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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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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 [M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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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5-10-27 15:1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还真是笑话里那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着都没理,想想都有理。

[M04] [M04]

看来谁想说服谁都不容易,也就当个讨论吧,大家都别太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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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5-10-27 15:2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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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5-10-27 15:2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真没想到我的形象竟是"随处寻衅滋事"?受教了![/quote]

这个倒是真冤枉狮子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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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5-10-27 15:2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M20] 冤枉了么,前两天不是才看见他把别人小姑娘挂出来晾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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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5:2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俺,网络世界是存在的,现实生活是虚拟的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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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5-10-27 15:3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我承认我较少参加大家的活动,与大家联系也欠紧密。

不过要说见的人少也不尽然,就算不把3.18的人计算在内,2004年尾,我前后见的邻居也不下100人(yama可以为我做证,既然你现实生活中知名度应该不低,总应该相信yama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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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5-10-27 15:3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黄飞鸿 At 2005-10-27
那还要你版猪干什么?


关于很多人都希望版主有所作为的观点。我说明一下。

作为版主,更加希望的是自己无作为,而不是有作为。

而且版主不可能象保姆一样时刻盯梢着。

所以这个问题讨论对于版主而言就是选择预防还是治疗一样了。

现实的情况是在拍砖中正身一般不会出现违规现象。马甲却经常会,所以烦不胜烦。

若是出现违规现象的马甲,版主往往选择第一时间BS它是符合做人的道理的。因为实在是很鬼烦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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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5-10-27 15:3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我承认我较少参加大家的活动,与大家联系也欠紧密。

不过要说见的人少也不尽然,就算不把3.18的人计算在内,2004年尾,我前后见的邻居也不下100人(yama可以为我做证,既然你现实生活中知名度应该不低,总应该相信yama的话)。[/quote]

见过不等于认识好不好,我天天见不知100个人——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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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5-10-27 15:3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冤枉了么,前两天不是才看见他把别人小姑娘挂出来晾着么


这个我可以说几句,
事件的来龙去脉我都参与其中,
KL不是故意的,
纯属"文字技术性错误"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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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5-10-27 15:3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E.T.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俺,网络世界是存在的,现实生活是虚拟的 [M14][/quote]
[M04] ET更加虚拟,所以叫ET。 [M02]

另外对于辩论的态度,一贯保持"辩论是表明自身立场,不在于改变对方看法"

就比较容易平和了,不会造成打字激动的手抖的意外发生。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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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5-10-27 15:3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还有, 认证用户(带猪头)就不是马甲了么? 未必!


辩论的前提就欠妥.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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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5-10-27 15:3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我承认我较少参加大家的活动,与大家联系也欠紧密。

不过要说见的人少也不尽然,就算不把3.18的人计算在内,2004年尾,我前后见的邻居也不下100人(yama可以为我做证,既然你现实生活中知名度应该不低,总应该相信yama的话)。[/quote]

见过不等于认识好不好,我天天见不知100个人——路上[/quote]

偏离主题了不是。 [M04]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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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5-10-27 15:4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我承认我较少参加大家的活动,与大家联系也欠紧密。

不过要说见的人少也不尽然,就算不把3.18的人计算在内,2004年尾,我前后见的邻居也不下100人(yama可以为我做证,既然你现实生活中知名度应该不低,总应该相信yama的话)。[/quote]

见过不等于认识好不好,我天天见不知100个人——路上[/quote]

要咬文嚼字么? [M01]

46楼您的发言用词可是"见过",而不是"认识";我也只是按提问来回答,并没有做任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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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5-10-27 15:4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片祥和在我看来也未必就是那么的好, [M04] 相比起来,我更愿意看这些有内容,有思考的帖子。 [M29]

其他同学的观点我不太清楚,但是看看此贴的点击率,起码也说明它是受人关注滴,如果厌恶的话大多数人肯定都是绕道走。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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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5-10-27 15:4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blue]关于马甲使用方式之民主墙(欢迎同学参加讨论及发表意见)[/color

QUOTE Created By 黄飞鸿 At 2005-10-27
还有, 认证用户(带猪头)就不是马甲了么? 未必!


辩论的前提就欠妥. [M04]


带猪头不是认证用户,骏景论坛的认证用户一个都没有出来。 [M01]

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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