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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限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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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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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发表于 2011-1-13 19:07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尾随楼上的来尊重!~[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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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发表于 2011-1-13 22:01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尾随楼上的来尊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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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23:13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帖子还没写完,多谢大家的支持,只是年底事情多,我一定会写完的。写完了,我把GG全部派了。虽然不多,只为了感谢大家看这么FD的帖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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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发表于 2011-1-14 15:23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支持楼主![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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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发表于 2011-1-14 22:41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久不来,今天换回大名来顶下我们无限老师的帖子先,以示尊重。
东山少爷 发表于 2011-1-13 19:02



    这样周吴郑王式的讲话,不符合芳村人的身份[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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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09:29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谈那些历史,可能没什么感觉。说说大家最关心房价问题。现在那么多砖家谈房价,有什么刚性需求论,有什么岳母论。现在发现了个新的论调叫着什么隔代结婚论,或者叫老夫少妻论。
“我觉得80后男孩子如果买不起房子,80后女孩子可以嫁给40岁的男人。80后的男人如果有条件了,到40岁再娶20岁的女孩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针对目前房价居高、年轻人买不起房的现状,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梁蓓抛出的“隔代结婚论”,
NND我说历史学家是婊子,只要谁给钱跟谁做。现在发现砖家更敬业,变着花样讨她大爷欢心。
要说房价的问题,其根本是土地的问题。我们现在购买的商品房,实际上只是购买了70年使用权,从这点可以说天朝的房价是世界最高。这70年使用权是如何定的不清楚。估摸着天朝按你30岁能买房,然后又估摸你能活到100岁,(D 对天朝的人的寿命估计还真乐观),所以一拍脑袋,定下了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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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发表于 2011-1-15 09:42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梁蓓是男是女,让她嫁八十岁的老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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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0:12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本帖最后由 无限日记 于 2011-1-15 17:27 编辑

屁民所拥有的只是土地上的建筑使用权。征地就有了一个正当而荒唐的理由,只征用地上的建筑。所以造成哪里要征地哪里就拼命的建房屋,谁建的面积多,谁的补偿就多。如果屁民只有一块没有建筑的土地,你可能什么也得不到。屁民只好拼命的建房,只是为了以后征地的拆除。所以天朝像个大工地,最热闹的就是不停的建哪拆哪,这里有个副产品:GDP就这样增长了。
等土地被征回来,大爷开始拍卖了,可不是拍卖建筑了,建筑已经拆光了,他拍卖的是土地了。而土地的价值就体现了,体现在房价上了。这里增值的路径是什么呢?
屁民的土地---转换成屁民的建筑---征地---补偿屁民的建筑---拆除建筑---变成土地---拍卖土地---建商品房---卖给屁民。
有屁民看出一条捷径:屁民的土地---建房。靠,这绝对是不行的,屁民说我不卖,自己住,也不行!屁民你敢建在哪,爷就给你拆哪。知道c h i n a怎么念不,拆哪!
当然爷这个商品房要建,就一定不能和屁民的建筑是一个档次,一定要越高越好,最好是让屁民看不到土地。
所以屁民千万不能计算那些富丽堂皇的商品房的建筑成本,这绝对是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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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发表于 2011-1-15 10:30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楼主,芳村人民支持你[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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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0:45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本帖最后由 无限日记 于 2011-1-18 23:14 编辑

屁民建不了这么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屁民只好倾其所有购买了爷建的商品房,心里得到一个安慰,心里那个爽啊,现在至少有个安居之所了,可以传给子孙后代了。等等,你传给子孙后代,爷这不是亏了,爷的子孙后代怎么办。爷早想好了,爷给你的只是70年的出租期,爷还要一次性把70年租给收了。70年之后怎么办?还是老办法,还可以省略几步:
屁民的商品房------征地---补偿屁民的商品房(70年后也破旧不堪了,爷的子孙会告诉屁民的子孙,你那破房子不值几个钱了,爷给你建更好的)---拆除商品房---土地---拍卖土地---建更富丽堂皇的商品房---卖给屁民的子孙。
  这绝对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它可以种植商品房这样的奇异果,只是这颗果树70年一开花70年一结果。

70年是不是时间太长,这是照顾屁民,至少屁民可以死在自己的房子里,让屁民死的时候可以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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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发表于 2011-1-15 11:00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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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发表于 2011-1-15 11:19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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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1:38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和现在天朝强拆自焚相对比的我们看看人家的历史: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一句被广为引用的名言,它出自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皮特。原文是这样的:“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宫。一次,威廉一世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发现巍峨的行宫旁边竟然立着一间破败的小磨坊,实在“有碍观瞻”。威廉一世自认为是一个民主的人,于是首先派人与磨坊主协商,打算买下磨坊以便拆除。孰料磨坊主人是个顽固的老头,坚决不肯出卖,因为这是祖上世代留下来的,不能败在自己手里!国王一怒之下就派出卫兵强制拆除了,但磨坊主人没有屈服,向德国法院提起了诉讼。德国法院受理了该案,而且依据法律规定判决国王败诉,要求国王按照原貌重建磨坊并赔偿磨坊主人的损失。
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房主都驾崩了,小磨房主想进城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也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封信。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说你要把磨坊卖掉,朕以为期期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派人送去三千马克,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话,就算是我借给你的,解决你一时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象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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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1:59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本帖最后由 无限日记 于 2011-1-15 14:10 编辑

在电影《飞屋环游记》中,主角卡尔和挚爱的妻子共度几十年,在妻子去世后,卡尔一直守在他们的老屋,拒绝对开发商让出房子,开发商还不敢断水断电,连邮件和报纸都按时送到。
如果说这是一个电影情节的话,那么真实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的西雅图,房子坐落在西雅图的巴拉德西北46街,建于1900年,只有90多平米,又小又破。根据政府评估机构的测算,这个差不多破旧不堪的房子只值8000美元,其所在的地皮也差不多只值10万美元。然而,即使开发商最后开出的价格高出了评估价格七倍、达到了100万美元,老太太依然拒绝搬走。开发商无权强拆她的房子,西雅图地方政府也没有帮忙的意思,最后开发商修改了图纸,三面围着她的小房子建起凹字形的五层商业大楼。
  梅斯菲尔德八十几岁了,孤身一人,商业大楼的工程项目主管马丁和她成了忘年交,一直照顾这个老人的生活。去年,她在自己的房子里去世了,而房子留给了马丁。
  2008年5月的一天,迪士尼给房子系上了些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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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2:00 | 只看该作者

RE: 我爱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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