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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国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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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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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2-19 14:0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LZ真是煞费苦心啊,LZ当初还是维权勇者? [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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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2-19 14:1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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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2-19 14:4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呵呵,费了不少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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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2-19 14:4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引用作者 爱国爱家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

曾是积极维权的勇者,今天正式向还在继续维权者提出休战,认同者看完后再评论,反对者看完你再指责我骂我也不迟。

一、维权者从来没有人会说自己是积极维权者,更不会说自己是勇者;
二、维权者都是自发的,所以没有人知道今天会有谁加入,谁退出,更不会在论坛随意标榜自己参加与退出;
三、维权者没有人不想快点等到休战的,是政府没有起到应该有的作用,“休战”才变得遥遥无期。


昨天,在政府工作的哥们专门向我透露,说我们小区的“流浪的燕子”被公安部门刑拘,她从开始到进去都是积极活跃分子,属于政府和公安部门主要劝说对象,公安部门并责成专人负责她的说服教育工作,乘过春节之际公安人员还提着年货上门给她拜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想感化她,可她就是屡教不改,一意孤行。最终自己给自己送进去。据说我也被列入重点人员名单(所谓积极维权人),这位哥们提醒我以后别再参与此事。近几天我回家开门时,门缝里插着两张纸,打开一看,一张是法律宣传单张,一张是致骏景业主的公开信(这就是我们重点人员享受的待遇,有专职的通讯员为我们服务)。宣传单张我想大家以前都曾多次收到过,可这封公开信,我和家人看过后,觉得还是很有道理。大家想一想,维权活动时现场那么多人,鱼目混珠,什么样的人都有,场面很容易失控,稍有不慎把握不好就难免越了雷池,触犯法律,保不准就会落个流浪燕子的下场。如今燕子进了铁笼里,谁能把她捞出来,难道是我们这些维权者?否。就连现场叫得最响的那些人,我想也不愿以身试法,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不值啊。
我得承认天园街道办事处的这封公开信还是很有道理,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公开信表现出对事件的高度关注,全文苦口婆心地说服大家要理性对待建变电站一事,依法依规进行维权,避免触犯法律。也算是一种对业主的提醒吧,这无疑向业主发出这样一种信号:如不停止,政府要采取行动啦。为什么我这样讲,请大家想一想:

一、仅仅是听了一位政府哥们的话就可以大书特书一番,如果你来骏景听听众多业主的话,那你不岂不要成为作家了?
二、别尽听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胡话,如果楼主有空,我可以告诉你从公安部省督导组和中央宣传部内部传出来的一些关于骏景变电站的消息。


1、骏景变电站,从论证、规划、立项到施工都是市政府批准的,虽是电力部门的建设项目,其实也是市政府建设项目,所以我认为建变电站就是政府行为。

一、我相信工地的手续应该是齐全和合法的,但内容合法并不代表程序合法;
二、我想请楼主先去了解一下变电站规划的正常流程再来讨论是不是政府行为;三、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是需要人民监督的,并不是所有政府行为都是正确的。


2、从施工前的宣传上来讲,政府在骏景曾组织了三次市有关职能部门、外地专家参加的咨询宣传活动,目的是搭建和业主的沟通对话平台,却都被我们业主冲击了场地,政府容忍了!!!

一、我个人一直支持政府的维稳工作及沟通工作,因为我相信,没有人(包括四万骏景居民)想骏景乱;
二、如果是对话平台,就应该06年开始一直存在,而不是临施工前来几天走走场,过过形式;
三、对话平台不是用来武力宣传的,而是沟通的,不是一方可以拿话筒,另一方不给话筒的;
四、如果没有200多警察到现场造成形势对立,就不会有人去冲击现场,武力向来是行不通。



3、政府部门为了得到业主的理解,曾三番五次组织大量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派发宣传资料,其结果大部分人员遭到业主的指责,政府容忍了!!!

一、基层政府要是想得到众多业主的理解和配合,就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沟通方式,尤其不能强迫登门、暗示恐吓、强逼签名,另外把警察推向第一线是一大败笔,故意制造敌对;
二、城市规划的不周与错误是需要有人来承担的,这个屁股是需要有人来抹的,而不是全部由骏景业主来抹的,基层政府人员来抹屁股是需要耐心和容忍的。


4、我们的业主有意无意地让小孩向保安、警察扔矿泉水瓶、石头,更有甚者从11楼扔花盆,致使保安、警察流血,政府容忍了!!!

一、绝大多数人是支持理性维权的,如果基层政府起到了协商引导作用的话;
二、先抓梁、邹、韦等理性维权代表是错误的,这势必让更多业主以为只有暴力引起关注才能解决;
三、强调政府部门人员的流血付出,而将骏景业主的流血付出抹杀,是可耻的。


5、警察在现场执勤时,众业主团团围着,用手指着警察鼻尖谩骂。七尺男儿在众人面前忍辱负重.这种场景频频出现,政府容忍了!!!

一、将警察推向群体性事件的第一线首先是违反公安部和中央相关精神的,综合分析两个多月的变电站事件,每每发生重大冲突都是因为警察或有关部门的不当处置引起的;
二、我相信多数警察是合理合法执勤的,但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觉得警察部门是最需要反省的,执勤不是来引发纠纷的;
三、部分维权业主对警察的态度也是需要反省的,因为一两位警察的恶劣行为并不代表全部警察的行为。


6、近日竟然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纵火焚烧水马,这不是在公然挑衅政府公权力吗?假如你我是当权者也忍无可忍,你想想,这种情况下,政府还能再容忍下去吗??? 这纵火的蠢锗,正好给了政府采取行动的机会,连抓四人,庆幸本人躲过一难。

一、任何群体性事件,群众最需要的是第一时间的真相,很可惜,基础政府和警察没有做到。燕子被抓,如果警察部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证据,就不会让更多人仇视警察和政府,甚至拍手叫好;
二、纵火是错误行为。但一个政府部门没有公信力,就谈不上政府的公权力,当公权力被滥用,是会造祸社会的;
三、如果抓人可以解决问题,那太简单了,把200名维权积极份子都关上十天,那西门就太平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弹簧道理你懂吗?


我要急流勇退了,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胳膀拧不过大腿,这是从古到今永远颠扑不破的真理,忠告还在继续维权的业主们,特别是被政府列为重点人员的业主,要三思而后行,继续干,一是不注意可能你就进了高墙内,面对的是铁窗牢狱之灾,不参与,就能平平安安过日子,面对的是漂亮的老婆,可爱的孩子一起快乐地生活,看来我只能选择后者。

一、世界上只有弱者才需要维权,如果你轻松地搬离西门,大可不必维权,很多业主也会恭喜你脱离苦海;
二、中国农民可以为了公正与特殊利益群体玩命,中国知识分子可以为了尊严与特殊利益群体搏命,最后劝奉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们,别再继续撕扯骏景人可怜的自尊心了。


再次感谢我这位哥们及时提供的信息,资源共享吧!
是对还是错,任你评说,有同感者,顶顶顶!

[本帖由爱国爱家修改于2009-02-19 11:58:16]
[本帖由爱国爱家修改于2009-02-19 12:02:09]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09-02-19 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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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15:4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引用作者 不够爱你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呵呵,费了不少心血

自己曾经太傻太天真 [M2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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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2-19 16:1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此帖发在水版,实在是太对了! [M01] [M01]
我都忍不住要加精华了! [M04]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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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16:2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引用作者 IAM110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专职的通讯员=5毛的爱国爱家

问心无愧!5毛又如何!你敢当维权代表吗?为何不敢?倒是网络乞丐发现不少!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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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2-19 16:3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M35] 赏楼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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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2-19 16:5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LZ还真不容易啊 [M04]
以“亲身经历”告诫大家,就知道大家不都是厦大毕业的 [M05]
忍不住顶了贴,自己汗个先 [M13] [M41]

[本帖由lily2005修改于2009-02-19 1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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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2-19 17:0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给骗进来了 [M34] [M34]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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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2-19 19:0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M17] [M17] [M17] 用上门恐吓,威胁的一些下三烂做法还说的如此冠冕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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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9-2-19 19:0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引用作者 爱国爱家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IAM110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专职的通讯员=5毛的爱国爱家

问心无愧!5毛又如何!你敢当维权代表吗?为何不敢?倒是网络乞丐发现不少! [M09][/quote]

少在哪挑衅和煽风点火了!
[M35] [M35] 您慢慢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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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9-2-19 19:1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引用作者 晶晶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爱国爱家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

曾是积极维权的勇者,今天正式向还在继续维权者提出休战,认同者看完后再评论,反对者看完你再指责我骂我也不迟。

一、维权者从来没有人会说自己是积极维权者,更不会说自己是勇者;
二、维权者都是自发的,所以没有人知道今天会有谁加入,谁退出,更不会在论坛随意标榜自己参加与退出;
三、维权者没有人不想快点等到休战的,是政府没有起到应该有的作用,“休战”才变得遥遥无期。


昨天,在政府工作的哥们专门向我透露,说我们小区的“流浪的燕子”被公安部门刑拘,她从开始到进去都是积极活跃分子,属于政府和公安部门主要劝说对象,公安部门并责成专人负责她的说服教育工作,乘过春节之际公安人员还提着年货上门给她拜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想感化她,可她就是屡教不改,一意孤行。最终自己给自己送进去。据说我也被列入重点人员名单(所谓积极维权人),这位哥们提醒我以后别再参与此事。近几天我回家开门时,门缝里插着两张纸,打开一看,一张是法律宣传单张,一张是致骏景业主的公开信(这就是我们重点人员享受的待遇,有专职的通讯员为我们服务)。宣传单张我想大家以前都曾多次收到过,可这封公开信,我和家人看过后,觉得还是很有道理。大家想一想,维权活动时现场那么多人,鱼目混珠,什么样的人都有,场面很容易失控,稍有不慎把握不好就难免越了雷池,触犯法律,保不准就会落个流浪燕子的下场。如今燕子进了铁笼里,谁能把她捞出来,难道是我们这些维权者?否。就连现场叫得最响的那些人,我想也不愿以身试法,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不值啊。
我得承认天园街道办事处的这封公开信还是很有道理,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公开信表现出对事件的高度关注,全文苦口婆心地说服大家要理性对待建变电站一事,依法依规进行维权,避免触犯法律。也算是一种对业主的提醒吧,这无疑向业主发出这样一种信号:如不停止,政府要采取行动啦。为什么我这样讲,请大家想一想:

一、仅仅是听了一位政府哥们的话就可以大书特书一番,如果你来骏景听听众多业主的话,那你不岂不要成为作家了?
二、别尽听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胡话,如果楼主有空,我可以告诉你从公安部省督导组和中央宣传部内部传出来的一些关于骏景变电站的消息。


1、骏景变电站,从论证、规划、立项到施工都是市政府批准的,虽是电力部门的建设项目,其实也是市政府建设项目,所以我认为建变电站就是政府行为。

一、我相信工地的手续应该是齐全和合法的,但内容合法并不代表程序合法;
二、我想请楼主先去了解一下变电站规划的正常流程再来讨论是不是政府行为;三、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是需要人民监督的,并不是所有政府行为都是正确的。


2、从施工前的宣传上来讲,政府在骏景曾组织了三次市有关职能部门、外地专家参加的咨询宣传活动,目的是搭建和业主的沟通对话平台,却都被我们业主冲击了场地,政府容忍了!!!

一、我个人一直支持政府的维稳工作及沟通工作,因为我相信,没有人(包括四万骏景居民)想骏景乱;
二、如果是对话平台,就应该06年开始一直存在,而不是临施工前来几天走走场,过过形式;
三、对话平台不是用来武力宣传的,而是沟通的,不是一方可以拿话筒,另一方不给话筒的;
四、如果没有200多警察到现场造成形势对立,就不会有人去冲击现场,武力向来是行不通。



3、政府部门为了得到业主的理解,曾三番五次组织大量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派发宣传资料,其结果大部分人员遭到业主的指责,政府容忍了!!!

一、基层政府要是想得到众多业主的理解和配合,就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沟通方式,尤其不能强迫登门、暗示恐吓、强逼签名,另外把警察推向第一线是一大败笔,故意制造敌对;
二、城市规划的不周与错误是需要有人来承担的,这个屁股是需要有人来抹的,而不是全部由骏景业主来抹的,基层政府人员来抹屁股是需要耐心和容忍的。


4、我们的业主有意无意地让小孩向保安、警察扔矿泉水瓶、石头,更有甚者从11楼扔花盆,致使保安、警察流血,政府容忍了!!!

一、绝大多数人是支持理性维权的,如果基层政府起到了协商引导作用的话;
二、先抓梁、邹、韦等理性维权代表是错误的,这势必让更多业主以为只有暴力引起关注才能解决;
三、强调政府部门人员的流血付出,而将骏景业主的流血付出抹杀,是可耻的。


5、警察在现场执勤时,众业主团团围着,用手指着警察鼻尖谩骂。七尺男儿在众人面前忍辱负重.这种场景频频出现,政府容忍了!!!

一、将警察推向群体性事件的第一线首先是违反公安部和中央相关精神的,综合分析两个多月的变电站事件,每每发生重大冲突都是因为警察或有关部门的不当处置引起的;
二、我相信多数警察是合理合法执勤的,但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觉得警察部门是最需要反省的,执勤不是来引发纠纷的;
三、部分维权业主对警察的态度也是需要反省的,因为一两位警察的恶劣行为并不代表全部警察的行为。


6、近日竟然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纵火焚烧水马,这不是在公然挑衅政府公权力吗?假如你我是当权者也忍无可忍,你想想,这种情况下,政府还能再容忍下去吗??? 这纵火的蠢锗,正好给了政府采取行动的机会,连抓四人,庆幸本人躲过一难。

一、任何群体性事件,群众最需要的是第一时间的真相,很可惜,基础政府和警察没有做到。燕子被抓,如果警察部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证据,就不会让更多人仇视警察和政府,甚至拍手叫好;
二、纵火是错误行为。但一个政府部门没有公信力,就谈不上政府的公权力,当公权力被滥用,是会造祸社会的;
三、如果抓人可以解决问题,那太简单了,把200名维权积极份子都关上十天,那西门就太平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弹簧道理你懂吗?


我要急流勇退了,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胳膀拧不过大腿,这是从古到今永远颠扑不破的真理,忠告还在继续维权的业主们,特别是被政府列为重点人员的业主,要三思而后行,继续干,一是不注意可能你就进了高墙内,面对的是铁窗牢狱之灾,不参与,就能平平安安过日子,面对的是漂亮的老婆,可爱的孩子一起快乐地生活,看来我只能选择后者。

一、世界上只有弱者才需要维权,如果你轻松地搬离西门,大可不必维权,很多业主也会恭喜你脱离苦海;
二、中国农民可以为了公正与特殊利益群体玩命,中国知识分子可以为了尊严与特殊利益群体搏命,最后劝奉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们,别再继续撕扯骏景人可怜的自尊心了。


再次感谢我这位哥们及时提供的信息,资源共享吧!
是对还是错,任你评说,有同感者,顶顶顶!

[本帖由爱国爱家修改于2009-02-19 11:58:16]
[本帖由爱国爱家修改于2009-02-19 12:02:09]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09-02-19 12:10:18]
[/quote]


[M21] [M21] [M21] [M21] [M21]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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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2-19 21:4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如果你是曾经的维权勇者,现在从良了,完全不需要用马甲,JC也不会再将你列入黑名单,反而会嘉奖你,至于你的邻居怎么看你你完全无需理会,因为你追求你的幸福生活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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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22:5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darkblue]曾经的维权勇者今日感言[/color]

引用作者 Qoo儿 于 2009-2-19发表的原文
如果你是曾经的维权勇者,现在从良了,完全不需要用马甲,JC也不会再将你列入黑名单,反而会嘉奖你,至于你的邻居怎么看你你完全无需理会,因为你追求你的幸福生活是你的自由。

中肯 [M21] ,请领会我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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