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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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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10-27 18:19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引用作者 夭夭 于 2007-10-2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 一灯大师 * 于 2007-10-27发表的原文
对于锅锅,每次论坛有争端现任几位总版总是锅锅率先跳上火线, 锅锅对论坛维护之情溢于言表!这次锅锅愤而去职的真正原因我们无从得知 ,但我相信锅锅是为求大全而甘于背上黑锅之名! 锅锅 [M19] [M29]

原来是锅锅的粉丝啊

锅盔,突然想到这个词,打一下,还真有 [M14][/quote]

出家人有九个戒疤就不带锅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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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10-27 18:21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阿弥陀佛,我又在灌水了
一边围观总版大人的处理 [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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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7-10-27 18:23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不灌水了,吃饭先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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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10-27 19:10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还好没发现自己的名单 [M04]

[本帖由铁头修改于2007-10-27 1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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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10-27 19:12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因为本人亲历事情经过,有必要再次澄清以下事实,以正视听:
1、“骏天大厦”诞生后,2日本人对其刷屏灌水、重复发贴,给予关小黑屋处理。这一处罚从今天大多数人的意见看,是轻了;但从后面当事人改正表现来看,已经够了,下面第3点会有表述。
2、关小黑屋后该ID尚能发膏,修改首贴(但不能发其他贴),这不能不说是论坛漏洞。该ID被关后仍然能发的申诉首贴,相信本人第一时间已看到,只是考虑已被关小黑屋,所以不置可否。
3、10月20日为什么释放该ID呢?一是考虑到他在宽生活跑步贴有积极意义,不少跟贴反映了这一点;二是,考虑已关20天之久,对于过去一直以来只要不是无限期关小黑屋的处罚,20天释放,时间算长了。10月20日该ID释放后,基本已经反省,释放后修改了首贴,也未再刷屏,而且也几乎不发贴了,大家可以留意“天骏大厦”20日后楼主的表现。从这点来说,关小黑屋近20天的处罚,已经够了,起到了楼主反省和改正错误的作用。
4、依然要重申,与JS的砖战,本人已在该贴中详细描述了,总版和版主绝不是没有发现相关情况,未采取任何措施,只是他未清楚以上事实。对该ID的处理是否失当,无论如何讨论都是可以接受的;但一竿子打死所有版主,这是不可接受的。
5、很遗憾有些看客,尤其马甲,不就事论事,在对事情不明真相之前就站到某个阵营。这等风气破坏论坛和谐。真正的爱论坛,应该是爱“人”。关心论坛,为什么不能“少些指责、多些建议”呢?
6、最后感谢各位支持,也请各位不必对鄙人去职一事进行讨论,谢谢!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10-27 21: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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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7-10-28 16:14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我是第一个回贴说那样建楼要不得的,派G名单我就列前面了. [M06]
GG到底扣过没?我还不想要那G呢 [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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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7-10-28 16:26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10-27发表的原文
因为本人亲历事情经过,有必要再次澄清以下事实,以正视听:
1、“骏天大厦”诞生后,2日本人对其刷屏灌水、重复发贴,给予关小黑屋处理。这一处罚从今天大多数人的意见看,是轻了;但从后面当事人改正表现来看,已经够了,下面第3点会有表述。
2、关小黑屋后该ID尚能发膏,修改首贴(但不能发其他贴),这不能不说是论坛漏洞。该ID被关后仍然能发的申诉首贴,相信本人第一时间已看到,只是考虑已被关小黑屋,所以不置可否。
3、10月20日为什么释放该ID呢?一是考虑到他在宽生活跑步贴有积极意义,不少跟贴反映了这一点;二是,考虑已关20天之久,对于过去一直以来只要不是无限期关小黑屋的处罚,20天释放,时间算长了。10月20日该ID释放后,基本已经反省,释放后修改了首贴,也未再刷屏,而且也几乎不发贴了,大家可以留意“天骏大厦”20日后楼主的表现。从这点来说,关小黑屋近20天的处罚,已经够了,起到了楼主反省和改正错误的作用。
4、依然要重申,与JS的砖战,本人已在该贴中详细描述了,总版和版主绝不是没有发现相关情况,未采取任何措施,只是他未清楚以上事实。对该ID的处理是否失当,无论如何讨论都是可以接受的;但一竿子打死所有版主,这是不可接受的。
5、很遗憾有些看客,尤其马甲,不就事论事,在对事情不明真相之前就站到某个阵营。这等风气破坏论坛和谐。真正的爱论坛,应该是爱“人”。关心论坛,为什么不能“少些指责、多些建议”呢?
6、最后感谢各位支持,也请各位不必对鄙人去职一事进行讨论,谢谢!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10-27 21:35:03]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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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7-10-28 21:28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这一追索,损失惨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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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7-10-28 21:29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7-10-28发表的原文
这一追索,损失惨重啊

史无前例?YOYO你是老人了,说说是不是史无前例?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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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8 23:13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引用作者 Helle 于 2007-10-28发表的原文
我是第一个回贴说那样建楼要不得的,派G名单我就列前面了. [M06]
GG到底扣过没?我还不想要那G呢 [M07]

丫头,膏太多了也不好,数不过来了吧。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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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8 23:14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7-10-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7-10-28发表的原文
这一追索,损失惨重啊

史无前例?YOYO你是老人了,说说是不是史无前例? [M01][/quote]
今后就有前例了,你们当知如何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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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7-10-28 23:18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那就是已经扣过了? [M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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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7-10-28 23:50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7-10-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7-10-28发表的原文
这一追索,损失惨重啊

史无前例?YOYO你是老人了,说说是不是史无前例? [M01][/quote]


真正老人家出来发言了:绝对是史无前例。因为这次这种上千贴的重复灌水,在骏景论坛的历史中可以说也是史无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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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7-10-29 00:04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BS总版,发公告贴竟然措辞如此不庄重,甚至还动用了 [M35] 这个图标(本人极端厌恶这个图标),我上论坛这么久,还是在这个帖子里第一次使用。 [M34]

BSBSBS,这个词现在很流行,抓紧时间用用 [M14]


天太热,大家都上火,我也不例外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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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7-10-29 00:06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骏天大厦”引发相关后续事件的处理及公告

锅锅也真是,和JS较真个啥呀?那个家伙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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