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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 [M29] 恭喜“渔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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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发表于 2006-1-11 22:4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6-1-10
认证信息备份

已认证ID

霞光万丈 …… badminton、灿烂阳光
会游泳的黑鲨 …… yingt2004、badminton
清音 …… L66、badminton

未完成认证ID

孙晓辉(帖子数暂不够)……lwomc、badminton
发烧友(帖子数暂不够)……飞鱼、黎明一刻

(daidai)……灿烂阳光、(?)【未发申请】
墨墨 …… ACURA、(豪杰 0 )
yan …… (?)、(?)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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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发表于 2006-1-11 22:42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之前有这么多特例。。。。。。。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职业,论坛只是网上另一种形式,发烧友筒子作为医生平时也没这么多时间上网,而且工作时间也不像我们正样朝九晚五,发贴的数量并不代表一切嘛。而且论坛中很多人都知道发烧友确实是骏景业主。希望能再次特例 [M19] [M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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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发表于 2006-1-11 22:4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国际友人是特例,确定的业主为什么就不能特例。。又不是商业网站,希望有更多的点击率。

就是因为各种美名的特例,什么特邀斑竹送8千膏等,让人觉得论坛实在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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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发表于 2006-1-11 22:52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同样的情况有lwomc+1(lhf) 、yukee+1(stone_chen)、L.T.+1(阿当)
包括当初冬天也是类似情况(直到发贴数过了200才加的)

只有一个dave(chinablade)特例,主要是考虑到语言的问题,英语母语的人要上中文论坛发贴难度多大?

这样有问题吗?动不动上纲上线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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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22:53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黎明同学较真的时候最可爱。 [M34]

回答一下,制度约定后,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特批,比如国际友人是语言困难造成的交流不顺畅才造成的发帖数量不够的。其它人的什么工作忙的理由都不能成为在这条理由上面特批的原因。谁工作不忙?

再者,请了解,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的目的并不是认证who是业主。也决不是只要是业主就能是认证会员的!偶们认证的是有一定论坛参与程度的会员!!!所以业主身份只是认证中的一个方面的标准而已,而参与程度作为另外一个标准偶们用帖子的方式表现出来了。

所以,发烧友依照规则暂时不能获得会员头衔,理解制度的出发点的筒子应该是能理解的。

而且,制度制定下来。。。就是要执行的。。。偶说楼上的筒子,是吧。要不,置疑制度建设来,或者来参选。 [M05] [M29]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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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22:5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国际友人是特例,确定的业主为什么就不能特例。。又不是商业网站,希望有更多的点击率。

就是因为各种美名的特例,什么特邀斑竹送8千膏等,让人觉得论坛实在是不公平。


who? [M15]

请投诉!!!

若是公用资源的话,将严惩!

若是私人资源的话,那谁也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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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发表于 2006-1-11 22:5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之前有这么多特例。。。。。。。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职业,论坛只是网上另一种形式,发烧友筒子作为医生平时也没这么多时间上网,而且工作时间也不像我们正样朝九晚五,发贴的数量并不代表一切嘛。而且论坛中很多人都知道发烧友确实是骏景业主。希望能再次特例 [M19] [M19]


论坛并不是商业网站,并不能以点击率和上网数量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所以个人认为,如果从只是认证是否业主的角度来看,这个数量并不可取。

至于冬天或者其他筒子因为这个标准而被排除在外,并不能证明这个标准就是正确的。

这样的回答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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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发表于 2006-1-11 22:58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三百两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之前有这么多特例。。。。。。。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职业,论坛只是网上另一种形式,发烧友筒子作为医生平时也没这么多时间上网,而且工作时间也不像我们正样朝九晚五,发贴的数量并不代表一切嘛。而且论坛中很多人都知道发烧友确实是骏景业主。希望能再次特例 [M19] [M19]


论坛并不是商业网站,并不能以点击率和上网数量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所以个人认为,如果从只是认证是否业主的角度来看,这个数量并不可取。

至于冬天或者其他筒子因为这个标准而被排除在外,并不能证明这个标准就是正确的。

这样的回答行否。[/quote]


制度推出的时候(12月12日推出到论坛建设区的),怎么没有人出来反对?
如果对制度有意见,请到制度贴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48657

作为认证ID,是有权利对这些制度提出修正或者否决动议的。只要经过投票,大多数人认同,就可以按照动议做修改。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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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23:0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三百两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之前有这么多特例。。。。。。。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职业,论坛只是网上另一种形式,发烧友筒子作为医生平时也没这么多时间上网,而且工作时间也不像我们正样朝九晚五,发贴的数量并不代表一切嘛。而且论坛中很多人都知道发烧友确实是骏景业主。希望能再次特例 [M19] [M19]


论坛并不是商业网站,并不能以点击率和上网数量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所以个人认为,如果从只是认证是否业主的角度来看,这个数量并不可取。

至于冬天或者其他筒子因为这个标准而被排除在外,并不能证明这个标准就是正确的。

这样的回答行否。[/quote]

这个帖子数量经过多次讨论,投票通过,是管理team认为能够反映出该ID有论坛参与感的一个判断基数。

制度置疑容易,建设困难。

要不三百同学提出一个更加合理的考核标准。记住,需要是一个不以个人关系为参考的标准哦,免得被人说是搞小集体,小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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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发表于 2006-1-11 23:0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6-1-11
黎明同学较真的时候最可爱。 [M34]

回答一下,制度约定后,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特批,比如国际友人是语言困难造成的交流不顺畅才造成的发帖数量不够的。其它人的什么工作忙的理由都不能成为在这条理由上面特批的原因。谁工作不忙?

再者,请了解,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的目的并不是认证who是业主。也决不是只要是业主就能是认证会员的!偶们认证的是有一定论坛参与程度的会员!!!所以业主身份只是认证中的一个方面的标准而已,而参与程度作为另外一个标准偶们用帖子的方式表现出来了。

所以,发烧友依照规则暂时不能获得会员头衔,理解制度的出发点的筒子应该是能理解的。

而且,制度制定下来。。。就是要执行的。。。偶说楼上的筒子,是吧。要不,置疑制度建设来,或者来参选。 [M05] [M29] [M29] [M29]


红字部分挺严肃的。我原来还以为只有那些满堂红,或者163等商业房地产网站才会让人感到不适,我原来还以为www.junjing.net是一个骏景人的家园,只要是业主或者友人都可以获得应得的身份。我还真不太明白"有一定论坛参与程度"是什么标准与意思?


蓝字部分挺无聊的。如果论坛服务器或者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资金,作为业主,我愿意捐钱或者出力,但是看着论坛从自由平等走向等级走向另一个现实社会的翻版,说真的,参选这个词对我来说是个无聊的活儿。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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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发表于 2006-1-11 23:07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三百两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之前有这么多特例。。。。。。。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职业,论坛只是网上另一种形式,发烧友筒子作为医生平时也没这么多时间上网,而且工作时间也不像我们正样朝九晚五,发贴的数量并不代表一切嘛。而且论坛中很多人都知道发烧友确实是骏景业主。希望能再次特例 [M19] [M19]


论坛并不是商业网站,并不能以点击率和上网数量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所以个人认为,如果从只是认证是否业主的角度来看,这个数量并不可取。

至于冬天或者其他筒子因为这个标准而被排除在外,并不能证明这个标准就是正确的。

这样的回答行否。[/quote]

这个帖子数量经过多次讨论,投票通过,是管理team认为能够反映出该ID有论坛参与感的一个判断基数。

制度置疑容易,建设困难。

要不三百同学提出一个更加合理的考核标准。记住,需要是一个不以个人关系为参考的标准哦,免得被人说是搞小集体,小圈子![/quote]

我自己坦然,就算为一个人维权,又有什么关系被说成搞小集体、小圈子呢。 而且我前面说过了,其他业主是因为什么样的事情对自己不被认证无异议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我因为和发烧友熟识,从业主角度看这个认证,提出自己的看法维护一个业主的权益确实是个人行为[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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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发表于 2006-1-11 23:11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1-11
同样的情况有lwomc+1(lhf) 、yukee+1(stone_chen)、L.T.+1(阿当)
包括当初冬天也是类似情况(直到发贴数过了200才加的)

只有一个dave(chinablade)特例,主要是考虑到语言的问题,英语母语的人要上中文论坛发贴难度多大?

这样有问题吗?动不动上纲上线可不好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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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发表于 2006-1-11 23:1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国际友人是特例,确定的业主为什么就不能特例。。又不是商业网站,希望有更多的点击率。

就是因为各种美名的特例,什么特邀斑竹送8千膏等,让人觉得论坛实在是不公平。


who? [M15]

请投诉!!!

若是公用资源的话,将严惩!

若是私人资源的话,那谁也管不着。
[/quote]

忘了问,admin算私人资源还是公用资源。 [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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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23:1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三百两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6-1-11
黎明同学较真的时候最可爱。 [M34]

回答一下,制度约定后,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特批,比如国际友人是语言困难造成的交流不顺畅才造成的发帖数量不够的。其它人的什么工作忙的理由都不能成为在这条理由上面特批的原因。谁工作不忙?

再者,请了解,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的目的并不是认证who是业主。也决不是只要是业主就能是认证会员的!偶们认证的是有一定论坛参与程度的会员!!!所以业主身份只是认证中的一个方面的标准而已,而参与程度作为另外一个标准偶们用帖子的方式表现出来了。

所以,发烧友依照规则暂时不能获得会员头衔,理解制度的出发点的筒子应该是能理解的。

而且,制度制定下来。。。就是要执行的。。。偶说楼上的筒子,是吧。要不,置疑制度建设来,或者来参选。 [M05] [M29] [M29] [M29]


红字部分挺严肃的。我原来还以为只有那些满堂红,或者163等商业房地产网站才会让人感到不适,我原来还以为www.junjing.net是一个骏景人的家园,只要是业主或者友人都可以获得应得的身份。我还真不太明白"有一定论坛参与程度"是什么标准与意思?
蓝字部分挺无聊的。如果论坛服务器或者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资金,作为业主,我愿意捐钱或者出力,但是看着论坛从自由平等走向等级走向另一个现实社会的翻版,说真的,参选这个词对我来说是个无聊的活儿。 [M04][/quote]

所有地方都是一样的,只有参与越多的就应该享受越多的权利,这样叫做公平。

论坛虽说基于骏景小区,但是它本质还是一个论坛。

关于论坛的建设,论坛的发展,论坛的权力,最终还是应该掌握在关心和参与论坛建设的筒子们的手中。200帖,作为一个参与度的客观标准,若没有更好的替代的话,它就会一直存在,除非制度被弹劾成功!

对自由的热爱人们都与身俱来!相信在这里回帖的各位对自由的感受都不会有高下之分。

关于制度建设的意义,各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很多帖子都有详细的讲了,建设区翻阅一下,具体的驳和反驳吧。偶们就不要谈什么大而且空的东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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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23:17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公告】业主用户ID认证及发布区[/color][color=blue](认证简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admin At 2006-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1-11
国际友人是特例,确定的业主为什么就不能特例。。又不是商业网站,希望有更多的点击率。

就是因为各种美名的特例,什么特邀斑竹送8千膏等,让人觉得论坛实在是不公平。


who? [M15]

请投诉!!!

若是公用资源的话,将严惩!

若是私人资源的话,那谁也管不着。
[/quote]

忘了问,admin算私人资源还是公用资源。 [M20][/quote]

公用资源,请投诉。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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