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学习委员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炸弹作文机构,我旗帜鲜明地固执已见,你们就是误人子弟--[259楼学习委员声明]

[复制链接]
241#
发表于 2008-1-16 18:34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才上来,看见楼主解锁要求,也看见总版已经开放楼主的旧贴

因为昨天在帖子里有不必要的误会,为避免战事升级,临时锁贴,免得楼主看见过多与争论不相干的跑蹄贴.晚上下班了fb要紧,上午出差,没再上论坛,解锁不及时,希望版主体谅.

关于您的帖子标题,我还是不赞同您改回原有标题,对他人尊重,才能换回别人尊重,虽然我理解你的立场,但反对不一定要说到及至才代表反对的坚决.

当然,帖子已经重新开放,如果您坚决要改回原标题,那也是您的权利.

当然,如果这种锁贴失误,造成楼主严重的心理伤害,偶很抱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2#
发表于 2008-1-16 18:45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下班由北门回家,看到大道旁边的广告栏里就贴着炸弹作文的广告贴~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3#
发表于 2008-1-16 18:47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来看看参选版主的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4#
发表于 2008-1-16 18:47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引用作者 jennyliu 于 2008-1-16发表的原文
下班由北门回家,看到大道旁边的广告栏里就贴着炸弹作文的广告贴~ [M10]


从你参选开始,你的一言一行都将被大伙儿所关注。 [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5#
发表于 2008-1-16 18:57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1-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ennyliu 于 2008-1-16发表的原文
下班由北门回家,看到大道旁边的广告栏里就贴着炸弹作文的广告贴~ [M10]


从你参选开始,你的一言一行都将被大伙儿所关注。 [M02][/quote]

我还没看这个贴子呢!只是看到标题,然后下班又被我见着“炸弹作文”四字,所以才跟了一贴~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6#
发表于 2008-1-16 19:03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再想想偶也曾在信箱收过类似的东东,MS是JJ小学生“上榜”的炸弹作文。偶曾耐心看过一篇,也是觉得太一般了,所谓的炸弹就是比喻奇特?
[M10] [M10] [M10]
偶已不当学生多年,所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偶太OUT了,还是咋地,反正偶以后的孩子是不会让她去学什么炸弹作文的。

[本帖由jennyliu修改于2008-01-16 19:04: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7#
发表于 2008-1-16 19:03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很想吧这些炸弹作文的贴整理到一块, 整个宽生活版面都被这炸弹炸得乱七八糟的,呵呵,可我没掌握好业务知识, 不会整 [M08]

有哪位总版教下我做个培训好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8#
发表于 2008-1-16 19:38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引用作者 挨踢 于 2008-1-16发表的原文
很想吧这些炸弹作文的贴整理到一块, 整个宽生活版面都被这炸弹炸得乱七八糟的,呵呵,可我没掌握好业务知识, 不会整 [M08]

有哪位总版教下我做个培训好么?



9494,一来宽生活版,满眼都是"炸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9#
发表于 2008-1-16 19:44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论坛貌似没有合并功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0#
发表于 2008-1-16 19:46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M04] 提示IT版主,对于你觉得一些无意义的帖子,如果看的不爽,可以踢到灌水版去。 [M02] [M02] [M02]

当然,精华贴得留下。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发表于 2008-1-16 19:56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炸弹作文?

呵呵,俺这个老嘎嘎明显OUT了。 [M04]

请问能直接用来炸死拉登否? [M11]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2#
发表于 2008-1-17 00:53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这个帖子应该成为骏景的孩子教育的精华帖,学习委员的这个帖子很明显比上一个更平和更具有观赏性,我们喜欢这样的帖子,大家自由发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3#
发表于 2008-1-17 18:06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炸弹作文 [M10]

好像今天炸弹没有爆炸噢,点一下引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4#
发表于 2008-1-17 23:58 | 只看该作者

Re: 炸弹作文,我看就是误人子弟[M14]

骏景的斑竹标题改得很快啊,又开始准备点燃炸弹啦--看这标题,估计以后又要开始吐口水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5#
发表于 2008-1-18 15:06 | 只看该作者

Re: 炸弹作文,误人子弟,裱起口水当作文 [M09]

引用作者 知白守黑 于 2008-1-15发表的原文
唠嗦了这么多 [M13] ,也扯扯由此引发的一点随想,算是俺在这里跟帖的最后陈词吧。 [M36] [M36]


推己及人确实是件难事,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纷争~ [M29]


[M41] 曾经路过论坛的几次砖战,皆鸡毛蒜皮小事,多因恶言起火,佐以好事者加油添醋,或煽风点火,战事因此不断升级。 [M33]

野猪们一般多因朋友因熟悉而站队,和谁熟就站哪边?不然也恐以后见面难以交待;如果碰到两边都是朋友,那就很考旁观野猪的智慧了,这时站错队是件不好玩的事,这也是有例证的 [M04]

不是朋友的因“娱乐”而站队,反正事不关己 [M11] ,站哪边砖战更具娱乐性就如何站……毕竟,跌宕起伏的砖战才看可看性。 “八”是人的本性呀[M04]

直至有人内伤,有人外伤,有人倒下 [M42] ,有人裸奔 [M41] ~~甚至要总版、版主强行拉下落幕,旁观者才依依不舍地散去 [M41] ……

砖战中被狠话所伤元气者,一时也难以平复。不少坛中高手都曾为砖所伤,据传,以砖家著称的KLMM就曾被猛砖拍得落荒而逃 [M41] [M04] [M04] ……

如碰巧路遇砖战,俺虽作娱乐远观而避之,亦有流砖直飞脚前的险情,所以,俺知砖之无情。 [M01]



[M13] 俺自知不才,更不善辨,所以仰慕论坛中鱼部、J三锅、TSING、CC、KLMM、MISS SU等辨坛高手。俺在此斗胆回帖无意逞口舌之快,更不希望由此引起砖战,只是希望大家能平和地表达自己所知道是事或意见或看法,而不是上纲上线,口出恶言。要知道,出口伤人是不用学习,也不是轻易拿来使用的,难道非恶言就无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吗 [M11] ?如果有人认为非要如此不可,那俺无语 [M13] [M12] 。


[M36] 回到LZ发的这个帖,俺一直认为,对任何人任何事发表再尖刻的质疑都不是问题,要批评“炸弹作文”的教学方式或效果是如何的拙劣也没有问题,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或合理的逻辑,但很遗憾,俺在这里没有看到。 [M20]


在相反的情况下,LZ指着别人称“一再害人”、“害人子弟”是有问题的,也是不厚道的(这不算什么重话,但俺想,这话LZ是不爱听的),因为这上纲到指责“炸弹作文”老师的道德、人格操守 [M13] ,这是大是非问题,作为旁观者,俺认为是不能被接受和容忍的,又何况于当事的老师呢? [M29]


俺没有任何要帮“炸弹作文”做广告的意思,非要说“炸弹作文”是如何如何的好,因为俺知道,每个人心中的那把称是不一样的。只有真心希望,大家在论坛上发表评论时能理性一些、能推己及人,如此而已。 [M36] [M36] [M29]


[M36] 最后,再次真诚地希望LZ同学能改改标题中偏颇的字眼,理由俺前面已有表述(俺作为旁观者,看到这样一个钻石帖的标题就直汗 [M13] ),俺想,这对LZ也不是坏事,当然,你完全可以不接受。 [M36]


但愿大家在JJ及论坛上能享受到家一般舒心的感觉。 [M36] [M36] [M36] [M31] [M29] [M29] [M29]



[M22] [M22]



居然被人点名,不回应一下是不行了 [M01]

1、不许诋毁俺光辉形象,俺何曾被人拍地落荒而逃过?主动结束一场砖战并不是一种逃避,只是考虑在继续争辩之下,情绪只会不断升级,说的话也只会更加难听。马甲不在乎自己在论坛里的声誉,俺却在乎俺这个ID的名声,就算不把俺当好人,至少不应该认为俺的这个ID在争论中能说的出人身攻击的话来。

2、不许造谣生事。俺不是MM [M15]

3、对 知白守黑 在本次砖战中的表达方式颇为欣赏。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认同“炸弹作文”的风格。实际上,给我选择的话,决不会选择这种培训机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6-1-18 04:55 , Processed in 0.31764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