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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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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发表于 2008-9-26 12:3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秋后算账----也只是说说而已,算着算着不就不算算了,你总要留个台阶给人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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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发表于 2008-9-26 12:3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8-9-25发表的原文


按管理员这个说法,看来这36个ID属于弱势群体,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妨侵犯弱势群体,这成了“公平合理”的借口 [M04]



锅锅此言差矣。

论坛是虚拟的世界,因而ID们无法象现实中互相展示肌肉来显示身体强弱与否,ID们可以予以表现的唯一途径就只是文字和言词而已。从文字中,一个个ID的形象才活灵活现地表现在众人面前。

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骏景论坛管理员不够强悍,尚达不到法海的程度;但应该没有多少人胆敢否认上面这36个ID拥有水漫金山的本领。

按如此看来,不知道锅锅如何能认为上面这36个ID在论坛中属于弱势群体?

对这36个ID而言,锅锅不觉得用“少数群体”一词比“弱势群体”更为合适吗?

如果在“以牺牲少数群体的权益来维护多数群体权益”和“以牺牲多数群体的权益来维护少数群体权益”中二选一,那一种选择更为合理?

不要辩驳说有第三种途径可以同时维护所有人的权益,共产主义尚未实现,十全十美的事在现实中本就凤毛麟角,很难办到。[/quote]

这个结论下的有点让人庐山瀑布汗了! [M13]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哦!俺敢请问:总版是不是36个ID一个一个的查过,都是灌水的吗???

如果其中某几个人不是灌水的,岂不更冤了?


如果戴个花非要得精华,而这个精华标准就更成问题了。

在我个人看来,很多 很多 很多 帖子根本达不到精华的标准,有时候仅仅是因为发贴人是斑竹的熟人、甚至是斑竹的马甲! [M14]

呵呵... ... SO SO 而已...

[本帖由海思修改于2008-09-26 11:16:33][/quote]


本社观察员报告:此事属实,而更有大量帖子因为是个陌生ID而迟迟得不到精华。[/quote]
原闻其详 [M14][/quote]

以前的我不去翻了,以后的发现给你短信,可否?[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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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发表于 2008-9-26 12:3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藉由论证的过程,许多长久潜在的、实见的问题都难得的浮出水面, 值得管理方借镜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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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发表于 2008-9-26 12:3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一个人发呆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chwf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不要把民意说得哪么伟大,民意也只是部分民意而已,更不要拿TAM来砸人。



辨证的过程, 如果总版方在未能有效说服群众反议声浪之前, 执意用权压人坚决执行新案, 那和 TAM 有啥两样。[/quote]


这里虽然也算是个“政治事件”,但建议还是不要把现实的政治事件扯进来了。[M02]仅仅建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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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发表于 2008-9-26 12:3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发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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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2008-9-26 12:3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8-9-25发表的原文


按管理员这个说法,看来这36个ID属于弱势群体,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妨侵犯弱势群体,这成了“公平合理”的借口 [M04]



锅锅此言差矣。

论坛是虚拟的世界,因而ID们无法象现实中互相展示肌肉来显示身体强弱与否,ID们可以予以表现的唯一途径就只是文字和言词而已。从文字中,一个个ID的形象才活灵活现地表现在众人面前。

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骏景论坛管理员不够强悍,尚达不到法海的程度;但应该没有多少人胆敢否认上面这36个ID拥有水漫金山的本领。

按如此看来,不知道锅锅如何能认为上面这36个ID在论坛中属于弱势群体?

对这36个ID而言,锅锅不觉得用“少数群体”一词比“弱势群体”更为合适吗?

如果在“以牺牲少数群体的权益来维护多数群体权益”和“以牺牲多数群体的权益来维护少数群体权益”中二选一,那一种选择更为合理?

不要辩驳说有第三种途径可以同时维护所有人的权益,共产主义尚未实现,十全十美的事在现实中本就凤毛麟角,很难办到。[/quote]


36个ID的问题让总版们遇到“一个丈夫当自己的妻子和母亲同时落水该救哪一个”的难题,有这么夸张吗?这36个ID到底触犯了哪个群体的利益,为什么从来没有人站出来公开反对这个拥有36个ID的“少数群体”呢?更重要的是,摘掉他们顶戴,真的有人会感到舒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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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发表于 2008-9-26 12:3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36个ID的问题让总版们遇到“一个丈夫当自己的妻子和母亲同时落水该救哪一个”的难题,有这么夸张吗?这36个ID到底触犯了哪个群体的利益,为什么从来没有人站出来公开反对这个拥有36个ID的“少数群体”呢?更重要的是,摘掉他们顶戴,真的有人会感到舒坦吗?


---------------肯定有人会感到舒坦! [M14]

---------------但我认为感到舒坦的人应该也只是“少数群体”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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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发表于 2008-9-26 12:3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本社观察员报告:此事属实,而更有大量帖子因为是个陌生ID而迟迟得不到精华。

原闻其详 [M14][/quote]

以前的我不去翻了,以后的发现给你短信,可否?[M02][/quote]

这样多累多费事啊,路边社竞选当版主,爱砸哪里石头自己搬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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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发表于 2008-9-26 12:3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一个人发呆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本社观察员报告:此事属实,而更有大量帖子因为是个陌生ID而迟迟得不到精华。

原闻其详 [M14][/quote]

以前的我不去翻了,以后的发现给你短信,可否?[M02][/quote]

这样多累多费事啊,路边社竞选当版主,爱砸哪里石头自己搬不就得了[/quote]

路边社属于独立、自由的社团,为了客观中立,不会直接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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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发表于 2008-9-26 12:4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一个人发呆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本社观察员报告:此事属实,而更有大量帖子因为是个陌生ID而迟迟得不到精华。

原闻其详 [M14][/quote]

以前的我不去翻了,以后的发现给你短信,可否?[M02][/quote]

这样多累多费事啊,路边社竞选当版主,爱砸哪里石头自己搬不就得了[/quote]

路边社属于独立、自由的社团,为了客观中立,不会直接参与管理。[/quote]

派法人董事代表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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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发表于 2008-9-26 12:4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一个人发呆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事实上也有不少精华好帖,或发帖人ID 非版主所熟,或版主巡版值勤率,始终未能得版主垂爱而遗珠于沧海之中。


路过社社论认为:

关于此次规则修改,若是能够掀起花甲写精华的高潮,培养起问版主要精华的习惯的话,也对大家未尝不是见好事,毕竟有好东西看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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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发表于 2008-9-26 12:4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路边社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8-9-25发表的原文


按管理员这个说法,看来这36个ID属于弱势群体,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妨侵犯弱势群体,这成了“公平合理”的借口 [M04]



锅锅此言差矣。

论坛是虚拟的世界,因而ID们无法象现实中互相展示肌肉来显示身体强弱与否,ID们可以予以表现的唯一途径就只是文字和言词而已。从文字中,一个个ID的形象才活灵活现地表现在众人面前。

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骏景论坛管理员不够强悍,尚达不到法海的程度;但应该没有多少人胆敢否认上面这36个ID拥有水漫金山的本领。

按如此看来,不知道锅锅如何能认为上面这36个ID在论坛中属于弱势群体?

对这36个ID而言,锅锅不觉得用“少数群体”一词比“弱势群体”更为合适吗?

如果在“以牺牲少数群体的权益来维护多数群体权益”和“以牺牲多数群体的权益来维护少数群体权益”中二选一,那一种选择更为合理?

不要辩驳说有第三种途径可以同时维护所有人的权益,共产主义尚未实现,十全十美的事在现实中本就凤毛麟角,很难办到。[/quote]

这个结论下的有点让人庐山瀑布汗了! [M13]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哦!俺敢请问:总版是不是36个ID一个一个的查过,都是灌水的吗???

如果其中某几个人不是灌水的,岂不更冤了?


如果戴个花非要得精华,而这个精华标准就更成问题了。

在我个人看来,很多 很多 很多 帖子根本达不到精华的标准,有时候仅仅是因为发贴人是斑竹的熟人、甚至是斑竹的马甲! [M14]

呵呵... ... SO SO 而已...

[本帖由海思修改于2008-09-26 11:16:33][/quote]


本社观察员报告:此事属实,而更有大量帖子因为是个陌生ID而迟迟得不到精华。[/quote]
原闻其详 [M14][/quote]

以前的我不去翻了,以后的发现给你短信,可否?[M02][/quote]
欢迎! [M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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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发表于 2008-9-26 13:2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呵呵,典型的用PG思考!
得,坐山观×斗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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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发表于 2008-9-26 13:3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敢问VIP 有啥好处? 每个月有膏膏发么? [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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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发表于 2008-9-26 14:0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突如其来 于 2008-9-26发表的原文
36个ID的问题让总版们遇到“一个丈夫当自己的妻子和母亲同时落水该救哪一个”的难题,有这么夸张吗?这36个ID到底触犯了哪个群体的利益,为什么从来没有人站出来公开反对这个拥有36个ID的“少数群体”呢?更重要的是,摘掉他们顶戴,真的有人会感到舒坦吗?


---------------肯定有人会感到舒坦! [M14]

---------------但我认为感到舒坦的人应该也只是“少数群体” [M01]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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