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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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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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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8-9-24 15:1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真是天才啊!肯定是混公务员的。[M01][/quote]

客观地讲,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也没错,当时是需要鼓励灌水来提高论坛人气的。[/quote]


不是,他的原则与具体执行的细则是矛盾的。这个是天才的表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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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11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外面漆黑一片,也许是老天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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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08-9-24 15:11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的LD没错,现在的LD也许也没错,VIP们就更没错了,
那到底是谁错了呢? [M10]

不是现在的LD错了,就是以前LD错了。没有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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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13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真是天才啊!肯定是混公务员的。[M01][/quote]

客观地讲,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也没错,当时是需要鼓励灌水来提高论坛人气的。[/quote]


不是,他的原则与具体执行的细则是矛盾的。这个是天才的表现之处。[/quote]

我也注意到了,以前的认证细则确实比较粗糙,甚至与原则相矛盾,这一点反映了现在的执政水平高了,水民们的素质也高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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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8-9-24 15:13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真是天才啊!肯定是混公务员的。[M01][/quote]
进可攻,退可守,官字两个口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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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1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的LD没错,现在的LD也许也没错,VIP们就更没错了,
那到底是谁错了呢? [M10]

不是现在的LD错了,就是以前LD错了。没有商量的余地。[/quote]

不管什么LD错了,现任LD应该负责,补偿损失合情合理。

[本帖由水门修改于2008-09-24 15: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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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08-9-24 15:1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以前的规定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存在钻空子或执行人理解偏差问题。改变就是改变,改了也没大不了的,订好规则就好。总改来改去,恐今后无法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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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08-9-24 15:1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真是天才啊!肯定是混公务员的。[M01][/quote]

客观地讲,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也没错,当时是需要鼓励灌水来提高论坛人气的。[/quote]


不是,他的原则与具体执行的细则是矛盾的。这个是天才的表现之处。[/quote]

我也注意到了,以前的认证细则确实比较粗糙,甚至与原则相矛盾,这一点反映了现在的执政水平高了,水民们的素质也高了。 [M01][/quote]


有矛盾,这样既解决了当时缺水的矛盾,鼓励灌水申请VIP,又为现在清理无聊灌水人员留下了伏笔,你说强不强?[M02]

开玩笑的,制订规则的LD千万别砸我啊。[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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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1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LD是论坛的捍卫者,同时也是责任人。前LD的过错,现任LD承担,很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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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1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以前的规定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存在钻空子或执行人理解偏差问题。改变就是改变,改了也没大不了的,订好规则就好。总改来改去,恐今后无法适应。[/quote]

恩,俺也拥护改革,但损失是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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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08-9-24 15:17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LD是论坛的捍卫者,同时也是责任人。前LD的过错,现任LD承担,很公平合理。

膏膏啊?它可以凭空创造,一点问题都没有,关键是理要说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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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2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那就继续说理,当年的政策是鼓励灌水,现在要提高水质,两个完全是矛盾的政策导向,无疑已经给水民们带来了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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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8-9-24 15:21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之分析——给LD们的参考资料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WK~又想骗石头 [M02][/quote]

同感 [M04] 小水TX有点急 [M02][/quote]
顶风作案,是比较急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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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22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这个损失,对于负责任的新一界LD班子,难道不应该有所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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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23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之分析——给LD们的参考资料

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卖膏的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标题改一点,离精华近一点。 [M04]

WK~又想骗石头 [M02][/quote]

同感 [M04] 小水TX有点急 [M02][/quote]
顶风作案,是比较急 [M02][/quote]

讨论另一话题,所以开新贴,不算顶风作案吧。 [M04]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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