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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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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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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6-3-16 22:32 | 只看该作者

[color=red]我们抗议!我们呼吁!我们哭泣![/color]——骏景业主的控诉

我们抗议!我们呼吁!我们哭泣!

我们不是寻找死亡。我们寻找健康的生命。

在电力局和规划局非理性的规划下,
骏景的居民必须阻止在我们身边埋下定时炸弹。
以行动抗议在居民区建设变电站,
以行动呼吁政府关心民生,
以行动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
共同建设健康的家园,我们人人都负有一份责任!

我们没有敌人!不要让仇恨和暴力毒化了我们的智慧和骏景的和谐!
我们都需要反省!环境的破坏人人有责!
我们首先是人民!我们不是寻找死亡!我们寻找健康的生命!
我们要采取合法的、非暴力的、理性的和平方式来维护骏景每个人的健康!


在这阳光灿烂的三月,我们行动了!
在这最忙碌的季节,我们却不得不将繁忙的工作决然留在身后了。
但是,我们是多么的不情愿,多么的不甘心啊!

然而,骏景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刻:变卖会所、严禁停车、打击报复、管理混乱、建设高辐射的变电站
当我们的生命都受到威胁的时候,邻居们,一切有良知的人们,请听一听我们的呼声吧!

骏景是我们的家,我们是是国家的人民,政府是我们的政府。

我们不喊,谁喊?
我们不干,谁干?

尽管我们群体还很弱势,尽管时间对我们来说很宝贵,但是我们去了
我们不得不走出去,生命的尊严要求我们这样!

可是,我们的感情一再被玩弄,我们的权益一再被侵犯,几万精英恳求还我们家园
却被视而不见,承诺不再兑现,业委会的成立一再被拖延,我们身处危难…

维权乃不得已而为之,且不得不为之!

在群众和个人利益之间,我们想看看,是答复、不理睬、还是镇压?
在群众和个人利益之间,我们想看看,是继续拖延、还是恐吓?

我们用行动写成的誓言,必将晴朗骏景的天空!

来自"savejj"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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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06-3-18 11:59 | 只看该作者

[color=red]致合生老总朱孟依的公开信 《既然富甲中华 何不为富当仁》  [/col

致合生老总朱孟依的公开信 《既然富甲中华 何不为富当仁》   

欣闻先生领导下的合生创展被评为《2005年广州市民受欢迎的房地产企业》,作为贵公司旗下的广州市手屈一指的骏景花园的一名业主当然倍感荣幸,但该事刚好发生在震惊中外的南华新村血案的一个月后的今天,不得不使人怀疑贵公司收买传媒,收买权贵,用钱做假而取得来的。

说到李刚血案,它也是发生在贵公司旗下的华南新城,其案件的动机不言而喻,而作为老总的您,对此无责任吗?正当您因为获奖而飘飘然的时候,我还要提到的是早已被人遗忘鲜为人知血淋淋的事实,那也是在贵公司旗下的一个楼盘,也就是贵公司广州分公司所在地的天河公园板块的心脏楼盘的华景新城,它由于地处中山立交上,在未建天桥前发生若干车祸,死去的其中不少是华景新城的业主,他们有养家活儿的成年人、有天真活泼的孩子,有本来应该安度晚年的老年人,他们都是为过那险象环生的马路,而最惨烈的是其中的一次,当两爷孙过马路时,爷爷为救孙儿而一起命丧车轮下,虽然您不是主要的责任人,但面对那些亡魂及失去亲人的悲痛的华景新城的业主,对此您能心安理得吗,他们都是因为买了您的楼宇而做成的。您有的是钱,当时您为何不支助政府搞好那里的市政建设。

说到骏景花园,我不多说了,您看看诛子网人家是怎样说的。
"离旭景不远,是合生的另一大型楼盘-----骏景花园,曾获得"广州市十大明星楼盘"及"广州市最受欢迎楼盘"称誉。在合生印发的关于骏景的宣传资料里,充满着诱人的写意:安全、安宁、花园、绿地、双会所、双游泳池,首层架空的活动空间、一流的物业管理。。。。。。。然而住在这样一个明星楼盘里,小区的居民们却并不舒心,现实的结果与理想大相径庭:小区楼巴被管理处单方面取消,管理费一升再升,封闭的小区不再封闭,并数次发生了绑架、盗窃事件,会所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XX酒家",昔日的壁球场变成了办公室,以前的图书室变成了包间,乒乓球室变成了厨房。。。。。业主们愤怒了,不少热心的业主牵头,自发组织了数次规模不等的维权行动,尤其是8月31日的百人游行和9月4日上午在中庭广场的2千人签名维权大行动,惊动了天河区政府,也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场而颇为壮观。在众多业主整齐划一的口号中,"信赖合生,满意一生"的合生广告语变成了"错信合生,后悔一生"。由于影响较大,合生做出了部分让步,酒家已暂停营业,但维权行动远远没有停止……。"  
       
以上是发生在2004年的事,2006年初,正当听到贵公司荣获《2005年广州市民受欢迎的房地产企业》的前半个月,也就是李刚血案的一个月后,骏景西门的一片绿化地突然冒出《110千瓦变电站》的工地,对此您曾向骏景四万的居民咨询过吗,干吗要把一个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变电站设在人口密集骏景人的家门口,何况十多米远就是您称之为"精英教育系统的〈骏景中学〉,你心里还有数百名在那读书的孩子吗。

您身家数亿,有的是钱,您建高楼,申报电站,您为何只顾把钱用在追求名利上而不为居民想一想,您应该学学霍英东,修桥补路而流芳百世,而不是为一已私利而牺牲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您既然要申建电站,那就应该在远离骏景的合适的地点赞助电业局重新征地,而做福于您福荫下的四万老百姓,那时您将功德完满,更加功成名就。

既然富甲中华 何不为富当仁

请勿忘华景新城血的惨痛教训。

祝好!

  VO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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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00:31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将交由何主任的公开信,明日活动时将派发给出席的人员.
这份给可以上网的邻居参考.(有点长,大家辛苦点看)


关于要求骏景花园变电站迁建的公开信
尊敬的林书记、张市长及各级政府领导:
关于骏景花园变电站一事,3月17日晚骏景花园居委会何月玲主任告诉部分业主,称此事已引起市政府的重视,决定由市调研处组织市规划局、环保局、电力部门等有关部门,召开情况说明会,并要求我们全体业主推选十名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对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深表感谢。但鉴于我们的诉求十分明确、情况说明会作用有限等原因,我们决定,不再推选代表参加会议。其理由是:
首先,情况说明会只具形式主义,对事情的解决不起任何作用。情况说明会,说明什么情况,无非是向我们解释这一项目的建设是如何的重要,程序是如何的完善,各项指标经所谓专家论证,是如何的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标准。这能解决什么问题?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永远是处在第一位的,在它面前,任何安慰式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
骏景花园这座高压变电站,北临曼哈顿公寓仅一墙之隔(距离在5米左右),东距骏景中学不到30米,东南和南面离居民楼只有20米,离骏景小学只有50米,在它附近500米范围内,就有几十座居民楼、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和三所幼儿园,涉及居民达几万人。在这么一个环境中,变电站的潜在威胁是显而易见的。针对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的危害性问题,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面对上面这些资料,请那些试图说服我们的所谓专家们和居庙堂之高的政府官员们抚心自问:难道高教授、蔡教授等专家的诤诤良言都仅仅是学术性问题吗?难道为了所谓的用电需要,就一定要让我们这些无辜平民和我们的后代们成为电磁辐射安全性的试验品吗?难道那些过时的指标在我们生命健康权之前还有说明意义吗?为什么北京市规划委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广州就做不到?为什么五山路变电站能够迁建,骏景花园变电站就不能迁建?
其次,我们的诉求在本公开信中已明确,没有必要通过所谓的业主代表来表达。政府部门要求我们推选业主代表多达十名,也许认为在我们居民和业主中间会有多种声音、多种意见出现,希望从中寻找到一个折衷的办法。但事实上,在面对这么一个对我们生存环境构成重大威胁、可能危及我们子孙后代的项目面前,我们会有第二种意见、第二种声音、第二种选择吗?不!绝对没有!!!我们的意见是统一,我们强烈呼吁:
1、有关方面尽快重新选址,将变电站迁建于骏景花园居民区300米外的地方。
2、在新地址未确定之前,立即停止骏景花园西门变电站的一切运作,尤其是电力部门,切勿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不得继续报批或施工!
我们是平民百姓,我们热爱我们的家园,热爱骏景花园,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和谐社区。我们热爱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的政府,同时,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政府真真正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的民本思想,真真正正落实张德江书记关于建设和谐广东的指示,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还我们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还我们骏景四万居民一个公道!
备注:各位业主,请认真浏览,如无意见,我们将上门收集您宝贵的反对建变电站签名。作为跟相关单位一个重要的依据。

骏景全体居民、业主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八日
来自"barefoot angel"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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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6-3-21 12:19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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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6-3-21 13:03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又看了一遍,good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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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6-3-22 12:24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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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3-22 12:26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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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3-23 16:51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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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6-3-24 09:57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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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3-24 11:12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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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6-3-24 11:54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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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6-3-30 20:07 | 只看该作者

[color=red]漠视民意、人造之作--对广州供电局辩解的质疑[/color]

漠视民意、人造之作
--对广州供电局辩解的质疑


广州市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
3月20日,广州供电局向贵办公室致《关于建设110千伏骏景变电站情况说明的函》(广供电工部函(2006)6号),并附上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试图对骏景变电站项目进行辩解。
但我们认为,这份所谓的情况说明,根本经不起推敲,完全是一份漠视民意的人造报告,反而更让我们看清某些利益部门的真实面目。
一、所谓居民意见纯属捏造。函中称"省环保局严格按要求审批,发放调查表征求居民意见",并在环境影响评价简本的结论与建议的第4点"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中,称"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受到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和大部份群众的支持"。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真不知道这些造假者还有没有一点做人起码的道德和良心。照他们这一说法,近期居民的激烈反应又是从何而来?2000多份签名反对意见又是从何而来?出现这一令人啼笑皆非的所谓结论,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这几方面的原因:一是调查所选取的样本量太少,根本反映不出项目周围敏感点居民的真实意见。象这么重大的项目,涉及的人口近4万人,仅仅抽样选取20个调查对象,这样的样本量还有代表性吗?造假者不是连这点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吧?二是暗箱操作,"人造"意见,试图瞒天过海。据我们互相探询邻居,奇怪的是,至今还没有一位邻居声称受到了这一方面的调查。这么一个对他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调查,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们只能怀疑,这根本就是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合组成的所谓工作小组暗箱操作,一手炮制的结论报告。以一份造假水平如此低劣的所谓报告,竟然能过瞒天过海,项目的目的性及公正性难道不更值得我们怀疑吗?
二是公示没按法定程序执行,没有充分听取民意。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象这么重大的项目,理应在事前让项目周围敏感点居民享受到充分的知情权,并听取我们的意见。报告虽然声称环保部门"批复前已在环保网站公示7天",但是,这种公示具有法律效力吗?能达到公示的目的和效果吗?这么重大的项目,影响的居民达4万多人,仅仅在这么一个专业的环保网站上公示就行了吗?虽然现在网民的比率已大大提高,但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会在那么重大的7天里那么凑巧的看到了呢?如果真想听取民意,其实途径有很多,比如在当地报纸媒体上,甚至到骏景花园各楼层贴出有关告示,不是更好的途径吗?我们的个别部门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表明在这一事件上已违反了有关程序,我们不仅要问,一个程序违法的项目,能算得上"完全符合规划及环评的要求"吗?
三是报告还是没有回答我们的质疑。我们曾在致林书记、张市长及各级政府领导《关于要求骏景花园变电站迁建的公开信》中明确问及有关部门的几个问题,包括"难道为了所谓的用电需要,就一定要让我们这些无辜平民和我们的后代们成为电磁辐射安全性的试验品吗?难道那些过时的指标在我们生命健康权之前还有说明意义吗?为什么北京市规划委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广州就做不到?为什么五山路变电站能够迁建,骏景花园变电站就不能迁建?"。遗憾的是,在供电局辩解的字眼间,我们仍没有找到我们所需要的答案。这样的辩解,怎么可能消除或减少我们的疑虑呢?
现在,在我们的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之前,供电局竟然在函中声称"正在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对此,我们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强烈要求:
一、恳请贵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公布此项目从申请到办理手续的全部过程及其文件。
二、鉴于至今我们居民中尚未发现有人被调查的,恳请贵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告之20名被调查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正视听。
三、恳请贵办公室充分考虑我们的强烈意见,责成有关方面尽快重新选址,将变电站迁建于骏景花园居民区300米外的地方。
四、在新地址未确定之前,立即停止骏景花园西门变电站的一切运作,尤其是电力部门,切勿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不得继续报批或施工!
此致

骏景全体居民、业主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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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6-3-30 20:54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变电站维权文章汇总(请置顶)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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