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07-7-29 14:33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正版黑鲨和盗版黑鯊都不露面,让我们在这瞎嚷嚷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07-7-29 14:38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你刚刚得到由 bai-xin 对帖子合法的拥有3个女人!(派G了)的回复给您的回报2个GL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7-7-29 14:38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引用作者 yaya01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正版黑鲨和盗版黑鯊都不露面,让我们在这瞎嚷嚷 [M04]




又是有目的性的~~~~~` [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7-7-29 14:42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引用作者 苦丁茶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ya01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正版黑鲨和盗版黑鯊都不露面,让我们在这瞎嚷嚷 [M04]




又是有目的性的~~~~~` [M12][/quote]
啥意思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7-7-29 14:43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盗版又出来了 [M04]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7-7-29 14:43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紧急呼叫正版黑鲨 [M45] [M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7-7-29 14:44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引用作者 yaya01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苦丁茶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ya01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正版黑鲨和盗版黑鯊都不露面,让我们在这瞎嚷嚷 [M04]




又是有目的性的~~~~~` [M12][/quote]
啥意思 [M10][/quote]


是LZ的目的性呀,晕~~~~~~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7-7-29 14:44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引用作者 yaya01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紧急呼叫正版黑鲨 [M45] [M45]




[M04] [M04] [M01]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7-7-29 14:47 | 只看该作者

Re: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引用作者 会游泳的黑鯊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
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所得5个GG及 “会游泳的黑鯊”网名,归于领导。
日期采用高科技手段修改过的,勿再猜测!
[本帖由会游泳的黑鯊修改于2007-07-29 14:44:03]

不玩了?没劲 [M07] ,还在好奇中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楼主| 发表于 2007-7-29 14:48 | 只看该作者

Re: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要玩你得投点才行,被你看穿了,不好玩下去了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7-7-29 14:51 | 只看该作者

Re: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引用作者 yaya01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会游泳的黑鯊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
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所得5个GG及 “会游泳的黑鯊”网名,归于领导。
日期采用高科技手段修改过的,勿再猜测!
[本帖由会游泳的黑鯊修改于2007-07-29 14:44:03]

不玩了?没劲 [M07] ,还在好奇中 [M04][/quote]


[M21] [M21] 同感,记得找领导要GG去~~~~~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7-7-29 14:53 | 只看该作者

Re: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我在纳闷,怎样才可以这样COPY???所有的都一样,只是名称的笔画有些少的区别. [M11] [M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2007-7-29 15:09 | 只看该作者

Re: 大事不秒,版权被盗。(募膏买回版权)

引用作者 yaya01 于 2007-7-29发表的原文
不过也充分说明黑鲨的名声在外,哈哈 [M02] [M02]

---------------------------------------
江湖上盛传此人有特异功能,只要戴上帽子眼镜,穿上泳衣泳裤,一入水,立马就是“蜘蛛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7-7-29 15:14 | 只看该作者

Re: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看注册日期不就知道了?不过,这样玩有意思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2007-7-29 16:44 | 只看该作者

Re: 本想为领导蓦点GG,无奈群众火眼金睛,纯属娱乐,勿再回帖!

假鲨现身,主动投诚了。 [M29]

自即日起,真假黑鲨,均属本人。

不过,以后所有重要事宜均以带猪头的正身出现。

谢谢这位高手。

[M29]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1-10 18:55 , Processed in 0.08367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