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cdg103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业主有权"炒"物业公司 公共车位业主共有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07-5-24 22:49 | 只看该作者

Re: 业主有权"炒"物业公司 公共车位业主共有

没用的,有钱者得天下,相信没哪位业主的合同注明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吧,合生现在不也是在卖我们的车位,而且买的人正是我们业主.中国的法律只是写出来骗骗愚蠢的百姓和愚弄聪明的平民,同时助一下士族、富豪掠夺财富的武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7-6-25 16:19 | 只看该作者

Re: 业主有权"炒"物业公司 公共车位业主共有

引用作者 erdo 于 2007-3-14发表的原文
架空层的车位应该属于规划车位的,但是骏中路绝对不是规划来停车的,骏景路也不是规划来摆地摊的!

据说摆摊的钱也是用于小区管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7-6-25 22:48 | 只看该作者

Re: 业主有权"炒"物业公司 公共车位业主共有

哪些车位归业主共有,收的费用装进了谁的腰包,有多少费用花在了业主身上,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监督,KJ是永远不会让业主们清楚的,现在的管理目标很明显,就是追求KJ的利润最大化,KJ员工特别是高层的收入最大化,而不是让业主们满意。相反,业主们是KJ的财富来源,KJ每天想的是如何从业主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利润,而尽可能减少给他们的支出。
业主有权炒物业公司并不是新闻,此类的案例别的地方早有,但前提条件是有业主委员会出面,不可能由单个业主炒,所以KJ是绝对要阻止我们成立业委会的,这样才能保证他们获得不清不楚的灰色收入,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成立业委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7-6-26 15:03 | 只看该作者

Re: 业主有权"炒"物业公司 公共车位业主共有

支持!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7-6-27 13:23 | 只看该作者

Re: 业主有权"炒"物业公司 公共车位业主共有

同意14楼的观点,KJ把小区变成了个大停车场,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1-8 01:08 , Processed in 0.06072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