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15646746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年骏景笋盘专栏,租售均有!(每日更新)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19:16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房源!!!(更新至2010.12.24)

房源信息都是真实的,只要你来。我保证你可以看到房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1:23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房源!!!(更新至2010.12.24)

现在有套94方三房!小复式。   有空中花园。很漂亮。今天都可以看的!137607006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15:08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0.12.27)

333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0-12-29 10:43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0.12.29)

房价怎么涨得那么快啊,最近家里又添一口人了,两房都住不下了,楼主有不有什么好房源给介绍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0 14:34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0.12.30)

最近新收独家盘源:北苑二期104方,售价152万!详情请来电:郑先生137607006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1 16:19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0.12.30)

传闻已久的二手房网签终将铺开。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制订的《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下称《规则》)已经通过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审查,于昨日起公布,并将在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广州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也明确,从元旦起,广州中心六区由房产中介促成的二手房交易将率先实行网签;自行交易的二手房网签则将在1月16日铺开。

  范围

  中心六区率先实行

  今年7月15日,广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试运行。经过数月磨合,该系统已经成熟进入全面推广阶段。昨日公布的《规则》明确,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应当通过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即网签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广州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二手房网签系统将在元旦起推广到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等中心六区;而如花都、番禺等其他区域基础不一,暂不实施,但也要求加快推进。至于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将首先在越秀区试行到明年1月15日,1月16日起才推广到其他五区。

  根据《规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使用网签系统办理交易手续。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未委托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而自行成交的,在市国土房管局确定的签约服务点办理网签交易手续。自行交易的签约服务点是指设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办事点或者愿意为自行交易的买卖当事人提供签约服务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目前暂时是各区的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今后可能还会引入商业银行和中介公司。”

  真实性

  产权核实,交易会更安全

  “今后中介不会随便接受放盘,也不会出现假业主售卖他人房屋等情况,交易会更安全、透明,中介和买方都能更放心。”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

  《规则》明确,签约服务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应当向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第三方数字证书提供商申办数字证书,签署并承诺遵守《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承诺书》。

  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选择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房屋信息。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认真查看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房屋资料,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如实、准确填写房屋权属情况、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出的条件、存量房买卖当事人的协商结果等,并对输入的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重要的是,中介与二手房业主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时,要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输入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号码和房屋登记字号,与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自动反馈房屋共有情况、房屋面积和建筑时间等信息。

  唯一性

  杜绝“一房多卖”现象

  《规则》指出,网上交易系统公布的房屋信息包括:房屋所在区域;房屋性质(住宅、写字楼、商铺等);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拟转让价格;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期限、委托性质(是否独家委托);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名称、联系方式等。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各方当事人可以查看房屋的交易状态(如签订买卖合同、递件、完税、过户、领新证)、交易形式(中介促成、自行交易)、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等相关信息,直至本次交易完成后撤下房屋信息。房屋信息上网发布后,在委托期限内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有关当事人应当签订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的书面协议,然后由中介机构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变更或者撤下该房屋信息的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到期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撤下房屋信息。

  根据二手房新系统,已登记审核的房源将同时在网上公布,当然,网上不会透露业主姓名、电话及房源具体地址等核心信息。市民可通过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或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http://rea.laho.gov.cn/)查找房源。

  值得一提的是,已网签买卖合同的二手房,在完成交易过户前或者解除买卖合同前,不能再次在网上交易系统签订以该二手房为标的的买卖合同。而经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的,应当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然后由签订合同的签约服务点或者中介机构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变更或者撤下该合同的手续。也就是说,网签后“一房多卖”的诈骗情况将被杜绝。

  处罚

  违规中介半年内无权使用系统

  委托中介将二手房上网交易,是否就不能自行交易了?《规则》对此明确: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上网发布房屋信息后,拟自行与买家交易的,需书面通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应当保管相关书面资料五年以上。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规则》指出,买卖当事人应当通过交易资金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存量房交易过户手续完成后,市国土房管局应当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明示该存量房交易已完成,并撤下房屋信息。

  《规则》强调,如签约服务点和房产中介及其员工出现在网上交易系统外交易、签订虚假存量房买卖合同、协助当事人虚报成交价格等情况,将分别给予责令整改、诚信扣分、行为公示、暂停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不超过6个月的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行为作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情况和年度检查的项目之一,市国土房管局将记载入房地产中介信用档案中并向社会公布。

  业内看法

  下月二手房成交将缩水一半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很多市民都是选择报低价以减免税费。以一套总价150万元的房屋计算,可以按照80万元的价格报价递件,由于房产证未满5年营业税需4.4万元,而网签后,仅营业税就要多交3万多元,若加上其他税费或达5万多元。据了解,二手房网签系统实现了与财税系统和银行系统的数据共享,低报成交价偷漏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12月很多市民都抓紧入市,基本上都是为了避开二手房网签。”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昨日表示,12月由其公司促成的二手房交易宗数明显增加,比11月多三成;房价方面也有微涨,均价为1.2万元/平方米。其中原因,除了传统年底成交旺季因素的带动外,更多的是因为很多买家都知道2011年要开始网签,于是加快节奏。

  在周峰看来,每年的一二月份都是传统淡季,网签的实行无疑也将使成交“雪上加霜”。目前交易税费基本是买家一方支付,一旦无法报低价,成本增加,一些买家会变得犹豫;再加上很多买家已经提前在今年底入市,因此,估计明年1月二手房成交量将缩水一半。周峰认为,市场对二手房网签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预计到明年四五月份,买卖双方各付各税的情况也有可能出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1-1-1 10:29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0.12.30)

领G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1-1-3 11:24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1.1.1)

DD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1-1-4 16:23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1.1.4)

马上网签了,楼主有不有什么好方法可以避税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1-1-5 00:37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1.1.4)

太贵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1#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3:11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1.1.4)

现在骏景这边的市场没有贵的,只有更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11-1-5 14:33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1.1.4)

我也想买,钱还没到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12:11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1.1.4)

灰太狼,你吃到羊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11-1-7 10:45 | 只看该作者

RE: 现骏景在售笋盘房源!!!(更新至2011.1.7)

现在二期88的两房能卖多少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19:58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笋盘专栏,房产交易过户.帮大家解决房产方面的疑问(坚持每日更新)

这个就要看你是南向还是北向,如果是南向的可以卖140万封顶,北向的保养好的可以卖135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1-10 23:19 , Processed in 0.10198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