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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停止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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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9-10-6 15:32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一个人的错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嗯,那可能是我没说清楚,也可能是你没有看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的意思也是楼主不对

[M05] ,是我一看到大人动手打别人孩子,心里就来气,而没有弄清楚你的意思!
[M29]

[本帖由lisaner修改于2009-10-06 1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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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9-10-6 15:37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小晓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就小孩打架这么点小事,怎么搞得满城风雨?好像要打群架了。
做家长的还是都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言行吧。


小孩打架是小事。

大人打小孩就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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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9-10-6 15:48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不妨来个第三者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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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9-10-6 15:51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鸿渐于陆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小晓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就小孩打架这么点小事,怎么搞得满城风雨?好像要打群架了。
做家长的还是都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言行吧。


小孩打架是小事。

大人打小孩就不是小事。[/quote]
也会变成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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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9-10-6 16:04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LZ再来发了这个贴,进一步证明LZ不是个成熟和理智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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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9-10-6 16:19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关注最后结果,有定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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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9-10-6 16:21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wjsg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关注最后结果,有定论了吗



啥结果?我看不会有结果了。

楼主不承认,证人有关联,这事情也就只能这样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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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9-10-6 16:24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一个人的错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wjsg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关注最后结果,有定论了吗



啥结果?我看不会有结果了。

楼主不承认,证人有关联,这事情也就只能这样不了了之了。[/quote]

证人有关联? [M11]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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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9-10-6 16:28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littleberr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一个人的错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wjsg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关注最后结果,有定论了吗



啥结果?我看不会有结果了。

楼主不承认,证人有关联,这事情也就只能这样不了了之了。[/quote]

证人有关联? [M11] 什么意思?[/quote]

证人都是朋友家人呀,估计很难作证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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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9-10-6 16:30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littleberry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一个人的错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wjsg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关注最后结果,有定论了吗



啥结果?我看不会有结果了。

楼主不承认,证人有关联,这事情也就只能这样不了了之了。[/quote]

证人有关联? [M11] 什么意思?[/quote]

不知道你所说的楼主以前的行为能不能拿来作为证据呢?

不过中国都不是陪审团制度的,应该也没啥用。

本来这事情也不是啥天大的事情,楼主认个错,道个歉,小小赔偿一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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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9-10-6 16:33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这个嘛,要问问大律师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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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9-10-6 16:37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反正我是奉劝楼主,不要一错再错,该认的错就认了算了,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孩子的方式,这怨恨积累下去说不定会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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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9-10-6 16:42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引用作者 一个人的错 于 2009-10-6发表的原文
反正我是奉劝楼主,不要一错再错,该认的错就认了算了,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孩子的方式,这怨恨积累下去说不定会膨大。

这样的一个人,估计是没有这个气度来认错的!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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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9-10-6 17:01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当天不是有报警么?难道需要找阿SIR把当时的口供弄出来才肯承认错误?

还有,如果觉得自己没做错,第二天到隔壁邻居家要求人家打电话道歉又何来呢? 不能因为人家到网上说了,就怒从心头起,不肯道歉还倒打一耙?
如果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无论别人怎么说,你都是错了,你必须道歉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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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9-10-6 17:02 | 只看该作者

Re: [b]请骏华B901某女业主停止人身攻击及侵权[/b]

不明真像,但总之如果是打了女人和小孩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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