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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爱你,中国!
第二十五条 ,,一,,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著、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二,, 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一,,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二,, 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quan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的了解、容忍和友 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三,, 父母结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一,,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二,, 人人以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伤口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一,,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参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二,, 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确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三,, 这此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体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人个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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