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旧雨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06-12-11 13:50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M18] [M18] [M18]

恩怨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宽容加笑脸,和谐就来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06-12-11 13:54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昨天回家的时候和旧雨MM打招后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当时急着回家喂聪聪就先走了.

走之前MM打电话报110时,摊主的一个女人让MM去一边站着打电话去,别挡着她做生意,态度真是太差了.

本来想跟MM说让MM注意安全小心点的,看MM在打电话就说了句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06-12-11 14:15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6-12-11
Lz的勇气可佳,赞一个!

不过由此让我想到一件事情,不知道楼主是否还记得一件小事,
我们有一次在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MM带了欢欢一块去,欢欢很喜欢玩乒乓球,
我就借了自已的拍子和一只乒乓球给欢欢玩,后来你将拍子还给我的时候,说那只乒乓球被欢欢踩坏了,但是楼主MM忘记了跟说我声报歉和不好意思的话,更没有意思说要赔偿我的乒乓球,当时我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了,一只乒乓球才值几毛钱,我也不会要求你赔,不过,至少一句不好意思的话也不是很难的吧.虽然我不会在意这些了,可是我觉得这样让你的小孩怎么想呢,觉得破坏别人的东西是理所当然的?一点歉意都没有?这样恐怕不妥吧?

虽然众多业主支持MM的做法,但我觉得一码是一码,打破了人家的东西应该赔,如果说人家的语气和态度不好,不知道LZMM有没有觉得自已的语气和态度有欠妥之处呢.再则,如果要想赶走乱摆乱卖,应该是投诉管理处,因为他们进来摆摊管理处是收了钱才让进来的.因为小孩子打破人家东西才借机赶走他们并且不赔钱.这样未免太那个了吧.

那个摆摊的人没准现在后悔得要死,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要LZMM赔钱了,活动经费也出了,东西也打破了,以后也不能在这摆摊了.楼主MM最后一定会赢,也因此会获得一片赞赏.但是,这种行为怎么让我想起了旧社会的地主欺负老百姓的那一幕呢? [M11]

如有得罪之处请见谅. [M29]


MM提出的意见非常特别, 居然把旧雨MM联想到旧社会地主.而且还把以前的一件事情提出来证明LZ的为人和教育小孩方式不妥, 个人认为含有一定的人格侮辱, 请MM注意措词.

论坛是一个大家庭, 大家都是邻居, 也有很多人见过LZ, 知道旧雨MM是个非常善良, 非常可爱的人, 和旧社会的地主绝对没有一丁点的类似, 但是没有见过LZ的人, 可能就会被MM误导, 觉得旧雨MM欺善怕恶. 这样对旧雨MM来说是个非常大的伤害. 不知MM有没有考虑到这个后果?

就事论事, 就这次事件来说, 旧雨MM也是因为不同意赔偿金额,双方达不成协议所以用老百姓所能用的方式也就是报警来处理了. 这个怎么会变成旧社会欺压百姓呢?

希望MM发贴前考虑一下你发的帖子对他人的影响 [M29] [M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4:15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QUOTE Created By 笑熬浆糊 At 2006-12-11
[M18] [M18] [M18]

恩怨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宽容加笑脸,和谐就来鸟.


别劝了,自找的,再不说话,可就是石头了。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06-12-11 14:20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6-12-11
Lz的勇气可佳,赞一个!

不过由此让我想到一件事情,不知道楼主是否还记得一件小事,
我们有一次在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MM带了欢欢一块去,欢欢很喜欢玩乒乓球,
我就借了自已的拍子和一只乒乓球给欢欢玩,后来你将拍子还给我的时候,说那只乒乓球被欢欢踩坏了,但是楼主MM忘记了跟说我声报歉和不好意思的话,更没有意思说要赔偿我的乒乓球,当时我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了,一只乒乓球才值几毛钱,我也不会要求你赔,不过,至少一句不好意思的话也不是很难的吧.虽然我不会在意这些了,可是我觉得这样让你的小孩怎么想呢,觉得破坏别人的东西是理所当然的?一点歉意都没有?这样恐怕不妥吧?

虽然众多业主支持MM的做法,但我觉得一码是一码,打破了人家的东西应该赔,如果说人家的语气和态度不好,不知道LZMM有没有觉得自已的语气和态度有欠妥之处呢.再则,如果要想赶走乱摆乱卖,应该是投诉管理处,因为他们进来摆摊管理处是收了钱才让进来的.因为小孩子打破人家东西才借机赶走他们并且不赔钱.这样未免太那个了吧.

那个摆摊的人没准现在后悔得要死,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要LZMM赔钱了,活动经费也出了,东西也打破了,以后也不能在这摆摊了.楼主MM最后一定会赢,也因此会获得一片赞赏.但是,这种行为怎么让我想起了旧社会的地主欺负老百姓的那一幕呢? [M11]

如有得罪之处请见谅. [M29]

这位MM,旧雨在这里说的是昨天的事,请不要跑题,MM还没有做妈妈所以有些你还不懂,而且旧雨一向对欢欢很严格的,我想可能是有误会。
MM这些话会起到一些什么作用,可能MM发的时候没有想清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06-12-11 14:27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6-12-11
Lz的勇气可佳,赞一个!

不过由此让我想到一件事情,不知道楼主是否还记得一件小事,
我们有一次在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MM带了欢欢一块去,欢欢很喜欢玩乒乓球,
我就借了自已的拍子和一只乒乓球给欢欢玩,后来你将拍子还给我的时候,说那只乒乓球被欢欢踩坏了,但是楼主MM忘记了跟说我声报歉和不好意思的话,更没有意思说要赔偿我的乒乓球,当时我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了,一只乒乓球才值几毛钱,我也不会要求你赔,不过,至少一句不好意思的话也不是很难的吧.虽然我不会在意这些了,可是我觉得这样让你的小孩怎么想呢,觉得破坏别人的东西是理所当然的?一点歉意都没有?这样恐怕不妥吧?

虽然众多业主支持MM的做法,但我觉得一码是一码,打破了人家的东西应该赔,如果说人家的语气和态度不好,不知道LZMM有没有觉得自已的语气和态度有欠妥之处呢.再则,如果要想赶走乱摆乱卖,应该是投诉管理处,因为他们进来摆摊管理处是收了钱才让进来的.因为小孩子打破人家东西才借机赶走他们并且不赔钱.这样未免太那个了吧.

那个摆摊的人没准现在后悔得要死,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要LZMM赔钱了,活动经费也出了,东西也打破了,以后也不能在这摆摊了.楼主MM最后一定会赢,也因此会获得一片赞赏.但是,这种行为怎么让我想起了旧社会的地主欺负老百姓的那一幕呢? [M11]

如有得罪之处请见谅. [M29]

[M21] MM写这么长的篇章,想必费了不少的时间去回忆.
欢欢是否有踩烂你的乒乓球我不在场无法判断,但是为何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为何不对LZ MM提出呢?而时隔这么久再拎出来,并对LZ教育孩子的方式提出质疑,似乎不太妥当。
凡跟LZMM接触过的人都非常清楚她的为人,请MM注意言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06-12-11 14:51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M29]
顶一下。支持楼主MM。
大家都可以从这件事看出:如果不是管理处为收钱让人进来乱摆摊,置广大业主的利益于不顾,也不会发生以上的种种种种事情了。

伟大领袖毛主席曾教导我们: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这一宝贵的经验用在我们可爱可敬的管理处方面,也必屡试不爽。对于我们出钱请来的“管家”,如果他做错了,就应该让他知道。

因此,大家都不要空谈:一是决不要帮衬小摊,因为是违法摆卖;二是有时间的话不妨拿起电话,拨拨区长热线,拨拨城管,拨拨110等投诉一下。这样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06-12-11 14:55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曾经就无证摊点跟管理处协调过,管理处拿人家得手短,一直不肯撤掉那些摊点,现在事情大了, [M30]

其他得,都是误会,彼此谅解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06-12-11 15:13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6-12-11
Lz的勇气可佳,赞一个!

不过由此让我想到一件事情,不知道楼主是否还记得一件小事,
我们有一次在一起打乒乓球的时候,MM带了欢欢一块去,欢欢很喜欢玩乒乓球,
我就借了自已的拍子和一只乒乓球给欢欢玩,后来你将拍子还给我的时候,说那只乒乓球被欢欢踩坏了,但是楼主MM忘记了跟说我声报歉和不好意思的话,更没有意思说要赔偿我的乒乓球,当时我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了,一只乒乓球才值几毛钱,我也不会要求你赔,不过,至少一句不好意思的话也不是很难的吧.虽然我不会在意这些了,可是我觉得这样让你的小孩怎么想呢,觉得破坏别人的东西是理所当然的?一点歉意都没有?这样恐怕不妥吧?

虽然众多业主支持MM的做法,但我觉得一码是一码,打破了人家的东西应该赔,如果说人家的语气和态度不好,不知道LZMM有没有觉得自已的语气和态度有欠妥之处呢.再则,如果要想赶走乱摆乱卖,应该是投诉管理处,因为他们进来摆摊管理处是收了钱才让进来的.因为小孩子打破人家东西才借机赶走他们并且不赔钱.这样未免太那个了吧.

那个摆摊的人没准现在后悔得要死,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要LZMM赔钱了,活动经费也出了,东西也打破了,以后也不能在这摆摊了.楼主MM最后一定会赢,也因此会获得一片赞赏.但是,这种行为怎么让我想起了旧社会的地主欺负老百姓的那一幕呢? [M11]

如有得罪之处请见谅. [M29]


MM这些话说得 [M13]

看过MM的不少回贴,我觉得MM是个热心肠的女孩子。如果MM多留意一下表达方式,提高沟通的技巧,相信对于建立更好的人际关系会有帮助的。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06-12-11 15:54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支持LZ。

不过,个人觉得,不应该让小孩和你一起去派出所,这对他心里影响比较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1#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5:56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呵呵,昨天我处理事情的时候一直让欢欢等我,后来是没办法,家里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只好把他带去,路上只是说,没事,改了下次小心就好,警察还算好,一直都逗欢欢,毕竟是小孩子。希望他很快忘记这件事情吧。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06-12-11 16:07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支持LZMM,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06-12-11 16:51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真是佩服lzmm,私下想,换了自己还真做不到这么有条理,早就烦透了在广场上摆摊,每次走过都很担心孩子碰到那些烂瓶子。支持lzmm,安慰一下孩子。
还有楼上某个mm的回帖有点不厚道,人家遇到这事已经够郁闷了,还翻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还上升到教育孩子的高度讨论,实在小人所为。不该不该!
申明一下,我谁也不认识,愿意趟这趟浑水,只是因为自己是当妈妈的,不想有这些无聊的言论,涉及无辜的孩子。再说我看lzmm处理方式,还是很会教育孩子的。即使有这么个乒乓球事件,也不至于上纲上线到这种地步。以上言论多有冒犯,希望你大家别记住我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06-12-11 17:24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大伙都不帮衬那些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06-12-11 17:28 | 只看该作者

Re: 第一次去派出所,汗……

支持一下旧雨MM。虽然和MM接触不多,但是知道MM是个很好的人以及教育小孩很好的妈妈的。 [M21]

那天去拿书的时候,+1看到欢欢,回去后还和我说觉得他很帅,很聪明,有灵气。这么小的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很害怕呢,希望不会给他留下不好的记忆。 [M31]

本来中庭摆摊就很讨厌,除了管理处鼓吹分区管理那一两周之外,总是摆着各种的东西卖,把个小区搞得跟市场一样,小孩大人的活动空间就没有了。希望能够彻底取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9-10 01:23 , Processed in 0.12224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