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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黎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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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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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6-9 13:59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大搞!

差挺远的噢。早就知道现在不把师父放在眼里了 [M08]

QUOTE Created By L.T. At 2006-6-9
茲因世界杯盛事, 特有一約 :

L.T. 交付經紀契約金 5000GG 與特約經紀人 airwolf. 參與惡少所舉辦世界杯賭局.

經紀契約金全數由經紀人 airwolf 代為操盤.

贏者 : 贏之彩金, 五五分. (本金歸 L.T.)

輸者 : 經紀人仍需全數歸還本金於 L.T.

歸還期間 : 世界杯賽事結束後兩個月內

特此簽定...........L.T.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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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6-6-9 14:01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大搞!

QUOTE Created By 三百两 At 2006-6-9
世界杯特约经济人合同

甲方:三百两
乙方:airwolf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期限:2006年6月9日-2006年7月10日

  二、代理内容:

  (1)代理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30000膏膏。该资金只限用于参加由恶少所举办的世界杯博彩。

  (2)在世界杯结束时,乙方须至少用掉1/2的本金(即15000GG),否则将罚膏8个。

  (3)乙方在操作该资金博彩时,需于下注时注明“三百两赌金”字样。

(4)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赢膏数双方五五分成,本金归属甲方。

(5)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若最终亏损(即低于3万GG额度),,乙方仍需将3万GG本金归还甲方,归还最后期限为:2006年9月1日

甲方:(签字)三百两 [M34]     乙方:(签字)___

[M01]
意思是我主要亏大于3万即不用还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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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6-6-9 14:02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大搞!

QUOTE Created By airwolf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三百两 At 2006-6-9
世界杯特约经济人合同

甲方:三百两
乙方:airwolf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期限:2006年6月9日-2006年7月10日

  二、代理内容:

  (1)代理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30000膏膏。该资金只限用于参加由恶少所举办的世界杯博彩。

  (2)在世界杯结束时,乙方须至少用掉1/2的本金(即15000GG),否则将罚膏8个。

  (3)乙方在操作该资金博彩时,需于下注时注明“三百两赌金”字样。

(4)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赢膏数双方五五分成,本金归属甲方。

(5)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若最终亏损(即低于3万GG额度),,乙方仍需将3万GG本金归还甲方,归还最后期限为:2006年9月1日

甲方:(签字)三百两 [M34]     乙方:(签字)___

[M01]
意思是我主要不亏调3万即不用还膏?[/quote]


敢情来找合同漏洞的。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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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6-6-9 14:04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世界杯特约经济人合同

甲方:三百两
乙方:airwolf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期限:2006年6月9日-2006年7月10日

  二、代理内容:

  (1)代理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30000膏膏。该资金只限用于参加由恶少所举办的世界杯博彩。

  (2)在世界杯结束时,乙方须至少用掉1/2的本金(即15000GG),否则将罚膏8个。

  (3)乙方在操作该资金博彩时,需于下注时注明“三百两赌金”字样。

(4)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赢膏数双方五五分成,本金归属甲方。

(5)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若最终亏损(即低于3万GG额度),乙方仍需将3万GG本金归还甲方,归还最后期限为:2006年9月1日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



重修合同了。在狼SIR没签字前。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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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6-6-9 14:07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世界杯特约经济人合同

甲方:三百两
乙方:airwolf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期限:2006年6月9日-2006年7月10日

  二、代理内容:

  (1)代理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30000膏膏。该资金只限用于参加由恶少所举办的世界杯博彩。

  (2)在世界杯结束时,乙方须至少用掉1/2的本金(即15000GG),否则将罚膏8个。

  (3)乙方在操作该资金博彩时,需于下注时注明“三百两赌金”字样。

(4)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赢膏数双方五五分成,本金归属甲方。

(5)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若最终亏损(即低于3万GG额度),乙方仍需将3万GG本金归还甲方,归还最后期限为:2006年9月1日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



重修合同了。在狼SIR没签字前。 [M04][/quote]
[M01] 漏洞还不少啊,不过看在你这好事的 [M34] 份上,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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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06-6-9 14:08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airwolf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世界杯特约经济人合同

甲方:三百两
乙方:airwolf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期限:2006年6月9日-2006年7月10日

  二、代理内容:

  (1)代理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30000膏膏。该资金只限用于参加由恶少所举办的世界杯博彩。

  (2)在世界杯结束时,乙方须至少用掉1/2的本金(即15000GG),否则将罚膏8个。

  (3)乙方在操作该资金博彩时,需于下注时注明“三百两赌金”字样。

(4)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赢膏数双方五五分成,本金归属甲方。

(5)博彩期间,乙方在用甲方所托付膏膏本金时,若最终亏损(即低于3万GG额度),乙方仍需将3万GG本金归还甲方,归还最后期限为:2006年9月1日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



重修合同了。在狼SIR没签字前。 [M04][/quote]
[M01] 漏洞还不少啊,不过看在你这好事的 [M34] 份上,成交![/quote]

米有办法啊。。

偶们都不是JS(奸商)
[M04]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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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6-9 14:09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狼兄, 我們的合約權利金啊........... [M06] [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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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6-9 14:09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M15] 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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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6-6-9 14:10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這合約引用權利金的一半分紅你不要嗎??......... [M34]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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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6-9 14:10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L.T. At 2006-6-9
狼兄, 我們的合約權利金啊........... [M06] [M06]

[M04] 找 [M34] 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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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6-6-9 14:11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airwolf At 2006-6-9
[M15] 给膏!



收到,以后狼SIR和三百两同学就是一条船上的啦。。。

PS:有没有征得LD同意哇。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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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6-6-9 14:12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airwolf At 2006-6-9
[M15] 给膏!



收到,以后狼SIR和三百两同学就是一条船上的啦。。。

PS:有没有征得LD同意哇。 [M04][/quote]
[M07] [M08] 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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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06-6-9 14:12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L.T. At 2006-6-9
狼兄, 我們的合約權利金啊........... [M06] [M06]


我还没搞明白,偶重写了条款了呀。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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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06-6-9 14:13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airwolf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airwolf At 2006-6-9
[M15] 给膏!



收到,以后狼SIR和三百两同学就是一条船上的啦。。。

PS:有没有征得LD同意哇。 [M04][/quote]
[M07] [M08] 没有啊[/quote]


这是欺君犯上的S罪捏。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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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6-6-9 14:14 | 只看该作者

Re: 搞大它!大搞它!——狼SIR进来!

QUOTE Created By 黎明一刻 At 2006-6-9
[quote]QUOTE Created By L.T. At 2006-6-9
狼兄, 我們的合約權利金啊........... [M06] [M06]


我还没搞明白,偶重写了条款了呀。 [M10][/quote]

已經說了廣義解釋,........所有引用延義均算.........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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