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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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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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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0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如果真是违章建筑,俺们早就销声匿迹了,那会来此讨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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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8-9-24 15:0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如果是违章建筑,不罚你款就算不错了。


就看怎么定性了。[M01][/quote]

显然不是违章建筑了,违章建筑是钻政策的空白抢建或违建,咱们可是依法申请并获批的。[/quote]

现在的定性是:你们都是钻了政策的空白违建的。以前执行政策的人对政策的理解出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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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0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呼吁补偿违约金。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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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8-9-24 15:0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如果真是违章建筑,俺们早就销声匿迹了,那会来此讨违约金。

这个不能作为理由,有人无理都要吼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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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8-9-24 15:0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很有道理,摘花如ZF拆迁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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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0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如果是违章建筑,不罚你款就算不错了。


就看怎么定性了。[M01][/quote]

显然不是违章建筑了,违章建筑是钻政策的空白抢建或违建,咱们可是依法申请并获批的。[/quote]

现在的定性是:你们都是钻了政策的空白违建的。以前执行政策的人对政策的理解出了偏差。[/quote]

就算是这样,俺们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俺们是受损失的一方,要求补偿损失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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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07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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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8-9-24 15:07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如果是违章建筑,不罚你款就算不错了。


就看怎么定性了。[M01][/quote]

显然不是违章建筑了,违章建筑是钻政策的空白抢建或违建,咱们可是依法申请并获批的。[/quote]

现在的定性是:你们都是钻了政策的空白违建的。以前执行政策的人对政策的理解出了偏差。[/quote]

就算是这样,俺们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俺们是受损失的一方,要求补偿损失合情合理。[/quote]

首先,是你们钻了政策的空白,然后才是执行政策的人有问题,先后要搞清。[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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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08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因此现在被撤消,理所当然应该有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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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8-9-24 15:08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真是天才啊!肯定是混公务员的。[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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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0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如果是违章建筑,不罚你款就算不错了。


就看怎么定性了。[M01][/quote]

显然不是违章建筑了,违章建筑是钻政策的空白抢建或违建,咱们可是依法申请并获批的。[/quote]

现在的定性是:你们都是钻了政策的空白违建的。以前执行政策的人对政策的理解出了偏差。[/quote]

就算是这样,俺们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俺们是受损失的一方,要求补偿损失合情合理。[/quote]

首先,是你们钻了政策的空白,然后才是执行政策的人有问题,先后要搞清。[M01][/quote]

MS正好把顺序说反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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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8-9-24 15:0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因此现在被撤消,理所当然应该有所补偿。

按政府赔偿标准给你申请VIP的发帖误工费1GG。[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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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0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以前俺们申请VIP可是按当时的规定合法申请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真是天才啊!肯定是混公务员的。[M01][/quote]

客观地讲,当时制订这个政策的人也没错,当时是需要鼓励灌水来提高论坛人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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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8-9-24 15:1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门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ZF拆迁还有补偿标准呢,不信VIP撤消就没有补偿。

如果是违章建筑,不罚你款就算不错了。


就看怎么定性了。[M01][/quote]

显然不是违章建筑了,违章建筑是钻政策的空白抢建或违建,咱们可是依法申请并获批的。[/quote]

现在的定性是:你们都是钻了政策的空白违建的。以前执行政策的人对政策的理解出了偏差。[/quote]

就算是这样,俺们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俺们是受损失的一方,要求补偿损失合情合理。[/quote]

首先,是你们钻了政策的空白,然后才是执行政策的人有问题,先后要搞清。[M01][/quote]

MS正好把顺序说反了
[M01][/quote]

这个你可以保留你的看法,但是得执行管理员的看法。[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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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1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ue]关于被摘花甲之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之分析报告——给LD们的参

以前的LD没错,现在的LD也许也没错,VIP们就更没错了,
那到底是谁错了呢?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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