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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O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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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人(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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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7-20 20:50 | 只看该作者
公安不可能打错人的,明显就是要打这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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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20:52 | 只看该作者
“打错人”是今天南都报的首版头条标题,不是我作的。[M01]

打错人(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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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7-20 20:53 | 只看该作者
公安不可能说  我就是要打  你  

只能解释说 打错了

一年中1000次只是打错了一个官太太,其余打的都是普通  P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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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7-20 21:05 | 只看该作者
光头:猜猜我是谁?
   群众:黑社会大佬?
   光头:NO
   群众:地痞?流氓?
   光头:NO
   群众:???
   光头:老子是武汉公安养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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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7-20 21:20 | 只看该作者
黄芃芃医疗事故罪案的前前后后
  
  一、一件关系民生的提案
  武汉市公安局对华中师大美术系毕业生黄芃芃医疗事故罪立案侦查多年尚未结案,致使许多重要证据流失,多名案件当事人长期未有归案,要求提请主管部门应该注意到此案久拖不决的复杂因素,按照指定管辖原则指定武汉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此案,以排除执法干扰,尽快案结事了。
  代表们认为,此案立案三年多来不能结案,多名案件当事人不能归案,这是执法不规范的突出表现。此案案情并不复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责任人在患者黄芃芃之死上是否存在直接责任。案件于当年9、10月份被指定到武汉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异地办理。
  
  本报讯 (记者 王国荣)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勇等人经过广泛调研提出:关于要求公安部加强督办,对黄芃芃医疗事故罪案,采取指定管辖实行异地办案的联名建议。这一建议已被采纳。前不久已实行了异地办案并再次立案。
     陈勇等人的建议指出:武汉市公安局办理的黄芃芃医疗事故罪案是周永康、俞正声等领导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司法鉴定认为有关医生对黄芃芃之死应承担直接责任。患者病历共412条医嘱,其经管医师仅依规签字12条,经管医师授意见习实习医生实施的速效耗糖、超极量服用降压药、滥用冬眠药等反常规医疗行为,使患者由各项重要生命体征正常的人三小时成为血糖耗尽、心肌重损的危重病人,22天心衰竭死亡。此案武汉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三年有余,至今仍有多名涉案人员尚未归案。代表对此关乎民生与公平正义的问题密切关注,法律要积极规范医疗环境保障人民基本权益。
     陈勇代表于2007年、2008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和会后,多次就此案向全国人大递交了要求公安部加强督办的建议,得到了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等部门的重视。2008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中央维稳办、公安部信访局、刑侦局、治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与陈勇代表就此案交换了意见,明确表示此案应由公安部治安局管辖,会后他们会尽快向领导汇报,明确执法责任,将此案由公安部刑侦局转到治安局,加大督办力度,尽快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公平处理。代表们认为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对此事的态度是积极的,但同时也提请公安部注意到此案久拖不决的复杂因素,按照指定管辖原则,指定武汉市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此案,以排除执法干扰。
     黄芃芃一案问题的焦点就在于湖北省人民医院有关医务人员对患者心衰竭之死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或采取了明显违规措施。武汉市公安局委托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对黄芃芃的医疗过程进行了法医司法鉴定,认为:“该院在对黄芃芃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着较明显失误,有的甚至严重违反医疗常规,上述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这份法医司法鉴定及湖北省人民医院对死者病历的违规修改是死者家属上诉的重要依据。因此,代表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公安部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调查此案,认定事实,尽快结案了事。
  在代表们的建议下,目前此案已转至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负责办案,前不久再次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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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7-20 21:21 | 只看该作者
看来6个便衣警察确实没有打错人,要不然警察白当了,怎么可能会打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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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7-20 21:22 | 只看该作者
黄芃芃   

是被打者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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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7-20 21:22 | 只看该作者
警察不是白吃饭的,认人没有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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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21:23 | 只看该作者
“我曾报道过亲眼见在省信访室警察拉黑灯打人事件(淘金变电站),或许无人信,今次信了吧!”
当时打人的警察不是一两个,而是十个八个一齐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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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7-20 23:40 | 只看该作者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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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7-21 09:59 | 只看该作者
记者调查

打人者系公安“信访专班”人员

据陈家事后从公安部门拿到的名单,6名打人者分别为:肖某某、普某某、郑某某、刘某某、潘某某、余某某。他们的身份经核实,均为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干警。

湖北省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也向记者证实,打人者确为公安局便衣警察。他们编制属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则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

事发当天,陈玉莲被打背后是否有人指使?据陈家属说,从已掌握的事实看,当天打人还是属于个人行为。虽然大家也在怀疑事件背后是否有人授意,但“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有哪个领导操纵指使授意他们这么干”。


据上述省政法委人士透露,打人的6名警察,目前状态为“下岗、停职、反醒、等候处理”,但还没有任何处理意见。陈家表示,“事发后,他们不断来找我们说情,要求法外开恩,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还说如果把他们处分了,就会影响整个单位的荣誉,他们所在的是一个先进单位,处分了先进称号就会受到影响。另外他们还讲情说,打人者的家庭都很困难,如果处分了以后生活会受到影响,请求从这个角度同情他们。”

但陈翠莲从公安内部人士得到的消息却称,打人的6名警察被停职后,“已经安排他们出去旅游了”。但此消息未经本报记者证实。“作为家属,我们要求一定要依法依规处理,如果有人袒护包庇,不但我们不会答应,任何有正义感的人都是不会答应的。”(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文来源:正义网 作者:占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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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7-21 10:03 | 只看该作者
地方诸侯的势力太大了,广东敢于火烧钦差,武汉就敢拳打诰命夫了[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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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7-21 10:41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世道啊?6个大男人围殴一个快60的女人,他们还是警察,他们连人都不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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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7-21 11:31 | 只看该作者
打是肯定不会打错人的,陈玉莲老公官职虽大,但看来也不是实权人物。
估计就是陈多次上访,把信访办的那帮家伙惹毛了,想给个教训,也并没有往死里打的意思
哎,陈可能性格是比较偏执的,这样活着太累,赔上下半辈子的幸福。不过死的是自己唯一的女儿,确实很难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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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7-21 11:36 | 只看该作者
要严惩幕后的指使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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