、材料和易耗品的保管部门(以下称仓库部门),必须按本规定行 事;在按本规定处理业务或事务的同时,与他部门搞好协作与配合,保证本规定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 仓库部门的主要协作关系是材料计划部门与物品采购部门。与计划部门的关系另有规定,与物品采购部门的关系,按本规定执行。?第五条 材料计划部门应经常与仓库部门保持联系,准确把握库存的变动情况;并且与制造生产部门、物品采购部门保持联系,掌握生产进度和采购周期等等;有责任维持或保证库存、生产与采购三者在物品材料供求上的平衡。?第六条 仓库部门必须忠于下列职守,履行下列仓库职责:?1.仓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确保有人留守或值班。?2.物品出库必须办理正规的手续。?3.未经特别许可,任何非仓库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4.仓库内所有货架装箱都必须码放整齐,所有物品都必须井然有序。5.经常核算与整理账目与卡片,使填写的内容、金额、数量一目了然。第七条 仓库部门的主要工作如下:?1.常备物资材料及零部件的收发领用与管理。2.基建项目中的专项订货或特殊采购物品的收发领用与管理。

3.上述物品的记账、核算与统计事务。?第八条 机械、杂器、工具、器具等物品,须经总裁或各部门负责人特别认可,方能存放入库。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机械物品入库,不得随意携带出库,须按一般物品出库手续办理。?第九条 本规定的制定、修改与废除,须经董事会决议。??
■◆二、材料计划的管理?
第十条 各类物品按下列英文字母编号。?1.成品零部件 (A)?2.外协加工零部件 (B)?3.钢材 (C)?4.铸锻件 (D)?5.油料等液态物品 (E)?6.工具 (F)?7.易耗品 (G)?8.杂品杂货 (H)?第十一条 材料计划部门在制订材料计划的时候,除了依据基建工程项目与生产计划以外,还必须对库存状况作出调查,并推算未来库存量变动态势,作出材料计划上的准确安排。在必要的情况下,制成正式的文件,提示与库存有关的制造部门和采购部门,以使计划得到认真贯彻。?第十二条 材料计划的构成内容如下:?1.基建工程项目名称与编号,或者生产制造用途。?2.品种、单价(幅度)与数量。?3.所需要的时间或日期。?4.所在部门或工程项目地点与环节。?第十三条 材料计划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特定物品,另一种是一般 常备物品。特定物品根据实际发生的需求安排材料计划或订制或采购。

一般常备物品则根据生产制造的消耗进行推断,按标准或制度规定库存量及采购批量,安排材料计划,进行订制与采购。第十四条 材料部门按材料计划监视材料入库情况,并经常向制造部门通报材料入库情况。另外,可根据库存情况与状态,在与制造部门协商的基础上,申请购买替代物品,以及启用其他可替代物品,以降低库存不必要的积压,加速库存物品的周转,以及合理利用库存物品等等。第十五条 制造部门必须经常与材料计划保持联系,通报生产制造的作业进程,以及相应的材料需要量及需要日期,使材料计划部门能够及时安排材料采购与供应计划。第十六条 材料计划部门为了把握现有物品,在获得主管上级及仓库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进入仓库进行库存调查。
■◆三、保管、整理与盘点
第十七条 仓库中的物品按下列方式码放。A、B、C……N,为"列"。1、2、3……n为"行"或"箱"。第十八条 现有物品(现货)卡片直接安置或挂在现货货架或箱柜的醒目处,并且按码放货架的行列,把现货卡片上的内容,包括出入库数量变动情况记录在仓库的台账上。第十九条 现有物品码放要整齐,方便存取。并且,新入库物品码放在内侧,出库物品放在外侧,即按陈货先用的原则出库。第二十条 仓库部门应该经常整理与收拾货架货柜中的存货,使之整齐清洁,保证存货的质量;并且,按库存点检要求经常核对物品,确认库存的数量。

万一数量不符,必须查对"现货卡片"的有关栏目中,出库数量与入库数量之间有无填写登记上的差错,有无误填与漏填;然后,再对出入库传票进一步核实寻找原因。上报主管科长,由科长作出裁定,指示会计人员与仓库主任作出具体处置。如果库存数量差异很大,必须经科长向总裁作出详细报告。第二十一条 仓库部门必须按事先制订的"盘点"计划日程表,分货架、分 存货区域, 巡回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确保在若干盘点周期后,使全部存货都得到一次清查与核对。为了避免漏查,在逐箱、逐货架盘点之后,在"现货卡片"的有关栏中填写"盘点"要点,注明盘点担当者姓名。
■◆四、记账、计算与报告
第二十二条 物品出入库及库存核算,根据库房货架货柜上的现货卡片、仓库事务所的"物品收发领用台账"进行。第二十三条 必须在现货卡片上填写出入库物品数量的同时,计算出现货余量或存量,填写在有关栏目中。第二十四条 仓库部门按月填写一份库存统计表,主要内容是根据现货卡片,统计每月末各种类物品的库存余量。统计表一式四份,一份仓库部门自存,另三份分送材料、制造和会计部门。第二十五条 仓库部门在收发领用物品实际发生之前,必须填写出入库传票。因此 ,在仓库部门事务所的"物品收发领用台账"上,必须在实际发出物品出入库之前,就得在相应的物品科目中填写出入库量以及余量。第二十六条 仓库部门必须按月对台账与现存物品进行一次核对,使账、物经常保持一致。如果出现账物不符的情况,立即对传票进行检查,并且把有差错的传票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由领导对台账修正作出指示与意见。??

■◆五、物品申请
第二十七条 物品领用申请,原则上以部门预算及材料计划为基准。第二十八条 主要材料的领用,原则上由制造部门开具出库申请传票,由当事人直接交给仓库现场责任者,并告之仓库部门材料的使用日期,提醒仓库人员材料发放的适宜日期。第二十九条 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申请,直接向事务所提出,填写传票与通用台账 ,申请责任者签字后,去仓库领取。第三十条 特殊材料的领用,按主要材料的规定进行。
■◆六、物品的发放
第三十一条 物品发放原则上按现有物品是否已经入库,以及入库手续是否已经办妥为限。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在特定的工程急需情况下,或者是急 需品、重要物品,允许在物品进货或入库的同时,向制造或作业现场发放。这种情况称作"直接出库"。直接出库须征得总裁的认可或指示。第三十二条 仓库部门在发放或领用出库物品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核对出库物品。 1.物品领用责任者是否传票上所指定人。2. 领用物品是否领用单位所需物品。3.领用数量是否合适。第三十三条 据前条规定如果有疑惑,立即与需求单位的主管取得联系,并 就申请领用物品的调换及数量的削减进行交涉。

第三十四条 在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直接出库情况下,必须在出库传票上加盖 "直接出库"的红色印章。在特殊情况下,有必要让物品领用者填写仓库部门的"直接出库 登记表"。?第三十五条 仓库领用物品的时间规定如下:?1.主要材料领用时间为整个上午。?2.其他材料,包括辅料与易耗品等,领用时间为上午10点以前。第三十六条 领用物品的申请,原则上在使用前一天中午以前向仓库部门提出,如果仓库中有现货,可以随出库传票发放或领用所需物品。?第三十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在发放物品时,必须在"现货卡片"的有关栏目中填写发放物品的数量,计算余量。?第三十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之前,按"主要材料"、"辅助材料" 和"易耗品",分类填写一日中发放物品数量的报表,一式四份,转送下列部门。?1.经采购部门呈交总裁。?2.经制造部门转交各有关部门传阅。?3.交财会部门。?4.留存仓库部门。?第三十九条 仓库部门在每月末,按日报的形式编辑成"物品发放月报",按前条 规定转送有关部门。?第四十条 在借出或贷出物品的情况下,由借贷者本人向仓库提出申请,填写有关传票一式两份,一份留给借贷者本人,另一份交付仓库人员。仓库部 门根据所借贷物品,按借贷者姓名进行登记填写。任何借贷物品都必须规定归还日期。?第四十一条 物品领用按先入先出原则进行。领用或发放物品按先前入库时 的进价确定单价,按出库的顺序发放或领用物品。?

■◆七、采购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仓库部门在下列三种类型中提出物品采购申请。?1.特殊采购。(机械器具、杂器及经营与修缮项目用品的采购与订做)2.临时采购。(根据经营部门临时订单或订货确定的材料采购)3.常规采购。(按库存批量及最低存量确定的采购)?第四十三条 采购申请传票须经主管科长认可,由仓库主任具体制订,然后呈交财会部门并总裁认可,交采购部门实施。财会部门在接到申请传票后,对采购量及采购开支作出预算,并把采购金额预算表附在采购传票上一起转送采购部门。?第四十四条 仓库部门必须按采购到货日期分类整理"采购申请传票"存根,依次向采购部门进行催促,提请采购部门按时进货。??
■◆八、物品进库?
第四十五条 在进货接货的时候,必须按照送货单接货,把全部货物送往验收场等候验收。凡是没有"送货单"者,原则上一律拒收拒接。?第四十六条 进货接收后必须核对订货单、送货单、货物检验单以及收费票据等等 。?第四十七条 数量验收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按个数(件、只、个等等)购进的货物 ,就按个数进行点数;如果购进的是重量或容积类物品,就按计量器具进行验收。 ?第四十八条 质量检查用计量器具测量内在质量和尺寸。如果物品比较简单,只需目测外观质量即可。?

第四十九条 精密物品或重要的物品,必须按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检测部位,用标准的计量仪器或测量器具,进行科学测试。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根据具体产品或品种,确定是否全检还是抽检。第五十条 通过验收的物品即为合格品,可以登记入账;不合格物品直接通知采购部门,等候采购部门具体处理。第五十一条 把不合格品连同送货单一起放在合适的容器中,或者放置在验收场某僻静处,然后,填写一份退货传票(复印件),送交采购部门处置。第五十二条 合格品直接入库按指定的货架货柜或场所码放整齐。如果是直 接出库物品,在适宜的时间内,通知制造部门或作业现场,办理直接出库手续,领取堆放在验收场上的物品。第五十三条 在入库码放的同时,责任者即时在现货卡片上填写入库数量,并计算余量或存量。第五十四条 仓库部门按第四十六条与第五十条规定,把每日的进货入库情况,连同不合格品的处理或处置结果向下列部门作出报告:(报告一式四份)1.经采购部门向总裁报告。2.经制造部门转送各部门传阅。3.送交财会部门。4.仓库部门留存。九、外协加工第五十五条 在为外协加工厂提供材料的情况下,由采购部门根据外协加工契约, 制成"材料出库申请传票",向仓库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制成"发放材料明细表",连同材料一起送交外协加工厂。申请传票与明细表必须编号。

第五十六条 提供给外协加工单位的材料基准量,由制造部门负责计算,即由制造部门根据外协加工品的成品数量,按工艺条件和制造加工必要损耗余量,计算应发材料量。?第五十七条 外协加工厂加工完毕后需要把外协加工品转送回仓库存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进库传票上填写"外协加工订货单"的编号,以及"发放材料明细表"的编号,并把进库传票、订货单和明细表附在现货或外协加工品上,一起送往仓库存放。第五十八条 仓库部门核对验收有关传票与物品后入库。如果有差错,直接通知采购部门及外协加工厂。? 第五十九条 仓库部门应该单独设立外协加工用材料收发台账,并且按外协工厂单独设立账目与账号,把所提供的材料同加工完毕后返回入库的成品对应起来记账,使外协加工用材料与加工成品的收发关系更为明确,更为清楚。第六十条 加工品的验收方法与验收程序,另行规定。


谢谢洛哥
谢谢枫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2006-5-4 22:3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QUOTE Created By 枫叶之儒 At 2006-5-4
干脆把生产管理的全套找齐了,一起结算哈 [M05] [M29]

顺便一句,偶不系"儒生" [M04] [M04]


[M04] 看来小枫筒子不太喜欢"儒生"这个雅号,尽管我还是蛮喜欢这样叫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2006-5-4 22:3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M05] 得抽个时间好好和小枫聊聊,探讨一下生产管理,欢迎果冻参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2006-5-4 23:1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QUOTE Created By 枫叶之儒 At 2006-4-27
生产管理类,用得比较多的有: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标准作业流程、加工指示书)
生产技术(工艺)管理制度
料品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M19] 生产管理的范畴可大可小,大可以包括整个制造流程,小可以只是具体的生产行为,而这些都和企业规模、所处行业、管理方式有密切关系。
对于已经推行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一般都会用一个完整的《生产与服务运作控制程序》包含您所列出的计划、准备、作业、工艺控制、物料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用一套作业指导书、QC控制图等控制具体的作业过程,用《设施控制程序》包含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用《过程和产品的测量监控程序》包含相应的生产质量管理制度。但完整的ISO9000体系对生产和质量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逻辑是严密的,而程序之间也是互相穿插的,密不可分的,因此您所列出的生产管理类的制度对整个体系来说相对是片面的。
我贴的那些程序是以前认证时咨询公司给的"公版"程序,属于流程并不复杂的中小型企业常用的那种,因此并没有将整个生产过程分得很细。如果是运作流程相对较复杂的大型企业,可能会在体系文件中详细的划分,并做出相应的管控条例。
啰唆了那么多实际上就是想说:我贴不全! [M13] [M13] [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2006-5-5 09:3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质量管理手册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目 录
更 改 记 录
质量手册分发范围
分发号 持有人
01 总经理
02 管理者代表
03 空调部
04 智能楼宇部
05 软件开发部
06 系统集成部
07 采购部
08 行政部
09 认证公司
10 管理咨询公司

质量手册管理规定

1.质量手册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依据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及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编制,副总经理负责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
2.质量手册的分发和使用
2.1.经审核和批准后的质量手册由总经理予以发布和实施。文管中心负责按"质量手册分发范围" 的规定进行分发。
2.2.质量手册属受控文件,必须以盖有红色"受控" 章为受控标识,受控文件未经允许不得复印。需要时,经批准可以拥有仅供参考用的非受控版本,以盖"非受控" 章为非受控标识。
2.3.各文件持有人应熟悉并执行质量手册中有关的内容及要求。
2.4.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负责解释,当持有人因工作变动或调离时,文管中心负责将其持有的手册收回。
3.质量手册的修订和换版
3.1每次管理评审均对本质量手册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以确保满足相关标准和体系运作的要求,体现持续改进的承诺。
3.2质量手册的换版应经总经理批准,包括因相关ISO标准的换版或其它情况。
3.3质量手册的更改作业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公 司 简 介

一、历史沿革:
二、服务项目:
三、服务网络:
四、合作伙伴:
五、远景展望: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图文传真: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总经理:


0.总则
1管理承诺
总经理寄语:
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及其有效的持续改进,我在此作郑重承诺:
我将领导公司全体员工以实现顾客满意为方针,制定质量目标,配备足够资源,明确各人员职责和权限,帮助他们提高技能,鼓励他们的创新精神,着眼于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努力识别并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并确保将顾客要求转化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通过体系的有效运作和持续改进,以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并实现质量目标;通过定期开展管理评审,以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通过对产品、过程和体系的持续改进,以不断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期望。

2. 近期目标:

3. 远期目标:

总经理:



0.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 量 方 针

全员参与 创造高科技产品

以领先的技术、优质的服务

满足并超越客户需求

持续改进,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


是桂林市怡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质量方针。

本质量方针体现:
公司全体成员将共同参与,为客户创造高品质的产品;
公司将以领先的技术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努力,引导并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
公司为了满足顾客的多样化需求,将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提高工作效率,为顾客提供优质、多样化服务,并超越客户的期望。

本质量方针为公司总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各部门应通过有效途径逐级宣传贯彻,以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和执行。

总经理:

年 月 日




质 量 目 标
为确保有效贯彻公司质量方针,现将其转化为可测量的各项目标,以供总经理定期评审并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目标如下:

公司目标 部门目标 达标部门 说明
1.2001年通过国际认证 2.项目合格率98%以上 3.顾客年度投诉次数(低于3次) 4.顾客满意度100% 研发产品一次测试合格率98%以上 交付后软件更改率低于1% 软件开发部
项目最终交货合格率98%以上 空调部 智能楼宇部 系统集成部
.顾客年度投诉次数(一年不超过3次) 空调部 智能楼宇部 系统集成部 软件开发部
顾客满意度100%
1.年培训时间/员工(每人/60小时以上) 2.重要岗位人员100%取得资质证书 行政部
文件100%按要求发放和受控 行政部




总经理:

年 月 日

0.3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任 命 书
为导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需要,兹任命付娟女士担任本公司的管理者代表,其职责如下:
确保依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保持和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
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公司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所取得的业绩,以及有关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改进方面的建议;
负责通过有效途径使全体员工认识到公司必须依存于顾客,满足顾客要求对公司是至关重要的;
负责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外部咨询/认证等机构的沟通和联络。



总经理:

2001年11月01日





0.4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0.4.1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考虑公司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运作的需要,对ISO9001:2000标准的所有条款,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均涉及和涵盖,不作任何剪裁,特此申明。




























0.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架构表(此项经编写后有更改)
序 第一/二阶文件 第三阶文件 使用记录
1 质量管理手册 (YHQM-001) 无 无
2 文件管制作业程序(YHQP-001) 工程施工图档案管理(YHWI-001) 文管员位职责描述(YHWI-002) 文件总览表 文件收记录 文件修订申请单 文件销毁记录 外来文件(技术文件)管理总览表
3 记录与档案管理作业程序(YHQP-002) 无 记录/档案管理总览表 记录/档案销毁记录表
4 管理评审作业程序(YHQP-003) 无 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5 资源管理与培训作业程序(YHQP-004) 行政部岗位职责描述 办公室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现有各项管理制度的整合 年度/季度培训计划表 培训签到和记录表 个人培训履历表
6 采购控制作业程序(YHQP-005) 采购部岗位职责描述 采购部信息管理与沟通 供应商调查与评价 申购单 提货单 供应商评价表 合格供应高名册 进货检验记录表
7 空调部管理程序文件(YHKT-006) 空调部岗位职责描述 市场调研工作规范 工程施工要求的评审规范 工程施工的设计控制规范 工程施工的预算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图纸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过度控制规范 工程施工的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规范 空调部材料检验与材料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规范 工程施工特殊过程的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标识的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客户财产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与产品的防护规范 空调部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监控规范 空调部沟通管理规范 监视与测量装置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不合格的控制规范 空调部客户服务管理规范 空调部客户满意度调查管理规范 1 依 甲方或监理公司规定的记录予以 合 2 添加必须的表单记录
8 智能楼宇系统部管理程序文件(YHLY-007) 智能楼宇部岗位职责描述 市场调研工作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要求的评审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的设计控制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的预算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图纸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进度控制规范 智能楼宇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规范 智能楼宇部材料检验与材料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过程控制规范 智能楼宇部施工特殊过程的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标识的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客户财产的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与产品防护规范 智能楼宇部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施工质量监控规范 智能楼宇部沟通管理规范 监视与测量装置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部客户服务管理规范 智能楼宇部客户满意度调查管理规范 1.依 甲方或监理公司规定的记录予以 整合. 2.添加必须的表单记录
9 系统集成部管理程序文件(YHJC-008)
10 软件开发部管理程序文件(YHRJ-009)
11 监视与测量作业程序(YHQP-010) 内部审核作业规范 过程监测作业规范 年度内审计划表 内审细部排程表 内审检查记录表 不符合项 不符合项追踪记录表
12 不合格\分析与改进作业程序(YHQP-011) 无 不合格整改记录 不合格汇总统计图表纠正预防措施评审记录



0.6质量管理职能分配表
职能部门 或个人 质量管理 程序文件 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空调部 智能楼宇部 系统集成部 软件开发部 行政部 财务部
质量管理手册 ▲ △ △ △ △ △ △ △
文件管制作业程序 △ △ △ △ △ △ ▲ △
记录与档案管理作业程序 △ △ △ △ △ △ ▲ △
管理评审作业程序 △ ▲ △ △ △ △ △ △
资源管理与培训程序 △ △ △ △ △ △ ▲ △
空调部管理程序文件 △ △ ▲ △ △ △ △ △
智能楼宇部管理程序文件 △ △ △ ▲ △ △ △ △
系统集成部管理程序文件 △ △ △ △ ▲ △ △ △
软件开发部管理程序文件 △ △ △ △ △ ▲ △ △
监视与测量作业程序 ▲ ▲ ▲ ▲ ▲ △ △
不合格、分析与改进作业程序 △ ▲ ▲ ▲ ▲ ▲ △ △

注:"▲"为该文件涉及的主要责任部门;
"△"为该文件涉及的相关部门。


0.7 质量管理的过程方法和过程关系图

































08.产品实现流程图(见各部门程序管理文件)

09.组织机构图:





































0.12部门职责和权限
A.总经理(GMA):
a) 确保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和完善。
b) 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c) 确保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d) 使顾客要求得到确定,e) 转化为要求并予以满足;
f) 制定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g) ;
h) 组织进行质量策划(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策划、产品实现过程策划、测量和监控活动的策划);
i) 确保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层次的有效沟通;
j) 任命管理者代表及部门主管,k) 并明确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l) 进行管理评审,m) 以确保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n)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o)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p) 确保充分提供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B.管理者代表:
a) ISO 9001:2000的要求建立和维持质量管理体系;
b) 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
c) 促进全体员工"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d) 就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的联络工作;
e) 定期组织开展内部质量审核;
f)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和持续改进。

C.副总经理:
a) 协助或受总经理委托履行总经理职责;
b) 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c) ;
d) 主管本部门业务运转和日常经营和理工作;
e) 负责向总经理汇报部门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
f)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D.空调部:
a) 负责空调工程项目的市场需求调研;
b) 负责空调工程项目的开发计划和设计开发任务;
c) 负责空调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检验,库存防护管理;
d) 负责对空调工程项目按计划按进度完成交付,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负责;
e) 负责空调工程施工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
f) 负责空调工程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g) 负责空调工程项目的过程监控,以及对施工质量及人员(含外聘人员)管理;
h) 负责空调工程项目的不合格的控制,以及采取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拟订和实施;
i) 负责空调工程项目的客户服务以及客户满意度的调查;
J) 负责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的收集运用,以及与其它部门的沟通.

E.智能楼宇部:
a) 负责智能楼宇业务的市场需求调研;
b) 负责智能楼宇的开发计划和设计开发任务;
c) 负责相关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品验证管理;
d) 负责对智能楼宇按计划按进度完成交付;
e) 负责智能楼宇施工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
f) 负责智能楼宇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g) 负责智能楼宇的过程监控,以及对施工质量及人员(含外聘人员)管理;
h) 负责智能楼宇的不合格的控制,以及采取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拟订和实施;
i) 负责智能楼宇的客户服务以及客户满意度的调查;
j) 负责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的收集运用,以及与其它部门的沟通.

F.软件开发部:
a) 负责软件项目市场需求调研及可行性研究;
b) 负责软件项目的开发设计;
c) 负责相关材料的采购及采购品验证;
d) 负责对软件项目按计划按进度完成交付;
e) 负责软件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f) 负责软件项目的设计安装复制等过程监控;
g) 负责软件项目的不合格的控制,以及采取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拟订和实施;
h) 负责软件项目的客户服务以及客户满意度的调查;
i) 负责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的收集运用,以及与其它部门的沟通.

F.系统集成部:
a)负责系统集成项目的市场需求调研,追踪最新技术,进行产品研发及整合;
b) 负责系统集成项目的开发设计;
c) 负责相关材料的采购及采购品验证;
d) 负责对系统集成项目按计划按进度完成交付;
e) 负责系统集成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f) 负责系统集成项目的过程监控;
g) 负责系统集成项目的不合格的控制,以及采取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拟订和实施;
h) 负责系统集成项目的客户服务以及客户满意度的调查;
i) 负责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的收集运用,以及与其它部门的沟通.
J)负责公司内部网络、设备的采购选型、运维管理。

G.行政部(文管中心):
a)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b) 负责外来文件、政策法规的管理;
c) 负责全公司记录的综合管理;
d) 负责人力资源的确定、配置和管理,人员资格认定的安排和执行;
e)负责其它资源的确定、配置和管理;
f)负责常用办公用品的采购;
h)负责人员教育训练的安排和执行;
I)负责工作环境和办公设施的维护;
j)负责所有物料的进销存以及仓储管理。


H.财务部:
a).负责公司财务的管理工作;
b).负责资产核算、资产评估的管理;
c).负责挖掘收入潜力、降低成本的管理;
d).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收支及财政;
e).负责税收等外部联络工作。






1.范围
本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桂林市怡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智能楼宇、综合布线、大型精密空调等所涉及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过程的质量管理。

2.引用标准
本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制,引用了下列标准:
《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原理和术语》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3.软件行业常用术语和定义
3.1产品(product)
活动或过程的结果
注1:产品可以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注2: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织或流程性材料),也可以是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是它们的组合。
注3:本标准中"产品"这一术语,仅适用于期望提供的产品,而不是影响环境的非期望的"副产品",这不同于ISO 8402中的定义。(ISO9001)
3.2.投标(tender)
供方应邀作出提供满足合同要求产品的报盘(ISO9001)。
3.3.合同(contract)
供方和顾客之间以任何方式传递的、双方同意的要求(ISO9001)。
3.4.基线(baseline)
一个或多个配置项在其生存周期的某一特定时间被正式标明、固定并经正式批准的版本,不论媒体是什幺(ISO/IEC 12207)。它是软件开发的里程碑,它标志一个或多个软件配置项的交付,且这些SCI经过正式技术复审,并获得认可。
3.5.开发(development)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编码、集成、测试、安装和支持软件产品验收等活动。
3.6.生存周期模型(life cycle model)
一个框架,它包含从定义需求开始到不能再使用为止的系统寿命期间与软件产品开发、运行和维护有关的过程、活动和任务(ISO/IEC 12207)。

3.7.阶段(phase)
规定的工作部分。
注:某一个阶段,并不意味着使用任一特定的生存周期模型。
3.8.回归测试(regression testing)
为确认纠正缺陷所作的更改,不致引起派生缺陷的测试。
3.9.复制(replication)
将软件产品从一个媒体拷贝到另一个媒体。
3.10.软件(software)
见软件产品(3.11)。
注:本标准中的术语"软件"限定为计算机软件。
3.11.软件产品(software product)
整套的计算机程序、规程,可能还有与其相关的文档和数据。
注:软件产品可以是指定用于交付的产品,另一产品的组成部分或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产品。
3.12.软件项(software item)
软件产品的任何可标识部分。
3.13.需方(Acquirer)
从供方获得或采购一个系统、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一个组织。
注:需方可以是买主、顾客、拥有者、用户、采购者。
3.14.获取(Acquisition)
取得一个系统、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过程。
3.15.协议(Agreement)
确定将要建立的工作关系的期限和条件。
3.16.审核(Audit)
由授权人员对软件产品和过程进行的独立评估,以便评定是否符合要求。
3.17.配置项(Configuration item)
一个配置中的实体,它满足一项最终使用功能并能在给定的参考点上单独标识。
3.18.合同(Contract)
通过法律约束双方的一个协议,或者一个组织内类似的内部协议,以保证软件服务的提供,或软件产品的供应、开发、生产、操作或维护。
3.19.开发者(Developer)
在软件生存周期过程中执行开发活动(包括需求分析、设计、测试直到验收)的一个组织。
3.20.评价(Evaluation)
系统地确定一个项目是否符合其规定准则的过程。
3.21.固件(Firmware)
硬件装置和计算机指令或计算机数据的组合,它们作为只读软件安装在硬件装置中。其软件不能在过程控制下方便地修改。
3.22.生存周期模型(Life cycle model)
一个框架,它含有从需求确定到使用终止,跨越系统生存期的软件产品的开发、操作和维护中需实施的过程、活动和任务。
3.23.维护者(Maintainer)
执行维护活动的组织。
3.24.监督(Monitoring)
由需方或第三方对供方活动状况及其成果的检查。
3.25.非交付项(Non-deliverable item)
按合同不要求交付,但可以在软件产品开发中使用的硬件或软件产品。
3.26.现货产品(Off-the-shelf product)
已经开发出来的、可得到的、可使用的、现成的或需要加以修改的产品。
3.27.操作者(Operator)
运行系统的一个组织。
3.28.过程(Process)
把输入转换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活动。
注:术语"活动"包括资源的使用
3.29.鉴定(Qualification)
证实实体是否有能力满足规定要求的过程。
3.30.鉴定需求(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一组准则或条件,当一个软件产品符合这些准则或条件时,就确定它符合规格说明,并可以在其目标环境中使用。
3.31.鉴定测试(Qualification testing)
由开发者进行并由需方见证的测试(如合适),以证明软件产品符合其规格说明,并可以在目标环境中使用。
3.32.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
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注:1.质量保证有内部和外部两种目的。
a)内部质量保证:在组织内部,质量保证向顾客或他方提供信任。
b)外部质量保证:在合同或其它情况下,质量保证向顾客或他方提供信任。
2.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某些活动是相互关联的。
3.只有质量要求全面反映了用户的要求,质量保证才能提供足够的信任。
3.33.发行(Release)
一个配置项的特定版本,已准备好用于特定目的(例如测试发行)。
3.34.招标(标书)(Request for proposal/tender)
需方使用的一种文件,用来向潜在的投标人表示它要获得特定系统、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意图。
3.35.退役(Retirement)
运行和维护组织撤出现有的支持,部分或全部由一个新的系统代替或者安装一个更新的系统。
3.36.保密(Security)
对信息和数据的保护。这样,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系统就不能阅读或修改它们,经授权的人员或系统可以访问它们。
3.37.软件产品(Software product)
一组计算机程序、规程以及可能相关的文档和数据。
3.38.软件服务(Software service)
实施与软件产品有关的活动、工作或义务,比如软件开发、维护和操作。
3.39.软件单元(Software unit)
一段可分开编译的代码。
3.40.工作说明(Statement of work)
需方使用的一种文件,用来叙述和规定按合同必须执行的任务。
3.41.供方(Supplier)
与需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提供系统、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组织。
注:1.术语"供方"是承制方、生产方、卖方或批发商的同义词。
2.需方可以指定本组织的一部分为供方。
3.42.系统(System)
由一个或多个过程、硬件、软件、设施和人员组成的集合体,提供满足规定需求或目标的能力。
3.43.测试范围(Test coverage)
一个范围,在此范围内测试程序、系统或软件产品的要求能否满足。
3.44.可测试性(Testability)
为了确定一项要求是否满足,所设计的测试目标和可行性所能达到的程度。
3.45.用户(User)
使用操作系统完成一项特定功能的个人或组织。
注:用户可以扮演其它角色,比如需方、开发者或维护者。
3.46.确认(Validation)
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针对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
注:1.在设计和开发中,确认涉及到为确定某个产品对用户需要的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过程。
2.确认通常是对最终产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进行的。它对前面的阶段可能也是必要的。
3."确认过的"一词用来表示相应的状况。
4.如果有几种不同的预期用途,可进行多项确认。
3.47.验证(Verification)
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规定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
注:1.在设计和开发中,验证是指对某项规定活动的结果进行检查的过程,以确定该项活动对规定要求的合格情况。
2."验证过的"一词用来表示相应的状况。
3.48.版本(Version)
一个项目的已标识了的实例。
注:对软件产品某版本的修改产生一个新版本,这种修改需要配置管理活动。


4.质量管理体系
4.1总要求
4.1.1公司应按ISO9001:2000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1.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采用"过程方法"实现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即系统地识别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全部过程,特别是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并按ISO9001:2000的要求对这些过程加以管理。
4.1.3管理者代表负责确定质量管理过程的相互顺序,以及其相互作用;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建立这些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的准则和方法,并实施必要的措施,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4.1.4凡外包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性的过程,管理者代表应确保对其进行控制,并且这些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4.2文件的总要求
4.2.1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见0.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架构表》包括:
A.质量管理手册 (包含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
B.程序文件;
C.工作指导规范;
D.技术文档、记录/档案。
(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将同时以纸张及软体形式存在)
4.2.2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质量管理手册,文管中心负责保持、控制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内容应包括:
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剪裁的细节与合理性; (见0.4)
B.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见0.5)
C.对质量管理体系所包括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的描述。(见0.7)
4.2.3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管制作业程序》,对体系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使用、评审、更改、作废、回收作业予以控制,对外来文件的识别、分发、借阅、使用、更新作业予以控制。
4.2.4建立、实施和保持《记录与档案管理作业程序》,以控制各过程相关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护和处置,规定各记录的保存期限并保持这些记录,为证明产品、过程符合要求和体系的有效运作提供证据。
4.3支持本章节的程序文件:
a) 文件管制作业程序
b) 记录与档案管理作业程序
5.管理职责
5.1管理承诺
5.1.1总经理应对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做出承诺,承诺内容见0.1。
5.2以顾客为中心
5.2.1总经理应确保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识别顾客现在和将来的需求及期望,包括公司应尽的与产品有关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
5.2.2总经理应确保将这些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公司内部明确的要求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以达到满足这些要求的目的。
5.3质量方针
5.3.1总经理应制定形成文件的、与公司经营宗旨相适应的质量方针。
5.3.2质量方针为公司总的质量方向,并为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框架。
5.3.3质量方针内容应包括满足顾客或法规要求、公司规定的附加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5.3.4质量方针应通过有效方式予以传达,以确保全体员工能够理解并执行。
5.3.5每次管理评审会议均应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予以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
5.3.6质量方针的制定、批准、评审和修订应按《文件管制作业程序》的要求进行。
5.4策划
5.4.1质量目标
A.总经理应确保以质量方针为基础,在各职能部门和公司各层次上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
B.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包括对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质量目标应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
质量目标见0.2节
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A.总经理应对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资源和持续改进方面进行策划,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能够满足所设定的质量目标和条款4.1的要求;我们编制了一套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它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规范书和记录。
B.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开发经营新项目和公司产品实现流程、内审、管理评审以及顾客要求发生重大变化,应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更改的必要性。
C.应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更改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我们每年对现行在用的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确保对研发、生产、服务、测量分析和改进等相关过程的兼容性。
5.5职责、权限和沟通
5.5.1职责和权限
A.总经理应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或责任人员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不同职能间的接口关系,见0.12"职责和权限"内容及各相关文件规定,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见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描述》。
B.应确保通过适当方式保持各职能部门间有关职责和权限的有效沟通,以促进各项质量活动协调的有效性。
5.5.2管理者代表
总经理应在管理人员中任命一名成员为管理者代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见0.3"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5.5.3内部沟通
建立、实施和保持《沟通管理规范》,确保不同职能部门和层次间的人员通过适当的方法和方式,及时就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过程及其有效性进行有效沟通。
5.6管理评审
5.6.1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评审作业程序》,总经理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对评审所发现的不适宜、不充分和无效现象及时提出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修订。
5.6.2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内外审核结果;
b)顾客反馈;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经策划的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
g)改进的建议.
5.6.3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资源需求.
5.7支持本章节的程序文件
a)管理评审作业程序
6.资源管理
6.1人员、设施和工作环境等相关资源的及时配备,是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实现质量目标和达到顾客满意的重要保证。总经理应鉴定资源需求,并确保和控制相关资源以达成质量目标,满足顾客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资源的配置。
6.2人力资源
6.2.1人员安排
资源管理部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按各部门之《岗位职责说明》规定的入职要求和根据公司的需要招聘相关专业人才和操作人员,也包括临时雇佣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完成规定职责的能力。
6.2.2培训、意识和能力
为使员工满足规定的能力要求、增强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应识别确定培训需求,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对培训的有效性予以评价,有关能力方面的证明和培训记录应予以建档保存,具体按《资源管理与培训工作程序》进行。
6.3基础设施
6.3.1为确保公司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应识别并提供实现这些产品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它们包括:
a)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
b)过程设备,如计算器硬件和软件
c)支持性服务,如交通运输、通讯设备等
6.3.2对这些设施予以适当的维修和保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能力。
6.4工作环境
为确保实现公司产品的符合性,应对相关工作场所中与工作环境有关的因素加以识别和监控管理,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产品和设备所需的工作环境要求和产品防护要求,并积极开展5S活动,创造整洁、文明和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实现产品的质量要求。
6.5 支持本章节的程序文件:
a)资源管理与培训工作程序
7.产品实现
7.l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
公司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见相应的流程图,分为空调工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智能楼宇等几个部份,产品的质量目标在公司的质量目标中体现,针对公司产品的特点,对公司的空调工程项目建立、实施和保持《空调部管理程序》,对软件开发项目建立、实施和保持《软件开发部管理程序》,对智能楼宇项目建立、实施和保持《智能楼宇部管理程序》,公司编制相应的文件对合作方加以管理、对产品要求予以评审、合同的更改加以控制,利用信息的管理保证销售的正常运行,公司应确保:
7.l.l识别并确定公司产品实现所需要的一组有序的过程和子过程,并就如何开展这些过程活动以实现顾客满意的产品做出策划。
7.l.2依策划结果编制公司产品实现流程图(见0.7/0.8/0.9),并编制相关程序文件、工作文件、记录表单,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 求,以及所需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试和产品的接收准则。
7.l.3针对新项目、特定合同的开发或实现过程的计划,此类型的文件亦称之为质量计划。
7.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建立、实施和保持有关要求评审规范,确保:
A.识别、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产品要求包括: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顾客未规定,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和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与产品有关的适用的法规法律的要求和其它相关方的要求。
d.本公司确定的其它附加要求。
B.在做出与提供产品有关承诺(口头、书面)、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委托合同或投标之前,应对确定的产品要求予以评审,以确保不一致的要求已协商解决并有能力满足要求。
C.评审的结果和评审中提出的跟踪解决措施应予以记录,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D.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修订相关的文件并将变更的信息传到相关职能部门。
E.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有关产品信息(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的评审亦是可行的。
具体见《工程要求评审规范》。
7.2.2顾客沟通
公司市场组负责与顾客的沟通和联络,了解顾客要求并获取顾客是否满意的信息。产品提供前,负责对顾客有效联系,回复顾客的查询及要求,提供产品资料及对新顾客的咨询问题回答,使顾客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产品提供中按《工程要求评审规范》的规定负责将订单评审的信息传递到顾客和公司内部;产品提供后,依据合同要求下的相应条款,提供相关的服务,并按《客户满意度管理规范》收集顾客对产品满意和/或不满意的反馈意见,以及对顾客抱怨进行处理,根据收集的顾客反馈信息和顾客抱怨,由市场组和售后服务组进行分析处理,必要时按《客户服务管理规范》转管理者代表责令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追踪措施的实施及实施结果并回复顾客。
7.3 设计和/或开发
7.3.1设计和/或开发策划
市场经理负责组织设计组、市场组相关人员成项目小组,并负责对新产品/项目的设计、开发和系统集成全过程的管理工作,项目立项后,根据《设计控制规范》进行设计开发策划,并应确定:
c) 设计和开发所需的阶段和时间
d) 适合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e) 项目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f) 项目小组之间的接口应加以管理,g) 确保有效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7.3.2 设计和/或开发输入
市场组根据市场需求、顾客要求,研发组根据公司发展或技术改造的需要,向项目经理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研发组和设计组需进一步进行调研,明确设计和/或开发的输入,包括需求规格说明、适用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源于以前类似设计的有关要求等;相关组别参与对这些输入内容的评审,以确保其充份性与适宜性。
7.3.3 设计和/或开发输出
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进度安排进行设计,在不同的设计阶段分别输出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计划、维护计划等设计输出文件(初稿),进行设计的评审和验证;在评审和验证的过程中,各设计人员逐步完善相应的设计初稿;在设计确认通过后,研发组负责将所有的设计输出文档整理成正稿,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计划、维护计划、用户手册等,设计输出文件在发布前应予以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给出适当信息
包含或引用产品的接收准则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设计和/或开发过程的不同阶段设置评审点,规定相应的评审内容,根据《设计控制规范》》进行系统的评审;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设计阶段有关的职能代表;设计和/或开发的评审须记录并保存。
7.3.5设计和/或开发的验证
质检组负责测试,开发部和技术支持部配合,所有的测试按《测试工作规范》进行,所有验证结果和随后的跟踪活动应记录并保存 。
7.3.6设计和/或开发确认
在成功的验证后,需进行软件和系统集成的确认,即根据《测试工作规范》进行验收测试,并保存确认的记录和随后的跟踪记录。可行时,此项确认应由顾客参与或完成。
7.3.7 设计和/或开发变更的控制
对在开发过程中的设计更改,规定由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等进行更改,需更新设计初稿,交原审批人员审批;在设计确认后的设计更改,按《文件管制作业程序》的规定执行变更。设计人员对所有的更改需正确评估:设计更改对产品的配套组成部份、已交付部份、开发过程、性能、安全性、环境影响、用后处置等方面的影响。若设计来源于顾客的特定要求,必要时的设计更改应征得顾客的同意。
7.4采购
7.4.1 采购过程
A. 我们按《采购控制作业规范》对采购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规定的要求。
a.研发部明确所需软件的品牌,并提供供应商名单,报批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b.对硬件产品供应商,我们根据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交期、供方ISO质量体系等状况进行持续监控,对有质量问题的供方责令其改善,每年对其进行年度复审,规定评审的准则。
C.依据订购前置期等确定采购计划,并经相关主管批准后实行采购,原则上应按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方进行采购。
D.对评审不合格的供方,但公司又暂时无法找到具有供货能力的供方时,将其降为临时供应商,对于此种材料的供方继续采购但需加严检验并督促其改进。
7.4.2采购资料
A.采购资料包括技术规格书、材料消耗定额、采购合同和/或订货单、库存量等。
B.订货单需明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特殊项目、应满足的质量要求及收货条款等。
C.采购资料在发布前应由授权人审批,具体见《采购控制作业规范》。
7.4.3根据所采购的具体产品验收的必要性来规定其验证活动的方式和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验证活动。
A.对采购物料的验证由质管部门负责。
B.本公司若有需要在供方处对供货验证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以及材料放行的方式。
C.当合同规定需要时,本公司的顾客有权在供方处和本公司处对供方的物料进行验证,本公司不能把该验证用作供方对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的证据,且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可接收物料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D.采购人员负责协调顾客或本公司在供方处对供货验证。
7.5开发和服务运作
7.5.1生产和服务的控制
A.公司应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结果编制《进度控制规范》、《过程控制规范》、《测试工作规范》以及相关的作业规范,按规定的要求对生产和服务的过程予以监控并记录监控结果。
B.编制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定并按要求有计划对设备予以维护,以保持其规定的运作能力。
7.5.2过程确认
A.对形成产品不能验证或不能经济验证的过程称之为"特殊过程"。
B..特殊工序除按《特殊过程管理规范》执行,并进行连续监控和对参数加以控制,保存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C.特殊工序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A.根据合同要求和生产、交付、服务等过程的需要,在进货、贮存、开发、安装和交付等阶段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予以适当的标识,防止混淆误用。
B.对于有追溯要求的产品,在相关记录上备注清楚以便追溯用。每批产品都应具有唯一标识,并做好记录,以便追溯。
C.产品标识可采用标签、印记、标识牌、版本和记录等形式。
D.产品状态表示可采用:区域、容器、挂牌、标记、标签等。
F.产品状态标识分四类
a 待检验、试验;
b 合格;
c 不合格、
d 待决定
G.各相关部门有责任保护好产品标识和产品状态标识,发现标识异常或不当,应及时通知标识部门,以便纠正,防止因标识差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H.通过标识记录、出入库记录、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实现可追溯性。
7.5.4顾客财产
A.市场部负责销售活动开展过程中顾客提供的资料的验证、使用和保管控制,
a.研发部相关人员对顾客提供的资料予以验证,确认正确无误后登录于《客户财产管理规范》。
b.客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应对顾客提供的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当顾客提供的资料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予以记录并向顾客报告。
B.若有顾客提供或配套相关产品时,亦按以上要求办理。
7.5.5产品防护
A.技术支持部负责在安装时对软件进行维护(包括病毒的防范),发现损坏现象应及时报顾客并加以处理。
B.对软件、材料、办公用品的领用和交接应予以适当控制。
C.凡在过程及交付途中的半成品、在制品、成品,均需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
7.6监控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7.6.1 概述
明确所需检测设备的准确度,并对其进行校验,使所有用于验证产品的检测设备应可追溯到国家标准,并保留校准证书,表明检测设备的校准状态,检测设备的保存应有良好的环境,质量管理部负责按《监视与测量装置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公司检测设备归口管理。
7.6.2 内容
A.根据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用的检测设备。
B.所有用于检验、测量与试验的检测设备须定期校验及处于有效校验日期,以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已知,并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C.质量管理部应委托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对有关检测设备进行校验。如有不能送外校验的检测设备,则编制用于自行校准的文件。
D.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检测设备的清单,规定校验周期并制定检测设备校验计划,并按计划召回检测设备作定期校验。
E.对通过校验的检测设备加以标识,说明其状态及有效日期,并保存校验记录。
F.在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经修理或在测量工作中发现检测设备的准确度有偏差时,应及时报告,由质量管理部送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
G.当检测设备偏离校准时质量管理部应对检验结果重新评定。
H.校准、使用和维护都要有适宜的环境,搬运和贮存期间要确保准确度和适用性完好。
I.当计算器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确认。
7.7支持本章节的程序文件:
空调部管理程序文件
智能楼宇系统部管理程序文件
系统集成部管理程序文件
软件开发部管理程序文件

8.测量、分析和改进
8.l策划
为确保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的符合性,以及实现其不断的持续改进,项目经理应对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等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客户服务中心应监控顾客满意与否的信息;通过内部质量审核对质量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控,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和持续改进措施。
8.2测量和监控
8.2.1顾客满意
编制并实施《顾客满意度调查管理规范》,以实现对顾客满意度的测量并对所获得的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8.2.2内部审核
建立、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作业规范》,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内部审核。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负责受审区域的负责人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
8.2.3过程的测量和监控
质量组应对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每周对其工作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按照《过程监测作业规范》,以确保对所有必需的实现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市场组应对系统集成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售后服务应对顾客报怨的处理能力加以监测和确认;并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8.2.4产品的测量和监控
A.编制并实施《监视与测量作业程序》、《客户服务管理规范》以确保产品和服务满足规定的要求。
B.对所采购材料或设备的验收按《采购控制管理规范》执行。
C.各项验收和合格判定结果应予以记录,相关产品放行授权人员应对判定结果予以签名确认。
D.在规定的所有验收项目均按要求予以完成之前,不得放行相关产品和交付相关服务,除非得到顾客或其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8.3不合格控制
8.3.1建立、实施和保持《不合格、分析与改进作业程序》,确保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鉴别、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
8.3.2.应根据产品不满足规定要求的情况和程度,采取返工、返修、降级、赔偿、致歉等方式对不合格品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
8.3.3.对于在产品交付给顾客后或产品投入使用时发现的不合格,公司仍有责任采取调换、修理等适当措施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
8.3.4当对不合格品提出让步使用处理时,通常要按规定向顾客或其授权人报告并得到同意。
8.3.5不合格的性质及所采取的处置措施,包括所获得的让步使用的有关信息应予以记录。
8.4数据分析
8.4.1规定明确渠道和方法来收集与证实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及评价可实施的持续改进方案有关的数据,这些数据可来源于测量监控活动、产品实现过程各阶段的控制活动、与顾客有关的过程、与供方有关的过程,数据类别应予以确定。
8.4.2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以提供有关以下方面的信息:
A.顾客满意程度的现状和趋势;
B.产品与顾客要求的符合性;
C.过程、产品特性的变化和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供方产品、过程和体系的相关信息。
8.4.3通过数据分析,以识别改进的机会。
8.5 改进
8.5.1持续改进的策划
建立、实施和保持《不合格、分析与改进作业程序》,确保:
A.对开展持续改进活动所必要的过程予以策划和管理。
B.通过使用质量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8.5.2纠正和预防措施
建立、实施和保持《不合格、分析与改进作业程序程序》,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已发生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的原因,防止类似不合格的再发生和潜在的不合格的发生。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时,应权衡考虑相应的风险、利益和成本,以确保所采取措施的适宜性。
8.6支持本章节的程序文件:
监视与测量作业程序
不合格、分析与改进程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2006-5-5 09:3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一、机械制造业人事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 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 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 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 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 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 任 聘

第一条 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 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2.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 具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 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2. 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 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 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 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 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 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 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 保 证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 职务派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 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 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 迁 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七章 解 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 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 服务守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 交卸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 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 元旦
2. 圣诞节
3. 感恩节
4. 妇女节(限女性)
5. 劳动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 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 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第十一章 值 勤

第一条 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
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 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 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 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 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 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 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十二章 考 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
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第十三章 奖 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 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十四章 待 遇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 薪资;2. 职务加给;3. 特别津贴;4. 酬劳金。
第二条 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 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福 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第十六章 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____



二、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
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一)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二)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三)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一)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二)员工调查表二份。
(三)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四)保证书一份。
(五)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六)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
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一)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二)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三)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四)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五)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三、人事作业程序

□ 前 言

第一条 依据本公司办事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二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轨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
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程序。

□ 主 办

第三条 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
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
(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
(二)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三)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四)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
(五)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
(六)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关系。
人事科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
(一)专员:
1. 行政公文处理;
2. 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
3. 招募行政工作;
4. 考绩行政工作。
(二)办事员:
1. 资料档案管理;
2. 劳保行政工作;
3. 考勤行政工作。
第五条 人事科组织关系
(一)受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二)以诚恳友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三)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
(四)为达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

□ 组 织

第六条 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
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织系统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 体 制

第七条 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事管理基础。

□ 工作分析

第八条 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事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行政的依据。

□ 分层负责

第九条 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

□ 编 制

第十条 本公司为推行业务及基于人事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
用员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员额编制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 人力控制

第十一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如须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事科办理。
(二)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
(三)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四)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

□ 招募甄试

第十三条 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
(一)人事科收集人员拨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 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 资格条件限制;
3. 职位预算薪金;
4. 预定任用日期;
5. 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 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 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 场地安排;
9. 工作能力安排;
10. 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
1. 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
2. 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三)应征信处理:
1. 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
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四)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
1. 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
(2)定向测验;
(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4)智力测验。
2. 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 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五)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六)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七)注意事项:
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 任 用

第十四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一)保证书;
(二)服务自愿书;
(三)员工资料卡;
(四)相片六张;
(五)户籍誊本;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体检表;
(八)扶养亲属申报表;
(九)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第十五条 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第十六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科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第十七条 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
逐项协助办理下列:
(一)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二)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三)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四)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
(五)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六)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七)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第十八条 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向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第十九条 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一)填"人员异动记录簿"。
(二)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三)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四)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
(六)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扶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 对 保

第二十条 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第二十一条 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第二十二条 被保人如无故离职,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
函"。
第二十三条 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 试 用

第二十四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
第二十五条 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
第二十六条 人事单位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下
列事项:
(一)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
(二)调(升)职者,由人事单位办理异动作业。
(三)薪资变更者,由人事单位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
第二十七条 前条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入个人资料袋中。
第二十八条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
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动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用。

□ 异 动

第二十九条 晋升(升职、升等、升级)及降级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办理临时考核,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批示。
第三十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权限主管核定。
第三十一条 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单位。经批准的申请单则
由人事科依据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单位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异动或单位异动,副本应抄发会计单位,通知变更薪资名册。
第三十二条 经批准异动案件,涉及调整薪资者,人事科应根据人事异动
申请单批示,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呈核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三十三条 资遣
(一)凡符合于资遣规定者,由人事主管与单位主管商定后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签注原因转呈总经理核准,然后发给"资遣通知单"(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资遣费)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二)资遣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留职停薪
(一)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经人事主管调查符合留职停薪申请规定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留职停薪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二)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公司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申请复职或延长期限,凡未办理者,视同免职。
(三)留职停薪人员,概不保留底缺,申请复职时,如原服务单位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则不准复职,视同免职。
(四)留职停薪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免职
(一)凡合于免职规定者,可由单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会签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并核发薪资。
(二)免职申请应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科应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
计科作业。
第三十七条 人事单位应依据人事异动申请表逐日整理办理下列工作:
(一)填入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二)登记于个人资料卡内(离职人员,其资料应予归档另行保管)。
(三)修正人事单位管理人员状况表。

□ 请 假

第三十八条 员工因故请假,应至人事科领取个人专用请假卡,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呈核,再转回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
第三十九条 休假作业应另参照休假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 考 勤

第四十条 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科备查;人事科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干部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时间)
第四十二条 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
第四十三条 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
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
第四十四条 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
第四十五条 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
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给予签证。
第四十六条 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
第四十七条 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
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
第四十八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
第四十九条 员工出勤情况,人事单位应于每月终了后,编制统计表各两份,一份送会计单位核计薪资加扣,一份公布,限三日内接受更正申请。
(一)缺勤统计表。
(二)全勤人员名单。
(三)加班(勤)统计表。
(四)值夜人员统计表
第五十条 人事单位应建立每一员工一份年度考勤统计表(印于个人资料卡中),逐月依据考勤表予以登录,经登录后考勤表即可销毁作废。
第五十一条 每一年度终了,人事单位应即依据年度考勤统计表,统计是否有未休完特别假的人员,予以计入十二月份加班统计表内,换发薪金。
第五十二条 每一年度终了后,人事单位应即调查编制翌年度享有特别假人员名单,予以造册呈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十三条 有关考勤作业,请参照"人事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 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因公出差,应至人事单位领取"出差申请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得向会计单位申请预支差旅费)并转人事单位备查。
第五十五条 出差完毕三天内,须据实填写旅费报告表连同各项单据,一并呈报核销。
第五十六条 出差作业,应参照"出差办法"规定办理。

□ 奖 惩

第五十七条 员工遇有功过奖惩时,可由建议人填报"奖惩建议申请单"
公文,先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定。
第五十八条 人事单位根据核准奖惩建议申请单发布"奖惩通知单"公文,副本抄送本人单位及本人知照,另一份送会计单位加扣薪资。
第五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按月将人事奖惩通知单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第六十条 奖惩作业应另参照"奖惩办法"规定办理。

□ 考 绩

第六十一条 考绩分年度考绩与临时考绩两种,其处理程序如下:
(一)年度考绩
每年度终了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乙两种,并予登记年度出勤资料、奖惩资料后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考评核定等级,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及定期晋级的参考依据。
(二)临时考绩
为申请升降职,应附办理临时考绩,以作上级批示决策参考依据。
第六十二条 考绩表办理完毕,存于个人资料袋内,并予以登录。
第六十三条 考绩作业应另参照"考绩办法"规定办理。

□ 薪 资

第六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
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六十五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
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六十六条 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
,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六十七条 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第六十八条 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公司人员薪资名册外,各一级单位亦应
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第六十九条 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 训 练

第七十条 职前训练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人事单位应办理以下职前教育:
(一)介绍公司沿革、经营方针、工作环境;
(二)简介各部门组织、职责、作业状况;
(三)出勤规定及注意事项;
(四)介绍各部门办公室及主管。
第七十一条 在职训练
(一)人事单位于年度开始,依所需训练目标、对象、课程、教材、预算,拟订训练计划。
(二)人事单位于训练期中,应严予考核。
(三)员工于接受训练后,视需要提出心得报告,成绩优劣列入考核依据。
第七十二条 专业训练
(一)专业知识,视必要可办理专案训练。
(二)搜集专业报导或讲座教材,印发给每位员工。
(三)各一级主管可自行申请或由公司指派参加国内外各种训练机构举办的讲座、观摩、训练。
第七十三条 训练作业应另参照"训练办法"规定办理。

□ 辞 职

第七十四条 正式任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
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七十五条 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第七十六条 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二)注销人事单位控制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三)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第七十七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
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 退 休

第七十八条 人员属退休年限,由人事单位填写"退休申请单"公文,详填理由及会签单位主管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退休通知单",副本转会计单位核发退休金。
第七十九条 经核准退休人员,于奉准退休日,应领取"离职通知单"逐项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发给退休金。
第八十条 人事单位凭退休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应办理事项参照第七十六
条办理。
第八十一条 人员退休,应另参照"退休办法"规定办理。

□ 抚 恤

第八十二条 人员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单位填写"抚恤申请单"公文,呈总经理核准,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抚恤金。
第八十三条 死亡员工家属由人事单位会同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具"申请抚恤金保证书"后,始得领取抚恤金,人事单位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有关事宜。

□ 移 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主管人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
第八十五条 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
(一)印章戳记清册。
(二)所属人员薪资单册。
(三)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
(四)保管文卷目录。
(五)职责事务目录。
(六)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
(七)保管图书清册。

□ 申请福利金

第八十六条 员工符合福利金申请条件者,至人事单位填写"福利金申请单"公文,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副本抄发会计单位发给福利金。
第八十七条 福利金申请应另参照"福利办法"规定办理。

□ 申请宿舍

第八十八条 新进员工或现有员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单位填写住宿申请单申请配住,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转总务单位办理。

□ 参加工会

第八十九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时,人事单位应视其任职单位询问是否参加工会并给予解释办理。
第九十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应缴会费,转会计单位代从薪资内扣缴。

□ 劳工保险

第九十一条 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第九十二条 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第九十三条 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第九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员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第九十五条 员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第九十六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 资料管理

第九十七条 各种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连同该案核准凭证(申请单
或签呈)合并归档。
第九十八条 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人事异动月报表",呈核阅后,列入人事流动率检查依据。
第九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10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守卫或总机备查(如未异动可具文报备)。
第一○○条 员工若有需要"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可至人事单位说明申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
第一○一条 人事单位应备档案包括下列:
(一)人事异动案。
(二)人事奖惩案。
(三)人事考绩案。
(四)人事训练案。
(五)人事规章案。
(六)人事勤务案。
(七)人事表报案。
(八)福利案。
(九)文康活动案。
(十)涉外事件案。
(十一)收发文登记簿。

□ 其 他

第一○二条 本作业程序,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办理,如有疑义,可由人事单位主管解释运用,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补充修正。
第一○三条 本作业程序承奉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___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8#
发表于 2006-5-5 09:3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人事管理制度(20010526)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务、任免、解聘、考核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属本公司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聘用:
2.1分公司总经理、财务部、供应部、销售部人员均由总公司直接安排。
2.2 A,B类管理人员: 行政人事部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
2.3普通员工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由用工部门将所需人员数量、条件申报至行政人事部,经生产厂长审批,行政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招聘。
第三条:新聘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方予录用,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管理人员:期满合格者经其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干部)评析表》各级主管审批鉴定后,签定《雇佣合同》予以正式录用,合同期为一年;
普通员工:无薪试用3日,合格后进入试用期并签定《用工协议表》,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公司正式签定集体《用工协议》予以正式录用,协议期为一年。
试用期间或尚未与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者,如提出辞职者,必须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书,经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能力欠佳或无故旷工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五条: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经公司批准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第六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通知规定时间上班。
填写《入职申请表》,交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各一份。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 主管指导。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遵守纪律,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完成任务,增加效益;处理业务时应有成本观念;员工执行职务时,力求切实,不得畏难回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公司物品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或挪做私用。对外应谦和有礼并严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第三条: 员工对于有关职务之报告或意见反应,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由主管核准,时间以不超过15分钟为限,因公会客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有互相矛盾、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用本公司名义。
第六条:员工不得私自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毒品、摄影机、易燃、易腐、易爆等物品进行工作场所。
第七条: 本公司无加班规定。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加班者,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通知单》经生产厂长审批认可后,送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财务部备档。
注:本条款仅限于普通生产员工。
第八条: 利益冲突:全休员工均保持其职业及工作道德,不得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此项要求如下:
员工不得兼任与公司利益冲突机构之任何职务。
员工不能接受与本公司业务有关之公司、厂商或机构馈赠之礼物。
确为人情世故不便推辞而接受之礼物,应交公司统一处理。
从事财、物经办的人员,不得因个人责任导致缺数、缺额。
四、考勤:
第一条:考勤项目包括出勤、事假、病假、工伤、休息、旷工、迟到、早退等,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应每天如实填写考勤表,于月底汇总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
第二条:各员工每天上下班在门卫室打卡,如因故未打卡者,应由其生产厂长在卡片上签名核可。考勤卡月底由门卫交行政人事部统计核实各员工的出勤情况。有关迟到、早退、旷工的定义为:
迟到、早退:依分钟计算,限一小时(不含)以内。
旷工:按小时计。以下情况均按旷工论处:
2.1上、下班未打卡者,且无主管签名者。
2.2上班后迟到超过1小时而未办理请假手续者;
2.3未经批准休假或假期已到而逾期不归者;
2.3不服从工作调动,不到新派工作岗位工作任职者;
2.4未经车间主任以上主管批准的顶班者;
2.5提出辞职未批准或在批准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完手续的;
第三条:工伤: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必须由所在部门于事故当日写出事故报告,交行政人事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工伤员工须保留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请假:
第一条:员工因病、事等原因不能上班,必须提前4小时上报病、事假条,病假必须由公司指定医院出示正规病假条。
第二条:准假权限:
非管理人员:
凡请假一天(含)以下者,其请假条应呈跟班主任审批,并报生产厂长处。
凡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生产厂长及行政人事部审批。
凡请假超过3天者,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管理人员:
跟班主任(含)以上人员由生产厂长审批,并向分公司总经理报备;非生产管理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审批,并向分公司总经理报备。
第三条:续假:因病、事、伤需续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到假后未办理续假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条:因病、事假休息,每休息一天扣薪资2天;旷工一次扣月薪资20%,旷工二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
职务任免:
第一条:分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直接任免并依章程上报董事会。
其他人员的任免需由部门主管核定并填写《员工(干部)评析表》,经相关部门主管评析后,呈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报总公司备。
第二条:职务任免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认可后,下发人事任(免)令。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解职分为 "当然解职"、 "辞职"、 "停职"、"免职"和"解雇"五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 "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普通合同员工自行辞职者,应于请求辞职之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及相关部门主管核准,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相关事项后,在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行政人事部将离职日期报至财务部。
其他管理人员于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并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相关事项后,报部门主管及相关部门主管核准,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厂长审批,在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离职,并将离职日期报至财务部。
未经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并依《雇佣合同》扣发一个月薪资。A类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辞职或未服务满一年辞职者取消年终奖金。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离职。
因业务能力或体力不支者,无法适应工作要求。
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
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 "当然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调职(仅限于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
公司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如:夫妻异地、子女等家庭原因),需调职至其他所属分公司,应由调入方填写《请调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
调入方出具总经理审批的《请调申请表》通知调出方,调出方接通知后即日通知被调人员。被调人员必需经生产厂长、分公司总经理认可,完成交接工作手续后,在行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调职手续。
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调职表》,经相关部门主管签认、生产厂长、分公司总经理认可后,行政人事部开具公司《介绍信》及个人档案资料交被调人员,方可调离。
八、附则:
本制度之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9#
发表于 2006-5-5 09:3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要啃完不容易 [M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2006-5-5 09:3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b]企业管理制度之汇[/b]]:[/color]生产管理类。。。 [M29]

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与基本理念

1. 以人为本:
(1) 不仅要造就有成就的人才个体,而且应培育人才团队,发挥人力资源团队规模效应;
(2) 不仅要发挥人力资源体力劳动密集型功能,而且更应发挥人才之智力密集型功能;
(3) 不仅要发挥人才自身功能,而且要充分利用与其连带的社会关系网络功能;
(4) 不仅要利用内脑、而且要利用外脑。
2. 公司通过吸纳成熟型人才、成长型人才,有效拓宽利用社会人才渠道。
3. 公司开辟三个人才渠道:
(1) 立足区域,充分发挥本地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2) 面向全国,吸纳高层次人才;
(3) 注重与国际接轨,寻找留学生或外籍管理者、专家的支持。
4. 在三个层面上开发人力资源:
(1) 公司高层形成职业经理人精英团队;
(2) 公司内部实施全员培训;
(3) 公司外部正面影响客户、公众。
5. 用人原则:
(1) 知人: 了解人、理解人、尊重人,不但知人之表,更要知人潜力;
(2) 容人: 创造宽松环境,使人心情舒畅,不求全责备,允许改进自
律;
(3) 用人: 为每个员工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创造学习、发展、升迁的机会;
(4) 做人: 以诚相待,与人为善,宽容人、体谅人,不搞内耗,敬业乐业、忠于职守, 以公司为家,与公司共荣辱;
6. 持续开发人力资源,将人才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具有倍增放大效应的资本;
7. 人尽其才,人人都是人才。
8. 公平竞争
(1) 不拘一格、机会均等、任人唯贤;
(2) 没有性别、籍贯、身体特征的偏见;
(3) 没有校友派系、出身门户之见;
(4) 没有领导个人用人偏好。
9. 人才个体生涯成长规划与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目标相互匹配,员工与公司一同成长。
10. 保持公司一定的员工流动性。
(1) 过于稳定,造成一潭死水,没有竞争压力;
(2) 流动过于频繁,造成队伍不稳、技术没有积累,反而流失。
11. 实施工作多样性和工作丰富性。
打破员工岗位固定化和单一专长化模式,适时调换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或建立工作小组制,使职工做到一专多能或全能发展,保持员工工作热情、新鲜感和挑战性。
12. 建立员工正常晋升机制,使普通员工具有努力敬业而被提拔的权利和机会。
13. 大力开展制度化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从中发现、挖掘人才。
14. 对突破常规机制能够脱颖而出的尖子人才,要委以重任。

二、 有力资源规划

1. 首先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系统性清查。
(1) 对明显不合格人员予以调整;
(2) 运用"评价中心"或其他测评技术对重点人员(或全体员工)进行评估;
(3) 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总体或分类统计。
2. 与其他战略、经营、财务规划协调。
(1) 根据公司每年经营、财务计划指标,结合公司现有员工状况,尤其是员工流动率,来测算年度人力资源总量和按工种、岗位、职务等分类的结构性指标;
(2) 提出年度须新增招募、压缩辞退、下岗分流、转岗调配的具体计
划;
(3) 人力需求计划,应包括所需的数量、质量、人才素质要求。
3. 人力计划要一次规划、分期流动实行,并根据实际状况,经常性调整和进行动态评估,必要时建立高级或稀缺专业人才后备系统。
4. 公司实行员工总额控制。
由公司一级定编,其原则为精简机构、节约用人、提高效率、一人多岗;由各部门定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12-27 04:33 , Processed in 0.09196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