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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color=darkred][b]选举业主代表,请大家先在此报名登记.[/b][/color]
办理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程序
办事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物业科
联系电话8555619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点30分至12点整,下午2点至5点30分
办理条件(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分期
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及市物业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
临时业主委员会。
(三)小区(大厦)5名以上产权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接受申请→审核(批复)成立筹备小组→筹备小组草拟《业主委员
会选举办法》、《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负责组织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工作,如为业主代表大会,应负责组织选举产生业主代表工作,及作好业主
(代表)大会的各项会务准备工作→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
员→筹备小组备齐备案所需登记资料上交我局→我局在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
并发出备案登记批复所需材料
(一) 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
(二) 成立筹备小组的书面申请(包括筹备小组成员人名、年龄、学历,成员人数
不得超过7名,建设单位持有空置物业的,应参加筹备小组。
(三) 向业主告知书(公告时间为7日,向我局提交告知书时,告知书上应有除筹
备小组成员之外的5名以上业主签名,证明公告时间确实为7日)
(四) 筹备小组成员产权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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