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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狮王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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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民户外俱乐部和水深几许许版主做广告,竟然收不到代理广告费。[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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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发表于 2009-12-15 09:17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其实我觉得水深的工作算是相当细致的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有看漏妖怪的时候呢,何况一介凡人。说实在的,哪个人的工作禁得住别人盯着挑刺?

我记得以前有个很简单的规定:凡涉及钱银,不管是商业行为还是无利团购,一律转往商贸版。不如继续这个规定好了,担保不会有意见冲突。

不如水深谈谈,为何修改版规,允许团购贴存在于互助版?



长期以互助版作为销售的商家,还是不要来互助版来销售[/quote]

其实简单点,涉及钱银一律转商贸版,界限分明,版主工作不也是容易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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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发表于 2009-12-15 09:18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其实我觉得水深的工作算是相当细致的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有看漏妖怪的时候呢,何况一介凡人。说实在的,哪个人的工作禁得住别人盯着挑刺?

我记得以前有个很简单的规定:凡涉及钱银,不管是商业行为还是无利团购,一律转往商贸版。不如继续这个规定好了,担保不会有意见冲突。

不如水深谈谈,为何修改版规,允许团购贴存在于互助版?



长期以互助版作为销售的商家,还是不要来互助版来销售[/quote]

其实简单点,涉及钱银一律转商贸版,界限分明,版主工作不也是容易些么?[/quote]

版主也是为广大邻居着想,有时候一起团购个东东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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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发表于 2009-12-15 09:19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我理解版主的意图是为真正的互助团购提供方便,可是这不是给自己工作增加难度么?也容易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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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发表于 2009-12-15 09:20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其实我觉得水深的工作算是相当细致的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有看漏妖怪的时候呢,何况一介凡人。说实在的,哪个人的工作禁得住别人盯着挑刺?

我记得以前有个很简单的规定:凡涉及钱银,不管是商业行为还是无利团购,一律转往商贸版。不如继续这个规定好了,担保不会有意见冲突。

不如水深谈谈,为何修改版规,允许团购贴存在于互助版?



长期以互助版作为销售的商家,还是不要来互助版来销售[/quote]

其实简单点,涉及钱银一律转商贸版,界限分明,版主工作不也是容易些么?[/quote]

如果帮邻居捎带几箱水果和鸡蛋,难道也要放在商贸版?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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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发表于 2009-12-15 09:21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方便邻居为本,争议就来给他讨论清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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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2009-12-15 09:21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我理解版主的意图是为真正的互助团购提供方便,可是这不是给自己工作增加难度么?也容易引起争议。



要严厉打击那些所谓团购实质比外面还要贵的销售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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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发表于 2009-12-15 09:21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可是如果每个人都说我是捎带的,版主如何分辨呢?版主不可能一一去调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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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发表于 2009-12-15 09:22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其实我觉得水深的工作算是相当细致的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有看漏妖怪的时候呢,何况一介凡人。说实在的,哪个人的工作禁得住别人盯着挑刺?

我记得以前有个很简单的规定:凡涉及钱银,不管是商业行为还是无利团购,一律转往商贸版。不如继续这个规定好了,担保不会有意见冲突。

不如水深谈谈,为何修改版规,允许团购贴存在于互助版?



长期以互助版作为销售的商家,还是不要来互助版来销售[/quote]

其实简单点,涉及钱银一律转商贸版,界限分明,版主工作不也是容易些么?[/quote]

如果帮邻居捎带几箱水果和鸡蛋,难道也要放在商贸版?不敢苟同[/quote]

你得证明是捎带呀? 现在的规定貌似要认证ID来表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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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发表于 2009-12-15 09:22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所以我还是支持:凡涉及钱银,即转商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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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发表于 2009-12-15 09:23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漫步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方便邻居为本,争议就来给他讨论清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有点争议没有什么的,就算是偶尔看眼花了更正回来也没有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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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发表于 2009-12-15 09:24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可是如果每个人都说我是捎带的,版主如何分辨呢?版主不可能一一去调查呀



捎带个几千斤或者上万斤是不是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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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发表于 2009-12-15 09:24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漫步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其实我觉得水深的工作算是相当细致的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有看漏妖怪的时候呢,何况一介凡人。说实在的,哪个人的工作禁得住别人盯着挑刺?

我记得以前有个很简单的规定:凡涉及钱银,不管是商业行为还是无利团购,一律转往商贸版。不如继续这个规定好了,担保不会有意见冲突。

不如水深谈谈,为何修改版规,允许团购贴存在于互助版?



长期以互助版作为销售的商家,还是不要来互助版来销售[/quote]

其实简单点,涉及钱银一律转商贸版,界限分明,版主工作不也是容易些么?[/quote]

如果帮邻居捎带几箱水果和鸡蛋,难道也要放在商贸版?不敢苟同[/quote]

你得证明是捎带呀? 现在的规定貌似要认证ID来表明信用[/quote]


看到水深版主有提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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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发表于 2009-12-15 09:25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漫步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摩大猪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其实我觉得水深的工作算是相当细致的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也有看漏妖怪的时候呢,何况一介凡人。说实在的,哪个人的工作禁得住别人盯着挑刺?

我记得以前有个很简单的规定:凡涉及钱银,不管是商业行为还是无利团购,一律转往商贸版。不如继续这个规定好了,担保不会有意见冲突。

不如水深谈谈,为何修改版规,允许团购贴存在于互助版?



长期以互助版作为销售的商家,还是不要来互助版来销售[/quote]

其实简单点,涉及钱银一律转商贸版,界限分明,版主工作不也是容易些么?[/quote]

如果帮邻居捎带几箱水果和鸡蛋,难道也要放在商贸版?不敢苟同[/quote]

你得证明是捎带呀? 现在的规定貌似要认证ID来表明信用[/quote]

MM,没错啊。本来按照版规,只要有认证ID担保,就可以发表团购贴。但不是每个人都在意这个版规啊。没有认证ID担保,也不让你移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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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发表于 2009-12-15 09:26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引用作者 秋水 于 2009-12-15发表的原文
所以我还是支持:凡涉及钱银,即转商贸版。


偶俩意见一致! [M04]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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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发表于 2009-12-15 09:27 | 只看该作者

Re: [b]水民户外俱乐部 不满互助版 水深几许许版主 的违规发贴处理有感!个人认为

唉,我和漫步MM的立场是一致的。我只是觉得版主不容易,认为以是否涉及钱银交易为划分界限是比较容易的而已。

顺带说一句,1000元是利10元也是利,不能以东西多少来分辨是否有利无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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