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交由何主任的公开信,明日活动时将派发给出席的人员.
这份给可以上网的邻居参考.(有点长,大家辛苦点看)
关于要求骏景花园变电站迁建的公开信
尊敬的林书记、张市长及各级政府领导:
关于骏景花园变电站一事,3月17日晚骏景花园居委会何月玲主任告诉部分业主,称此事已引起市政府的重视,决定由市调研处组织市规划局、环保局、电力部门等有关部门,召开情况说明会,并要求我们全体业主推选十名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对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深表感谢。但鉴于我们的诉求十分明确、情况说明会作用有限等原因,我们决定,不再推选代表参加会议。其理由是:
首先,情况说明会只具形式主义,对事情的解决不起任何作用。情况说明会,说明什么情况,无非是向我们解释这一项目的建设是如何的重要,程序是如何的完善,各项指标经所谓专家论证,是如何的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标准。这能解决什么问题?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永远是处在第一位的,在它面前,任何安慰式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
骏景花园这座高压变电站,北临曼哈顿公寓仅一墙之隔(距离在5米左右),东距骏景中学不到30米,东南和南面离居民楼只有20米,离骏景小学只有50米,在它附近500米范围内,就有几十座居民楼、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和三所幼儿园,涉及居民达几万人。在这么一个环境中,变电站的潜在威胁是显而易见的。针对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的危害性问题,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面对上面这些资料,请那些试图说服我们的所谓专家们和居庙堂之高的政府官员们抚心自问:难道高教授、蔡教授等专家的诤诤良言都仅仅是学术性问题吗?难道为了所谓的用电需要,就一定要让我们这些无辜平民和我们的后代们成为电磁辐射安全性的试验品吗?难道那些过时的指标在我们生命健康权之前还有说明意义吗?为什么北京市规划委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广州就做不到?为什么五山路变电站能够迁建,骏景花园变电站就不能迁建?
其次,我们的诉求在本公开信中已明确,没有必要通过所谓的业主代表来表达。政府部门要求我们推选业主代表多达十名,也许认为在我们居民和业主中间会有多种声音、多种意见出现,希望从中寻找到一个折衷的办法。但事实上,在面对这么一个对我们生存环境构成重大威胁、可能危及我们子孙后代的项目面前,我们会有第二种意见、第二种声音、第二种选择吗?不!绝对没有!!!我们的意见是统一,我们强烈呼吁:
1、有关方面尽快重新选址,将变电站迁建于骏景花园居民区300米外的地方。
2、在新地址未确定之前,立即停止骏景花园西门变电站的一切运作,尤其是电力部门,切勿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不得继续报批或施工!
我们是平民百姓,我们热爱我们的家园,热爱骏景花园,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和谐社区。我们热爱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的政府,同时,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政府真真正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的民本思想,真真正正落实张德江书记关于建设和谐广东的指示,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还我们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还我们骏景四万居民一个公道!
备注:各位业主,请认真浏览,如无意见,我们将上门收集您宝贵的反对建变电站签名。作为跟相关单位一个重要的依据。
骏景全体居民、业主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八日
来自"barefoot angel"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