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tinadannis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06-3-10 13:11 | 只看该作者

Re: 才这么几条枪啊?

QUOTE Created By fishman At 2006-3-10
[quote]QUOTE Created By wapyf2004 At 2006-3-9
影响不够啊,还是没人统领大局吗?

支持楼主!

小弟再献一策:建议智囊团成立后,号召大家不要在本小区的商铺内消费,让商户们向物业实压,直至我们达到目标。


请用一下大脑吧,提这样的建议真让人怀疑不是本小区的业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06-3-10 13:33 | 只看该作者

Re: 才这么几条枪啊?

<信访条例>: 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06-3-10 13:47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双手赞成LZ的建议,我看由你牵头组织就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06-3-10 14:01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QUOTE Created By 布老虎 At 2006-3-10
集体上访还需要慎重,深圳日前规定,5人以上集体上访属于违法!


[M16] 此规定荒谬绝伦,如属实,可采取4人一组,30分钟一轮,车轮战。 [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06-3-10 15:23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好办法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06-3-10 15:25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如果人不去堵中山大道,邻居们在自己的小区里面散步,但散步的人很多,堵住了小区的门口,小区的车进不来一直,不小心把中山大道堵了呢?算违法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06-3-10 18:13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楼上的高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06-3-10 20:29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偶窃认为,至少可算是打个擦边球,至少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至多只能算连锁反应,间接因果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06-3-10 20:54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特别赞成第一、二点 [M21]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06-3-10 21:05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好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06-3-10 21:28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支持!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06-3-10 21:50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支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给各部门最大限度的压力,特别是在"两会"期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06-3-10 23:50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御龙庭的维权经验很值得学习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06-3-11 00:07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成功————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请置顶)

鼎力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06-3-11 07:49 | 只看该作者

Re: 才这么几条枪啊?

(回复21楼)反对,我们不能自相残杀。应该全部业主拒缴管理费,关于变电站,供电部门和合生应该是有内部交易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1-10 21:21 , Processed in 0.11169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