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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参事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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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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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9-1-13 14:14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楼主赚的黑心钱,送你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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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9-1-13 14:43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有些人已经被当作是死人了!小人太多,就是这个社会混乱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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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9-1-13 14:50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接受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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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9-1-13 15:23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M16] [M16] [M16] 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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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09-1-13 17:04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被强奸了,还想叫好!你就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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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9-1-13 17:23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见过无牙的.但是还真没有见过楼主这样无牙的.掩耳盗铃的真实版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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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9-1-13 17:42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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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9-1-13 19:18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等着瞧;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这个腐败分子!
即使逃过法律惩罚,腐败分子都是短命鬼!

ZT:

骏景维权的成因,最初是官府的用地混乱。那个地方大概在10年之前规划为“合生科技园”,配备规划了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电站。然而,官商利益集团私自改变为商品房住宅区,这样就产生了地价级差问题:原先的科技园用地,享受国家政策的地价地税方面的低成本优惠;建成住宅区,又按市场高价出售,这样地价落差就被官商集团吞没。但是,广州规划局在把科技园改为住宅区的同时,却没有把电站改为配套的绿地,而且配合官商集团,刻意误导业主相信那将建成一块绿地,也就是骏景花园的花园。

所以,骏景问题首先是地价落差。骏景居民的概念当中,他们已经购买了开发商规划的绿地,而开发商还没有交货。广州那地方,一块绿地对于周围居民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们用不着说变电站是否影响健康,无法否认的是,任何国家的变电站以及输电线路周围的房地产,价值都要低于同档次的房地产,都卖不出好价钱。我们现在用不着谈科学,就谈地价。这问题不是风水,就是眼睛看了爽与不爽的问题。

骏景问题其次是生态维护。即使这块绿地很久以前就规划为电站,现在骏景人民也有权要求改变它的用途。注意到规划局的网站所公示的这块地方,在骏景楼花销售完成之前,都是表明为绿地。规划中的绿地,或者是概念中的绿地,是骏景的价值概念的一部分。因为,骏景的房价,包含了它所处环境的价值,这可以去查找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现在应该澄清,骏景的这块绿地的价值应该是多少?南方电网的地价应该多少?

因为国家权力在于人民,而不在于规划局。规划局即使98年就说了要把这块绿地规划为电站,现在也必须暂停执行,必须思考是否应该改变规划?情理都很清楚,先有骏景的房产已经建成了,后有电站施工。后建设的必须尊重先存在的,这就是法律问题,这就是生存权的问题。只要我先存在了,你就必须尊重我。你们可以去查查,每个城市的城建规划,都是后建的要尊重先建的。中国的现有条款,哪有不许居民要求绿地的?一个已经搁置了多年的电站规划,必须服从已经存在的建筑群的居民的利益。所以,这个问题的责任就在于规划局,如果先规划了电站,而在骏景的规划上不显示,那就涉嫌参与环境诈骗。有些思路强调规划局的权威,动用国家暴力把骏景维权的责任栽赃为“不法居民阻挠国家规划”,都是法盲的观点,都是部门利益的注解--其实也不是部门利益,而是几个部门官僚的私利。

为何说规划局的辩护方是法盲?现在解释一下法盲的含义。华语当中的[法律]一词,包含两个层面,法是权衡立法的意思,律是立法形成的条律。骏景冲突,说明现有的律条已经解决不了了。规划局的一个多年之前的规划,只是一个根据规划律条所得的Idea,不是一个律条,更不是表明规划局具有立法权。现在,规划局多年之前的一个没有兑现的Idea,与现实的骏景居民的利益形成了冲突,那么就要在立法的层面上解决。如果把骏景人民的意愿强制在规划局的一个尚未兑现的Idea之下,就是法盲的表现。

关于骏景,不管以前的矛盾成因如何,现在已经闹到这个地步,就应该有广州市的人大常委会讨论,文明社会,任何号称依法治国的国家,任何号称主权在民的国家,根据中国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居住在骏景的人民发出了呼声,那就要提交到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任何不允许提交到人代会的阻止措施,都是非法的。广州400万人,骏景居民4万人,按照比例,应该有多少名人民代表来自骏景选区?骏景问题只要没被允许提交到人代会讨论,那么罪责就不在居民一方。

现在,广州官府的规划局、骏景开发商、李小勇的南方电网、李小琳的电力建设公司,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与骏景居民的利益形成了冲突,应该怎么办呢?警察根据以上利益集团的授意而擅自动用国家暴力,难道是唯一合法的解决办法吗?这个问题的正确途径,应该是由人民代表出面讨论,要求规划局改变规划,然后讨论,如果南方电网另外购地建设,需要地价多少?这纯粹是一个可以谈判的商业问题,但是官方把它升级到了国家暴力的程度,因为如果修改电站的规划,将引发批地责任的追查,能让吞没低价的官商集团吐出来吗?所以已经有一位花园业主代表李刚先生,身为区人大代表,竟然也被官商集团唆使的黑帮打破脾脏,说明依法维权已经没有出路了。

骏景维权的价值在于,那些所谓白领的中产阶级,自以为经过个人奋斗就可以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平素漠视无产阶级的悲剧,终于受到宰割了;谎称自己代表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官府,公然把受其蒙骗很久的中产阶级推入了火坑,让数万和平居民及其同情者成为国家暴力的掘墓人,正如20年前的两位小学生在今年发生的一次对话:
同学甲说:“不是你顶死我,就是我顶死你!”
同学乙说:“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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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9-1-13 19:42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引用作者 FKSB 于 2009-1-13发表的原文
等着瞧;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这个腐败分子!
即使逃过法律惩罚,腐败分子都是短命鬼!

ZT:

骏景维权的成因,最初是官府的用地混乱。那个地方大概在10年之前规划为“合生科技园”,配备规划了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电站。然而,官商利益集团私自改变为商品房住宅区,这样就产生了地价级差问题:原先的科技园用地,享受国家政策的地价地税方面的低成本优惠;建成住宅区,又按市场高价出售,这样地价落差就被官商集团吞没。但是,广州规划局在把科技园改为住宅区的同时,却没有把电站改为配套的绿地,而且配合官商集团,刻意误导业主相信那将建成一块绿地,也就是骏景花园的花园。

所以,骏景问题首先是地价落差。骏景居民的概念当中,他们已经购买了开发商规划的绿地,而开发商还没有交货。广州那地方,一块绿地对于周围居民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们用不着说变电站是否影响健康,无法否认的是,任何国家的变电站以及输电线路周围的房地产,价值都要低于同档次的房地产,都卖不出好价钱。我们现在用不着谈科学,就谈地价。这问题不是风水,就是眼睛看了爽与不爽的问题。

骏景问题其次是生态维护。即使这块绿地很久以前就规划为电站,现在骏景人民也有权要求改变它的用途。注意到规划局的网站所公示的这块地方,在骏景楼花销售完成之前,都是表明为绿地。规划中的绿地,或者是概念中的绿地,是骏景的价值概念的一部分。因为,骏景的房价,包含了它所处环境的价值,这可以去查找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现在应该澄清,骏景的这块绿地的价值应该是多少?南方电网的地价应该多少?

因为国家权力在于人民,而不在于规划局。规划局即使98年就说了要把这块绿地规划为电站,现在也必须暂停执行,必须思考是否应该改变规划?情理都很清楚,先有骏景的房产已经建成了,后有电站施工。后建设的必须尊重先存在的,这就是法律问题,这就是生存权的问题。只要我先存在了,你就必须尊重我。你们可以去查查,每个城市的城建规划,都是后建的要尊重先建的。中国的现有条款,哪有不许居民要求绿地的?一个已经搁置了多年的电站规划,必须服从已经存在的建筑群的居民的利益。所以,这个问题的责任就在于规划局,如果先规划了电站,而在骏景的规划上不显示,那就涉嫌参与环境诈骗。有些思路强调规划局的权威,动用国家暴力把骏景维权的责任栽赃为“不法居民阻挠国家规划”,都是法盲的观点,都是部门利益的注解--其实也不是部门利益,而是几个部门官僚的私利。

为何说规划局的辩护方是法盲?现在解释一下法盲的含义。华语当中的[法律]一词,包含两个层面,法是权衡立法的意思,律是立法形成的条律。骏景冲突,说明现有的律条已经解决不了了。规划局的一个多年之前的规划,只是一个根据规划律条所得的Idea,不是一个律条,更不是表明规划局具有立法权。现在,规划局多年之前的一个没有兑现的Idea,与现实的骏景居民的利益形成了冲突,那么就要在立法的层面上解决。如果把骏景人民的意愿强制在规划局的一个尚未兑现的Idea之下,就是法盲的表现。

关于骏景,不管以前的矛盾成因如何,现在已经闹到这个地步,就应该有广州市的人大常委会讨论,文明社会,任何号称依法治国的国家,任何号称主权在民的国家,根据中国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居住在骏景的人民发出了呼声,那就要提交到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任何不允许提交到人代会的阻止措施,都是非法的。广州400万人,骏景居民4万人,按照比例,应该有多少名人民代表来自骏景选区?骏景问题只要没被允许提交到人代会讨论,那么罪责就不在居民一方。

现在,广州官府的规划局、骏景开发商、李小勇的南方电网、李小琳的电力建设公司,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与骏景居民的利益形成了冲突,应该怎么办呢?警察根据以上利益集团的授意而擅自动用国家暴力,难道是唯一合法的解决办法吗?这个问题的正确途径,应该是由人民代表出面讨论,要求规划局改变规划,然后讨论,如果南方电网另外购地建设,需要地价多少?这纯粹是一个可以谈判的商业问题,但是官方把它升级到了国家暴力的程度,因为如果修改电站的规划,将引发批地责任的追查,能让吞没低价的官商集团吐出来吗?所以已经有一位花园业主代表李刚先生,身为区人大代表,竟然也被官商集团唆使的黑帮打破脾脏,说明依法维权已经没有出路了。

骏景维权的价值在于,那些所谓白领的中产阶级,自以为经过个人奋斗就可以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平素漠视无产阶级的悲剧,终于受到宰割了;谎称自己代表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官府,公然把受其蒙骗很久的中产阶级推入了火坑,让数万和平居民及其同情者成为国家暴力的掘墓人,正如20年前的两位小学生在今年发生的一次对话:
同学甲说:“不是你顶死我,就是我顶死你!”
同学乙说:“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顶,这个童靴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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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09-1-13 19:50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平息了吗,不能认同哦。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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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09-1-13 22:42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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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09-1-13 22:43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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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9-1-13 22:45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楼主多大年纪? 还在自欺欺人?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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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09-1-13 22:48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为变电站辛辛苦苦的SB献上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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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09-1-13 23:19 | 只看该作者

Re: 终于平息了变电站风波

LZ开此帖的确够无耻的!折射出现在的职能部门公仆们的阴暗龌龊。

实在无言以对,祝LZ日日遭110千伏电流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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