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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V1.2(推出来啦![/c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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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5-11-11 09:21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不设考核主要是,总版团队暂时米有精力考核;分版团队也不见得有意愿参与考核。现在的稿酬制度实际上也是一种报到制度,试运行一下,看看效果,期望今后的总版团队根据反馈效果,慢慢调整。

版主的参选条件,需要是认证业主用户,的确是有点紧了,不方便大家用马甲任职。 [M02] 是否可以考虑VIP级别的用户即可呢?

论坛用户似乎以后大致的级别将是:
新注册用户(几天内不能发言)
注册用户(可以发言)
VIP用户(除认证会员投票外的大多数功能)
认证用户(全部功能,待扩展)


我提出某些版面版主不作业主ID限制的出发点是

为更好地择才而用提供机会

在某些专业性比较强的版面

在认证业主ID(包括业主ID的马甲VIP)未有优秀人才时

可以考虑使用VIP(包括非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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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5-11-11 09:25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M04] 今后总版不能兼任分版版主的规矩是否废除鸟?


在没有明显利弊关系的情况下

偶建议规定不应定得太死

可以写成"原则上……特殊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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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5-11-11 09:26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1
建议对消极怠工的分版版主给予剔除出革命队伍并没收GG的惩罚

比如说若干天不签到啊,若干天不干活啊什么的.


[M03] 偶观察看来,所有业主类型的论坛,都存在部分版主长时间不出现或者只出现在特定场合的现象。而大规模的公众论坛,这种情况就会比较少。

由于偶们的地域范围限制造成的人员数量有限决定了,任免的主要矛盾不是在于踢除革命队伍,而是在于加入革命队伍。 [M13]

有些话好说,但是不好执行。而有些话不好说,但是好执行。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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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5-11-11 09:29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另外对搬离骏景的分版版主是否应采取自动离职的做法?不需要按照正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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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5-11-11 09:30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1
建议对消极怠工的分版版主给予剔除出革命队伍并没收GG的惩罚

比如说若干天不签到啊,若干天不干活啊什么的.


[M03] 偶观察看来,所有业主类型的论坛,都存在部分版主长时间不出现或者只出现在特定场合的现象。而大规模的公众论坛,这种情况就会比较少。

由于偶们的地域范围限制造成的人员数量有限决定了,任免的主要矛盾不是在于踢除革命队伍,而是在于加入革命队伍。 [M13]

有些话好说,但是不好执行。而有些话不好说,但是好执行。 [M04][/quote]

这方面我赞成鱼的意见

在现有的情况下摸索前进 [M24]

现在第一步就是每月1-7日报到一次

看执行情况再作进一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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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5-11-11 09:37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1
另外对搬离骏景的分版版主是否应采取自动离职的做法?不需要按照正常程序?


这个问题上我个人意见是

从以人才为本的角度出发

在某些情况下,象心情心语轩、骏景大学堂、骏景车友会等专业性或者技能性稍微强一点的版面可以考虑有一个名额是非业主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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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5-11-11 09:39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0
建议:

对分版版主设立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分版版主可自行离职,总版也可以其工作不称职为由将其解聘,双方不需要负GG的责任.

至于试用期内分版版主所拿GG是否需要退回,本人的意见是"需要退回".


[M01] 这个建议太严肃认真鸟。

总版和分版偶看来只是分工不同,不存在聘用和解聘的问题。

若是要设置考核,考核权利也应该放在同版面的分版处哇。[/quote]


对ella的建议本身,我还是很赞成的。(当然不同意ella在还没有通过这个提议的情况下先行采用 [M04] [M04] )

毕竟论坛中很多人以前可能对版主工作了解不多,可能当了版主后才发现自己兴趣或者性情等方面不在于此。与其以后为了坐满半年而消极工作,不如直接选择退出。

这样对自己对论坛都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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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5-11-11 09:43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11-11
对ella的建议本身,我还是很赞成的。(当然不同意ella在还没有通过这个提议的情况下先行采用 [M04] [M04] )

毕竟论坛中很多人以前可能对版主工作了解不多,可能当了版主后才发现自己兴趣或者性情等方面不在于此。与其以后为了坐满半年而消极工作,不如直接选择退出。

这样对自己对论坛都没有坏处。


建议本身是没有问题

关键是看总版大佬们的执行管理有没问题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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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5-11-11 09:46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1
另外对搬离骏景的分版版主是否应采取自动离职的做法?不需要按照正常程序?


是否是骏景业主用户,只是认定是否对骏景群体有认同感的一个最初步的判定条件之一,TA存在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这个标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而已。

坛子并不强制搬离骏景的筒子继续担任版主哦,甚至会欢迎一些不是骏景业主的但是一直关心骏景论坛的筒子担任版主。

毕竟,论坛只是一个交流的场所,本质的东西还是人和人的交往。就算有些制度,也是为了比较平滑省心的维护这个平台而设立的。

当然,版主希望辞职的时候,以这个理由也可以提出。

同时注意一下,版主离职的程序,核心是沟通理解共识。只要能和同版面的版主达到共识,能够维护所在分版的健康发展的,只要这样的话,如何交接总版一般不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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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5-11-11 09:50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2。申请离任的分版采用个人推荐或者组织公开招募推选接任分版的人选,并获得同版面的分版全体同意。

偶建议这条改为:

2。申请离任的分版采用个人推荐或者组织公开招募推选接任分版的人选,并获得同版面的分版全体同意。特殊情况可由同版面全体分版讨论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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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5-11-11 09:51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0
建议:

对分版版主设立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分版版主可自行离职,总版也可以其工作不称职为由将其解聘,双方不需要负GG的责任.

至于试用期内分版版主所拿GG是否需要退回,本人的意见是"需要退回".


[M01] 这个建议太严肃认真鸟。

总版和分版偶看来只是分工不同,不存在聘用和解聘的问题。

若是要设置考核,考核权利也应该放在同版面的分版处哇。[/quote]


对ella的建议本身,我还是很赞成的。(当然不同意ella在还没有通过这个提议的情况下先行采用 [M04] [M04] )

毕竟论坛中很多人以前可能对版主工作了解不多,可能当了版主后才发现自己兴趣或者性情等方面不在于此。与其以后为了坐满半年而消极工作,不如直接选择退出。

这样对自己对论坛都没有坏处。[/quote]
一个月的体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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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5-11-12 15:09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0
建议:

对分版版主设立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分版版主可自行离职,总版也可以其工作不称职为由将其解聘,双方不需要负GG的责任.

至于试用期内分版版主所拿GG是否需要退回,本人的意见是"需要退回".


[M01] 这个建议太严肃认真鸟。

总版和分版偶看来只是分工不同,不存在聘用和解聘的问题。

若是要设置考核,考核权利也应该放在同版面的分版处哇。[/quote]


对ella的建议本身,我还是很赞成的。(当然不同意ella在还没有通过这个提议的情况下先行采用 [M04] [M04] )

毕竟论坛中很多人以前可能对版主工作了解不多,可能当了版主后才发现自己兴趣或者性情等方面不在于此。与其以后为了坐满半年而消极工作,不如直接选择退出。

这样对自己对论坛都没有坏处。[/quote]
一个月的体验期?[/quote]


同意,不过如果由于某些同学缺席未表决而造成的时间上的延误,需应有相应的时间延长或推后.

另,对某些固执已见,对劝谕抱不理态度,更找出诸多借口推搪的同学(比如我 [M01] [M01] 嘿嘿),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剔除出版主队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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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5-11-14 11:00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2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1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5-11-10
建议:

对分版版主设立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分版版主可自行离职,总版也可以其工作不称职为由将其解聘,双方不需要负GG的责任.

至于试用期内分版版主所拿GG是否需要退回,本人的意见是"需要退回".


[M01] 这个建议太严肃认真鸟。

总版和分版偶看来只是分工不同,不存在聘用和解聘的问题。

若是要设置考核,考核权利也应该放在同版面的分版处哇。[/quote]


对ella的建议本身,我还是很赞成的。(当然不同意ella在还没有通过这个提议的情况下先行采用 [M04] [M04] )

毕竟论坛中很多人以前可能对版主工作了解不多,可能当了版主后才发现自己兴趣或者性情等方面不在于此。与其以后为了坐满半年而消极工作,不如直接选择退出。

这样对自己对论坛都没有坏处。[/quote]
一个月的体验期?[/quote]


同意,不过如果由于某些同学缺席未表决而造成的时间上的延误,需应有相应的时间延长或推后.

另,对某些固执已见,对劝谕抱不理态度,更找出诸多借口推搪的同学(比如我 [M01] [M01] 嘿嘿),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剔除出版主队伍的处理。[/quote]

言重了
应该是沟通交流问题
而不是工作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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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5-11-14 11:34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M04] 似乎到了公示的时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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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5-11-14 11:36 | 只看该作者

Re: 【制度】骏景论坛版主任免、投诉及膏酬等制度(草案)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1-14
[M04] 似乎到了公示的时候鸟。


有 新建议哦,是不是要更新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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