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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踢门之我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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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6-7-3 00:4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QUOTE Created By jjean At 2006-7-3
[M34]

算了,道理说清楚就好了

很显然,花了这么多时间就是想把道理说清楚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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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6-7-3 00:4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QUOTE Created By 恶少 At 2006-7-3
[quote]QUOTE Created By jjean At 2006-7-3
[M34]

算了,道理说清楚就好了

很显然,花了这么多时间就是想把道理说清楚 [M29][/quote]
美女的美女母亲早点休息吧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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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06-7-3 00:4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QUOTE Created By jjean At 2006-7-2
当然,本来也不是大事,但却能闹得这么大
作为小蜜之一,原来在帖子里看到恶势力这样的字眼,对于偶这样政治嗅觉特别迟钝的人来说,根本没觉得是针对小蜜或者公司二来,因为没看到任何该同学被欺负的迹象,怎么突然就一幅受害者的口吻,还以为在别处受了委屈,确实 [M10]



个人看法:
1、本人相信是挨踢同学在下注时自摆乌龙,倒也未必说是该同学真存侥幸心理想要墙头草两边倒,至于相信的基础是:本人也曾没细读规则,被庄家没收N个GG(虽然他就住我对面也没有通融一点 [M34] )所以该同学我是本着“无罪推论”逻辑来看待的。 [M29]

2、另外,本人的感觉:挨踢是相当投入论坛建设事业,否则不会如此看重区区的一点虚拟GG,而还要“据理力争”。因为只有真正把论坛当回事的人,才会在乎这点游戏GG。当然,挨踢也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这让我看到希望:一个对自己生活(包括论坛的言行)负责认真的人,是不难成为有效的沟通对象 的[M29]

3、上面说了规则和“据理力争”,再说说这个事件,此两者的关系:

首先,规则当然是已经摆在哪里,这个规则的最后成熟并运行至今,我作为小蜜之一,是参与了不断的修改及最后定型。虽然是个非真金白银的游戏,之所以要有规则,也是为了避免纠纷,让这个博采进行得更顺畅。说句实话,庄家信誉重要,而当小蜜的深知:参加游戏的都是左邻右舍,伤GG事小,伤感情事大。而规则是约束双方都不要感情用事,在有限的条件下,在这个游戏中找到自己的乐趣。 [M29]

那么规则已经非常明显,下注后要改注,以至少1GG来说明改注原因和所改下注球队,也是已经有言在先了呀 [M29] 14个GG也是至少1个GG的范畴,在征询意见时挨踢因何故不出面答复,这是谁也不可控制的因素,至于为什么14个GG来说明也是谁也不无暇推测的原因,但是根据规则而判断挨踢改注德国,却是现在看来仍是最合理的判断 [M29]
——挨踢,你认为呢? [M29]


【鱼】这个偶在前面分析贴已经说了下,LT的征询意见的时间是开赛前12分钟,截止前2分钟,这个时间已经不够沟通了,所以这个也是我处理建议的一个出发点。

其次,据理力争的问题。挨踢当然是认为自己十分有理才发火,虽然言语不免伤人 [M30] 但是这个理的基础是:投注的时候没有专人指导,没有细读规则,另外还有一个理似乎是潜道理:无知者无罪。关于无知,偶以自己的一次乌龙经验给予充分的理解,但是,关于“无罪”(这里的意思是免除所有的投注风险和必须遵守规则的义务和责任)我再次以个人的那次乌龙事件为例:愿赌服输——这个词的意思相信挨踢应该知道当然不是说只是盘面赢输GG的问题,而是愿赌就已经是默认了赌这个游戏的规则。 [M29]

结论:
如果有规则在先
却不按规则出牌
还要所有遵守规则的人去理解这个乌龙事件
并且依据不遵守规则的人自己定下的事后规矩去迁就他要的结果
确实有点不讲理 [M36]

偶本人自认为还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并非什么和事老
[M36]
但希望事情还是能够和平解决,所以用个人身份说话,不代表公司立场。

挨踢言语冲撞莫名 [M09] 过分在先,说话不顾后果——想想GARY妈如此辛苦为大家的一场游戏放弃了多少个人的休息时间,收注发奖都要一一对帐,对待GG的认真态度也不亚于对待真金白银,因为这里我们都明白这些GG虽是游戏之物,毕竟很多是大家的心血收获,哪怕是灌水还得浪费几秒生命,但遭此莫名恶骂,确实委屈 [M30]

恶少也是咽不下一口气不甘人后,出言讥讽更撩火气
挨踢就一直在上升人身攻击的层级,先是奋当挑战恶势力的斗士,再雪亮看穿良民的刁民本质…… [M09] 上加 [M09]

【鱼】挨踢要说人身攻击还谈不上。

这已经是就博采一事讲道理的范畴之外,那么个人对此连锁反应不予置评。

回归博采阿根廷德国一案,如果讲道理的话,挨踢的GG当然不退!
如果德国赢了,因当值小蜜在规则下事先认定是压德国,哪怕你说自己压错了,这样的GG就一定要照赔
[M36]

如果觉得我讲道理还没讲透,拜托,甭告诉小坏她妈妈这么笨 [M34]


[M29] 其他的木有大的问题。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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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06-7-3 00:44 | 只看该作者

Re: 挨踢门之我的调查。

QUOTE Created By 恶少 At 2006-7-3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7-3
[quote]QUOTE Created By 恶少 At 2006-7-3
NND,今天是偶去年年底到今年以来在骏景论坛泡的时间最长的一天 [M08] [M08]


啊呀,我又来了。同样。今天浪费时间在上面不少。 [M08][/quote]
[M34] 你活该 [M01][/quote]

OK,算你狠,收到你这句话了。 [M14]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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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6-7-3 00:4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7-3
[quote]QUOTE Created By jjean At 2006-7-2
当然,本来也不是大事,但却能闹得这么大
作为小蜜之一,原来在帖子里看到恶势力这样的字眼,对于偶这样政治嗅觉特别迟钝的人来说,根本没觉得是针对小蜜或者公司二来,因为没看到任何该同学被欺负的迹象,怎么突然就一幅受害者的口吻,还以为在别处受了委屈,确实 [M10]



个人看法:
1、本人相信是挨踢同学在下注时自摆乌龙,倒也未必说是该同学真存侥幸心理想要墙头草两边倒,至于相信的基础是:本人也曾没细读规则,被庄家没收N个GG(虽然他就住我对面也没有通融一点 [M34] )所以该同学我是本着“无罪推论”逻辑来看待的。 [M29]

2、另外,本人的感觉:挨踢是相当投入论坛建设事业,否则不会如此看重区区的一点虚拟GG,而还要“据理力争”。因为只有真正把论坛当回事的人,才会在乎这点游戏GG。当然,挨踢也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这让我看到希望:一个对自己生活(包括论坛的言行)负责认真的人,是不难成为有效的沟通对象 的[M29]

3、上面说了规则和“据理力争”,再说说这个事件,此两者的关系:

首先,规则当然是已经摆在哪里,这个规则的最后成熟并运行至今,我作为小蜜之一,是参与了不断的修改及最后定型。虽然是个非真金白银的游戏,之所以要有规则,也是为了避免纠纷,让这个博采进行得更顺畅。说句实话,庄家信誉重要,而当小蜜的深知:参加游戏的都是左邻右舍,伤GG事小,伤感情事大。而规则是约束双方都不要感情用事,在有限的条件下,在这个游戏中找到自己的乐趣。 [M29]

那么规则已经非常明显,下注后要改注,以至少1GG来说明改注原因和所改下注球队,也是已经有言在先了呀 [M29] 14个GG也是至少1个GG的范畴,在征询意见时挨踢因何故不出面答复,这是谁也不可控制的因素,至于为什么14个GG来说明也是谁也不无暇推测的原因,但是根据规则而判断挨踢改注德国,却是现在看来仍是最合理的判断 [M29]
——挨踢,你认为呢? [M29]


【鱼】这个偶在前面分析贴已经说了下,LT的征询意见的时间是开赛前12分钟,截止前2分钟,这个时间已经不够沟通了,所以这个也是我处理建议的一个出发点。

其次,据理力争的问题。挨踢当然是认为自己十分有理才发火,虽然言语不免伤人 [M30] 但是这个理的基础是:投注的时候没有专人指导,没有细读规则,另外还有一个理似乎是潜道理:无知者无罪。关于无知,偶以自己的一次乌龙经验给予充分的理解,但是,关于“无罪”(这里的意思是免除所有的投注风险和必须遵守规则的义务和责任)我再次以个人的那次乌龙事件为例:愿赌服输——这个词的意思相信挨踢应该知道当然不是说只是盘面赢输GG的问题,而是愿赌就已经是默认了赌这个游戏的规则。 [M29]

结论:
如果有规则在先
却不按规则出牌
还要所有遵守规则的人去理解这个乌龙事件
并且依据不遵守规则的人自己定下的事后规矩去迁就他要的结果
确实有点不讲理 [M36]

偶本人自认为还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并非什么和事老
[M36]
但希望事情还是能够和平解决,所以用个人身份说话,不代表公司立场。

挨踢言语冲撞莫名 [M09] 过分在先,说话不顾后果——想想GARY妈如此辛苦为大家的一场游戏放弃了多少个人的休息时间,收注发奖都要一一对帐,对待GG的认真态度也不亚于对待真金白银,因为这里我们都明白这些GG虽是游戏之物,毕竟很多是大家的心血收获,哪怕是灌水还得浪费几秒生命,但遭此莫名恶骂,确实委屈 [M30]

恶少也是咽不下一口气不甘人后,出言讥讽更撩火气
挨踢就一直在上升人身攻击的层级,先是奋当挑战恶势力的斗士,再雪亮看穿良民的刁民本质…… [M09] 上加 [M09]

【鱼】挨踢要说人身攻击还谈不上。

这已经是就博采一事讲道理的范畴之外,那么个人对此连锁反应不予置评。

回归博采阿根廷德国一案,如果讲道理的话,挨踢的GG当然不退!
如果德国赢了,因当值小蜜在规则下事先认定是压德国,哪怕你说自己压错了,这样的GG就一定要照赔
[M36]

如果觉得我讲道理还没讲透,拜托,甭告诉小坏她妈妈这么笨 [M34]


[M29] 其他的木有大的问题。 [M21][/quote]
最起码是对团队的信誉攻击 [M15]
站在团队的立场上看已经够严重了,蝈蝈 [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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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06-7-3 00:4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QUOTE Created By 恶少 At 2006-7-3
最起码是对团队的信誉攻击 [M15]
站在团队的立场上看已经够严重了,蝈蝈 [M08]


[M34] 这个和人身攻击是两回事情。总版们被骂过多少回,有谁说过是被人身攻击了?

[M05] 先不多说了,洗洗睡。 [M22] [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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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6-7-3 00:4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QUOTE Created By 恶少 At 2006-7-3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7-3
[quote]QUOTE Created By jjean At 2006-7-2
当然,本来也不是大事,但却能闹得这么大
作为小蜜之一,原来在帖子里看到恶势力这样的字眼,对于偶这样政治嗅觉特别迟钝的人来说,根本没觉得是针对小蜜或者公司二来,因为没看到任何该同学被欺负的迹象,怎么突然就一幅受害者的口吻,还以为在别处受了委屈,确实 [M10]



个人看法:
1、本人相信是挨踢同学在下注时自摆乌龙,倒也未必说是该同学真存侥幸心理想要墙头草两边倒,至于相信的基础是:本人也曾没细读规则,被庄家没收N个GG(虽然他就住我对面也没有通融一点 [M34] )所以该同学我是本着“无罪推论”逻辑来看待的。 [M29]

2、另外,本人的感觉:挨踢是相当投入论坛建设事业,否则不会如此看重区区的一点虚拟GG,而还要“据理力争”。因为只有真正把论坛当回事的人,才会在乎这点游戏GG。当然,挨踢也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这让我看到希望:一个对自己生活(包括论坛的言行)负责认真的人,是不难成为有效的沟通对象 的[M29]

3、上面说了规则和“据理力争”,再说说这个事件,此两者的关系:

首先,规则当然是已经摆在哪里,这个规则的最后成熟并运行至今,我作为小蜜之一,是参与了不断的修改及最后定型。虽然是个非真金白银的游戏,之所以要有规则,也是为了避免纠纷,让这个博采进行得更顺畅。说句实话,庄家信誉重要,而当小蜜的深知:参加游戏的都是左邻右舍,伤GG事小,伤感情事大。而规则是约束双方都不要感情用事,在有限的条件下,在这个游戏中找到自己的乐趣。 [M29]

那么规则已经非常明显,下注后要改注,以至少1GG来说明改注原因和所改下注球队,也是已经有言在先了呀 [M29] 14个GG也是至少1个GG的范畴,在征询意见时挨踢因何故不出面答复,这是谁也不可控制的因素,至于为什么14个GG来说明也是谁也不无暇推测的原因,但是根据规则而判断挨踢改注德国,却是现在看来仍是最合理的判断 [M29]
——挨踢,你认为呢? [M29]


【鱼】这个偶在前面分析贴已经说了下,LT的征询意见的时间是开赛前12分钟,截止前2分钟,这个时间已经不够沟通了,所以这个也是我处理建议的一个出发点。

其次,据理力争的问题。挨踢当然是认为自己十分有理才发火,虽然言语不免伤人 [M30] 但是这个理的基础是:投注的时候没有专人指导,没有细读规则,另外还有一个理似乎是潜道理:无知者无罪。关于无知,偶以自己的一次乌龙经验给予充分的理解,但是,关于“无罪”(这里的意思是免除所有的投注风险和必须遵守规则的义务和责任)我再次以个人的那次乌龙事件为例:愿赌服输——这个词的意思相信挨踢应该知道当然不是说只是盘面赢输GG的问题,而是愿赌就已经是默认了赌这个游戏的规则。 [M29]

结论:
如果有规则在先
却不按规则出牌
还要所有遵守规则的人去理解这个乌龙事件
并且依据不遵守规则的人自己定下的事后规矩去迁就他要的结果
确实有点不讲理 [M36]

偶本人自认为还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并非什么和事老
[M36]
但希望事情还是能够和平解决,所以用个人身份说话,不代表公司立场。

挨踢言语冲撞莫名 [M09] 过分在先,说话不顾后果——想想GARY妈如此辛苦为大家的一场游戏放弃了多少个人的休息时间,收注发奖都要一一对帐,对待GG的认真态度也不亚于对待真金白银,因为这里我们都明白这些GG虽是游戏之物,毕竟很多是大家的心血收获,哪怕是灌水还得浪费几秒生命,但遭此莫名恶骂,确实委屈 [M30]

恶少也是咽不下一口气不甘人后,出言讥讽更撩火气
挨踢就一直在上升人身攻击的层级,先是奋当挑战恶势力的斗士,再雪亮看穿良民的刁民本质…… [M09] 上加 [M09]

【鱼】挨踢要说人身攻击还谈不上。

这已经是就博采一事讲道理的范畴之外,那么个人对此连锁反应不予置评。

回归博采阿根廷德国一案,如果讲道理的话,挨踢的GG当然不退!
如果德国赢了,因当值小蜜在规则下事先认定是压德国,哪怕你说自己压错了,这样的GG就一定要照赔
[M36]

如果觉得我讲道理还没讲透,拜托,甭告诉小坏她妈妈这么笨 [M34]


[M29] 其他的木有大的问题。 [M21][/quote]
最起码是对团队的信誉攻击 [M15]
站在团队的立场上看已经够严重了,蝈蝈 [M08][/quote]
退不退膏膏,很小很小事情
所以偶一再强调:
1、公开滴···道歉
2、待续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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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6-7-3 00:5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7-3
[quote]QUOTE Created By 恶少 At 2006-7-3
最起码是对团队的信誉攻击 [M15]
站在团队的立场上看已经够严重了,蝈蝈 [M08]


[M34] 这个和人身攻击是两回事情。总版们被骂过多少回,有谁说过是被人身攻击了?

[M05] 先不多说了,洗洗睡。 [M22] [M18][/quote]
团队的信誉攻击,分散到个人身上还不是对个人的人身攻击?
[M34] [M34] [M34]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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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06-7-3 00:5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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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06-7-3 00:56 | 只看该作者

Re: 挨踢门之我的调查。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7-2
我整理事件后个人建议:

1、挨踢同学投注的确不符合规则。按照现有规则,可以解释为投注德国输膏了。
---参考规则。

2、挨踢同学的言论应该向赌神公司道歉。
---言论的确是不对,该道歉的道歉。

3、赌神接受道歉并且按照无效注处理。
---规则不容易找到;投注方新手并且没有注明改投;通知期太紧凑了;


大家如果放下面子,会获得更好的心情,献花并希望大家尽快达成一致。 [M29]


同时也希望非相关的同学在这个贴保持观望一下哈。不希望看到争执。 [M29]


大家如果放下面子,会获得更好的心情,会节约更多的好时光放在开心的事情上,献花并希望大家尽快达成一致。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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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6-7-3 10:4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看完鱼部的调查报告,对“挨踢下注”一事,我得出以下结论:

赌神公司无须退还414GLG的赌资。



对于过程中的言论升级、互拍,本ID不作任何评价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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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6-7-3 12:2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偶倒想看看结果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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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6-7-3 12:4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晕菜,睡觉去 [M18] [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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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6-7-3 13:1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这不是精华啊?! [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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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6-7-3 13:2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green]挨踢门之我的调查。[/color]

对鱼只有一个字:赞 [M21]

这也是我的一贯态度,[M04]所以对鱼如果辞去总版职务,非常不舍,却也支持 [M29]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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