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墨墨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复制链接]
181#
发表于 2007-3-30 10:1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不是笑话,而是谎言所致,中国是谎言大国。

正如现时社会流传的一句“名言”,“今日的报纸除了日期是真的外全是假的”,那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2#
发表于 2007-3-30 10:2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真是看了一场天大的玩笑!
谢谢大家对这个帖子的理解水平和对我的回帖的理解水平
谢谢那些总版呀,版主呀反复的过来巡查
我会改了我的所有回帖,并且把我的所有回帖删除并且 [M12]
以前经常看到一些争论的帖子,看到很多人在那里一本正经的说,我是对事不对人。以前也很高兴的看到版主或者总版看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回帖以后会给个建议或者删除。
可笑,我的回帖居然理解成那个样子,我有说过请你们不要侮辱不要捏造事实吗?我没说过吧?我有对这件事情的真假说过任何的一个字吗?我还是没有说过吧?天大的玩笑。我一直在强调的是,一张业主的照片,大家会默契的不点名,一个业主,好,名字是转过来的,没关系,可是有必要把上班,工作的地方也详细点出来,而居然漠视看不到吗?这也是我们和该业主熟悉的人愤怒的地方。
不回贴了,心冷够了,从这件事上看到前任总版和现任总版或者版主们的不同处理事情的方法,那是多么的足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3#
发表于 2007-3-30 10:3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本人对自己发表的言论,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30 10:40: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4#
发表于 2007-3-30 10:3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看来这报纸以后也不能再订了、、、、、没有诚信可言!

还有什么报可看的???? [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5#
发表于 2007-3-30 10:42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旧雨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真是看了一场天大的玩笑!
谢谢大家对这个帖子的理解水平和对我的回帖的理解水平
谢谢那些总版呀,版主呀反复的过来巡查
我会改了我的所有回帖,并且把我的所有回帖删除并且 [M12]
以前经常看到一些争论的帖子,看到很多人在那里一本正经的说,我是对事不对人。以前也很高兴的看到版主或者总版看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回帖以后会给个建议或者删除。
可笑,我的回帖居然理解成那个样子,我有说过请你们不要侮辱不要捏造事实吗?我没说过吧?我有对这件事情的真假说过任何的一个字吗?我还是没有说过吧?天大的玩笑。我一直在强调的是,一张业主的照片,大家会默契的不点名,一个业主,好,名字是转过来的,没关系,可是有必要把上班,工作的地方也详细点出来,而居然漠视看不到吗?这也是我们和该业主熟悉的人愤怒的地方。
不回贴了,心冷够了,从这件事上看到前任总版和现任总版或者版主们的不同处理事情的方法,那是多么的足够。


如果她愿意为民请命.又何害怕公布单位地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6#
发表于 2007-3-30 10:4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本人对自己发表的言论,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30 10:40:39]


这位不是总版吧?这样还叫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M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7#
发表于 2007-3-30 10:4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不是笑话,而是谎言所致,中国是谎言大国。

正如现时社会流传的一句“名言”,“今日的报纸除了日期是真的外全是假的”,那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今日的中国把“说真话”当做洪水猛兽,某论坛把我的《我说真话》删了又删,再写再删,而且不止一个,那不是最好的说明吗。
[本帖由VOLARE修改于2007-03-30 10:47:4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8#
发表于 2007-3-30 10:4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左岸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本人对自己发表的言论,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30 10:40:39]


这位不是总版吧?这样还叫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M11][/quote]
原句是“本人对此贴所有回复,一个不改,一字不删”,本意说的只是不改不删自己的,所以改一下说清楚点,再说不改不删的也是前面的贴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9#
发表于 2007-3-30 10:4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左岸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本人对自己发表的言论,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30 10:40:39]


这位不是总版吧?这样还叫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M11][/quote]
锅锅真是冤,完全是广告宣传没做到位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0#
发表于 2007-3-30 10:5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知更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左岸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本人对自己发表的言论,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30 10:40:39]


这位不是总版吧?这样还叫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M11][/quote]
锅锅真是冤,完全是广告宣传没做到位 [M04][/quote]
不冤啊,这里摆明了的嘛 [M04]

所以啊,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啊,看你怎么理解啦 [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1#
发表于 2007-3-30 10:5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知更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左岸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本人对自己发表的言论,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30 10:40:39]


这位不是总版吧?这样还叫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M11][/quote]
锅锅真是冤,完全是广告宣传没做到位 [M04][/quote]
没有膏膏广告费支持 [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2#
发表于 2007-3-30 10:5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夭夭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知更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左岸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本人对自己发表的言论,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30 10:40:39]


这位不是总版吧?这样还叫一个不改,一字不删? [M11][/quote]
锅锅真是冤,完全是广告宣传没做到位 [M04][/quote]
不冤啊,这里摆明了的嘛 [M04]

所以啊,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啊,看你怎么理解啦 [M14][/quote]
这句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3#
发表于 2007-3-30 10:5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这些喉舌写的歌功颂德的宣传材料,当笑话看看就好了 [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4#
发表于 2007-3-30 10:5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引用作者 旧雨 于 2007-3-30发表的原文
真是看了一场天大的玩笑!
谢谢大家对这个帖子的理解水平和对我的回帖的理解水平
谢谢那些总版呀,版主呀反复的过来巡查
我会改了我的所有回帖,并且把我的所有回帖删除并且 [M12]
以前经常看到一些争论的帖子,看到很多人在那里一本正经的说,我是对事不对人。以前也很高兴的看到版主或者总版看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回帖以后会给个建议或者删除。
可笑,我的回帖居然理解成那个样子,我有说过请你们不要侮辱不要捏造事实吗?我没说过吧?我有对这件事情的真假说过任何的一个字吗?我还是没有说过吧?天大的玩笑。我一直在强调的是,一张业主的照片,大家会默契的不点名,一个业主,好,名字是转过来的,没关系,可是有必要把上班,工作的地方也详细点出来,而居然漠视看不到吗?这也是我们和该业主熟悉的人愤怒的地方。
不回贴了,心冷够了,从这件事上看到前任总版和现任总版或者版主们的不同处理事情的方法,那是多么的足够。

事情就是让你给搞坏的,我就不明白当事人出来说明白有什么不好?这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吗?如果说明白了就不会有长达这么多页的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5#
发表于 2007-3-30 11:0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广州日报:社区居委会为民请命??? [/color]

LS的后面的话俺同意。
第一句?~~ [M16]
[本帖由田垅八步修改于2007-03-30 11:06: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6-1-16 07:29 , Processed in 0.06009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