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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blearn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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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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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2-21 19:45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现在在自家楼下逛逛都不行吗?

[本帖由yukee修改于2009-02-21 19: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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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9-2-21 22:16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遊行、**的自由。”

请LZ看看游行、集会、示威法好像上面的条文是要经过审批的,否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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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9-2-21 22:51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哈哈 不单是散步这么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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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1 23:15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燕子认识我 于 2009-2-21发表的原文
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遊行、**的自由。”

请LZ看看游行、集会、示威法好像上面的条文是要经过审批的,否则违法。



《集会遊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界定了露天公共场所的含义,明确规定“露天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自由出入或者凭票可以进入的室外公共场所,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管理的内部露天场所”。骏景花园本身就是个相对封闭的小区,里面的道路是属于业主所有,所以就算是国家要将道路公用也得通过业主同意才行, 明白了么?

看完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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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9-2-21 23:17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内部道路就不归警察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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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09-2-21 23:23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业主尽可以散步,竟走,警察干涉,问问他们是否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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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09-2-21 23:24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我说的是集会的定义, 难道你在家放个屁也要警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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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9-2-21 23:24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傻子都知道你们散步是为什么
别把警察当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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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09-2-21 23:28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建议大家组织活动时候尽量使用我们去楼下集体散步,竞走等字眼,文娱体育活动是警察不能干涉的, 是在小区内单位道路非公用道路,根本就无法算做非法集会游行等条例
如果这样是非法集会 那大家天天都违法不要活了,中庭每天都有人在那集会跳舞,吵闹的,而且还是有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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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9-2-21 23:29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不要闹了 傻子都知道你们是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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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09-2-21 23:30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2-21发表的原文
傻子都知道你们散步是为什么
别把警察当傻子


警察不是傻子 是把人民当傻子, 学好法律再来执法吧!
就算是罪犯,从放出监狱的那一刻起,那就享有自由,你不能看见他拿了根棍子就说他有行凶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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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9-2-21 23:35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严格按法律执法
就不会只抓几个人了

如果按美国法律,警察要逮捕你
你就要举手趴着或抱头蹲地 转身或者起身的话 警察有权开枪

我们的警察面对耍赖拒捕的业主采用拖、抬的办法

比美国警察文明、人性化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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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09-2-21 23:40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2-21发表的原文
严格按法律执法
就不会只抓几个人了

如果按美国法律,警察要逮捕你
你就要举手趴着或抱头蹲地 转身或者起身的话 警察有权开枪

我们的警察面对耍赖拒捕的业主采用拖、抬的办法

比美国警察文明、人性化多了!!


楼上说的非常正确,我多次提过在国外发达国家,警察的权威是非常重要的,公民必须无条件服从,但他们国家有相应的监督机构监督执法的态度范围及公正公平性,市民的投诉都必须有回执,我国国情是警察执法很多时候就不公正合理,缺乏监督,老百姓如何服?

具体来看不是中美警察的差异,是政府管理上的水平高低! 从多次视频录象里可以看到警察执法时候非常粗暴,甚至发生报警不受理情况,这种情况在美国发生的话恐怕警察早就下课了吧。。。

[本帖由cblearn2009修改于2009-02-21 23: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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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9-2-21 23:41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美国警察会不会说“你找华盛顿报案吧” [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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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9-2-21 23:44 | 只看该作者

Re: 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见过HK警察赶旺角的走鬼。人家警察是站在走鬼旁边跟着,走鬼推着车慢慢走出主干街道,期间,有生意走鬼还要停下来做完那单生意再走。

真正的和谐社会,没有暴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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