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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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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08-10-7 10:00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也很容易流于灌水,所以也来马兄的帖子里说说话

第一,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关于新规则是否歧视灌水?我请大家对于这个新规则制定的初衷给予理解:vip的授予,是对于给繁荣论坛作出至少两个精华贡献的各出色水手的一种肯定,我觉得新的规则,是希望能让大家在看到一个花甲的时候,能对"vip“这三个字母的含义的感觉是:哟~这人必然灌过两个以上精华的水。而非:哟,这人,也就是一句话分三贴说也能戴一朵花。从这个角度,我拥戴这个新规则。

第三,关于新规则的溯及,是否如某 [M34] 说的”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其次,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第四,溯及对不对?老毛把很多人打成反动派,小邓把很多人的反给平了——这就是溯及。为什么要溯及?一个政策,如果它拥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讲,它左看右看都是个好政策的话,为什么不能溯及?

第五,溯及伤害到一些人的感情,我们能怎么办?我是女生,不像男生说话强硬,我会您说:对不起。我们只是太想让你今后插的这朵花,在别人眼里,更有vip色彩,它代表的将是: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但是,我想请您清楚的是:撞到你真的很对不起,但是,车轮要往前走,谁也没法保证不撞到几个人。

所以,当我理解了这个新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没有办法,对一颗热爱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出色水手的爱护,说一个”不“字。


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
-----民-主民-主乃民意主张,出的乌龙政策走的流程有反映民意主张吗?几个总版蒙着头躲一被窝里一二三就算民-主了,很黑很强大哟.

。。。
[/quote]

这个yoyo,骂制度容易,创建制度难啊。

要不YOYO提出一个更加民※主的方法来也好啊。是不是顺着自己的意思的都是好民※主,不符合自己的意思的东西都是黑箱啊?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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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08-10-7 10:02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又在争辩啊,难得热闹,围观一下 [M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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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08-10-7 10:02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听说本贴恶心楼主会有膏膏。 [M01] [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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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08-10-7 10:03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quote]

我的理解:直接改人帖子回复,如果不是执行版务,实在是没有必要。

另外,上纲上线,把过往比作文革,我不能同意。VIP认证的问题绝对没有那么严重。

[本帖由马甲交易所修改于2008-10-07 09:43:20][/quote]

我刚好在看邓小平的传记,就顺便随手拈个例子,只是觉得溯及有时也是好政策。[/quote]

所以,上纲上线这种事情不好说。 [M03] 你说我上纲上线,我还说你上纲上线呢!


虽然是举个例子,但VIP问题真的有那么严重吗?非要溯及以往?[/quote]

我可以和你握下手吗?为了你这个 [M03]

溯及以往的问题有那么严重吗?这个真的我是没想到有多么严重的,只是觉得执行上确实有些激进。但是基于上述我的理由,我认为是为了一个更清晰的以后的身份的辨析,也是对于一些真是是很用心写过一些精彩帖子的同学们的肯定,所以溯及以往我是觉得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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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08-10-7 10:03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也很容易流于灌水,所以也来马兄的帖子里说说话

第一,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关于新规则是否歧视灌水?我请大家对于这个新规则制定的初衷给予理解:vip的授予,是对于给繁荣论坛作出至少两个精华贡献的各出色水手的一种肯定,我觉得新的规则,是希望能让大家在看到一个花甲的时候,能对"vip“这三个字母的含义的感觉是:哟~这人必然灌过两个以上精华的水。而非:哟,这人,也就是一句话分三贴说也能戴一朵花。从这个角度,我拥戴这个新规则。

第三,关于新规则的溯及,是否如某 [M34] 说的”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其次,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第四,溯及对不对?老毛把很多人打成反动派,小邓把很多人的反给平了——这就是溯及。为什么要溯及?一个政策,如果它拥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讲,它左看右看都是个好政策的话,为什么不能溯及?
第五,溯及伤害到一些人的感情,我们能怎么办?我是女生,不像男生说话强硬,我会您说:对不起。我们只是太想让你今后插的这朵花,在别人眼里,更有vip色彩,它代表的将是: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但是,我想请您清楚的是:撞到你真的很对不起,但是,车轮要往前走,谁也没法保证不撞到几个人。

所以,当我理解了这个新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没有办法,对一颗热爱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出色水手的爱护,说一个”不“字。


请问,JJEAN总版心目中的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指现存的80个VIP的利益,还是指未来即将成为VIP的马甲,抑或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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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10:04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听说本贴恶心楼主会有膏膏。 [M01] [M45]

是的,是的。 [M01]

现在对两件事情恶心,一是给我砸石头,一是给我戴花,戴花是不可能的,就只剩砸石头了。[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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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08-10-7 10:05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也很容易流于灌水,所以也来马兄的帖子里说说话

第一,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关于新规则是否歧视灌水?我请大家对于这个新规则制定的初衷给予理解:vip的授予,是对于给繁荣论坛作出至少两个精华贡献的各出色水手的一种肯定,我觉得新的规则,是希望能让大家在看到一个花甲的时候,能对"vip“这三个字母的含义的感觉是:哟~这人必然灌过两个以上精华的水。而非:哟,这人,也就是一句话分三贴说也能戴一朵花。从这个角度,我拥戴这个新规则。

第三,关于新规则的溯及,是否如某 [M34] 说的”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其次,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第四,溯及对不对?老毛把很多人打成反动派,小邓把很多人的反给平了——这就是溯及。为什么要溯及?一个政策,如果它拥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讲,它左看右看都是个好政策的话,为什么不能溯及?

第五,溯及伤害到一些人的感情,我们能怎么办?我是女生,不像男生说话强硬,我会您说:对不起。我们只是太想让你今后插的这朵花,在别人眼里,更有vip色彩,它代表的将是: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但是,我想请您清楚的是:撞到你真的很对不起,但是,车轮要往前走,谁也没法保证不撞到几个人。

所以,当我理解了这个新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没有办法,对一颗热爱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出色水手的爱护,说一个”不“字。


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
-----民-主民-主乃民意主张,出的乌龙政策走的流程有反映民意主张吗?几个总版蒙着头躲一被窝里一二三就算民-主了,很黑很强大哟.

。。。
[/quote]

这个yoyo,骂制度容易,创建制度难啊。

要不YOYO提出一个更加民※主的方法来也好啊。是不是顺着自己的意思的都是好民※主,不符合自己的意思的东西都是黑箱啊? [M01][/quote]


引用:

总版主、分版主的任命、离职和弹劾的程序制度


第二章:总版的任命制度、离职制度和弹劾程序

第一节:建立总版的任命、离职及弹劾程序的和总版选举轮换制度的意义

  参考Jele在骏景论坛的归属问题的定义说明,骏景论坛是属于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的,而总版团队作为骏景论坛的最高执行和决策机构,也必然是来自于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由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选举产生,由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授权进行论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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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08-10-7 10:06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听说本贴恶心楼主会有膏膏。 [M01] [M45]

是的,是的。 [M01]

现在对两件事情恶心,一是给我砸石头,一是给我戴花,戴花是不可能的,就只剩砸石头了。[M02][/quote]
[M04] 楼主你的帖子好恶心啊!!!!!! [M17] [M17] [M17]


快派膏膏,膏膏来安慰下偶们吧! [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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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08-10-7 10:07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这个yoyo,骂制度容易,创建制度难啊。

要不YOYO提出一个更加民※主的方法来也好啊。
是不是顺着自己的意思的都是好民※主,不符合自己的意思的东西都是黑箱啊? [M01]

红色字体的观点我赞成。

但非红色字体的的设问就有点不对了,YOYO何时有表达过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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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10:07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quote]

我的理解:直接改人帖子回复,如果不是执行版务,实在是没有必要。

另外,上纲上线,把过往比作文革,我不能同意。VIP认证的问题绝对没有那么严重。

[本帖由马甲交易所修改于2008-10-07 09:43:20][/quote]

我刚好在看邓小平的传记,就顺便随手拈个例子,只是觉得溯及有时也是好政策。[/quote]

所以,上纲上线这种事情不好说。 [M03] 你说我上纲上线,我还说你上纲上线呢!


虽然是举个例子,但VIP问题真的有那么严重吗?非要溯及以往?[/quote]

我可以和你握下手吗?为了你这个 [M03]

溯及以往的问题有那么严重吗?这个真的我是没想到有多么严重的,只是觉得执行上确实有些激进。但是基于上述我的理由,我认为是为了一个更清晰的以后的身份的辨析,也是对于一些真是是很用心写过一些精彩帖子的同学们的肯定,所以溯及以往我是觉得可以理解的。[/quote]


说到底不就是路边社说的歧视灌水么?跟帖也有一堆一堆的好贴子的。譬如这个帖,我发个帖跑了,也很可能拿到精华,关我啥事?

凭啥就认定靠2000个帖子戴的花就会差一点呢?

就算差一点,也谈不上对什么精彩帖子的肯定,更谈不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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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10:08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也很容易流于灌水,所以也来马兄的帖子里说说话

第一,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关于新规则是否歧视灌水?我请大家对于这个新规则制定的初衷给予理解:vip的授予,是对于给繁荣论坛作出至少两个精华贡献的各出色水手的一种肯定,我觉得新的规则,是希望能让大家在看到一个花甲的时候,能对"vip“这三个字母的含义的感觉是:哟~这人必然灌过两个以上精华的水。而非:哟,这人,也就是一句话分三贴说也能戴一朵花。从这个角度,我拥戴这个新规则。

第三,关于新规则的溯及,是否如某 [M34] 说的”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其次,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第四,溯及对不对?老毛把很多人打成反动派,小邓把很多人的反给平了——这就是溯及。为什么要溯及?一个政策,如果它拥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讲,它左看右看都是个好政策的话,为什么不能溯及?

第五,溯及伤害到一些人的感情,我们能怎么办?我是女生,不像男生说话强硬,我会您说:对不起。我们只是太想让你今后插的这朵花,在别人眼里,更有vip色彩,它代表的将是: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但是,我想请您清楚的是:撞到你真的很对不起,但是,车轮要往前走,谁也没法保证不撞到几个人。

所以,当我理解了这个新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没有办法,对一颗热爱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出色水手的爱护,说一个”不“字。


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
-----民-主民-主乃民意主张,出的乌龙政策走的流程有反映民意主张吗?几个总版蒙着头躲一被窝里一二三就算民-主了,很黑很强大哟.

。。。
[/quote]

这个yoyo,骂制度容易,创建制度难啊。

要不YOYO提出一个更加民※主的方法来也好啊。是不是顺着自己的意思的都是好民※主,不符合自己的意思的东西都是黑箱啊? [M01][/quote]


引用:

总版主、分版主的任命、离职和弹劾的程序制度


第二章:总版的任命制度、离职制度和弹劾程序

第一节:建立总版的任命、离职及弹劾程序的和总版选举轮换制度的意义

  参考Jele在骏景论坛的归属问题的定义说明,骏景论坛是属于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的,而总版团队作为骏景论坛的最高执行和决策机构,也必然是来自于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由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选举产生,由骏景论坛的全体业主用户授权进行论坛管理。
[/quote]

总版有修法、立法的权力,那就很没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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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008-10-7 10:09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这个yoyo,骂制度容易,创建制度难啊。

要不YOYO提出一个更加民※主的方法来也好啊。
是不是顺着自己的意思的都是好民※主,不符合自己的意思的东西都是黑箱啊? [M01]

红色字体的观点我赞成。

但非红色字体的的设问就有点不对了,YOYO何时有表达过这种观点?[/quote]

人家可以引申,我就不能杜撰了?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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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10:09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听说本贴恶心楼主会有膏膏。 [M01] [M45]

是的,是的。 [M01]

现在对两件事情恶心,一是给我砸石头,一是给我戴花,戴花是不可能的,就只剩砸石头了。[M02][/quote]
[M04] 楼主你的帖子好恶心啊!!!!!! [M17] [M17] [M17]


快派膏膏,膏膏来安慰下偶们吧! [M45][/quote]

你没有恶心到我,请想点好法子来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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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10:10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这个yoyo,骂制度容易,创建制度难啊。

要不YOYO提出一个更加民※主的方法来也好啊。
是不是顺着自己的意思的都是好民※主,不符合自己的意思的东西都是黑箱啊? [M01]

红色字体的观点我赞成。

但非红色字体的的设问就有点不对了,YOYO何时有表达过这种观点?[/quote]

人家可以引申,我就不能杜撰了? [M04][/quote]

可以啊,大家都胡说八道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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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10:11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我就是要胡说八道的权力而已,大家都胡说八道,不受歧视,那就没问题了。 [M02]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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