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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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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绝味’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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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7-3-19 21:15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在网上混的,对陌生ID的发言,大概只有雏儿才会相信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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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7-3-19 21:31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木丁西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我不明白LZ究竟是否在给绝味正名的。
目前是先后有两个邻居在坛子上投诉过“绝味”,原因是发现这个店按条算钱的鸭脖子在斩件之后,故意少给。
如果LZ真的要正名的话,首先你应该找到上面两个邻居的投诉帖里,正面回应他们说的是否事实。如果是事实,那绝味就活该要倒闭;如果不是事实,你就应该指出他们诽谤“绝味”的动机(比如是竞争对手故意破坏、他们看绝味不顺眼什么的),然后你大可以采用法律手段来让法律给你们一个清白。
可是LZ你做了什么?你在东拉西扯,说绝味有个美女老板娘、老板娘不知情、你们要“无则加勉”、绝味生意好得不得了。
见鬼,我管你在别的地方生意好不好,我管你的老板是美女还是不是美女、我管你老板知不知情。我只知道有人投诉,绝味的员工在欺诈顾客,如果你不能证明别人是诽谤你,你就是在骗人。至于骗人者是老板还是手下,我管不着,反正你做老板的不能约束好手下,你就要负责任!!至于“无则加勉”更可笑,你根本不能证明此事是有事无,如果是有,你活该倒闭!如果是无,请你证明给我看!!!
另外,此前两个投诉的ID是这个论坛的熟客,而LZ是刚注册的马甲,至少在网络信任度而言,马甲是比不上熟人的,不管在哪个BBS都是如此。
[本帖由木丁西修改于2007-03-19 17:12:16]


太有才了!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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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7-3-19 21:35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我凶怎么了,我凶我一没骂人,二没毁谤,从头到尾事实说话;凶是因为绝味的做法太恶劣。雷锋同志号召我们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要象冬天般冷酷;但这至少还算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我凶我也没有如雷锋同志说的那样冷酷。对你的辩论都是“点对点”一一论证,有理有据,正如你自己说的“别人可以批判我说的每句话每个字”上面我难道不是针对你说的每一句进行批判的吗?哪一条没摆事实讲道理;本杰明兄弟你是否有拿出过有实质性的东西出来让大家信服过,除了翻来复去那含糊不清的几句白开水,一而再再而三说我“凶”说我“争”;争者何也,用言语辩,你的白开水没法跟我的事实辩。
你这个ID本身就是为骏景绝味的而来产物,如果想翻骏景绝味的身,起码得让大家都看到绝味的正派作为,还有一点就是本杰明兄弟最好真的去补习下各方面的功课。
现在东拉西扯的是谁,一篇文章只有一个中心思想一个主题,我这很凶的大哥从来没偏过主题,东没拉你本杰明身上,西没扯到漂亮MM老板身上,一直是在说骏景绝味在进行欺骗经营,这一个主题。本杰明兄弟连东拉西扯这个词意都没有深刻领会,就自己拉去了扯去了;一会扯自己功课只有两位数,一会儿拉到足球队上去了。你的标题不是要正名吗?所以还是那句话,多补习点文化功课。
[本帖由starkyo修改于2007-03-19 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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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7-3-19 21:38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如果LZ真是绝味的某某人的话,那可真是范了大忌了,竟然出这样的帖子。 [M41]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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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7-3-19 21:57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感觉楼主和某家政老板的言论很相似 [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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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7-3-19 21:59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M01] 正名又啥用? [M04] 不买就是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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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7-3-19 22:03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蓝色的海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如果LZ真是绝味的某某人的话,那可真是范了大忌了,竟然出这样的帖子。 [M41] [M41]



蓝海正解,其他一切不论,从这一点上讲,已经犯了兵家大忌,战略上就已经输了。哎,基本功课都不行,更别说兵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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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7-3-19 22:07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文风真犀利,佩服[M29]
LZ根本一点诚意也没有,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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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7-3-20 08:24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jiemi_zhou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感觉楼主和某家政老板的言论很相似 [M03]



有同感!这位用词好像缓和一些,没那么咄咄逼人。不过商家的口碑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争辩没有太大的意义,摆事实、说清道理就是了。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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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7-3-20 10:25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HOHO,LZ不够聪明,我要是那"绝味"的拥趸或马甲,一定发这样的帖子:
"经XX投诉并彻查,绝味已严肃处理了相关人员,今后若发现......感谢各位业主的一贯支持,我们将努力改正错误....."

道理明摆着:
1.缺斤少两是零售商99.9%惯用的手段,大可不必掩饰,但做街坊买卖的,还是尽量给足秤;
2.人民是水,水可导而不可堵;

不过就个人而言,我是怎么都不会理解为什么那黑曲曲的东西会美味,会绝味,HOHO,专家说了,卤味非健康食品,少吃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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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7-3-20 10:42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如果欺骗事实确凿,我也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月也就拿千几百块的员工要欺骗顾客,她的动机是什么,而真正为盈亏负责的老板却能逃脱干系,所以每凡遇到这种情况,即使老板不知情,中层却是主使者;骏景绝味也就一个小店铺,也没啥中层,老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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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7-3-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我始终认为,做生意要有诚信才能长久,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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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7-3-20 12:11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但凡做街坊生意的,要考虑到口碑效应,以前“久久鸭”,露天经营,半夜三更剁鸭脖子,吵得楼上的邻居心烦,邻居在论坛发帖,为声援邻居,从来没光顾他,入室经营后才帮衬他。针对这次“绝味”的恶劣行径,号召邻居一同抵制他!就因为有这样的商家,让我们这本来就不太河蟹的社区更加不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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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7-3-20 15:02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_^,有意思,绝味的老板、股东、朋友开始担心小店要倒闭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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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7-3-20 15:03 | 只看该作者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starkyo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我凶怎么了,我凶我一没骂人,二没毁谤,从头到尾事实说话;凶是因为绝味的做法太恶劣。雷锋同志号召我们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要象冬天般冷酷;但这至少还算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我凶我也没有如雷锋同志说的那样冷酷。对你的辩论都是“点对点”一一论证,有理有据,正如你自己说的“别人可以批判我说的每句话每个字”上面我难道不是针对你说的每一句进行批判的吗?哪一条没摆事实讲道理;本杰明兄弟你是否有拿出过有实质性的东西出来让大家信服过,除了翻来复去那含糊不清的几句白开水,一而再再而三说我“凶”说我“争”;争者何也,用言语辩,你的白开水没法跟我的事实辩。
你这个ID本身就是为骏景绝味的而来产物,如果想翻骏景绝味的身,起码得让大家都看到绝味的正派作为,还有一点就是本杰明兄弟最好真的去补习下各方面的功课。
现在东拉西扯的是谁,一篇文章只有一个中心思想一个主题,我这很凶的大哥从来没偏过主题,东没拉你本杰明身上,西没扯到漂亮MM老板身上,一直是在说骏景绝味在进行欺骗经营,这一个主题。本杰明兄弟连东拉西扯这个词意都没有深刻领会,就自己拉去了扯去了;一会扯自己功课只有两位数,一会儿拉到足球队上去了。你的标题不是要正名吗?所以还是那句话,多补习点文化功课。
[本帖由starkyo修改于2007-03-19 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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