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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M29] 各位前往小天地宣扬事业理念的商家朋友们,请注意:
引用作者 皮纳的树 于 2008-1-21发表的原文
是吗,我倒觉得这位大版主有些漏用权力呵,说是请商家朋友们注意的话,凭什么区分是不是商家的呢,说涉及银钱交易的就转往商贸版,那么,举例说,转让BB奶粉之类的,如果拿钱买和拿东西换,前者就是涉及后者就不是了吧,那这样说是不是后者就不用转走了呢?还有就是给自己做广告,是怎样的概念呢?那如果商贸版主又说那不是商家,不属于他们范围,那又要转去哪里呢,还是版主们私下已经协商好了的啊?呵,是大版主的水平问题呢,还是俺的理解能力问题呢,呵呵,说得有些过了一样,大概是后者吧.楼上的各位好像都是版主的粉丝呢,哇,怎么办,看来以后不能在这立足啦,不过看不惯的事情还是忍不住要说,没办法.既然版主那么较真的话就跟着较一下真吧.[M11]
[本帖由皮纳的树修改于2008-01-21 19:03:45]
一般我们判断是否广告贴,会有一些基本判断条件,如果大部分人都看懂了而你却看不懂,那可能我说的话不是针对你,你不用对号入座。
另外,你打出来的字句比较混乱,我只能大致这么回答你的问题。你要是觉得哪里有问题直接提出来就好。 [M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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