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狮王猪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水民户外俱乐部和水深几许许版主做广告,竟然收不到代理广告费。[M29]

[复制链接]
556#
发表于 2009-12-15 19:48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注定飘过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第一页 全被马甲占了 [M45]

[M14] 真身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7#
发表于 2009-12-15 19:51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斗牛士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民户外俱乐部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作为当事者的一方,看到这么多的ID在论坛上为俱乐部或者为版主辩论,本俱乐部认为,这确实是一件小的事情而已,恐怕不值得这么多的前辈关注和理论,如果大家一定要分出一个道理来,请直接就事论事,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大家

没有人身攻击吧!今天无聊上来吹吹水而已!大家不要太在意! [M04] [M04][/quote]

教猪=教主? 美女也无聊 [M16][/quote]
我怎能代表美女教主呀!这位同学又搞错了。可千万别把无谓的罪名加在别人头上呀! [M01][/quote]
找到了,原来在这里!
又关我事了?真好,坏事好事都有我份的!羞死人了!看来我真是坏到家了。 [M04]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8#
发表于 2009-12-15 19:55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回头爬楼太累 [M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9#
发表于 2009-12-15 19:55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狮王猪王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恶少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狮王猪王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恶少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俺说,那小子叫啥来着?
哦,水深 [M34]
吵架归吵架
偶是无比支持你行使你的权限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什么合理什么不合理
都去TNND
啥叫专政?
咱就专政
咋啦?
不服?
别混!!

恶少,你说的这些话不是个人才。骏景花园业主论坛理所当然是骏景花园的业主爱上就上,爱混就混的,你没有这个权不让别人上来混!你也管不了别人怎么说怎么做。如果你认为这个这论坛是你或者是某个人的,请把“骏景花园业主论坛”的名字先改了再说! [M21][/quote]
说得对
俺本来就不是啥人才!
俺更加也没权力不让别人混
否则
早先开了水深那小混蛋了!
一把鼻涕一把泪
NND[/quote]
做老大,做领导的,最重要的是要服众才好!自个的自以为是算不了什么! [M29] 得罪了! [M01][/quote]
讨论归讨论,火气不要过大了!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0#
发表于 2009-12-15 19:59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斗牛士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民户外俱乐部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作为当事者的一方,看到这么多的ID在论坛上为俱乐部或者为版主辩论,本俱乐部认为,这确实是一件小的事情而已,恐怕不值得这么多的前辈关注和理论,如果大家一定要分出一个道理来,请直接就事论事,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大家

没有人身攻击吧!今天无聊上来吹吹水而已!大家不要太在意! [M04] [M04][/quote]

教猪=教主? 美女也无聊 [M16][/quote]
多谢前辈的记挂! [M01]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1#
发表于 2009-12-15 20:02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buding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斗牛士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民户外俱乐部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作为当事者的一方,看到这么多的ID在论坛上为俱乐部或者为版主辩论,本俱乐部认为,这确实是一件小的事情而已,恐怕不值得这么多的前辈关注和理论,如果大家一定要分出一个道理来,请直接就事论事,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大家

没有人身攻击吧!今天无聊上来吹吹水而已!大家不要太在意! [M04] [M04][/quote]

教猪=教主? 美女也无聊 [M16][/quote]
我怎能代表美女教主呀!这位同学又搞错了。可千万别把无谓的罪名加在别人头上呀! [M01][/quote]
美女才不会那么无聊过来搞这些呢,再说了美女不用自己出动啦,叫群FANS就可以把帖子淹没啦[/quote]
吹水也不能吹得太夸呀,本小姐那有这个本事呀!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2#
发表于 2009-12-15 20:04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buding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水民是好组织 [M04] 版主以后别打压就好了


应该将水民组织的头头招安成水版版主, 让他们为水坛出力,修建水电站......[/quote]
由你去做吧!你已经很利害的了! [M29][/quote]
[M04]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3#
发表于 2009-12-15 20:06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秋天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老天,半天不上线,这里吵翻天了

对于水深版主一直以来为版主工作无私付出的热情、时间、精力和责任心,我在此表达无限的敬意 [M29]

规矩既然早定那里的,一套就是,合就合不合就不合,版主就是定规矩和执行规矩而已,也没啥错吧。
这大好周末的,这么有空陪陪家人会会朋友多好啊,就为这事花这么多时间口水,不划算。
大家五湖四海的遇上也是缘份,要是论坛下遇见就这点事,难道也会这么跟孩子似的吵个没完?
许三多都说了:要做有意义的事
大家,都是家里顶梁柱吧,有着时间这精力为家人为自己做点啥不好啊,吵来吵去有啥意思 [M04]
随手写的,也没深思熟虑,大家别跟我断句子抠字眼,要冒犯谁了多担待,我很怕吵架的,有时间宁愿打个瞌睡~ [M36] [M29]

[本帖由秋天修改于2009-12-15 00:55:40]

有理! [M21] [M29] [M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4#
发表于 2009-12-15 20:10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执行董事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水深不是说检举查实的话,奖励10G吗?有认为不公平的,就检举啊。

我想检举这个贴子, 
http://www.junjing.net/forum/110626.html
认为这贴子不值7个精华,精华是代表有质量大家都认可的贴子,个人认为如果想要GG奖励给复贴的人,可以向总版申请啊,为什么非给这个贴子加上7个精华呢?搞到这个贴子都变味了。





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忘记说一句了,答复一下某人。睁大你的闪亮的大大的美丽的牛眼睛看清楚一下。


互助版的置顶的7个精华,是给“互助版主”ID的,不是给“水深几许许”。


眼大也要有神才好啊,不然如果是那种拿东西糊一糊也凑合着用的, 俺也就勉强忍忍算了。[M35]

哈哈, 水民户外俱乐部的眼是大大的美丽的牛眼睛吗?是谁的牛眼来的?我还真要看看是否是大大的美丽的牛眼睛?? [M04] [M04] [M04] [M04][/quote]


少来,我说的是“摩大执行董事”这个ID。如果你觉得你的眼睛也被什么糊住了的话,我转向说你也不妨碍事情。[/quote]
水深呀!你又错了!你去问问“摩大执行董事”的这个ID是否和我的眼睛一样的?你太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了!也许你也给糊住眼睛了。哈哈....[/quote]
哈哈!我也想知道版主说的大大的美丽牛眼睛是什么样的? [M04]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G
565#
发表于 2009-12-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水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6#
发表于 2009-12-15 20:14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安棋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大家黑才是真的黑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俺认为版主的处理也是合理的 [M04]

偏偏水深不黑,水民俱乐部也没有黑。那是谁黑的呢?? 应该有第三者,确实是有的。 [M14] [M15][/quote]
没人认黑,就我认吧!反正没多大关系!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7#
发表于 2009-12-15 20:20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冰蕾薄荷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我就不明白 了,为什么非要回互助版

在哪不都一样嘛?

要说商贸版贴子量大,可能很多人看不到你们的这个贴子,那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而且,帮着代买是件好处,这么一吵,还有人想找你们代了嘛?

这方面应该不是俱乐部的行业! [M04] [M04][/quote]
严重声明,水民户外俱乐部不是买桔的。是专为水友们组织活动,或许兼营交友婚介的!那几箱桔子纯属意外!况且花了不少人的心意和力气的!严格来说,是亏本生意来的! [M01] [M01]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8#
发表于 2009-12-15 20:25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教猪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模范菜鸟 于 2009-12-14发表的原文
水版主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没有错误。版主本来就是义务劳动,按规则办事是最省心也是最公平的做法。

为什么要求版主移贴时还要考虑你是“帮忙捎带”,“无利”?发贴的是谁?好不好惹?

按规则做事,无可非议。

你不符合规则,被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为版主,不管是否义务的工作,都应尽可能地以身作则、公平、公正、客观、合理、服众!是否达到以上标准,各自的心中有数的。当然,人不是神,也不可能做到完美!
互助版的版名称作“互助”,一切理应按互助版的互助精神为定义!
你说的没能考虑贴子的含义、实际情况等。于理不合!
据然能得出是否属于违规,就应是理解了该贴的意思!
讲到发贴的是谁?好不好惹的问题,有点复杂,也有点简单!
现在讨论的不是谁惹不起谁的问题!也不要搞到太复杂。是讨论作为互助版的版主,对待这类的贴是否应该作转走处理的问题![/quote]

违反了规定就应该按规定处理,按原则办事有什么好讨论的,踩着你们的尾巴了你们就这样对版主群起而攻之,这样做客观,合理,服众吗?

[本帖由茉莉香片修改于2009-12-15 20:25: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9#
发表于 2009-12-15 20:28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哎呀贝贝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民户外俱乐部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柳暗花明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所以我还是支持:凡涉及钱银,即转商贸版。


偶俩意见一致! [M04] [M04][/quote]

握手 [M05][/quote]
也非常支持,所以建议以后无论是第一,还是第二团凡涉及到钱银的,都全部移到商贸版,看来这版规要更加细化了。[/quote]

凡以后涉及到钱银的,一律移商贸版!!!英明啊!
只要以后在互助里看到有涉及钱银的贴子,我们就举报给版主,如果版主不理会,全部水民出动拉到商贸版去! [M02][/quote]


互助版你是版主还是我是版主!?[/quote]
版主这句话说到重点了! [M01]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0#
发表于 2009-12-15 20:37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杜鹃花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那你们有理解版主做法么,发个贴用整个团体来攻击,怀疑版主搞针对的 ,你们把事情搞大了,现在又叫别人来理解,只会要求人家理解你们,没要求自已理解别人呀

大家都能理解一下就没问题了!老话讲得好,“我敬人一尺,别人敬我一丈”!这点小事真不该搞得太复杂的。平白没事的,好像有过节的不好!在这种地方没有天大的事情的!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12-27 19:38 , Processed in 0.08682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