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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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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7-7-6 16:02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请看着办筒子认真看帖,特别是19楼中我郑重声明的第1点:“1、我从来没有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从来没有说过不能对我进行处罚。”

[quote]引用作者 看着办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某ID 想申请认证应该遵照程序以诚信原则来进行, 认证人既要为某ID作认证自然也要负一点相关责任. 双方具有约束及协同的关系.

管理员进行公告, 应该是对认证双方责任的警示作用比较大, 避免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吧

当事人不能以不清楚论坛认证规定为由, 来试图免除处罚.

规定是不能闯红灯, 不管你知不知道这条闯红灯规定, 被抓到了只有等着罚单.
[本帖由看着办修改于2007-07-06 15:04:42]
[/quote]


也请lightwave筒子认真看帖, 你受处罚是其中一回事, 但也请别跳过俺对认证ID和认证人之间的责任与关系这一段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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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16:03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请各位包括蜗牛认真学习认证制度,参见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4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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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7-7-6 16:0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我已经学习过了,请你看看28楼的学习结果。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请各位包括蜗牛认真学习认证制度,参见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4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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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7-7-6 16:11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WK,想认证认证,拉上三几个老友下水,想认证几个认证几个,还想放弃认证放弃认证,这都不算藐视,那一定算斜视!

我乡下人没有认证过,但是这两个,不知道到底两个还是一个的,在认证申请的时候都说过“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回头再说不知道,再说没有违反什么的,这个狡辩是多么的有力啊,简直就是财 政 部 的最佳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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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7-7-6 16:1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可爱的baohu筒子,请你用真ID上来发言,我再反驳你。

引用作者 baohu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WK,想认证认证,拉上三几个老友下水,想认证几个认证几个,还想放弃认证放弃认证,这都不算藐视,那一定算斜视!

我乡下人没有认证过,但是这两个,不知道到底两个还是一个的,在认证申请的时候都说过“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回头再说不知道,再说没有违反什么的,这个狡辩是多么的有力啊,简直就是财 政 部 的最佳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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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7-7-6 16:1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还想让管理员先给认证了再处理呐看来。管理员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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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7-7-6 16:1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马甲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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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7-7-6 16:1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我和你身份对等啊 [M01]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可爱的baohu筒子,请你用真ID上来发言,我再反驳你。

[quote]引用作者 baohu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WK,想认证认证,拉上三几个老友下水,想认证几个认证几个,还想放弃认证放弃认证,这都不算藐视,那一定算斜视!

我乡下人没有认证过,但是这两个,不知道到底两个还是一个的,在认证申请的时候都说过“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回头再说不知道,再说没有违反什么的,这个狡辩是多么的有力啊,简直就是财 政 部 的最佳代言人!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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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7-7-6 16:1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当当当!!! 尤其欢迎各位总版候选人进来本帖发表意见, 让同学们能听听你们的声音 [M02]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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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7-7-6 16:1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完全同意L.T.的建议 [M02]

引用作者 L.T.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当当当!!! 尤其欢迎各位总版候选人进来本帖发表意见, 让同学们能听听你们的声音 [M02]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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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7-7-6 16:3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引用作者 秋天的风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谈一下我的看法:

1、本次事件中,我觉得4个认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认证人的责任是保证申请人的资料准确,至于申请人是否已经有其它ID已认证或者正在认证,应该是由总版把关,认证人不需要,也难以做到对这种行为的判定。

所以我觉得如果这次4个认证人提供的资料准确可靠,也确认认识申请人,应该免于处罚。

2、不管申请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其行为确实在客观上违反了认证规则。而申请人只是在帖子中说退出申请,但是并没有说明原因,所以难以让人区分是故意还是无意多重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我倾向支持对其的处罚决定。



把26楼再次顶上来

希望免除4个认证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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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7-7-6 16:4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论坛本来是个轻松的地方,总版的职责是维护论坛的宗旨,化解不必要的矛盾。
光牛用两个ID申请认证,如果查出非恶意行为,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告诉他相关规定即可。即是他退出认证也不是对什么人的严重藐视。
如今为这个问题搞的刀光剑影,哪就不是在化解矛盾,而是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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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7-7-6 16:4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我也把我在19楼的郑重申明引上来

1、我从来没有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从来没有说过不能对我进行处罚。

2、这个事情确实是我错在先,违反了认证制度。完全接受“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4、不能接受对认证人员的处罚,这个事情本质上跟他们没有直接关系。


其中:第4点与秋天的风的第1点意见相吻合;第2点与秋天的风的第2点意见有部分吻合。 [M02]


引用作者 秋天的风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天的风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谈一下我的看法:

1、本次事件中,我觉得4个认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认证人的责任是保证申请人的资料准确,至于申请人是否已经有其它ID已认证或者正在认证,应该是由总版把关,认证人不需要,也难以做到对这种行为的判定。

所以我觉得如果这次4个认证人提供的资料准确可靠,也确认认识申请人,应该免于处罚。

2、不管申请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其行为确实在客观上违反了认证规则。而申请人只是在帖子中说退出申请,但是并没有说明原因,所以难以让人区分是故意还是无意多重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我倾向支持对其的处罚决定。



把26楼再次顶上来

希望免除4个认证人的责任[/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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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7-7-6 17:1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狮王,请您认真阅读管理员对我的处罚。我再引用一下:

经总版团队一致通过,为严肃认证纪律,最大限度的保证业主认证ID的真实可靠,对此事件的特别处理决定如下:

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2、在本次事件中,认证人本身也受到故意欺瞒且其本无恶意,但因其疏忽,可能给骏景业主论坛及业主认证ID带来不良后果。为加强全体业主认证ID对自身认证责任的认识,对上述四个认证人也分别给予警告一次,暂停这四位认证人的认证权一个月(2007年7月6日-8月5日)。

我郑重申明:

1、我从来没有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从来没有说过不能对我进行处罚。

2、这个事情确实是我错在先,违反了认证制度。完全接受“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4、不能接受对认证人员的处罚,这个事情本质上跟他们没有直接关系。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规矩总是要人来执行,这种事 光牛 不是第一个,以前也有相同的事件,当时的处理也是全论坛通报批评兼处罚,因而本次处理手法也不算如何严厉。

至于说“因为没认真学习版规犯了错就不用追究”的言论,我就更不敢苟同了。

既然违反了规矩,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所造成的,都不能因而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

我想问一下大家,规矩如果对大家一视同仁,那还有什么要抱怨的?

或者大家认为,有了规矩而因为怕伤了和气不能去执行就是最好的,那大家每人都去申请100个认证ID,然后投票时也可以多投,说话也能乱讲好了。

大家真认为当没有规矩的时候,自己就能过地惬意舒服了不成?!

全力支持管理员的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本帖由lightwave修改于2007-07-06 13:28:10]
[本帖由lightwave修改于2007-07-06 13:30:22][/quote]






既然当事人对自身的处罚结果已经接受,似乎大家没有再行争执的必要。

至于对4位认证人处罚的有不同意见, 光速蜗牛 完全有这项权利并可以提出,这个我并不反对。

当然,我认为管理员对4位认证人的处罚合适,这是我个人的意见,我想我也有权把这种意思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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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7-7-6 17:1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rown]【公告】关于ID:光速蜗牛和lightwave认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报

引用作者 模范菜鸟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规矩总是要人来执行,这种事 光牛 不是第一个,以前也有相同的事件,当时的处理也是全论坛通报批评兼处罚,因而本次处理手法也不算如何严厉。

至于说“因为没认真学习版规犯了错就不用追究”的言论,我就更不敢苟同了。

既然违反了规矩,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所造成的,都不能因而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

我想问一下大家,规矩如果对大家一视同仁,那还有什么要抱怨的?

或者大家认为,有了规矩而因为怕伤了和气不能去执行就是最好的,那大家每人都去申请100个认证ID,然后投票时也可以多投,说话也能乱讲好了。

大家真认为当没有规矩的时候,自己就能过地惬意舒服了不成?!

全力支持管理员的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管理员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我接受,但处理的方法我觉的有些生硬。你说的申请100个ID和申请2个ID性质完全不一样。申请100个ID绝对是恶意的。但光速蜗牛申请两个ID绝非恶意。这两个ID都是他常用的,球友们基本上都知道。不是为了投票和乱讲话而申请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不仅是论坛的网友,更是邻居。对这样一件无心的违反申请规定的,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的,管理员调查清楚后低调或者私下批评和处罚会更好。没必要在论坛上公开批评和公开处罚。谁看到自己的ID挂在论坛上批评会好受啊。将心比心,这次光速蜗牛因为他的事搞的几个球友都被公开批评,他心里会好受吗?他要不上论坛来反驳一下,今晚打球怎么有脸见我们啊。[/quote]





如果一次考试的及格线是60分的话,不知道有没有人认为拿到59分和拿到2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至于我举那100个ID及乱说话的本意,是为了说明“如果一个集体没有规矩,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利益都将受损。也就是说,如果大家都想享有无限自由的权利,最后就谁也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的道理,并没有任何指责 光速蜗牛 的意思,菜鸟在这里未免对我的言论有所误解。

这里的ID多半都是成年人,也大多都是邻居,但是如果因为这样就可以不讲规矩的理由,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网上,我以前在论坛上被人摆上台面的时候也不少,个中滋味又怎么会不清楚?退一步说,即使这件事不放在论坛公开处理,骏景内的信息网络难道就不能传播这个消息么?骏景论坛内的人际关系网如同蛛网一样复杂,只要有事发生,其他人就能知道。我一向觉得,有些事情,公开处理对当事人的效果远比由得大家在下面自由议论要好的的多,因为自由议论所带来的凭空猜忌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更大。

每个ID 都有决定自己行动的权利,不过任何行动的结果都必须由他自己承担(无论好的还是坏的),这不是自己想不想要的事情,而是客观必然发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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