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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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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9-26 11:59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强贴出现,留名! [M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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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9-26 12:01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反正被歧视也不是第一次了,被歧视多了,也就习惯了 。

所以,本人再一次心口不一地表态:坚决支持管理员的改革!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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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9-26 12:12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两边都支持,但事情本可以用更好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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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9-26 12:16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搞个投票贴 [M04]

偶支持路边社 [M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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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2:21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这种贴值得给精华 [M14]

系统通知 系统
2008-9-26 上午11:51


你的帖子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刚刚被King Lion加入精华,你得到了50个GLG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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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8-9-26 12:27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强烈要求分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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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2:29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对于楼上诸君的分膏膏要求,本社不得不表示遗憾。

由于本社的社团性质,以及鉴于本社的经费紧张,分膏膏一事决策有阻力,执行有难度,基本属于不可能。[M02][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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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8-9-26 12:30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DV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搞个投票贴 [M04]

偶支持路边社 [M44]


这么快就表态,很容易站错对啊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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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8-9-26 12:38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对于楼上诸君的分膏膏要求,本社不得不表示遗憾。

由于本社的社团性质,以及鉴于本社的经费紧张,分膏膏一事决策有阻力,执行有难度,基本属于不可能。[M02][M01]


打垮路边社 [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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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8-9-26 12:46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这种贴值得给精华 [M14]

系统通知 系统
2008-9-26 上午11:51


你的帖子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刚刚被King Lion加入精华,你得到了50个GLG作为奖励.[/quote]
此社论观点基本属大众化,
KL却这么快下手石头,山巅严重怀疑以下几点——

1、KL的审美判断能力
2、KL在小王子的打压下已丧失“坏人典范”的能力,明显欺软怕硬
3、KL欲以石头收买路边社,让小路收口
4、路边社或已被KL私下收买,本文属打手文章,借平民愤
5、KL借此表达自己的“胸襟”
6、欲达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M02]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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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8-9-26 12:49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花甲摘花政策公布数日以来,各马甲、猪头群情汹汹,总版的解释东拉西扯,倒因为果,避实就虚。半官方的路过社更是助纣为虐,附和乱政。本社秉承一贯的独立、自由之立场,特发本社论。

总版在答复中认为: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也有例外。但为何这次是个例外,则以公平和秩序来应对。
但公平和秩序的打乱本身则以本次认证规定的变更为先决条件,以假定的对将来的公平来推翻“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实为倒因为果。如果不改变政策,何来不公平?

罔顾公平原则的是谁?实则是总版团队本身。如果一开始制订的是一个好的规则,则不会出现规则的修改。或者现在继续执行被认为不完善的规则,也不会出现什么公平问题。现在的所谓的伪命题的公平问题的始作俑者实则是总版团队。而现在所谓公平和秩序的苦果却要36个VIP来承受,这实实在在是最大的不公平!

总版在往后的答复中,长篇大论谈及民主,可笑民主以践踏法制,罔顾个体自由为代价的话,要民主何用?不得不说总版对民主的理解出了偏差,以为民主就是我说了算。而实际上,民主是一整个体系,绝不是单单民主一个词所能涵盖。民主要以法制为基础,以对个体基本自由、基本权力的保障为基础,如果民主以牺牲弱势群体为乐,实则就是暴民民主了,不如就专制好了。

而总版在一篇娱乐性质的公司类比中,以改变政策玩弄民意做掩盖,很好地表达了董事专制的理念。

至于卖烧饼的类比,也是个倒因为果,以将来未发生来否定当前已发生。

关于法制部分,黑衣人已经很黑地答复了总版,本社不再赘言。


本社要指出的是:这次问题的实际性质——对灌水的赤裸裸的歧视!

让我们看看摘花的原则:精华数不够!让我们来看看被摘花的马甲都是些谁?一群爱灌水、乐灌水的ID。

而黑衣人大侠也在对总版的答复中指出了这一点:歧视灌水。


然而,既然总版看不起灌水,为什么又不直接提出来,而要遮遮掩掩,东拉西扯呢?这个就要追溯以往的大辩论了。

诸位也许会问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为什么遮遮掩掩语焉不详?这个,哈哈。[M01][M02]

由于本社社员精力所限,本社论到此为止。剩下的大家自行想象发挥补充吧。[M01]


[M29]路边社[M29] 2008.9.26电


对于路边社对本社的假设性陈述,本社保留一定的看法。

这种以立场扣帽子的态度,不是一种良好的辩论风格。本社认为极不符合贵社所谓的“本社秉承一贯的独立、自由之立场。”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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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2:51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本社一贯秉承独立、自由之原则,绝不会因为区区一颗石头而被收买,也不会因为打压、诽谤而屈服。山巅尽可怀疑K.L.,但本社的立社之本绝不会改变。[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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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2:53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这位路过社同仁,[M01]对贵社的帽子也是本社独立、自由地扣出来的。[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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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8-9-26 12:59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这位路过社同仁,[M01]对贵社的帽子也是本社独立、自由地扣出来的。[M02]

[M13] 这样的独立、自由啊。 [M13] [M12]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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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08-9-26 12:59 | 只看该作者

Re: 路边社专论: 花甲摘花事件是对灌水赤裸裸的歧视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这位路过社同仁,[M01]对贵社的帽子也是本社独立、自由地扣出来的。[M02]

[M13] 这样的独立、自由啊。 [M13] [M12] [M41][/quote]
穿错马甲?[M02][M01]

那是相当地独立、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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