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michael200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09-2-18 00:12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楼住说的有道理,但另一方面,你们目前的形式跟我们06年差不多,那时只是业主跟电网的较量,现在政府出面帮南网,就是另一回事了。我相信,这种方式是最好分化业主团结的,那些打政府工,甚至国营,集体单位工作的业主,都不敢出来了。剩下的外资常年加班或出差,还有家庭妇女可以维权。这也是骏景维权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2-18 00:13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骏景人要好好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2-18 00:16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M21]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2-18 00:22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9-2-18发表的原文
楼住说的有道理,但另一方面,你们目前的形式跟我们06年差不多,那时只是业主跟电网的较量,现在政府出面帮南网,就是另一回事了。我相信,这种方式是最好分化业主团结的,那些打政府工,甚至国营,集体单位工作的业主,都不敢出来了。剩下的外资常年加班或出差,还有家庭妇女可以维权。这也是骏景维权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甚是道理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2-18 09:15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多谢宝贵支持!骏景就是因为没有人组织,可恶的电力就是欺善怕恶,竟敢对骏景业主行使暴力 [M09] [M09] [M09] [M09] [M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9-2-18 09:25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和组织有关系吗?

其实JJ变电站事件的影响, 已经够深远的了... 上千JC保护开工! 这在新中国还是第一次吧? 放狼狗/打人/抓人/关人/恐吓/威胁/分化...

但是为什么这些所谓国家相关部门还惘顾民生?

1) 某些底下的黑暗交易, 根本一个字: 钱;
2) 亚运工程, 面子工程.

所谓:
对内一切都不要, 就是要面子
对内一切都要, 就是不要面子

[M30] [M35] [M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9-2-18 09:27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民生什么时候放在第一位, 中国的未来可能真正是人们的社会...

不过, 恐怕我们这一代或者更长 更长 的时间内看不到了...



我们只有选择: 坚持 坚持 坚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9-2-18 09:33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看看人家富力广场的业主,http://www.upo.gov.cn/bbs/showtopic-352-2.aspx
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有关规定:

4.1.5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用地应当配套建设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居住用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规模,必须与居住用地人口规模相适应。人口规模测算,应以每户住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1标准户,针对开发地块内平均每户住宅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解困小区,标准户值应取80平方米/户,针对开发地块内平均每户住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别墅区,标准户值应取120平方米/户,即在100平方米/户的基础上设定±20%的调整系数换算成标准户。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规模,应按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配套不少于6平方米配套公建控制(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一标准户,每标准户3.2人。)
2.居住用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和设置要求,应当符合表4.1.5的规定。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与住宅用地不宜混合,在密度一、二区内新建或改建的居住用地如果符合以下规定,住宅楼可在裙房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1)各类用地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物规划布局合理;
2)住宅楼临城市商业街;
3)该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无需独立用地。
4.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独立用地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开发地块建设总量完成80%前实施完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9-2-18 09:46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无论北麟,五山还是淘金,抗争的规模/组织/方式都比JJ的好.

人家这个说到了点子上,事实上形式及人民参与程度的差异决定了结果的差异。谁都知道,无论是ZF、电网还是JC,都是专拣软柿子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9-2-18 09:55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2-17发表的原文
骏景人最纳闷的是:

没有任何维权组织的一盘散沙

却可以被警察揪出组织者出来


这点实在纳闷 [M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9-2-18 13:46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M29] [M29] 学习,好样的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9-2-18 14:59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引用作者 dh1312 于 2009-2-18发表的原文
无论北麟,五山还是淘金,抗争的规模/组织/方式都比JJ的好.

人家这个说到了点子上,事实上形式及人民参与程度的差异决定了结果的差异。谁都知道,无论是ZF、电网还是JC,都是专拣软柿子捏的。



这个该好好考虑考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9-2-18 22:26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互动的方式不一样!

鱼水之情,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9-2-18 22:32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人就是这样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9-2-18 22:33 | 只看该作者

Re: 我们经历过的抗站--淘金居民抗站

不需要组织,D就是我们的组织。
现在我们有困难找组织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6-1-21 03:02 , Processed in 0.37208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