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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心犹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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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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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7-10-11 16:35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离婚就变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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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07-10-11 16:43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大人之间的仇恨不要当着小孩子的面发泄,

如果你们都还深爱她的话。

小孩子怎么办啊,她该爱爸爸还是爱妈妈呢,

爱妈妈是不是就该恨爸爸,爸爸养育自己是不是又该恨妈妈呢

同意:“可怜的小孩,自私的大人”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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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1 16:44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7-10-11发表的原文
离婚就变仇人了?


倒不是说离婚就一定会变成仇人,但有些人你是无法理喻的,只能说他们人性已经扭曲了,换种说法是心理变态。

为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需要疏远我和我女儿的关系,他们骨子里希望我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女儿的面前。
所以,折磨我,直致我疯掉或死掉,最起码是消夫在我女儿的世界里,是他们最终的目的。

呵呵,听起来不可理喻,但事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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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07-10-11 16:52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多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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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7-10-11 16:57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你的宝贝女儿对你的态度还好吧?或许现在她还太小,没有辨别事非的能力,加上又有人蓄意想破坏你们母女的感情,她极有可能做出些令你伤心失望的举动来,但是,你千万不能因此而减少对女儿的爱,要知道,孩子的眼睛跟心都是亮堂的,加上你们血溶于水的亲情,没有任何人能拆散你们!等她长大了,会比别人更深深理解"世上只有妈妈好"这句话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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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1 17:05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引用作者 咫尺天涯 于 2007-10-11发表的原文
你的宝贝女儿对你的态度还好吧?或许现在她还太小,没有辨别事非的能力,加上又有人蓄意想破坏你们母女的感情,她极有可能做出些令你伤心失望的举动来,但是,你千万不能因此而减少对女儿的爱,要知道,孩子的眼睛跟心都是亮堂的,加上你们血溶于水的亲情,没有任何人能拆散你们!等她长大了,会比别人更深深理解"世上只有妈妈好"这句话的内涵.


她还小,现在也还没满四岁,她又怎么可能辨别是非呢?早在她离开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也许,我会因此而失去她,不过,毕竟是血浓于水,终有一天,她会明白一颗母亲的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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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07-10-11 17:18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引用作者 我心犹莲 于 2007-10-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咫尺天涯 于 2007-10-11发表的原文
你的宝贝女儿对你的态度还好吧?或许现在她还太小,没有辨别事非的能力,加上又有人蓄意想破坏你们母女的感情,她极有可能做出些令你伤心失望的举动来,但是,你千万不能因此而减少对女儿的爱,要知道,孩子的眼睛跟心都是亮堂的,加上你们血溶于水的亲情,没有任何人能拆散你们!等她长大了,会比别人更深深理解"世上只有妈妈好"这句话的内涵.


她还小,现在也还没满四岁,她又怎么可能辨别是非呢?早在她离开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也许,我会因此而失去她,不过,毕竟是血浓于水,终有一天,她会明白一颗母亲的心的。[/quote]

离开这样的人有什么所谓,只是这种失去孩子的痛苦如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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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07-10-11 18:04 | 只看该作者

Re: 离婚了,就别再干扰我的生活

我想,LZ的前夫肯定是过得不好,而LZ你过得好,你们差距太大,他心理接受不了,后悔离婚了,所以你前夫和他母亲才有挖空心思,想让你不得安宁或者是前夫想和你复婚。我觉得你最好的办法,想让他主动放弃来烦你的话,最好是做到你比他过得差,当然是要靠装出来。让他觉得跟你离了婚是对的。他还能找到更好的,过得比以前幸福。千万不要硬碰硬,不要去威胁他,大部分人都吃软不吃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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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2 22:26 | 只看该作者

Re: 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今天人事秘 书和书记找我谈话,主要是想宽慰我,怕我做出什么过激反应,另外,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前夫的母亲昨天又来到我单位,这次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让领导知照我一声,以后,他们不会再按照协议把我女儿送到指定地点,我不能再像协议规定的那样每两个月把女儿接回家两天,如果我想要看女儿,就只能到她家里去看。

也就是说他们要单方面撕毁当初的探视协议。

他们的意思就是:以后不会让我把女儿接回家了,如果我有意见,可以去法院告他们。

态度之蛮横实在令人气愤。 [M09]

可笑的是,她还告诉我们的书 记说她是某大学的副院长,真是可笑,都退休好几年了,还念念不忘自己曾经是副院长,可悲又可笑,她以为你甩个副院长的头衔我们的领导就得对她唯命是从?一个副院长就能一手遮天、为所欲为?

可恨的是,这回她还额外添了点油加了点醋,说上回接送女儿的时候,我把女儿一个人扔在银行门口,我女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引得保安和银行的职员都来哄我女儿,哄了好久。这样的谎言她也能编得出来! 试问只要有点脑的人都会想到,我怎会把一个四岁不到的小女孩,自己的亲生女儿扔在银行门口?何况当时还是晚上八点半的时候。

怎要编也不编得让人信服一些的呢?这人简直无法理喻,无耻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本帖由我心犹莲修改于2007-10-13 18:12:25]

[本帖由我心犹莲修改于2007-10-15 0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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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07-10-12 23:33 | 只看该作者

Re: 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MM 别气了,宝宝可怜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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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07-10-12 23:44 | 只看该作者

Re: 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隔绝女儿与母亲的联系,是对母亲的折磨,也是对小孩的不重视,不符合人伦,要谴责这种不良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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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07-10-13 09:26 | 只看该作者

Re: 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不可思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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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7-10-13 09:31 | 只看该作者

Re: 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无言。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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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7-10-13 09:55 | 只看该作者

Re: 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这样的生活很累。。。可想而知楼主过得多不容易——即使现在不用对着这些小人了,但也还要接触到,且已成为人生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无法忘却。。。

相信如果可以的话,楼主肯定会想这些“难忘的记忆”一一从脑里消失,当然可爱的女儿的情感是忘不掉的。。。。

祝福楼主坚强挺住。。。[M29] [M29] [M29]

作为女人看到这些真是不好受 [M27] [M30]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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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7-10-13 09:58 | 只看该作者

Re: 前夫无视法律怎办?(68楼更新)

LZ应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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